伊川:重磅!25条优惠政策,助力乡贤返乡创业!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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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
一、名称
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二、时间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12:30
三、地点
北海市委党校东一楼一号多功能厅
四、发布内容
介绍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采取的措施,核酸检测、督查机制、物资保障、医疗保障等情况。
五、主持人
苏远信 北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二级巡视员,市疫情防控宣传组组长
六、发布人
李泽进 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
蔡振军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自治区北海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督查组组长
尹立新 北海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伟春 北海市卫健委副主任
七、邀请媒体记者
新华社、健康报、健康教育中心、广西日报社、广西广播电视台、北海日报社、北海广播电视台、北海新闻网等媒体。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我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7月25日0-24时,北海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例(海城区25例、银海区6例、合浦县1例),含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订正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5例(海城区334例、银海区27例、铁山港区1例、合浦县3例)。
截至7月25日24时,北海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64例(海城区254例、银海区82例、铁山港区12例、合浦县1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833例(海城区1416例、银海区328例、铁山港区18例、合浦县71例)。
7月25日,北海市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2例(海城区11例、合浦县1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3例(海城区30例、银海区12例、铁山港区1例)。截至目前,北海市已有219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中确诊病例43名,无症状感染者176名。
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北海疫情处置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自治区北海市联合指挥部工作组每天深入各城区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狠抓一线督导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有关任务分解方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国家、自治区、北海市三级联动,尽锐出战,密切协作、并肩作战,重拳出击,统筹各方资源,压实“四方责任”,以海城区、银海区为重点,强化重点措施落实,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链。
我们重点抓好三项防控工作:
一是以高质量的核酸检测发现阳性感染者。结合前几轮的核酸检测情况,强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调整采样点、优化采样策略,进一步加快采样速度,提高检测效率和质控质量。7月25日,抽调30名出租车组成核酸检测样本转运应急车队,市疾控中心牵头组建隔离场所核酸标本转运专班,实行24小时运转的分片包干取样机制,统筹优化转运路线,做到核酸标本收样后3小时内转运至实验室。7月25日启动的新一轮核酸检测已采样166万人份,截至7月26日8时,已出结果141.5万人份。与上一轮核酸检测相比,银海区阳性感染者人数显著下降,海城区也呈下降趋势。今天,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重点筛查区域内中高风险区样本,实行优先采集、优先送样、优先检测,以便及时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全流程做好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单采单检、流调排查、快速转运、信息上报等各环节高效衔接,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转尽转,坚决把潜在风险管控住。
二是以密接次密接管控为重点切断传播链。设立流调溯源组,组建混管追阳专班,重点抓流调溯源和排查风险人员。截至7月25日18时,全区调派组织了1082名工作人员,分成32个工作组开展流调工作。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加强公卫、公安、工信“三公(工)协同”,快速追查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风险人群。对初筛阳性的感染者、密接、次密接和风险人群做到底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状态清,对每一个新发现的感染者,在24小时之内完成主要风险点位和风险人群的排查,密接、转运、隔离场所和所涉空间点管控到位。
三是以流调转运为中心打好转运隔离攻坚战。设立隔离转运和卫生监督组,重点抓转运、管控和卫生监督。截至7月25日,自治区有关单位派出了约300名工作人员,与北海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起,分成46个工作组,共同组织开展转运工作。集中高效利用好各种资源,加快隔离转运,对阳性人员、流调发现的密接风险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管控,做到“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范精细做好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实现力量配备、业务培训、服务供给、消杀防疫、人文关怀“五个到位”,确保隔离人员情绪稳定、隔离点安全运转。目前,全市设立隔离点数81个,已启用隔离房9226间。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攻坚关键期,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不择不扣地把各项防控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成果。
