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云南日报奇案
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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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只有8分钱的公司盘活
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B 转让股权—
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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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因350万转让费成阶下囚
《云南日报》2013年10月14日
记者 熊波
他将一个账户上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身”上千万元,到头来,他没有成为公司的功臣,反而成了有罪之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多次上诉、申诉,可7次审判来回折腾,11份法律文书仍无法改变他10年牢狱的命运。如今,因病监外就医的他,坚持认为他的案件只是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已,不应该是刑事案件,他不应该被判刑。于是,他再一次申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程序也在紧张进行中。同时,他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请求检察机关介入自己的案子。
A合伙失败—
他掏钱救公司导致和妻子离婚
2004年12月8日,湖北石首人张作新前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与广东人傅卓江、傅杰父子在片马口岸合伙成立富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宝公司”)。按照双方的出资和约定,傅卓江父子任正副董事长兼正副经理,占90%股份,张作新占10%的股份任监事。仅仅5个月后,公司原本良好的发展势头急转直下,还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
张作新说,2006年1月,经历了半年多的困境后,他向朋友借来300万元资金用来“救急”,但到账5天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元“救命钱”却被其他股东尽数转移。随后,傅卓江父子也离开了公司。“当时,我去查看公司的账户,上面只有8分钱。”张作新说。
股东一去不返,公司尚有1000多万元债务急需偿还,张作新只好一个人独自支撑公司的运转。2006年9月4日,张作新向怒江州和泸水县有关部门反映公司情况,请求当地政府派工作组来监管公司,但未被批准。在一直联系不到傅卓江父子的情况下,张作新只好自掏腰包,以解公司燃眉之急。他说:“因为我拿了家里太多的钱,我跟妻子吵了无数次的架,最终也因为这个公司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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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万元转让费使他成阶下囚
2007年10月3日,张作新终于联系上了傅卓江父子,他带着账目远赴广东,与对方召开了股东大会。根据账目显示,3年来,富宝公司共负债约1600万元,公司评估值2000万元。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约定,傅卓江父子将其手中的90%股份以350万元转让给张作新,并约定“公司所有债务皆由张作新偿还”。
2007年12月10日,同在片马口岸开矿的林华商号有意收购富宝公司,张作新遂以19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转让给林华商号,并约定所有债务由张作新偿还。事后,林华商号先后支付了1100万元给张作新,用以处理债务和支付工人工资。
“支付完这些后,林华商号还有650万元的尾款,我提出从650万元尾款中支付350万元给傅卓江父子,但对方不同意。他们担心尾款会拖很长时间,想在1100万元中直接提走。现在650万元尾款已拿到,350万元转让费也支付给了傅卓江父子。”张作新说,正是这350万元转让费,让傅卓江父子找到了控告他的理由。
2009年,傅卓江父子向怒江州公安局以“张作新涉嫌职务侵占”报了案。侦查机关调查,张作新将公司转让后,没有履行股权转让等事宜,而将转让款私自挥霍,拿到湖北老家买车、买房。
