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所谓的“中国赌石第一案”,我们应像石头一样冷静》
2020年12月,号称“中国赌石第一案”的案件在网络曝光,之后各路媒体一直争相报道,笔者对该案亦颇感兴趣。相关报道是否客观、中立笔者暂且不论,先回归案件本身。
被告人涉嫌诈骗罪,笔者认为以下事实需重点核查:
涉案原石是否存在皮壳造假、开口造假、芯子造假、颜色造假、掩盖残缺造假、挖空增透造假、天窗造假等任何人工造假行为?
被告人是否对涉案原石的品质、场口等作出承诺?“赌石”是否包括赌场口?是否缅甸产的原石才有场口一说?场口与产地是否为不同概念?危地马拉产的原石是否可以赌?
专家、行家通过肉眼能否分辨原石产地?现有科学技术能否鉴定出原石产地?涉案原石是否产自危地马拉?
三被告人之间有无预谋、通谋?有无非法占有之目的?款项如何收取、转移和处理?
结合需核查的事实,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凭借朴素的认知认为:
产地、产区与场口为不同概念,只有缅甸产的原石才有场口一说。公认的“赌石”规则是只能赌缅甸原石,而不能赌危地马拉的原石。缅甸木那坑出的原石品质是比较好的,危地马拉玉石与缅甸玉石的价值相差很大。
“赌石”不能对原石造假,不能对原石品质作出承诺,场口可以赌。笔者认为,赌场口的前提是卖方未对场口进行承诺,若卖方已承诺,则不存在赌的成分;若卖方不确定场口的,可说“不确定”,或者可说“自认为是,到底是不是需自己判断”,而不能承诺。
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行家可以通过肉眼分辨原石产地,现有科学技术条件可以鉴定出原石产地。笔者认为,特别是两个产地处于不同经纬度、大陆板块、地质水文条件等情况下,原石的矿物成分、化学元素等的差异应更为明显。比如苹果,A地产的口感好,甜、香、脆,B地产的口感差,酸、淡、绵,两地产的苹果最明显的差异为含糖量不一,苹果的其他成分、含量亦会有差异,当然A地苹果价格也高。
另外,笔者认为“不进行产地鉴定”与“不能鉴定出产地”为不同概念。比如,不能对人进行克隆,不等于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在纯技术层面上不能克隆出人。我们试想一下,若有人利用其它产地的原石来冒充好产地的原石,被识破后则以原石产地不能分辨、不能鉴定作为挡箭牌,后果会如何?如此做法无论对个人,还是对行业都会形成巨大的冲击与伤害。
相关报道是否客观、中立?
该案曝光后,相关报道几乎均是采访被告人方和行业协会等的,而没有听到被害人任何声音。笔者唯恐有失偏颇,一直未公开作出任何评价。
时光荏苒,冬去春来。该案终于在2021年4月20日开庭,并开了整整三天。庭审结束后,被害人方发出了不同声音,披露被告人存在冒充缅甸人身份、虚构原石产地、对原石场口和品质进行承诺等诈骗行为,与“赌石交易的行业惯例”相悖。
从近几年在网络上发生的反转事件,再到该案双方的说法不一。笔者认为,无论对该案,还是其他正在审理的案件,不仅公众要保持理性、客观,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更应保持理性、客观。在未了解事情全貌之前不应急于下结论,因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严重的话还会影响案件审理。正如“‘中国赌石第一案’又起波澜,媒体个案报道伦理问题再引热议”一文提到“媒体在报道类似案件时,确实应秉持客观、理性、公正的态度,否则,容易引发公众对案件审理的不良情绪,对案件的办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该案,从最初的相关报道,再到被害人方的声明,大众终于可以“纵观全案”。对于相关报道是否客观、中立?应该已经比较清晰。
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欺诈?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是否达到一定数额。该案的涉案数额高达8000万,已远超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关键在于考察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关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可从以下几点判断:第一,是否有预谋,有侵占的意图?第二,是否故意用假的、低价值的原石冒充?第三,款项接收是否正常,是否只收现金,或用多个账户、他人账户收款?第四,款项是否快速转移、挥霍?
