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脑袋的甩锅日常[超话]# 谁家畜生棚没关好?[哈哈][哈哈][哈哈]丑的寒心。刘家养的狗真是一条不如一条了,被无为狗抛弃以后彻底地放纵了自我,一只黄穷狗,不爱肉骨头[偷乐][偷乐][偷乐]这种相貌出去卖倒贴都没有人要,更何况还是个智障。嘴里说着:我要替天行道,鼻孔里却是被无为狗日的满满的那啥玩意[偷乐][偷乐][偷乐]
四大凶兽(一)
混沌(也被称为浑沌)是四大凶兽之一,也是比较怪异的一个。因为在民间传说中,混沌没有五官,却是一个能歌善舞的凶兽,其实可以算是多才多艺了。关于混沌的记载并不多,在山海经中记载,混沌是一只能歌善舞的神鸟。
传说中,混沌形状浑圆,全身像火一样的红!并且长着四只翅膀,有六条腿,而且没有五官(耳、目、鼻、唇、舌)。混沌长相如此,却能歌善舞。民间有言: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
或许很多人认为,混沌能歌会舞,并非什么恶兽。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混沌体型庞大,虽然没有舌头,却喜欢以人类为食。混沌所过之处,人畜无影!混沌每到一个地方,便用歌舞吸引人类和猎物自动来到它身边,当人类或者猎物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无法自拔时,混沌便将周围的食物吞噬。
神话故事里,混沌的肠子是直的,所以食物非常容易被消化,很容易饿。因此,混沌也成了除了饕餮之外的另一个食量大的凶兽。曾经有人想要绞杀混沌,奈何很少有人能够抵挡住混沌的歌声,还未近身便被混沌吞噬。
正因为混沌是直肠子,消化快,吞噬的人类数目更是数不胜数,再加上混沌强悍的能力,被人们当做四凶之首!
混沌比较贪玩,如果遇到高尚的人,浑沌便会大肆施暴;如果遇到恶人,浑沌便会听从他的指挥。当然了,恶人也是风火一时,最终还是会被混沌当做食物吞掉。
混沌是一种像狗,却长着长毛动物,四条腿,像熊却没有爪子,有眼睛却看不见,能走却无法移动,有两只耳朵却无法听见,能通人性,有腹部却没有五脏六腑,有肠子却是直的不弯曲,吃下的食物径直通过。南海的帝王叫"倏",北海的帝王叫"忽",中央的帝王叫"浑沌"。倏和忽在浑沌的地方相会,浑沌对待他们很好。倏和忽想报答浑沌,见大家都有眼耳口鼻,用来看听吃闻,浑沌没有七窍,就为他凿七窍。每天凿一窍,七天后,七窍出,而浑沌则死了。
这个故事是《庄子·内篇·应帝王第七》内记载的,此故事的主角并非是四大凶兽之一的混沌。
《山海经》第二卷《西山经》云:"又西三百五十里曰天山,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
《神异经》西荒经记载:"昆仑西有兽焉,其状如犬,长毛,四足,似罴而无爪,有目而不见,行不开,有两耳而不闻,有人知性,有腹无五藏,有肠直而不旋,食径过。人有德行而往抵触之,有凶德则往依凭之。"
梼杌(táowù),四大凶兽之一,自身傲狠,难训,喜欢为所欲为。相传,梼杌本身是北方天帝颛顼的儿子,桀骜不驯。有言道:"不知诎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在梼杌死后不久,竟然演化成了著名的上古魔兽,成为四凶之一,为祸人间。
梼杌长得有点像老虎,却比老虎大上数倍,全身长达数丈,其尾巴便有一丈八尺长!梼杌身上的毛发极长,并且毛发柔软坚韧,防御力极强,一般的兵器和攻击对它毫无效果。并且,梼杌拥有人一样的面孔,喜欢吃人。
《左传》文公十八年:"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诎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 译文:颛顼有一个不成材的儿子,不可以被教训,不听别人的劝导,教导他,变得更加顽劣,不管他,就会更加的嚣张,他把骄傲、蛮横当做行为准则,扰乱天下,被天下人称之为梼杌。
《神异经·西荒经》有此记载:西方荒中有兽焉,其状如虎而大,毛长二尺,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一丈八尺,搅乱荒中,名梼杌。译文:在西方的大荒中有一种野兽,它的形状、样貌像老虎,毛发有二尺长,长着人脸、虎足、猪口牙,尾巴有一丈八尺长,搅乱大荒,名字叫做梼杌。
梼杌桀骜的性格让它一直以来都是独自一人。他想要做的事情,没有人和异兽敢阻拦。不管是谁,只要阻拦梼杌,梼杌便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和他大打出手!