问题1:请问如何发挥督查作用,推动疫情处置工作落实落细?(督查组)
答:为加强北海市疫情处置督查,以真督实查保障各项疫情处置措施从严落实落细,自治区北海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整合自治区、市两级督查力量,采取内外联动、左右协同的“组团”督查模式,全天候、全领域、全链条开展巡访、督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的整改指令,落实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有关疫情处置指示要求,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深入研判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推动疫情处置措施有效落实落地。
一是坚决督实国家工作组整改指令落实情况。收到整改指令后,第一时间制作督办表,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立即向各责任单位发送,做到“秒”分解,不过夜。截至7月25日,国家工作组共下发9批148项整改要求,基本完成整改101项,正在推进47项。
二是坚决查实疫情处置措施一线落地情况。运用北海市、县(区)纪检监察疫情处置“11+3+1”一线监督专班力量,实地核查各项措施落地情况,即:运用北海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海城区、银海区11个乡镇(社区)设立的11个网格固定监督组,跟踪了解各项疫情处置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运用3个固定监督组专门负责核查国家工作组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运用1个固定监督组专门督促教育系统、隔离点疫情处置工作。截至7月25日,一线监督组巡查发现各类问题429项,督促立行立改170项。
三是坚决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坚持以快为先,以快制快,分秒必争,围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转运、医疗救治以及社会面管控等重点环节,分类梳理发现的问题事项,督促加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调溯源,并聚焦高频难点堵点关键点,督促相关工作组实施扁平化管理,一杆子查到底,下沉一线,全过程抓好各项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地生效。
问题2.北海市实行分区管控后,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生活物资能够及时送到市民手中,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物资保障组)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分区管控的情况下,我们在加大货源组织力度的同时,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市民生活物资供应。
一是鼓励线上购买、社区团购,加强电商配送能力。已经累计为保供企业运输车辆报备590多辆次,发放各类生活物资保供人员通行证近5000张。7月25日,商超线上订单、电商平台订单和社区团购合计配送生活物资53000多单。
二是投放蔬菜包。充分发挥供应链企业集采集配的优势,组织北海福达、全满康等企业开展平价蔬菜包定点投放,补充应急保供缺口。7月24-25日,已投放蔬菜标准包2万多份。
三是调拨发放应急食材包。向自治区申请调拨蔬菜包2万份,广西农垦集团捐赠蔬菜肉包1万份,优先投放高风险区,已陆续开始分发。
四是正在加快推进商超、摊点进网格。安排工作人员下沉中低风险街道社区小区,筛选符合防疫保供要求的小卖店、小超市,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就近便利为群众提供必要生活物资。在网格内设置便民服务点,组织超市、摊点进网格,以无接触销售方式供应,满足居民“足不出网格”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需求。
问题3.请问中高风险区的一些特殊人群需要就医、买药这类需求,北海是如何提供服务保障的呢?(市卫健委)
答: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保障疫情期间正常的医疗服务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对此我们一直以来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患者正常的医疗服务关系。在强化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和就医服务保障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预案方案。制定印发了《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医疗服务保障细案,明确了向管控区派出医疗服务队伍和响应社区特殊人群,如孕妇、危重症、急症、慢性病患者紧急就医呼叫的医疗单位,以及出现突发疫情情况下从120响应调度到医疗机构派出救护队直至患者入院的一整套流程。
二是全面摸排特殊患者底数。组织县乡村医护人员等对辖区需要定期医疗服务和长期治疗的患者进行全面摸排,了解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就医需要,对就诊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准备。
三是压实医疗机构服务责任。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确保院感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诊疗流程,畅通就诊环节,建立急危重患者绿色通道,落实院领导带班和重点科室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医疗服务科室值班电话,保证120急救电话24小时通畅,确保有疫情发生期间能够及时对有就医需要的患者提供点对点接送,打通看病就医的“最后一米”。同时,明确要求任何医疗机构和所有医护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停诊、拒诊或者延误诊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就医需求。
四是明确管控下的就医保障。明确医院、药店等保障就医需求的单位正常服务和营业,规定医疗车辆在全市正常通行,涉及医疗救治、紧急救援等有特殊情形和需要的人员可以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正常通行;同时我们还做好了120平台服务和急诊医生、救护用车的调度安排。这些措施都能够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