笔者将民事欺诈作比对:交易中,卖方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且买方支付的对价合理,通俗来说即买方买到的物品与其支付的款项基本是等价、足值的。比如,物品是真的,只不过没有那么好、那么多功能,或者有些小瑕疵而已。交易后,卖方也留给买方救济的途径与可能。比如,可以退款、退货和换货等。反之,则可能构成刑事诈骗。
若被害人方披露的信息属实,据此可推知一下,被告人为何在交易前后采取如此做法?其动机与目的是什么?该案中,若被告人的行为仍然符合“赌石交易的行业惯例”,则笔者认为该惯例是否合理合法值得深思。比如有专家指出“卖家虚报赌石的场口很常见”,言下之意虚报场口是对的吗?如此做法难道不是在鼓励说谎吗?如果哪一个行业允许满口谎言,恐怕该行业将会沦为违法犯罪的温床!用常识、常情、常理去判断吧。
众所周知,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既有精华的部分,也有糟粕的部分。对于精华,我们要传承并发扬光大,但若是糟粕,则无论存续了几百年、几千年都要摒弃。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深刻的认识。精华与糟粕的衡量、判断标准是什么?是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因此,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之目的,是否构成诈骗?也应该已经比较清晰。
结语
对于该案,孰是孰非,是否构罪,自会有定论,因为任何罪恶都难逃法网,任何冤屈都将被洗清。舆论对该案应保持基本的理性、客观与克制,个人应如此,媒体更应如此。我们应相信神圣的法律,庄严的法庭,然后静待一个正义的结果。
#中国赌石第一案##v光新星##微博公开课#
2020年12月,号称“中国赌石第一案”的案件在网络曝光,之后各路媒体一直争相报道,笔者对该案亦颇感兴趣。相关报道是否客观、中立笔者暂且不论,先回归案件本身。
被告人涉嫌诈骗罪,笔者认为以下事实需重点核查:
涉案原石是否存在皮壳造假、开口造假、芯子造假、颜色造假、掩盖残缺造假、挖空增透造假、天窗造假等任何人工造假行为?
被告人是否对涉案原石的品质、场口等作出承诺?“赌石”是否包括赌场口?是否缅甸产的原石才有场口一说?场口与产地是否为不同概念?危地马拉产的原石是否可以赌?
专家、行家通过肉眼能否分辨原石产地?现有科学技术能否鉴定出原石产地?涉案原石是否产自危地马拉?
三被告人之间有无预谋、通谋?有无非法占有之目的?款项如何收取、转移和处理?
结合需核查的事实,笔者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凭借朴素的认知认为:
产地、产区与场口为不同概念,只有缅甸产的原石才有场口一说。公认的“赌石”规则是只能赌缅甸原石,而不能赌危地马拉的原石。缅甸木那坑出的原石品质是比较好的,危地马拉玉石与缅甸玉石的价值相差很大。
“赌石”不能对原石造假,不能对原石品质作出承诺,场口可以赌。笔者认为,赌场口的前提是卖方未对场口进行承诺,若卖方已承诺,则不存在赌的成分;若卖方不确定场口的,可说“不确定”,或者可说“自认为是,到底是不是需自己判断”,而不能承诺。
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行家可以通过肉眼分辨原石产地,现有科学技术条件可以鉴定出原石产地。笔者认为,特别是两个产地处于不同经纬度、大陆板块、地质水文条件等情况下,原石的矿物成分、化学元素等的差异应更为明显。比如苹果,A地产的口感好,甜、香、脆,B地产的口感差,酸、淡、绵,两地产的苹果最明显的差异为含糖量不一,苹果的其他成分、含量亦会有差异,当然A地苹果价格也高。
另外,笔者认为“不进行产地鉴定”与“不能鉴定出产地”为不同概念。比如,不能对人进行克隆,不等于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在纯技术层面上不能克隆出人。我们试想一下,若有人利用其它产地的原石来冒充好产地的原石,被识破后则以原石产地不能分辨、不能鉴定作为挡箭牌,后果会如何?如此做法无论对个人,还是对行业都会形成巨大的冲击与伤害。
相关报道是否客观、中立?
