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特德姜的2021。幻觉贸易、阶级电梯、电子荒原、数字云烟。在这一年的倒数时日,我又双叒叕病了。今天记录这些的时候,刚刚喝完倒数第二碗汤药。希望从今以后都是治愈和重建的时间。
有一天 在我对自己彻底失去耐心之前 翻到了《你一生的故事》的后记 这个故事我读过无数遍 后记却是第一次见 特德姜引用了冯内古特给《五号屠场》所作的简介:
斯蒂芬·霍金认为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很有挑逗意味。但现在,预知未来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知道我那些无助的、信赖他人的孩子后来怎样了,因为他们已经成人。我知道我那些老友的结局是什么,因为他们大多已经退休或去世了。我想对霍金以及所有比我年轻的人们说:耐心点。你的未来将会来到你面前,像只小狗一样躺在你脚边,无论你是什么样,它都会理解你,爱你。
新年快乐,耐心点。感谢。
有一天 在我对自己彻底失去耐心之前 翻到了《你一生的故事》的后记 这个故事我读过无数遍 后记却是第一次见 特德姜引用了冯内古特给《五号屠场》所作的简介:
斯蒂芬·霍金认为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很有挑逗意味。但现在,预知未来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知道我那些无助的、信赖他人的孩子后来怎样了,因为他们已经成人。我知道我那些老友的结局是什么,因为他们大多已经退休或去世了。我想对霍金以及所有比我年轻的人们说:耐心点。你的未来将会来到你面前,像只小狗一样躺在你脚边,无论你是什么样,它都会理解你,爱你。
新年快乐,耐心点。感谢。
#宋一帆[超话]#syf#宋一帆 青年舞蹈演员# 2021年11月29日宋一帆生日舞蹈晚会观感
昨晚,曾经陪伴我们走出疫情阴霾的温暖少年、一直带给我们无限快乐的宝藏男孩
、大众眼中的民舞小王子、火遍全网的九寨寨主:
宋一帆
给我们奉献了一场精心编排、亲切温馨的生日庆舞蹈晚会。
这是一帆和饭团们度过的第二个生日,是一场舞蹈的盛宴,是饭团的狂欢。
1.《听我说谢谢你》
心怀感恩,永志不忘,彰显了一帆厚植内心的修养和情怀。而我们也应该谢谢一帆,因为有你,温暖了我们平淡无奇的四季;谢谢你,用舞蹈,让我们的世界更美丽。
2.《特斯河之赞》
伴随着蒙古民族情怀下的潺潺音律,一帆用欢悦的节奏,与生俱来的魔力,强烈冲击着我们对民族舞蹈固有的意识感觉,别具一格的的舞风,拉开了晚会序幕。
3.《我的九寨》
这一生,最无法预见的,是遇见,不知哪一眼,就是开始。悠悠九寨,惊鸿一瞥,便是万年。红遍大江南北,点燃了全民舞蹈热潮,在大众舞界刮起一股清新的民族风。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
4.《白狐》
半笑炫秋,千年不渝。一帆用一种奇幻的力量,衍生自然的情怀,演绎了一段美丽的爱情传奇。
5.《故乡的炊烟》
故乡的炊烟,是心中对家乡永恒的怀念,是对亲人无尽的思念,是游子心中永远抹不去的记忆和乡愁。
6.《浏阳河》
用舞蹈和大地对话,是冬天里一抹温柔的光,温暖我们的心房。
7.《时间都去哪了》
时间如流水般迅速,带老了父母的容颜,但是永远带不走的是亲人的情感。优雅的舞姿背后,是亲人忘我无私的支撑;高贵的灵魂深处,永怀一颗感恩的赤子之心!
8.《不离不弃》
天地有盛意,山水总相逢。一帆是幸运的,一帆是幸福的,他拥有了懂他欣赏他的饭团,他的付出得到了饭团们的鼎力支持。感谢饭团家人们的鼓励与厚爱,未来的路一帆和饭团一起加油,一帆爱饭团,饭团爱一帆,不离不弃。
送礼物回馈环节自始自终贯穿整晚。用心定做的专属礼物,由圈圈感恩的心串起。感恩父母、感恩饭团、感恩朋友,一帆未来的世界必将因感恩而更精彩!