同年,张作新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7月6日,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作新犯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泸水县法院。
C 多次判决—
他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
2010年10月8日,泸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作新涉嫌犯挪用资金罪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缴1092万元。
张作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9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2011年7月,怒江州中院裁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了泸水县法院和该院之前作出的对张作新的有罪判决,本案发回泸水县法院重审。
长达3年的审判、上诉、申诉后,张作新的案件又被打回原点,从头再审。
2011年12月,泸水县法院一审重审后,维持了第一次的刑事判决结果。随后,张作新又提出上诉。2012年5月,怒江州中院同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了一审重审判决书,再次发回重审。
2012年7月本案第三次重新审理一审中,泸水县法院仍然判处张作新10年有期徒刑,追缴1092万元侵占款。同年9月,怒江州中院维持原判。张作新不服,继续申诉。随后,怒江州中院驳回了张作新的申诉。
至此,3年内7次审判,11份法律文书中,怒江州中院最后的这次判决成为张作新案的生效判决书。
D 最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受理申诉
对于张作新来说,这一路折腾下来,多次审判,他仍然还是一个有罪之人。
去年9月,怒江州中院最后一次判决他有罪的判决书生效后,张作新开始履行法律义务,走上了服刑的道路。如今,张作新因病被允许监外服刑。这些年,拖着有罪身躯的张作新一直不服判决,一家人一直坚持申诉。近日,云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张作新的申诉,相关的申诉审理也正在紧张进行中。
依据侦查机关在2009年3月31日的询问笔录,警察问傅卓江为何要控告张作新涉嫌经济犯罪时,傅卓江回答:“他把公司卖了,没有履行《意向书》的规定,没有把我转让给他的90%股份转让费汇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
而在张作新看来,他与傅父子之间存在股权转让争议,也只是民事纠纷官司而已,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至今他也想不通。
为了讨说法,张作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儿子休学一年,从湖北赶到云南,替父亲四处奔走申诉。大学毕业的女儿也前往北京,寻找为父亲翻案的机会。张作新和老母亲频繁前往省检察院、省高院申诉和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E 合伙人称—
不给转让费所以才告他
对于张作新的说法,傅卓江在2009年3月31日的笔录中说:“我知道他把公司转让以后,向他索要350万元转让费,他(指张作新)说要等从林华商号的尾款中支付给我,但我坚持不同意,直到现在张作新也没有履行约定,这就是我们要控告他涉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
F专家观点—
本案只是股东经济纠纷
在张作新案被7次审理的3年内,张作新的辩护律师先后找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10多位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对本案进行“会诊”。专家们也为此出具了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股东经济纠纷案,而并非是刑事案件。
张作新本人也认为,在傅卓江父子离开公司后他独自支撑公司,把一个只有8分钱的公司变成了一个上千万元的公司,这些年,他把自己的钱垫进了公司,如今,他不但没有功劳,反而成了一个有罪之人。