该案曝光后,相关报道几乎均是采访被告人方和行业协会等的,而没有听到被害人任何声音。笔者唯恐有失偏颇,一直未公开作出任何评价。
时光荏苒,冬去春来。该案终于在2021年4月20日开庭,并开了整整三天。庭审结束后,被害人方发出了不同声音,披露被告人存在冒充缅甸人身份、虚构原石产地、对原石场口和品质进行承诺等诈骗行为,与“赌石交易的行业惯例”相悖。
从近几年在网络上发生的反转事件,再到该案双方的说法不一。笔者认为,无论对该案,还是其他正在审理的案件,不仅公众要保持理性、客观,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更应保持理性、客观。在未了解事情全貌之前不应急于下结论,因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严重的话还会影响案件审理。正如“‘中国赌石第一案’又起波澜,媒体个案报道伦理问题再引热议”一文提到“媒体在报道类似案件时,确实应秉持客观、理性、公正的态度,否则,容易引发公众对案件审理的不良情绪,对案件的办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该案,从最初的相关报道,再到被害人方的声明,大众终于可以“纵观全案”。对于相关报道是否客观、中立?应该已经比较清晰。
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欺诈?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是否达到一定数额。该案的涉案数额高达8000万,已远超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关键在于考察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关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可从以下几点判断:第一,是否有预谋,有侵占的意图?第二,是否故意用假的、低价值的原石冒充?第三,款项接收是否正常,是否只收现金,或用多个账户、他人账户收款?第四,款项是否快速转移、挥霍?
笔者将民事欺诈作比对:交易中,卖方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且买方支付的对价合理,通俗来说即买方买到的物品与其支付的款项基本是等价、足值的。比如,物品是真的,只不过没有那么好、那么多功能,或者有些小瑕疵而已。交易后,卖方也留给买方救济的途径与可能。比如,可以退款、退货和换货等。反之,则可能构成刑事诈骗。
若被害人方披露的信息属实,据此可推知一下,被告人为何在交易前后采取如此做法?其动机与目的是什么?该案中,若被告人的行为仍然符合“赌石交易的行业惯例”,则笔者认为该惯例是否合理合法值得深思。比如有专家指出“卖家虚报赌石的场口很常见”,言下之意虚报场口是对的吗?如此做法难道不是在鼓励说谎吗?如果哪一个行业允许满口谎言,恐怕该行业将会沦为违法犯罪的温床!用常识、常情、常理去判断吧。
众所周知,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既有精华的部分,也有糟粕的部分。对于精华,我们要传承并发扬光大,但若是糟粕,则无论存续了几百年、几千年都要摒弃。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深刻的认识。精华与糟粕的衡量、判断标准是什么?是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因此,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之目的,是否构成诈骗?也应该已经比较清晰。
结语
对于该案,孰是孰非,是否构罪,自会有定论,因为任何罪恶都难逃法网,任何冤屈都将被洗清。舆论对该案应保持基本的理性、客观与克制,个人应如此,媒体更应如此。我们应相信神圣的法律,庄严的法庭,然后静待一个正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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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五角大楼再次公布UFO视频,形状非常罕见,到底是什么?】
最近这两年,UFO事件还真挺多的。对于那些喜欢猎奇UFO事件的人来说,还真是让人兴奋的两年。
此起彼伏的UFO事件
就在整整1年前,美国五角大楼发布了三段拍摄于2004-2005年的UFO视频,并在后来宣布成立专项调查组——不明空中现象特别工作组(UAPTF)——来调查UFO事件。不过,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什么结果和进展。
今年年初,美国的UFO研究者、著名作家Anthony Bragalia又对外宣布,美国正在秘密研究1947年坠落于罗斯威尔的UFO及其中的外星人尸体。这个说法看起来非常像真的,但目前也没有得到任何官方回复和其他的佐证。
