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哥读书# 裴医生在书中讲述了一个人心在两难间的经典故事:
肠套叠是一种儿童常见病,就是一段肠子钻进旁边肠腔内被卡住出不来,主要的风险是时间久了卡在里面的肠子会慢慢缺血坏死,一般是通过灌肠来解除套叠,但对怀疑已有肠坏死的孩子只能做手术。
这个女孩子发病时间很久了,肚子胀,脸色苍白,肚子可以摸到长条的包块,摸肚子不哭也不闹。
手术开进去,套入的肠管长达1米,这1米的肠管呈暗紫色,只有局部稍有点血色,肠壁上还有一个息肉样肿物,这个直径不到2cm的肿物就是诱发肠套叠的元凶。看着这样的肠管,我对助手说“恐怕这段肠管留不住了,得切。”就在量完肠子这几分钟后,原先暗紫色的肠子有些红润了,解除压迫之后,肠子的供应血管恢复了血流,已经缺血的肠子似乎渐渐开始缓过来了。
这时候我开始犹豫了,对于这段肠管,切,还是不切?切的话,不用担心后期肠坏死的问题,但是孩子将失去一半的小肠,可能导致发育落后;不切的话,现在不太好的肠子术后出现迟发性坏死的风险不小,这将导致严重的后果,而且需要在切除肠壁肿物后再做肠吻合,术后吻合口瘘的风险至少要增加1倍。
切或者不切,可以影响一个孩子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医生自己的命运。
虽然套叠肠管切或者不切可以犹豫一下,但长有肿物那一段肠子是必须切除的,切那段肠子的时间正好也可以作为肠管血运的观察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开始动手离断肿物所在肠管对应的系膜了。几分钟后,系膜断好了。这时,再检查原来发黑的肠管,肠管竟然已经红润了,虽然肠壁仍然水肿,但肠管的颜色和正常肠管几乎没有区别,系膜血管也在搏动,面对这种肠管,我敢肯定绝大部分医生都作不出去切除的决定。我和助手都长出了一口气,终于不用把孩子那么长的肠子切掉了。
手术后,孩子回到病房就出现持续发热,体温就没低过38.0℃,心率快,肚子胀。术后第3天,孩子的状况依然没有任何改善的迹象,已经有休克早期的表现,于是转入ICU。
虽然孩子住院后就告知病重,但迟迟没有住进ICU,主要还是因为孩子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太好,完全靠孩子的爸爸开出租车支撑着整个家,对很多普通家庭来说,进了ICU意味着花钱如流水,都很难承受,更别说像他们这样的状况了。但孩子现在的病情已经很危急,不进不行了。
虽然在这种病情下再次手术的风险极大,但再次剖腹探查恐怕是孩子生存的唯一希望了,所以在术后第5天清晨,我们一致决定再次手术。在5天之内进行第2次手术,很多家长都无法接受,但孩子的父母没有任何质疑和怨言。一是家长知道孩子来的时候已经很危重,而且术前、术后都交代过有再次手术的可能,各种预后的可能性都做过很详细的沟通;二是孩子的父母确实通情达理,而且对我们有着充分的信任。家长没有任何怨言地签了同意书,默默地看着我们把孩子推进了手术室。
第2次手术过程中,虽然术前也有猜到这个可能性,但目睹了腹腔里面的情况仍是让我如坠深渊:肠坏死,第一次被套入的那段肠子已经完全坏死了,坏死组织释放的大量毒素以及并发的感染是导致孩子术后病情持续加重的罪魁祸首。我们只得把坏死肠管做了切除。
走出手术室,我心情沉重地向家长交代了手术中的情况,并告诉他们第2次手术虽然做完了,但因为孩子之前的感染太严重,术后恢复仍然不容乐观。也许是见过、听过太多医闹,孩子父母的表现真是让我动容,除了感谢我们的抢救,没有一点猜疑,没有一句质问。这种信任反而让我心生愧疚。虽然我当初也是想着为孩子好,为了给她多保留1米的肠子,但现在事实证明我的决策是错误的,不但没有留住肠子,还将孩子置于命悬一线的境地。我只能在心里暗下决心,尽自己最大努力去把孩子救回来。
再次手术后,孩子的病情似乎并没有好转的趋势,术后两天心率都维持在每分钟200次以上,由于炎症介质影响了血管的通透性,孩子全身水肿,眼睛都无法睁开,肚子胀得像皮球,感觉死神就蹲守在旁边等她咽下最后一口气。那段时间,内疚、担心、恐惧、焦虑时刻折磨着我,根本睡不着觉,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ICU查看她的病情变化,值班时只要空下来就守在她的床边,盯着监测指标的波动,盼望着奇迹降临逆转病情,但奇迹迟迟没有出现……