张作新说,2007年10月3日,傅卓江父子将其90%的股份以350万元转给他,股份转让意向书上,并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具体时间。再者,意向书签订后,整个公司被卖了,他一直都安排人员在当地处理债权债务,他并没有卷款逃跑。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张作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林华商号公司的证明。在张作新看来,公司卖了后,这笔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他不是不给,他曾经向傅卓江父子表示过,3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要等到林华商号收购他们公司的尾款到账后再支付。 https://t.cn/R2WxQOQ
纨绔子作恶多端 观音菩萨历世慈悲救度
讲一个故事:果婕自幼右耳失聪,小学时患心肌炎,休学住院,之后又感染上甲肝。十六岁时突然间头痛,昏迷了五天,醒来后连字都不认得了,甚至1+1等于几也算不出了。医生诊断为先天性脑血管畸形,脑渗血。于是做开颅手术,手术是成功了,但不久又患上了癫痫病,时好时坏。学也不能上了,父母为之受的苦可想而知。直到看到《现代因果实录》,又见到了我,开始了吃素念《地藏经》,癫痫病便停止了发作。大约在一年之后,她的母亲打电话给我,说昨晚女儿又全身抽搐,但没有像以前一样口吐白沫,心里什么都明白,一直在心中念佛,父母知道送医院也没用,于是便双双跪在佛像前念佛,稍后女儿就平静下来。第二天一早女儿就催着妈妈给我打电话。我想了想对她说:可能你女儿心里想男孩子了,电话里不方便谈,先叫你女儿不要胡思乱想,我抽空去你家跟她面谈。
次日我见到果婕,她显得体弱一些。我先肯定了她半年多来念佛诵经,还面对宣化上人的照片叩了一万个头,成为上人的弟子,又能开始学着做些家务,很精进。但也指出她有时心会开小差,我问:“是不是想男孩子了?”她脸上泛出红润,点点头说:“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对她说:“师父让我告诉你,诵经念佛是为了消除前生的业,业了了,病就彻底好了。如果一有淫欲心生起,护法神就会远离你,过去的债主就会重新来找你的麻烦。你这个年龄叫你不去想男孩,真是难为你了。但为了消业,必须难行能行才是修行,只有真修才能得到佛菩萨的加被。心再开小差时,要及时拉回来,就没问题了。等到你二十五、六岁,宿业即可消除,到时候你自己能知道的。那时,如果还想结婚,一定会有一个与你有善缘、懂得呵护你的白马王子来找你。”
二○○六年四月,我在上海接到果婕妈妈打来的电话,说有个大公司的总经理是他们的老朋友,新建了一个保龄球馆,知道她女儿无事在家,想给果婕安排个收款员的工作,问我果婕可不可以去上班。我不好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担心她上了班,面对男孩子能不能控制住自己,让果婕自己来决定。
她还是选择了上班。八月的一天,果婕妈妈打来电话,说女儿昨夜又出现了要发作的那种感觉,虽没发作,但身上很不舒服,现在也起不了床,她催着给我打个电话。此时,我马上感觉到果婕的心里有个大男孩,一问果然如此。她妈妈说,最近常见女儿回家后心神不定,女儿说有个男生,常往她手机上发信息。由于同情果婕自幼至今的病苦,我让她们母女来我家,给她们讲述了果婕前生的故事:
过去有一对夫妻,家庭富有,但婚后无子。于是去寺院观音菩萨前求子,不久妻子怀孕,生一俊俏男孩,全家人爱之若珠。稍大,更显聪明,备受宠爱。再大,骄狂无忌,为所欲为。父母再想管教,为时已晚,悔之莫及。之后父先去世,母更由之。此子越发不务正业,常聚恶友,花街柳巷,吃喝玩乐。后,国有战事,从军打仗,伤命不少。战后还乡,娶妻生子,仍不谋家务,挥霍无度,钱财有出无进,日渐财薄。妻子苦劝不听,再劝暴怒,以拳击头,伸手打脸,抬脚踢身,至妻重伤,昏迷一日一夜方醒。从此右耳失聪,身有多处内伤,且头痛不止,虽请医治疗,终无效而亡。妻家告官,被押待审,其母倾尽家财,得发配边疆苦役保命。待其归家之日,母已早亡,只留得空宅一所,遂卖宅度日,仍不忘寻欢作乐。终有一日,钱财耗尽,被人夺房偿还赌债,赶出家门,沦为乞丐。又偷又摸,抢吃抢喝,常被人围打。终有一日,倒地抽搐不止,口吐白沫,众人围观无人相助。后虽没死,却终日穷困潦倒,被路人唾弃。
又一次抽搐时,一辆过路的马车停在他身旁,车上丫环从车内扶下一富贵老太。老太近前弯腰,以一指在其身上点了几下,他顿时平静下来。老太又令车夫帮他买水洗面,又买来吃喝,他立时恢复了生气。此时老太当众训斥他落到这般田地,皆因背逆父母,作恶所致。告众乡亲要以他为戒,孝顺父母,断恶修善,才能福降病消。又问他,若愿改邪归正,愿送他去寺院剃度修行,即可衣食无忧。他闻听甚喜,磕头谢恩,随车而去。
出家后的他,终日念经拜佛,但终未断淫欲之心,已造淫业未了,死后先堕地狱受种种刑,业尽得生畜生道。此为果婕的前世因缘。今世再得女身,但仍受宿业未尽之苦,所以自幼恶疾缠身。因前世曾出家诵经之缘,今又遇佛法修行,但在了宿业之前,绝不可再使淫心萌动。果婕听后发愿,决不再胡思乱想,今生一定修出三界。两天后果婕再来时,精气神皆已正常。我对她说:“不要因为知道了自己过去造业深重而失去信心,你想过没有,那个男孩可是观音菩萨送的,造业、败家走上绝路,危难之时被一老太所救送进寺院。这一生的你又被佛法相救,你没有悟到那位老太就是观音菩萨的化身吗?不要辜负了观音菩萨对你的期望啊!”果婕懂事地点了点头。