在四大凶兽中,梼杌和穷奇是最喜欢玩乐的,并且最喜欢玩弄人类。梼杌会鼓励一些坏人做坏事,而他却躲在一旁看乐子;也有时候,他会主动现身帮助坏人。不要以为他是主动帮助坏人,其实,梼杌只是为了玩乐!等梼杌玩烦了或者饿了的时候,便将人类当做食物,一口吞下!
《神异经》:"西方荒中有兽焉,其状如虎而大,毛长二尺,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一丈八尺,搅乱荒中,名梼杌。"
《左传》记载: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诎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
混沌(也被称为浑沌)是四大凶兽之一,也是比较怪异的一个。因为在民间传说中,混沌没有五官,却是一个能歌善舞的凶兽,其实可以算是多才多艺了。关于混沌的记载并不多,在山海经中记载,混沌是一只能歌善舞的神鸟。
传说中,混沌形状浑圆,全身像火一样的红!并且长着四只翅膀,有六条腿,而且没有五官(耳、目、鼻、唇、舌)。混沌长相如此,却能歌善舞。民间有言: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
或许很多人认为,混沌能歌会舞,并非什么恶兽。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混沌体型庞大,虽然没有舌头,却喜欢以人类为食。混沌所过之处,人畜无影!混沌每到一个地方,便用歌舞吸引人类和猎物自动来到它身边,当人类或者猎物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无法自拔时,混沌便将周围的食物吞噬。
神话故事里,混沌的肠子是直的,所以食物非常容易被消化,很容易饿。因此,混沌也成了除了饕餮之外的另一个食量大的凶兽。曾经有人想要绞杀混沌,奈何很少有人能够抵挡住混沌的歌声,还未近身便被混沌吞噬。
正因为混沌是直肠子,消化快,吞噬的人类数目更是数不胜数,再加上混沌强悍的能力,被人们当做四凶之首!
混沌比较贪玩,如果遇到高尚的人,浑沌便会大肆施暴;如果遇到恶人,浑沌便会听从他的指挥。当然了,恶人也是风火一时,最终还是会被混沌当做食物吞掉。
混沌是一种像狗,却长着长毛动物,四条腿,像熊却没有爪子,有眼睛却看不见,能走却无法移动,有两只耳朵却无法听见,能通人性,有腹部却没有五脏六腑,有肠子却是直的不弯曲,吃下的食物径直通过。南海的帝王叫"倏",北海的帝王叫"忽",中央的帝王叫"浑沌"。倏和忽在浑沌的地方相会,浑沌对待他们很好。倏和忽想报答浑沌,见大家都有眼耳口鼻,用来看听吃闻,浑沌没有七窍,就为他凿七窍。每天凿一窍,七天后,七窍出,而浑沌则死了。
这个故事是《庄子·内篇·应帝王第七》内记载的,此故事的主角并非是四大凶兽之一的混沌。
《山海经》第二卷《西山经》云:"又西三百五十里曰天山,有神鸟,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
《神异经》西荒经记载:"昆仑西有兽焉,其状如犬,长毛,四足,似罴而无爪,有目而不见,行不开,有两耳而不闻,有人知性,有腹无五藏,有肠直而不旋,食径过。人有德行而往抵触之,有凶德则往依凭之。"
梼杌(táowù),四大凶兽之一,自身傲狠,难训,喜欢为所欲为。相传,梼杌本身是北方天帝颛顼的儿子,桀骜不驯。有言道:"不知诎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在梼杌死后不久,竟然演化成了著名的上古魔兽,成为四凶之一,为祸人间。
梼杌长得有点像老虎,却比老虎大上数倍,全身长达数丈,其尾巴便有一丈八尺长!梼杌身上的毛发极长,并且毛发柔软坚韧,防御力极强,一般的兵器和攻击对它毫无效果。并且,梼杌拥有人一样的面孔,喜欢吃人。
《左传》文公十八年:"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诎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 译文:颛顼有一个不成材的儿子,不可以被教训,不听别人的劝导,教导他,变得更加顽劣,不管他,就会更加的嚣张,他把骄傲、蛮横当做行为准则,扰乱天下,被天下人称之为梼杌。
《神异经·西荒经》有此记载:西方荒中有兽焉,其状如虎而大,毛长二尺,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一丈八尺,搅乱荒中,名梼杌。译文:在西方的大荒中有一种野兽,它的形状、样貌像老虎,毛发有二尺长,长着人脸、虎足、猪口牙,尾巴有一丈八尺长,搅乱大荒,名字叫做梼杌。
梼杌桀骜的性格让它一直以来都是独自一人。他想要做的事情,没有人和异兽敢阻拦。不管是谁,只要阻拦梼杌,梼杌便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和他大打出手!