也许是ICU医生和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也许是幸运之神的眷顾,终于,在术后1周,在我已处于绝望的深渊时,孩子的病情竟然有了好转的迹象,渐渐有了排便,心率逐渐下降并平稳,全身水肿慢慢消退。她在术后十几天后出了ICU,回到了普通病房。
虽然我们帮这家人申请到了一万元的救助基金,到出院的时候,他们仍然欠了三万多元钱,但是没有人和家长提欠费的事情,我们默许孩子出院了。虽然没有人去催过账,但3个月后家长自己回到医院把所有欠账全还上了。整个治疗过程历时近1个月,历经艰险磨难,但结局很完美,还有些感动。
回过头看,从医以来,做过的腹部手术自己都数不清了,但迟发性肠坏死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果重来一遍,我能否作出不同的选择来避免这次术后并发症?恐怕未必。
对这个孩子,如果第一次手术中评估是100%可以存活或者会坏死,那都不需要犹豫就可以作出选择。但现实是医学问题大部分时候都不是100%,很多时候要面对的是60%对40%,甚至51%对49%,又该如何抉择?哪怕是99.9%对0.1%,会坏死的机会很小很小了,但谁又能保证不会碰上了那0.1%?发生了,对患者而言就是100%。如果患者和医生一样可以认可那0.1%的风险,我相信所有的医生都愿意去冒这0.1%的风险而争取那1米多的肠管。99.9%的正确率对医生来说是很好的成绩,做1000台手术,999台都没有问题,但剩下的那一台出问题就可能让一个患者失去生命。
我想没有医生愿意看到自己的患者出现问题甚至死亡,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生和患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战胜疾病,患者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在这个故事里,我认为正是因为家长的宽容,才能让我们正视治疗中的失误,全心全意地投入救治中去,也正是因为医患之间完全信任,才最终携手化解了诊治过程中的一个个危机,争取到了每一分希望,战胜了死神,挽回了孩子的生命。
肠套叠是一种儿童常见病,就是一段肠子钻进旁边肠腔内被卡住出不来,主要的风险是时间久了卡在里面的肠子会慢慢缺血坏死,一般是通过灌肠来解除套叠,但对怀疑已有肠坏死的孩子只能做手术。
这个女孩子发病时间很久了,肚子胀,脸色苍白,肚子可以摸到长条的包块,摸肚子不哭也不闹。
手术开进去,套入的肠管长达1米,这1米的肠管呈暗紫色,只有局部稍有点血色,肠壁上还有一个息肉样肿物,这个直径不到2cm的肿物就是诱发肠套叠的元凶。看着这样的肠管,我对助手说“恐怕这段肠管留不住了,得切。”就在量完肠子这几分钟后,原先暗紫色的肠子有些红润了,解除压迫之后,肠子的供应血管恢复了血流,已经缺血的肠子似乎渐渐开始缓过来了。
这时候我开始犹豫了,对于这段肠管,切,还是不切?切的话,不用担心后期肠坏死的问题,但是孩子将失去一半的小肠,可能导致发育落后;不切的话,现在不太好的肠子术后出现迟发性坏死的风险不小,这将导致严重的后果,而且需要在切除肠壁肿物后再做肠吻合,术后吻合口瘘的风险至少要增加1倍。
切或者不切,可以影响一个孩子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医生自己的命运。
虽然套叠肠管切或者不切可以犹豫一下,但长有肿物那一段肠子是必须切除的,切那段肠子的时间正好也可以作为肠管血运的观察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开始动手离断肿物所在肠管对应的系膜了。几分钟后,系膜断好了。这时,再检查原来发黑的肠管,肠管竟然已经红润了,虽然肠壁仍然水肿,但肠管的颜色和正常肠管几乎没有区别,系膜血管也在搏动,面对这种肠管,我敢肯定绝大部分医生都作不出去切除的决定。我和助手都长出了一口气,终于不用把孩子那么长的肠子切掉了。