就在上个月,美国密西西比州的一对父子也发布视频,说自己发现了大量的UFO在空中飞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他们
这不,最近又来了一次UFO事件——而且又是来自于官方的。如果民间的UFO事件可能来自于人们的虚构或者误导,那么美国五角大楼发布的消息,看起来应该是经过专家初步分析也没有得到结果、真实性相对较高而又比较令人信服的UFO事件了。
五角大楼再次承认
和上一次公布的UFO事件来自于十几年前不同,五角大楼这一次承认的UFO视频,来自于2019年7月,距离现在并不远。据官方的简报介绍:这一次UFO事件的目击者是美国海军罗素号驱逐舰上的船员在圣地亚哥海岸拍摄的。
从上面这张动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次拍摄到的UFO和以往的碟状或者不规则形状不同,而是呈现出三角形,因此他们也将这次UFO称为“金字塔状”飞行器。据目击者描述,这个飞行器飞行在距离驱逐舰210米的高空,并且实现了悬停。在整个过程中,UFO并不是单独出现,而是一共出现了3个。
不仅如此,在美国的奥马哈号战斗舰上的船员,也报告了UFO事件。不过,这和罗素号的船员所看到的并不一样,因为这一次被目击到的UFO呈球形。而且,根据UAPTF的文件介绍,这个球形飞行器很快就飞到了水中。美国方面还用潜水艇来到这片海域进行了搜索,但没有发现任何残骸。
另外,还有几份来自于2019年3月份中同一天的UFO目击报告,也是美国军方拍摄的,一位F-18武器系统的军官利用手中的手机相机拍摄到了UFO。在他的画面中,也出现了三个UFO,而且分别呈现出不同的形状,一个是球形的,一个外形类似于橡果,还有一个像是金属制的飞艇。
五角大楼发言人Susan Gough对于这几次UFO事件也给出了回复:“我可以确切表示:涉及到的这些照片和视频的确是有海军中的人员所拍摄的,而且UAPTF也已经将这些事件纳入到了他们正在进行的调查之中。”
五角大楼的这份声明,让媒体非常兴奋,这是时隔一年之后,美国官方再一次公开承认了UFO事件。那么问题来了,它们到底是什么呢?
真的是外星人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UFO的全名叫做不明飞行物。我们已经多次强调,只要是没有确认身份的、飞在天空中的物体,都可以叫做不明飞行物,因此UFO和外星人的飞行器并不能划等号。
其次,绝大部分UFO事件,最终都能够用自然现象来解释,比如罕见的光学现象、特殊的观察角度等等。尤其是科技设备越来越普及,无人机之类的设备越来越多,引起误解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包括前几天密西西比州的UFO事件,我在发布之后,很多网友都在评论:外国人没见过孔明灯。的确,这个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而且,还有很多UFO事件,其实都是人们炒作的结果,就比如罗斯威尔事件。官方给出的结论很明确,那就是军事气球,但民众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在数十年的时间里用外星人来解释。
即使是最近两年五角大楼公布的UFO视频,他们也只能说是成立调查组来进行调查,而不会简单地用外星人或者飞碟这种词语来轻易地下结论。同时,如果你保持客观和冷静的头脑来看,就会发现,五角大楼的确承认了照片和视频的真实性,但并没有承认它们就是飞行器或者其他什么身份,对于这些UFO到底是什么,他们并没有做任何解释。
UFO是什么,取决于人心
实际上,人们对于UFO的解读,的确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己身份的制约。对于吹捧外星人的那些人来说,他们就喜欢用飞行器来解释UFO。而对于美国军方来说,他们会经常考虑这些UFO是不是其他国家的高精尖设备。一般来说,美国军方不太将这些现象称为UFO,而是称作不明空中现象(UAP),并且也高度重视这些现象,视其为关键情报。
实际上,如果你刚才仔细阅读了,就会发现他们在去年成立的新部门UAPTF,全名就叫不明空中现象特别工作组,而不是不明飞行物工作组或者是外星人工作组。
Gough还说:为了维护他们国家的安全,并且尽量减少可能的对手对于这些事件的了解,他们也的确隐藏了很多信息,比如那些进入到他们管制区域上空的UAP,都没有更多的信息披露。
总之,我始终相信,如果外星人真的出现在地球上,那么绝不会只去一个国家,更不会只有这个国家的少部分人发现。而且,外星人是否存在,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总之,不论面对什么问题,我们应该有科学、客观的角度来看待,而不是简单地用超自然现象来解释。否则,我们和没有科学基础的古代人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呢?