青春年少的一帆以出众的舞蹈惊艳四方,灵魂的光芒在舞蹈中华丽彰显。每一支舞蹈,皆足以燃炸;从无需多言,也不必担心,他不允许自己做的不好;他是个令人尊重的舞者,被饭团宠成宝的大男孩。少年的肩,担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少年的肩,担着饭团期待的一切美满。奔跑吧,少年,为了饭团,为了明天!
一帆的舞蹈是来自灵魂的语言,是岁月磨练出来的华丽!一帆用舞蹈充分展现了艺术的魅力,展现了青春的力量。让我们记住一帆在这个有纪念意义的特殊日子,再次带给我们美轮美奂的舞蹈盛宴。
孟夏草长,玄歌不辍。所有的美好都已定格在这个不一样的日子。未来的一帆,在时代赐予的恢弘舞台上,请带着饭团给你的这份专属纪念,选择诗和远方,披荆斩棘,勇敢向前!
从今以后11月29日就是饭团们共同的节日,让我们不离不弃,沦陷在一帆的舞蹈海洋,沉醉徜徉~
昨晚,曾经陪伴我们走出疫情阴霾的温暖少年、一直带给我们无限快乐的宝藏男孩
、大众眼中的民舞小王子、火遍全网的九寨寨主:
宋一帆
给我们奉献了一场精心编排、亲切温馨的生日庆舞蹈晚会。
这是一帆和饭团们度过的第二个生日,是一场舞蹈的盛宴,是饭团的狂欢。
1.《听我说谢谢你》
心怀感恩,永志不忘,彰显了一帆厚植内心的修养和情怀。而我们也应该谢谢一帆,因为有你,温暖了我们平淡无奇的四季;谢谢你,用舞蹈,让我们的世界更美丽。
2.《特斯河之赞》
伴随着蒙古民族情怀下的潺潺音律,一帆用欢悦的节奏,与生俱来的魔力,强烈冲击着我们对民族舞蹈固有的意识感觉,别具一格的的舞风,拉开了晚会序幕。
3.《我的九寨》
这一生,最无法预见的,是遇见,不知哪一眼,就是开始。悠悠九寨,惊鸿一瞥,便是万年。红遍大江南北,点燃了全民舞蹈热潮,在大众舞界刮起一股清新的民族风。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
4.《白狐》
半笑炫秋,千年不渝。一帆用一种奇幻的力量,衍生自然的情怀,演绎了一段美丽的爱情传奇。
5.《故乡的炊烟》
故乡的炊烟,是心中对家乡永恒的怀念,是对亲人无尽的思念,是游子心中永远抹不去的记忆和乡愁。
6.《浏阳河》
用舞蹈和大地对话,是冬天里一抹温柔的光,温暖我们的心房。
7.《时间都去哪了》
时间如流水般迅速,带老了父母的容颜,但是永远带不走的是亲人的情感。优雅的舞姿背后,是亲人忘我无私的支撑;高贵的灵魂深处,永怀一颗感恩的赤子之心!
8.《不离不弃》
天地有盛意,山水总相逢。一帆是幸运的,一帆是幸福的,他拥有了懂他欣赏他的饭团,他的付出得到了饭团们的鼎力支持。感谢饭团家人们的鼓励与厚爱,未来的路一帆和饭团一起加油,一帆爱饭团,饭团爱一帆,不离不弃。
送礼物回馈环节自始自终贯穿整晚。用心定做的专属礼物,由圈圈感恩的心串起。感恩父母、感恩饭团、感恩朋友,一帆未来的世界必将因感恩而更精彩!
青春年少的一帆以出众的舞蹈惊艳四方,灵魂的光芒在舞蹈中华丽彰显。每一支舞蹈,皆足以燃炸;从无需多言,也不必担心,他不允许自己做的不好;他是个令人尊重的舞者,被饭团宠成宝的大男孩。少年的肩,担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少年的肩,担着饭团期待的一切美满。奔跑吧,少年,为了饭团,为了明天!
一帆的舞蹈是来自灵魂的语言,是岁月磨练出来的华丽!一帆用舞蹈充分展现了艺术的魅力,展现了青春的力量。让我们记住一帆在这个有纪念意义的特殊日子,再次带给我们美轮美奂的舞蹈盛宴。
孟夏草长,玄歌不辍。所有的美好都已定格在这个不一样的日子。未来的一帆,在时代赐予的恢弘舞台上,请带着饭团给你的这份专属纪念,选择诗和远方,披荆斩棘,勇敢向前!