手术后,孩子回到病房就出现持续发热,体温就没低过38.0℃,心率快,肚子胀。术后第3天,孩子的状况依然没有任何改善的迹象,已经有休克早期的表现,于是转入ICU。
虽然孩子住院后就告知病重,但迟迟没有住进ICU,主要还是因为孩子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太好,完全靠孩子的爸爸开出租车支撑着整个家,对很多普通家庭来说,进了ICU意味着花钱如流水,都很难承受,更别说像他们这样的状况了。但孩子现在的病情已经很危急,不进不行了。
虽然在这种病情下再次手术的风险极大,但再次剖腹探查恐怕是孩子生存的唯一希望了,所以在术后第5天清晨,我们一致决定再次手术。在5天之内进行第2次手术,很多家长都无法接受,但孩子的父母没有任何质疑和怨言。一是家长知道孩子来的时候已经很危重,而且术前、术后都交代过有再次手术的可能,各种预后的可能性都做过很详细的沟通;二是孩子的父母确实通情达理,而且对我们有着充分的信任。家长没有任何怨言地签了同意书,默默地看着我们把孩子推进了手术室。
第2次手术过程中,虽然术前也有猜到这个可能性,但目睹了腹腔里面的情况仍是让我如坠深渊:肠坏死,第一次被套入的那段肠子已经完全坏死了,坏死组织释放的大量毒素以及并发的感染是导致孩子术后病情持续加重的罪魁祸首。我们只得把坏死肠管做了切除。
走出手术室,我心情沉重地向家长交代了手术中的情况,并告诉他们第2次手术虽然做完了,但因为孩子之前的感染太严重,术后恢复仍然不容乐观。也许是见过、听过太多医闹,孩子父母的表现真是让我动容,除了感谢我们的抢救,没有一点猜疑,没有一句质问。这种信任反而让我心生愧疚。虽然我当初也是想着为孩子好,为了给她多保留1米的肠子,但现在事实证明我的决策是错误的,不但没有留住肠子,还将孩子置于命悬一线的境地。我只能在心里暗下决心,尽自己最大努力去把孩子救回来。
再次手术后,孩子的病情似乎并没有好转的趋势,术后两天心率都维持在每分钟200次以上,由于炎症介质影响了血管的通透性,孩子全身水肿,眼睛都无法睁开,肚子胀得像皮球,感觉死神就蹲守在旁边等她咽下最后一口气。那段时间,内疚、担心、恐惧、焦虑时刻折磨着我,根本睡不着觉,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去ICU查看她的病情变化,值班时只要空下来就守在她的床边,盯着监测指标的波动,盼望着奇迹降临逆转病情,但奇迹迟迟没有出现……
也许是ICU医生和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也许是幸运之神的眷顾,终于,在术后1周,在我已处于绝望的深渊时,孩子的病情竟然有了好转的迹象,渐渐有了排便,心率逐渐下降并平稳,全身水肿慢慢消退。她在术后十几天后出了ICU,回到了普通病房。
虽然我们帮这家人申请到了一万元的救助基金,到出院的时候,他们仍然欠了三万多元钱,但是没有人和家长提欠费的事情,我们默许孩子出院了。虽然没有人去催过账,但3个月后家长自己回到医院把所有欠账全还上了。整个治疗过程历时近1个月,历经艰险磨难,但结局很完美,还有些感动。
回过头看,从医以来,做过的腹部手术自己都数不清了,但迟发性肠坏死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果重来一遍,我能否作出不同的选择来避免这次术后并发症?恐怕未必。
对这个孩子,如果第一次手术中评估是100%可以存活或者会坏死,那都不需要犹豫就可以作出选择。但现实是医学问题大部分时候都不是100%,很多时候要面对的是60%对40%,甚至51%对49%,又该如何抉择?哪怕是99.9%对0.1%,会坏死的机会很小很小了,但谁又能保证不会碰上了那0.1%?发生了,对患者而言就是100%。如果患者和医生一样可以认可那0.1%的风险,我相信所有的医生都愿意去冒这0.1%的风险而争取那1米多的肠管。99.9%的正确率对医生来说是很好的成绩,做1000台手术,999台都没有问题,但剩下的那一台出问题就可能让一个患者失去生命。