#美国将驱逐10名俄罗斯外交官##美国得州电价再度飙涨100倍#
最近这两年,UFO事件还真挺多的。对于那些喜欢猎奇UFO事件的人来说,还真是让人兴奋的两年。
此起彼伏的UFO事件
就在整整1年前,美国五角大楼发布了三段拍摄于2004-2005年的UFO视频,并在后来宣布成立专项调查组——不明空中现象特别工作组(UAPTF)——来调查UFO事件。不过,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什么结果和进展。
今年年初,美国的UFO研究者、著名作家Anthony Bragalia又对外宣布,美国正在秘密研究1947年坠落于罗斯威尔的UFO及其中的外星人尸体。这个说法看起来非常像真的,但目前也没有得到任何官方回复和其他的佐证。
就在上个月,美国密西西比州的一对父子也发布视频,说自己发现了大量的UFO在空中飞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他们
这不,最近又来了一次UFO事件——而且又是来自于官方的。如果民间的UFO事件可能来自于人们的虚构或者误导,那么美国五角大楼发布的消息,看起来应该是经过专家初步分析也没有得到结果、真实性相对较高而又比较令人信服的UFO事件了。
五角大楼再次承认
和上一次公布的UFO事件来自于十几年前不同,五角大楼这一次承认的UFO视频,来自于2019年7月,距离现在并不远。据官方的简报介绍:这一次UFO事件的目击者是美国海军罗素号驱逐舰上的船员在圣地亚哥海岸拍摄的。
从上面这张动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次拍摄到的UFO和以往的碟状或者不规则形状不同,而是呈现出三角形,因此他们也将这次UFO称为“金字塔状”飞行器。据目击者描述,这个飞行器飞行在距离驱逐舰210米的高空,并且实现了悬停。在整个过程中,UFO并不是单独出现,而是一共出现了3个。
不仅如此,在美国的奥马哈号战斗舰上的船员,也报告了UFO事件。不过,这和罗素号的船员所看到的并不一样,因为这一次被目击到的UFO呈球形。而且,根据UAPTF的文件介绍,这个球形飞行器很快就飞到了水中。美国方面还用潜水艇来到这片海域进行了搜索,但没有发现任何残骸。
另外,还有几份来自于2019年3月份中同一天的UFO目击报告,也是美国军方拍摄的,一位F-18武器系统的军官利用手中的手机相机拍摄到了UFO。在他的画面中,也出现了三个UFO,而且分别呈现出不同的形状,一个是球形的,一个外形类似于橡果,还有一个像是金属制的飞艇。
五角大楼发言人Susan Gough对于这几次UFO事件也给出了回复:“我可以确切表示:涉及到的这些照片和视频的确是有海军中的人员所拍摄的,而且UAPTF也已经将这些事件纳入到了他们正在进行的调查之中。”
五角大楼的这份声明,让媒体非常兴奋,这是时隔一年之后,美国官方再一次公开承认了UFO事件。那么问题来了,它们到底是什么呢?