在四大凶兽中,梼杌和穷奇是最喜欢玩乐的,并且最喜欢玩弄人类。梼杌会鼓励一些坏人做坏事,而他却躲在一旁看乐子;也有时候,他会主动现身帮助坏人。不要以为他是主动帮助坏人,其实,梼杌只是为了玩乐!等梼杌玩烦了或者饿了的时候,便将人类当做食物,一口吞下!
《神异经》:"西方荒中有兽焉,其状如虎而大,毛长二尺,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一丈八尺,搅乱荒中,名梼杌。"
《左传》记载: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诎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嚣,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
#久赢版本#每日一文一条老狗(季羡林)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会不时想起一条老狗来。在过去七十年的漫长的时间内,不 管我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我是在亚洲、在欧洲、在非洲,一闭眼睛,就会不时有一条老狗的影子在我眼前晃动,背景是在一个破破烂烂的篱笆门前,后面是绿苇丛生的大坑,透过苇丛的疏稀处,闪亮出一片水光。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无论用多么夸大的词句,也决不能说这一条老狗是逗人喜爱的。它只不过是一条最普普通通的狗,毛色棕红,灰暗,上面沾满了碎草和泥土,在乡村群狗当中,无论如何也显不出一点特异之处,既不凶猛,又不魁梧。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儿的狗却揪住了我的心,一揪就是七十年。
因此,话必须从七十年前说起。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子,正在清华大学读西洋文学系二年级。能够进入清华园,是我平生最满意的事情,日子过得十分惬意。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是在秋天,我忽然接到从济南家中打来的电报,只是四个字:“母病速归。”我仿佛是劈头挨了一棒,脑筋昏迷了半天。我立即买好了车票。登上开往济南的火车。
我当时的处境是,我住在济南叔父家中,这里就是我的家。而我母亲却住在清平官庄的老家里。整整十四年前,我六岁的那一年,也就是1917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就是离开了母亲,到济南叔父处去上学。我上一辈共有十一位叔伯兄弟,而男孩却只有我一个。济南的叔父也只有一个女孩,于是在表面上我就成了一个宝贝蛋。然而真正从心眼里爱我的只有母亲一人,别人不过是把我看成能够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这一层道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的。可是离开母亲的痛苦我却是理解得又深又透的。到了济南后第一夜,我生平第一次不在母亲怀抱里睡觉,而是孤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一直哭了半夜。
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把我弄到这里来了呢?“可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母亲当时的心情,我还不会去猜想。现在追忆起来,她一定会是柔肠寸断,痛哭决不止半夜。现在这已成了一个万古之谜,永远也不会解开了。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唯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的情况就越来越多了。
在整整十四年中,我总共回过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奔大奶奶之丧而回家的。大奶奶并不是我的亲奶奶,但是从小就对我疼爱异常。如今她离开了我们,我必须回家,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次我在家只住了几天,母亲异常高兴,自在意中。第二次回家是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原因是父亲卧病。叔父亲自请假回家,看自己共过患难的亲哥哥。这次在家住的时间也不长。我每天坐着牛车,带上一包点心,到离开我们村相当远的一个大地主兼中医住的村里去请他,到我家来给父亲看病,看完再用牛车送他回去。路是土路,坑洼不平,牛车走在上面,颠颠簸簸,来回两趟,要用去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至于医疗效果如何呢?那只有天晓得了。反正父亲的病没有好,也没有变坏。叔父和我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们只好先回济南了。过了没有多久,父亲终于走了。一叔到济南来接我回家。这是我第三次回家,同第一次一样,专为奔丧。在家里埋葬了父亲,又住了几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母亲和二妹两个人。家里失掉了男主人,一个妇道人家怎样过那种只有半亩地的穷日子,母亲的心情怎样,我只有十一二岁,当时是难以理解的。但是,我仍然必需离开她到济南去继续上学。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但凡母亲还有不管是多么小的力量,她也决不会放我走的。可是她连一丝一毫的力量也没有。她一字不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能够取上。做了一辈子“季赵氏”。到了今天,父亲一走,她怎样活下去呢?她能给我饭吃吗?不能的,决不能的。母亲心内的痛苦和忧愁,连我都感觉到了。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离开了自己,走了,走了。谁会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呢?谁会知道,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呢?