我想没有医生愿意看到自己的患者出现问题甚至死亡,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生和患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战胜疾病,患者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在这个故事里,我认为正是因为家长的宽容,才能让我们正视治疗中的失误,全心全意地投入救治中去,也正是因为医患之间完全信任,才最终携手化解了诊治过程中的一个个危机,争取到了每一分希望,战胜了死神,挽回了孩子的生命。
恒生珠宝早安分享:无论多么艰难困苦,“决不服输,一定要胜利”——必须燃起这种激烈的斗志。
企业家作为一个集体的领导,必须如勇者一般。“适者生存”的真正含义应该是“只有拼命奋斗并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才有资格存活。如果不努力,则难逃灭亡。”因此,斗志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的好斗之心,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拼命努力的精神。
企业家作为一个集体的领导,必须如勇者一般。“适者生存”的真正含义应该是“只有拼命奋斗并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才有资格存活。如果不努力,则难逃灭亡。”因此,斗志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的好斗之心,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拼命努力的精神。
【从地名学看村落与宗族的关系】
春秋以前中国是个族群社会,以封地为族姓、又以族姓为地名是常见的现象。但自秦以下,族群社会被官僚制帝国的编户齐民社会或曰“吏民社会”所取代,乡村聚落的命名也就十分彻底地非族姓化了。秦汉时代的闾里、吴简中所见的丘,三国以下的村坞屯聚,其名几乎都与族姓无关。秦汉的里名或取自“吉语”(如长乐、富贵、成汉、汉兴等等),或取自地理方位(如都里、西道、市阳、亭南、中治等等)及其他。由于取材有限,重名率极高(但在一个县的范围内似乎不允许重名)。例如汉简中所见,居延、昭武、故道、江陵等县都有“市阳里”,而“万岁里”之类的里名更似乎多数县都有。东汉、三国的里、丘命名渐趋多样化,尤其吴简中所见之丘名多俚俗,大概是取自民间而非官府所起。但是以族姓命名的似乎还没有。
那时偶有“郑里”“刘里丘”“吴丘”“何丘”之名,有人认为这就是以居民姓氏命名之聚落。但细考之,这些地名也不像是取自姓氏。因为这类里、丘的人户很少——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没有——以里丘所名为姓者。如前所引:江陵出土的“郑里廪簿”被认为是全里的完整登记,其中并无姓郑者。走马楼吴简中有66个单名里、丘,其中11个单名可用为姓,但却与当地实际居民姓氏无关。如“何丘”已知姓氏共有19户,分属15姓,其中恰无姓何者。其他如莫丘、吴丘、寇丘、区丘、温丘、贺丘、杨丘、龙丘等,也完全没有莫吴寇区温贺杨龙等姓。只有“刘里丘”有刘姓,但也不是第一大姓。当然,后世以姓名村者也有原居姓氏流散、现居民全无村名所指姓的现象,但那时其他村落的居民姓氏同于村名者至少不罕见。如果完全没有后一种情况,就很难以姓氏流散来解释前一种现象。因此吴简所见的何丘等等,大概与其他绝大多数单字丘名(捞丘、略丘之类)一样另有所本,不是以姓名村。
三国以降,里制渐坏,屯、聚、村、坞以及更晚的庄、寨(砦)、堡等聚落类型兴起。但在很长时间内这些聚落类型也未发现有以姓氏命名的。