一、名称
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二、时间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12:30
三、地点
北海市委党校东一楼一号多功能厅
四、发布内容
介绍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采取的措施,核酸检测、督查机制、物资保障、医疗保障等情况。
五、主持人
苏远信 北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二级巡视员,市疫情防控宣传组组长
六、发布人
李泽进 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
蔡振军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自治区北海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督查组组长
尹立新 北海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伟春 北海市卫健委副主任
七、邀请媒体记者
新华社、健康报、健康教育中心、广西日报社、广西广播电视台、北海日报社、北海广播电视台、北海新闻网等媒体。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我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7月25日0-24时,北海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2例(海城区25例、银海区6例、合浦县1例),含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订正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5例(海城区334例、银海区27例、铁山港区1例、合浦县3例)。
截至7月25日24时,北海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64例(海城区254例、银海区82例、铁山港区12例、合浦县1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833例(海城区1416例、银海区328例、铁山港区18例、合浦县71例)。
7月25日,北海市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2例(海城区11例、合浦县1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3例(海城区30例、银海区12例、铁山港区1例)。截至目前,北海市已有219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中确诊病例43名,无症状感染者176名。
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北海疫情处置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自治区北海市联合指挥部工作组每天深入各城区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狠抓一线督导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有关任务分解方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国家、自治区、北海市三级联动,尽锐出战,密切协作、并肩作战,重拳出击,统筹各方资源,压实“四方责任”,以海城区、银海区为重点,强化重点措施落实,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链。
我们重点抓好三项防控工作:
一是以高质量的核酸检测发现阳性感染者。结合前几轮的核酸检测情况,强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调整采样点、优化采样策略,进一步加快采样速度,提高检测效率和质控质量。7月25日,抽调30名出租车组成核酸检测样本转运应急车队,市疾控中心牵头组建隔离场所核酸标本转运专班,实行24小时运转的分片包干取样机制,统筹优化转运路线,做到核酸标本收样后3小时内转运至实验室。7月25日启动的新一轮核酸检测已采样166万人份,截至7月26日8时,已出结果141.5万人份。与上一轮核酸检测相比,银海区阳性感染者人数显著下降,海城区也呈下降趋势。今天,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重点筛查区域内中高风险区样本,实行优先采集、优先送样、优先检测,以便及时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全流程做好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单采单检、流调排查、快速转运、信息上报等各环节高效衔接,做到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转尽转,坚决把潜在风险管控住。
二是以密接次密接管控为重点切断传播链。设立流调溯源组,组建混管追阳专班,重点抓流调溯源和排查风险人员。截至7月25日18时,全区调派组织了1082名工作人员,分成32个工作组开展流调工作。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加强公卫、公安、工信“三公(工)协同”,快速追查密接、次密接及其他风险人群。对初筛阳性的感染者、密接、次密接和风险人群做到底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状态清,对每一个新发现的感染者,在24小时之内完成主要风险点位和风险人群的排查,密接、转运、隔离场所和所涉空间点管控到位。
三是以流调转运为中心打好转运隔离攻坚战。设立隔离转运和卫生监督组,重点抓转运、管控和卫生监督。截至7月25日,自治区有关单位派出了约300名工作人员,与北海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起,分成46个工作组,共同组织开展转运工作。集中高效利用好各种资源,加快隔离转运,对阳性人员、流调发现的密接风险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管控,做到“应转尽转”“应隔尽隔”。规范精细做好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实现力量配备、业务培训、服务供给、消杀防疫、人文关怀“五个到位”,确保隔离人员情绪稳定、隔离点安全运转。目前,全市设立隔离点数81个,已启用隔离房9226间。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攻坚关键期,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不择不扣地把各项防控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成果。