真的是外星人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UFO的全名叫做不明飞行物。我们已经多次强调,只要是没有确认身份的、飞在天空中的物体,都可以叫做不明飞行物,因此UFO和外星人的飞行器并不能划等号。
其次,绝大部分UFO事件,最终都能够用自然现象来解释,比如罕见的光学现象、特殊的观察角度等等。尤其是科技设备越来越普及,无人机之类的设备越来越多,引起误解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包括前几天密西西比州的UFO事件,我在发布之后,很多网友都在评论:外国人没见过孔明灯。的确,这个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而且,还有很多UFO事件,其实都是人们炒作的结果,就比如罗斯威尔事件。官方给出的结论很明确,那就是军事气球,但民众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在数十年的时间里用外星人来解释。
即使是最近两年五角大楼公布的UFO视频,他们也只能说是成立调查组来进行调查,而不会简单地用外星人或者飞碟这种词语来轻易地下结论。同时,如果你保持客观和冷静的头脑来看,就会发现,五角大楼的确承认了照片和视频的真实性,但并没有承认它们就是飞行器或者其他什么身份,对于这些UFO到底是什么,他们并没有做任何解释。
UFO是什么,取决于人心
实际上,人们对于UFO的解读,的确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己身份的制约。对于吹捧外星人的那些人来说,他们就喜欢用飞行器来解释UFO。而对于美国军方来说,他们会经常考虑这些UFO是不是其他国家的高精尖设备。一般来说,美国军方不太将这些现象称为UFO,而是称作不明空中现象(UAP),并且也高度重视这些现象,视其为关键情报。
实际上,如果你刚才仔细阅读了,就会发现他们在去年成立的新部门UAPTF,全名就叫不明空中现象特别工作组,而不是不明飞行物工作组或者是外星人工作组。
Gough还说:为了维护他们国家的安全,并且尽量减少可能的对手对于这些事件的了解,他们也的确隐藏了很多信息,比如那些进入到他们管制区域上空的UAP,都没有更多的信息披露。
总之,我始终相信,如果外星人真的出现在地球上,那么绝不会只去一个国家,更不会只有这个国家的少部分人发现。而且,外星人是否存在,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总之,不论面对什么问题,我们应该有科学、客观的角度来看待,而不是简单地用超自然现象来解释。否则,我们和没有科学基础的古代人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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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谈谈分手后为什么需要断联 一、缓解双方情绪,稳定局面 首先情侣在刚分手的时候矛盾点比较高,其次在情绪比较激动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错误的挽留举动,所以为了把做错事的可能性降低,那么就需要适当的断联来缓解两个人之间的矛盾。 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分手后也是同样的,甚至会更加疯狂。但不管你们是因为什么原因分手的,你们之间的感情肯定产生了裂痕,积累了很多矛盾。这个时候如果你还是以恋人的姿态纠缠对方,那么他一定会抗拒,甚至会更加的想要逃离你。 为了缓解你们之间的矛盾,我们现在就需要通过断联给彼此时间和空间冷静思考稳定局势和情绪,只有等双方都恢复理智了,你们的挽留才可以更进一步。 二、降低对方对你的负面印象 既然提出分手,那么就说明此时你在他心目中的缺点已经掩盖住了优点,这个时候无论你做什么事情都是收效甚微的。分手是因为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可能会因为你的三言两语就改变。分手后你立刻纠缠对方,只会适得其反,要知道95%以上分手后被拉黑的原因都是因为死缠烂打。所以为了防止局面不受控制,你现在就是要让自己冷静下来,给彼此一个过渡期来缓解他对你的负面印象。 三、创造时间自我提升 断联期间并不是什么都不需要做的,分手是因为你的缺点在他的脑海中固化了,对于他来说你和刚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样子了,这种前后所产生的落差感让他逃离。所以我们现在要以退为进,利用断联提升自己,不断放大自己的闪光点,同时改正自己的缺点,然后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他的面前,让他发现你并没有那么差,那么他就会重新考虑你们之间的关系,给出窗口。 分手其实也是一个审视自我的机会,这个词虽然不讨人喜欢,但这也是一次挑战,我们要利用这个机会彻底改变自己,建立二次吸引,让他再次爱上你。