以“村”为例,日本汉学界曾有过关于“村”起源的讨论。宫崎市定说“村(邨)”起源于屯田之“屯”,而堀敏一认为“屯”与屯田无关,它起源于“屯聚”,因而村与“聚”有缘。但屯、聚也好,村、坞也罢,宋以前都极少与姓氏相联系。笔者以电脑检索“二十五史”,得“村”之记载共1738处。其中最早是《三国志》卷十六《郑浑传》中“村落齐整如一”之说。《三国志》《晋书》都只有这类“村落”“村坞”的一般提法,正式以村为地名,则始于南北朝,主要是南朝。如《宋书》中有康亭村、牛门村、虎槛村等30处;《魏书》有高柳村、商王村等26处。总计南五史出现117处,北四史出现84处,但没有一处是以姓名村的。
隋唐两代仍然如此。《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各出现村名17、46、12处,基本都与姓氏无涉。如隋之宋谷村、白土村、孝敬村,唐之白石村、襄王村、水门村等。但这时已出现了个别例外。如《隋书》卷二十三:“大兴城西南四里有袁村。”这是检索出正史中以姓名村的首例。但其起源可能仍然与上层有关,正如大兴(隋都,即后之长安)附近当时已有的韦曲、杜曲、樊川等地名一样,不是以当地居民姓氏而是以与当地有关的某显贵得名。
五代时,以姓名村开始多见。《旧五代史)有任村、杨村、王村、罗村、杨村赛、杨村渡;《新五代史》有赵村、王村等。到了《宋史》中,以姓名村之例就多达37处,占该史记载239处“村”名的15%。《辽史》《金史》各有以姓名村2例与15例,分别占总村名的28.5%与16%。《元史》有34例,占总村名的41%。《明史》77例,占36%。《清史稿》则多至377处,占56%。可见,以姓名村之风,是宋代兴起,到明清才大盛的。
除了“村”以外,其他以族姓得名的聚落称谓也是如此。由电脑检索可知,“x各庄”一类地名明以前未见,始见于《明史》也只有卷八十六“纪各庄”一例,而《清史稿》则有24例。
“x格庄”,清以前没有,《清史稿》则有7例。“x家村”,《宋史》2例,《金史》1例,《明史》2例,而《清史稿》多至20例。“x家集”,明以前无,《明史》有5例,《清史稿》则多达97例。“x家寨”,始见于《旧五代史》1例,以后《辽史》3例,《元史》5例,《明史》19例,《清史稿》42例。“x家镇”,始见于《金史》1例,《明史》2例,《清史稿》达到60例。“X家堡”,是出现较早的姓氏化地名,但早期它基本上只见于边防要塞式居民点,始见于《宋史》者凡12例,皆在西北抗夏军事前沿。以后一度少见,《金史》《元史》仅各1例,《明史》9例,而《清史稿》有36例,并且扩及了河南、江苏、湖广等内地省份。
同姓相对聚居的存在不是宗族组织、尤其具有实质性功能的宗族得以形成的充分条件,但应当是必要条件。在古代生存状态下,距离对于人际交往的限制要比近代大得多。如果人们不住一处,仅凭所谓共同祖先的“伦理”基础是很难保持稳定交往、发展公共认同并形成功能性组织的。如今人们论述“国权不下县”时往往强调古代技术条件对国家权力延伸的限制。其实制度化权力组织本身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像金字塔、始皇陵那样靠近代技术也不容易搞起来的惊人之举就是明证。
作者:秦晖来源:《书摘》2020年第10期 转引自: 江西地名研究
春秋以前中国是个族群社会,以封地为族姓、又以族姓为地名是常见的现象。但自秦以下,族群社会被官僚制帝国的编户齐民社会或曰“吏民社会”所取代,乡村聚落的命名也就十分彻底地非族姓化了。秦汉时代的闾里、吴简中所见的丘,三国以下的村坞屯聚,其名几乎都与族姓无关。秦汉的里名或取自“吉语”(如长乐、富贵、成汉、汉兴等等),或取自地理方位(如都里、西道、市阳、亭南、中治等等)及其他。由于取材有限,重名率极高(但在一个县的范围内似乎不允许重名)。例如汉简中所见,居延、昭武、故道、江陵等县都有“市阳里”,而“万岁里”之类的里名更似乎多数县都有。东汉、三国的里、丘命名渐趋多样化,尤其吴简中所见之丘名多俚俗,大概是取自民间而非官府所起。但是以族姓命名的似乎还没有。