问题1:请问如何发挥督查作用,推动疫情处置工作落实落细?(督查组)
答:为加强北海市疫情处置督查,以真督实查保障各项疫情处置措施从严落实落细,自治区北海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整合自治区、市两级督查力量,采取内外联动、左右协同的“组团”督查模式,全天候、全领域、全链条开展巡访、督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的整改指令,落实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有关疫情处置指示要求,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深入研判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推动疫情处置措施有效落实落地。
一是坚决督实国家工作组整改指令落实情况。收到整改指令后,第一时间制作督办表,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立即向各责任单位发送,做到“秒”分解,不过夜。截至7月25日,国家工作组共下发9批148项整改要求,基本完成整改101项,正在推进47项。
二是坚决查实疫情处置措施一线落地情况。运用北海市、县(区)纪检监察疫情处置“11+3+1”一线监督专班力量,实地核查各项措施落地情况,即:运用北海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海城区、银海区11个乡镇(社区)设立的11个网格固定监督组,跟踪了解各项疫情处置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运用3个固定监督组专门负责核查国家工作组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运用1个固定监督组专门督促教育系统、隔离点疫情处置工作。截至7月25日,一线监督组巡查发现各类问题429项,督促立行立改170项。
三是坚决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坚持以快为先,以快制快,分秒必争,围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转运、医疗救治以及社会面管控等重点环节,分类梳理发现的问题事项,督促加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调溯源,并聚焦高频难点堵点关键点,督促相关工作组实施扁平化管理,一杆子查到底,下沉一线,全过程抓好各项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地生效。
问题2.北海市实行分区管控后,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生活物资能够及时送到市民手中,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物资保障组)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分区管控的情况下,我们在加大货源组织力度的同时,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市民生活物资供应。
一是鼓励线上购买、社区团购,加强电商配送能力。已经累计为保供企业运输车辆报备590多辆次,发放各类生活物资保供人员通行证近5000张。7月25日,商超线上订单、电商平台订单和社区团购合计配送生活物资53000多单。
二是投放蔬菜包。充分发挥供应链企业集采集配的优势,组织北海福达、全满康等企业开展平价蔬菜包定点投放,补充应急保供缺口。7月24-25日,已投放蔬菜标准包2万多份。
三是调拨发放应急食材包。向自治区申请调拨蔬菜包2万份,广西农垦集团捐赠蔬菜肉包1万份,优先投放高风险区,已陆续开始分发。
四是正在加快推进商超、摊点进网格。安排工作人员下沉中低风险街道社区小区,筛选符合防疫保供要求的小卖店、小超市,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就近便利为群众提供必要生活物资。在网格内设置便民服务点,组织超市、摊点进网格,以无接触销售方式供应,满足居民“足不出网格”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需求。
问题3.请问中高风险区的一些特殊人群需要就医、买药这类需求,北海是如何提供服务保障的呢?(市卫健委)
答: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保障疫情期间正常的医疗服务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对此我们一直以来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患者正常的医疗服务关系。在强化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和就医服务保障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预案方案。制定印发了《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医疗服务保障细案,明确了向管控区派出医疗服务队伍和响应社区特殊人群,如孕妇、危重症、急症、慢性病患者紧急就医呼叫的医疗单位,以及出现突发疫情情况下从120响应调度到医疗机构派出救护队直至患者入院的一整套流程。
二是全面摸排特殊患者底数。组织县乡村医护人员等对辖区需要定期医疗服务和长期治疗的患者进行全面摸排,了解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就医需要,对就诊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准备。
三是压实医疗机构服务责任。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确保院感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诊疗流程,畅通就诊环节,建立急危重患者绿色通道,落实院领导带班和重点科室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医疗服务科室值班电话,保证120急救电话24小时通畅,确保有疫情发生期间能够及时对有就医需要的患者提供点对点接送,打通看病就医的“最后一米”。同时,明确要求任何医疗机构和所有医护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停诊、拒诊或者延误诊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就医需求。
四是明确管控下的就医保障。明确医院、药店等保障就医需求的单位正常服务和营业,规定医疗车辆在全市正常通行,涉及医疗救治、紧急救援等有特殊情形和需要的人员可以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正常通行;同时我们还做好了120平台服务和急诊医生、救护用车的调度安排。这些措施都能够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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