回到济南以后,我由小学而初中,而初中而高中,由高中而到北京来上大学,在长达八年的过程中,我由一个浑浑沌沌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青年人,知识增加了一些,对人生了解得也多了不少。对母亲当然仍然是不断想念的。但在暗中饮泣的次数少了,想的是一些切切实实的问题和办法。我梦想,再过两年,我大学一毕业,由于出身一个名牌大学,抢一只饭碗是不成问题的。到了那时候,自己手头有了钱,我将首先把母亲迎至济南。她才四十来岁,今后享福的日子多着哩。
未完待续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会不时想起一条老狗来。在过去七十年的漫长的时间内,不 管我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我是在亚洲、在欧洲、在非洲,一闭眼睛,就会不时有一条老狗的影子在我眼前晃动,背景是在一个破破烂烂的篱笆门前,后面是绿苇丛生的大坑,透过苇丛的疏稀处,闪亮出一片水光。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无论用多么夸大的词句,也决不能说这一条老狗是逗人喜爱的。它只不过是一条最普普通通的狗,毛色棕红,灰暗,上面沾满了碎草和泥土,在乡村群狗当中,无论如何也显不出一点特异之处,既不凶猛,又不魁梧。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儿的狗却揪住了我的心,一揪就是七十年。
因此,话必须从七十年前说起。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子,正在清华大学读西洋文学系二年级。能够进入清华园,是我平生最满意的事情,日子过得十分惬意。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是在秋天,我忽然接到从济南家中打来的电报,只是四个字:“母病速归。”我仿佛是劈头挨了一棒,脑筋昏迷了半天。我立即买好了车票。登上开往济南的火车。
我当时的处境是,我住在济南叔父家中,这里就是我的家。而我母亲却住在清平官庄的老家里。整整十四年前,我六岁的那一年,也就是1917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就是离开了母亲,到济南叔父处去上学。我上一辈共有十一位叔伯兄弟,而男孩却只有我一个。济南的叔父也只有一个女孩,于是在表面上我就成了一个宝贝蛋。然而真正从心眼里爱我的只有母亲一人,别人不过是把我看成能够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这一层道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的。可是离开母亲的痛苦我却是理解得又深又透的。到了济南后第一夜,我生平第一次不在母亲怀抱里睡觉,而是孤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一直哭了半夜。
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把我弄到这里来了呢?“可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母亲当时的心情,我还不会去猜想。现在追忆起来,她一定会是柔肠寸断,痛哭决不止半夜。现在这已成了一个万古之谜,永远也不会解开了。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唯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的情况就越来越多了。
在整整十四年中,我总共回过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奔大奶奶之丧而回家的。大奶奶并不是我的亲奶奶,但是从小就对我疼爱异常。如今她离开了我们,我必须回家,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次我在家只住了几天,母亲异常高兴,自在意中。第二次回家是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原因是父亲卧病。叔父亲自请假回家,看自己共过患难的亲哥哥。这次在家住的时间也不长。我每天坐着牛车,带上一包点心,到离开我们村相当远的一个大地主兼中医住的村里去请他,到我家来给父亲看病,看完再用牛车送他回去。路是土路,坑洼不平,牛车走在上面,颠颠簸簸,来回两趟,要用去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至于医疗效果如何呢?那只有天晓得了。反正父亲的病没有好,也没有变坏。叔父和我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们只好先回济南了。过了没有多久,父亲终于走了。一叔到济南来接我回家。这是我第三次回家,同第一次一样,专为奔丧。在家里埋葬了父亲,又住了几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母亲和二妹两个人。家里失掉了男主人,一个妇道人家怎样过那种只有半亩地的穷日子,母亲的心情怎样,我只有十一二岁,当时是难以理解的。但是,我仍然必需离开她到济南去继续上学。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但凡母亲还有不管是多么小的力量,她也决不会放我走的。可是她连一丝一毫的力量也没有。她一字不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能够取上。做了一辈子“季赵氏”。到了今天,父亲一走,她怎样活下去呢?她能给我饭吃吗?不能的,决不能的。母亲心内的痛苦和忧愁,连我都感觉到了。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离开了自己,走了,走了。谁会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呢?谁会知道,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呢?
回到济南以后,我由小学而初中,而初中而高中,由高中而到北京来上大学,在长达八年的过程中,我由一个浑浑沌沌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青年人,知识增加了一些,对人生了解得也多了不少。对母亲当然仍然是不断想念的。但在暗中饮泣的次数少了,想的是一些切切实实的问题和办法。我梦想,再过两年,我大学一毕业,由于出身一个名牌大学,抢一只饭碗是不成问题的。到了那时候,自己手头有了钱,我将首先把母亲迎至济南。她才四十来岁,今后享福的日子多着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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