国卿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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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一个故事:果婕自幼右耳失聪,小学时患心肌炎,休学住院,之后又感染上甲肝。十六岁时突然间头痛,昏迷了五天,醒来后连字都不认得了,甚至1+1等于几也算不出了。医生诊断为先天性脑血管畸形,脑渗血。于是做开颅手术,手术是成功了,但不久又患上了癫痫病,时好时坏。学也不能上了,父母为之受的苦可想而知。直到看到《现代因果实录》,又见到了我,开始了吃素念《地藏经》,癫痫病便停止了发作。大约在一年之后,她的母亲打电话给我,说昨晚女儿又全身抽搐,但没有像以前一样口吐白沫,心里什么都明白,一直在心中念佛,父母知道送医院也没用,于是便双双跪在佛像前念佛,稍后女儿就平静下来。第二天一早女儿就催着妈妈给我打电话。我想了想对她说:可能你女儿心里想男孩子了,电话里不方便谈,先叫你女儿不要胡思乱想,我抽空去你家跟她面谈。
次日我见到果婕,她显得体弱一些。我先肯定了她半年多来念佛诵经,还面对宣化上人的照片叩了一万个头,成为上人的弟子,又能开始学着做些家务,很精进。但也指出她有时心会开小差,我问:“是不是想男孩子了?”她脸上泛出红润,点点头说:“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对她说:“师父让我告诉你,诵经念佛是为了消除前生的业,业了了,病就彻底好了。如果一有淫欲心生起,护法神就会远离你,过去的债主就会重新来找你的麻烦。你这个年龄叫你不去想男孩,真是难为你了。但为了消业,必须难行能行才是修行,只有真修才能得到佛菩萨的加被。心再开小差时,要及时拉回来,就没问题了。等到你二十五、六岁,宿业即可消除,到时候你自己能知道的。那时,如果还想结婚,一定会有一个与你有善缘、懂得呵护你的白马王子来找你。”
二○○六年四月,我在上海接到果婕妈妈打来的电话,说有个大公司的总经理是他们的老朋友,新建了一个保龄球馆,知道她女儿无事在家,想给果婕安排个收款员的工作,问我果婕可不可以去上班。我不好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担心她上了班,面对男孩子能不能控制住自己,让果婕自己来决定。
她还是选择了上班。八月的一天,果婕妈妈打来电话,说女儿昨夜又出现了要发作的那种感觉,虽没发作,但身上很不舒服,现在也起不了床,她催着给我打个电话。此时,我马上感觉到果婕的心里有个大男孩,一问果然如此。她妈妈说,最近常见女儿回家后心神不定,女儿说有个男生,常往她手机上发信息。由于同情果婕自幼至今的病苦,我让她们母女来我家,给她们讲述了果婕前生的故事:
过去有一对夫妻,家庭富有,但婚后无子。于是去寺院观音菩萨前求子,不久妻子怀孕,生一俊俏男孩,全家人爱之若珠。稍大,更显聪明,备受宠爱。再大,骄狂无忌,为所欲为。父母再想管教,为时已晚,悔之莫及。之后父先去世,母更由之。此子越发不务正业,常聚恶友,花街柳巷,吃喝玩乐。后,国有战事,从军打仗,伤命不少。战后还乡,娶妻生子,仍不谋家务,挥霍无度,钱财有出无进,日渐财薄。妻子苦劝不听,再劝暴怒,以拳击头,伸手打脸,抬脚踢身,至妻重伤,昏迷一日一夜方醒。从此右耳失聪,身有多处内伤,且头痛不止,虽请医治疗,终无效而亡。妻家告官,被押待审,其母倾尽家财,得发配边疆苦役保命。待其归家之日,母已早亡,只留得空宅一所,遂卖宅度日,仍不忘寻欢作乐。终有一日,钱财耗尽,被人夺房偿还赌债,赶出家门,沦为乞丐。又偷又摸,抢吃抢喝,常被人围打。终有一日,倒地抽搐不止,口吐白沫,众人围观无人相助。后虽没死,却终日穷困潦倒,被路人唾弃。
又一次抽搐时,一辆过路的马车停在他身旁,车上丫环从车内扶下一富贵老太。老太近前弯腰,以一指在其身上点了几下,他顿时平静下来。老太又令车夫帮他买水洗面,又买来吃喝,他立时恢复了生气。此时老太当众训斥他落到这般田地,皆因背逆父母,作恶所致。告众乡亲要以他为戒,孝顺父母,断恶修善,才能福降病消。又问他,若愿改邪归正,愿送他去寺院剃度修行,即可衣食无忧。他闻听甚喜,磕头谢恩,随车而去。
出家后的他,终日念经拜佛,但终未断淫欲之心,已造淫业未了,死后先堕地狱受种种刑,业尽得生畜生道。此为果婕的前世因缘。今世再得女身,但仍受宿业未尽之苦,所以自幼恶疾缠身。因前世曾出家诵经之缘,今又遇佛法修行,但在了宿业之前,绝不可再使淫心萌动。果婕听后发愿,决不再胡思乱想,今生一定修出三界。两天后果婕再来时,精气神皆已正常。我对她说:“不要因为知道了自己过去造业深重而失去信心,你想过没有,那个男孩可是观音菩萨送的,造业、败家走上绝路,危难之时被一老太所救送进寺院。这一生的你又被佛法相救,你没有悟到那位老太就是观音菩萨的化身吗?不要辜负了观音菩萨对你的期望啊!”果婕懂事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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