那时偶有“郑里”“刘里丘”“吴丘”“何丘”之名,有人认为这就是以居民姓氏命名之聚落。但细考之,这些地名也不像是取自姓氏。因为这类里、丘的人户很少——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没有——以里丘所名为姓者。如前所引:江陵出土的“郑里廪簿”被认为是全里的完整登记,其中并无姓郑者。走马楼吴简中有66个单名里、丘,其中11个单名可用为姓,但却与当地实际居民姓氏无关。如“何丘”已知姓氏共有19户,分属15姓,其中恰无姓何者。其他如莫丘、吴丘、寇丘、区丘、温丘、贺丘、杨丘、龙丘等,也完全没有莫吴寇区温贺杨龙等姓。只有“刘里丘”有刘姓,但也不是第一大姓。当然,后世以姓名村者也有原居姓氏流散、现居民全无村名所指姓的现象,但那时其他村落的居民姓氏同于村名者至少不罕见。如果完全没有后一种情况,就很难以姓氏流散来解释前一种现象。因此吴简所见的何丘等等,大概与其他绝大多数单字丘名(捞丘、略丘之类)一样另有所本,不是以姓名村。
三国以降,里制渐坏,屯、聚、村、坞以及更晚的庄、寨(砦)、堡等聚落类型兴起。但在很长时间内这些聚落类型也未发现有以姓氏命名的。
以“村”为例,日本汉学界曾有过关于“村”起源的讨论。宫崎市定说“村(邨)”起源于屯田之“屯”,而堀敏一认为“屯”与屯田无关,它起源于“屯聚”,因而村与“聚”有缘。但屯、聚也好,村、坞也罢,宋以前都极少与姓氏相联系。笔者以电脑检索“二十五史”,得“村”之记载共1738处。其中最早是《三国志》卷十六《郑浑传》中“村落齐整如一”之说。《三国志》《晋书》都只有这类“村落”“村坞”的一般提法,正式以村为地名,则始于南北朝,主要是南朝。如《宋书》中有康亭村、牛门村、虎槛村等30处;《魏书》有高柳村、商王村等26处。总计南五史出现117处,北四史出现84处,但没有一处是以姓名村的。
隋唐两代仍然如此。《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各出现村名17、46、12处,基本都与姓氏无涉。如隋之宋谷村、白土村、孝敬村,唐之白石村、襄王村、水门村等。但这时已出现了个别例外。如《隋书》卷二十三:“大兴城西南四里有袁村。”这是检索出正史中以姓名村的首例。但其起源可能仍然与上层有关,正如大兴(隋都,即后之长安)附近当时已有的韦曲、杜曲、樊川等地名一样,不是以当地居民姓氏而是以与当地有关的某显贵得名。
五代时,以姓名村开始多见。《旧五代史)有任村、杨村、王村、罗村、杨村赛、杨村渡;《新五代史》有赵村、王村等。到了《宋史》中,以姓名村之例就多达37处,占该史记载239处“村”名的15%。《辽史》《金史》各有以姓名村2例与15例,分别占总村名的28.5%与16%。《元史》有34例,占总村名的41%。《明史》77例,占36%。《清史稿》则多至377处,占56%。可见,以姓名村之风,是宋代兴起,到明清才大盛的。
除了“村”以外,其他以族姓得名的聚落称谓也是如此。由电脑检索可知,“x各庄”一类地名明以前未见,始见于《明史》也只有卷八十六“纪各庄”一例,而《清史稿》则有24例。
“x格庄”,清以前没有,《清史稿》则有7例。“x家村”,《宋史》2例,《金史》1例,《明史》2例,而《清史稿》多至20例。“x家集”,明以前无,《明史》有5例,《清史稿》则多达97例。“x家寨”,始见于《旧五代史》1例,以后《辽史》3例,《元史》5例,《明史》19例,《清史稿》42例。“x家镇”,始见于《金史》1例,《明史》2例,《清史稿》达到60例。“X家堡”,是出现较早的姓氏化地名,但早期它基本上只见于边防要塞式居民点,始见于《宋史》者凡12例,皆在西北抗夏军事前沿。以后一度少见,《金史》《元史》仅各1例,《明史》9例,而《清史稿》有36例,并且扩及了河南、江苏、湖广等内地省份。
同姓相对聚居的存在不是宗族组织、尤其具有实质性功能的宗族得以形成的充分条件,但应当是必要条件。在古代生存状态下,距离对于人际交往的限制要比近代大得多。如果人们不住一处,仅凭所谓共同祖先的“伦理”基础是很难保持稳定交往、发展公共认同并形成功能性组织的。如今人们论述“国权不下县”时往往强调古代技术条件对国家权力延伸的限制。其实制度化权力组织本身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像金字塔、始皇陵那样靠近代技术也不容易搞起来的惊人之举就是明证。
作者:秦晖来源:《书摘》2020年第10期 转引自: 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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