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你是否需要断联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断联? 1、对方及其厌恶、反感你 对方把你的联系方式全部删除、拉黑;或者你给他发信息、打电话,对方都不回应,即使回应了态度也比较恶劣;那么这些都是他反感你的表现,所以这种情况就需要断联,如果继续纠缠只会暴露自己的需求感,增加他对你的防御心理,导致关系进一步恶化。 2、对方比较冷淡,关系连朋友都不如 这种情况就比较缓和一些,对方还是会回复你的信息,但是回复的时间跨度较大,态度比较冷淡,关系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主要是因为对方心软,也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和你闹得鱼死网破,老死不相往来。所以与其保持如此微弱的联系倒不如进行适当的断联,给彼此冷静思考的时间,重新审视这段关系,建立二次吸引,而且这样做的效果比若有若无的联系更有冲击力。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断联? 1、假性分手 这种情况的分手大多是一时冲动,只是想要通过这个契机来调整你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以这个形式来引起你对感情中存在的问题的重视以及关注,所以在这个时候只要你有实质性的改变,那么就可以轻松的挽留。但是如果你傻乎乎地选择了断联,那么只会升级矛盾,然后把“假性分手”转变为“真性分手”。 2、保持普通朋友的关系 分手后仍然保持正常的联系,也可以见面,但是提到感情问题就会消失。那么这种情况不需要断联,保持弱联系就可以。但是不要暴露出强烈的需求感,要主动找出分手原因,然后改正自己的问题,并且在聊天以及见面的过程中展示你的变化,消除对方的防备心,等待时机主动出击。 3、你们之间很相爱,但由于客观原因分手 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分手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异地、父母反对等,这些情况切记不可以断联。你们走向分手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如果强行断联,只会导致关系恶化。关于异地,那么就去解决异地的问题;关于父母反对,那么就需要一起沟通,一起努力说服父母。如果贸然断联,对方就会认为你是真的放下了,然后去寻找新欢,那么你们复合的机会就更加渺茫了,留给你的只有透心凉了。 所以在挽留过程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断联的,挽留没有固定公式,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判断,选择适合自己的挽留方法。 断联多久比较合适呢? 根据挽留统计,发现分手原因不同,断联的时间也是不同的 假性分手:2—5天 一般分手:7—14天 轻度真性分手:15—20天 中度真性分手:40 —45天 重度真性分手:50—60天 原则性分手:80—100天 断联期间要做些什么? 断联期间并不是什么都不做的,我们要利用争取来的时间做自我引导和提升,具体怎么操作可以参考下面的文章。 为什么你的断联失败了? 也有一部人说断联后对方还是不愿意回复自己,或者回复冷淡,为什么我断联了还是没有用呢?我们分为下面几个情况: 1、断联时间选择错误,太短或者太长 2、你们之间并不需要断联 3、断联期间什么都没做 4、复联只会暴露出强烈的需求感 关于第一种情况:断联时间太短,那么他对你的负面印象还没有消除,贸然联系只会增加对方的防备心理;断联时间太长,本来你们之间的关系是断联几天就可以缓解的,但却因为你断联时间太长导致对方以为你真的放下了,以为你真的不在意他了,导致感情一直难以推进。 关于第二种情况:本来只是情绪性的“假性分手”,结果被你的乱操作演变为“真性分手”。 关于第三种情况:断联的目的是利用时间来缓解对方的负面情绪,断联后对方的负面情绪确实有所缓解,但是在这个期间你却没有任何的反思和改变,导致复联的时候当他看到一成不变的你,会再次产生厌恶,更加认为和你分手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如果断联期间你什么都不做,那么这个断联就是没有意义的。 关于第四种情况:断联后双方情绪都得到了缓解,他也愿意和你沟通,但是你看到他的消息之后,以为可以复合了,便开始耐不住性子,像恶狼一样扑过去进行信息轰炸、电话轰炸,但是你的高需求感只会他吓跑了。 复联过程中要循序渐进,要给他时间和过程去发现你的变化,让他对你产生好奇心,只有这样他才会感受到你的魅力,被你再次吸引,有吸引才会产生感情。#分手后有必要断联吗##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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