从今以后11月29日就是饭团们共同的节日,让我们不离不弃,沦陷在一帆的舞蹈海洋,沉醉徜徉~
“公开听证+多元调解”
八年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
“我已经这个岁数了,谁又愿意一直背负着上访人的标签呢?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需要四处奔波了!我真的打心底里感谢检察机关,八年了,我的揪心事终于解决了...”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市检察院召开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申诉人郝某哽咽地说道。
一场持续八年的争议
源于一栋被“网签”的房产
2013年8月18日,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某达公司)与汪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某达公司将某嘉园小区13号楼、14号楼一层商服全部以每平方米6400元价格作为工程款支付给汪某。汪某承包上述工程后,将13号楼、14号楼的楼梯扶手、塑料、防盗门、内墙涂料、防水等工程转包给郝某施工。双方约定将14号楼2号、3号门市交付郝某,每平方米按7,300元计算,抵顶汪某的工程款。2014年12月8日,汪某与郝某进行结算,汪某欠郝某工程款共计102万元,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3号门市房屋价款154万余元,扣除郝某的材料差价,郝某共欠汪某49万元。当天,汪某将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3号门市交付给郝某。2014年9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某达公司将上述房屋网签在王某某名下。2015年1月4日,郝某与某达公司就上述房屋办理交接单。1月5日,郝某将3号门市出卖给庄某某,并用房款偿还汪某的欠款。2019年8月6日,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门市备案登记在郝某名下。郝某与某达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某达公司为郝某出具收据,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但郝某没有向某达公司交过房款。2020年4月28日,郝某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2020年7月20日,郝某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达公司、汪某赔偿给郝某所购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门市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费650000元。嫩江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郝某诉讼请求。后郝某申请再审,黑河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郝某再审申请。
“实地走访+调查取证”
积极回应当事人实质诉求
2021年7月28日,申请人郝某因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定向嫩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考虑到申请监督人郝某几年来一直申诉、上访,案件其他当事人涉及本地民营企业,嫩江市检察院决定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确定了由第四检察部主任刘红兰作为主办检察官等5人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办案组承办该案后,作了大量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围绕“郝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是该案的责任主体、汪某在与郝某签订“以房抵工程款”时是否明知案涉房屋已被网签,案涉房屋历次网签情况、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情况”等问题,先后到该市不动产中心、房产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房局等部门调查核实,调取了案涉房屋网签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历史遗留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书证,通过询问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以及汪某、郝某等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经审查认定,案涉房屋确实存在网签至他人名下客观事实,汪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给郝某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郝某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但郝某以请求房屋差价款为由提起诉讼并无法律依据。嫩江市人民法院以郝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郝某也没有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过购房款,郝某要求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房屋差价款,并承担差价款及欠款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驳回郝某诉讼请求并无不当。但了解到郝某的实质诉求是得到赔偿,考虑到若单纯的就案办案,向郝某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仍得不到实质解决,即使支持郝某提起违约赔偿之诉,案件仍可能需要经历一审、二审等多个诉讼阶段,造成当事人诉累,促成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及时实现郝某的实质诉求。
“公开听证+多元调解”
八年民事争议最终实质性化解
嫩江市检察院秉承对办理的每一起诉讼监督案件都应当有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的意识,认真审查该案有无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的可能,避免满足于程序性结案的倾向。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先后5次与郝某面对面沟通,通过释法说理促其放弃超出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诉求;与汪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座谈,听取意见并强调企业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对案涉房屋网签给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责任,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企业长远稳定发展。
为切实解决民事争议,达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2021年10月21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特别邀请了有近40余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有30多年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有10余年心理咨询经验的政协委员参加听证,并特别邀请了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值班律师参加听证。
同时为确保听证取得预期化解矛盾的效果,在召开听证前嫩江市检察院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联合嫩江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和解预案。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和各方积极参与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当日,郝某向检察机关提交撤回监督申请,嫩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持续八年的民事争议最终化解。
八年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
“我已经这个岁数了,谁又愿意一直背负着上访人的标签呢?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需要四处奔波了!我真的打心底里感谢检察机关,八年了,我的揪心事终于解决了...”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市检察院召开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申诉人郝某哽咽地说道。
一场持续八年的争议
源于一栋被“网签”的房产
2013年8月18日,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某达公司)与汪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某达公司将某嘉园小区13号楼、14号楼一层商服全部以每平方米6400元价格作为工程款支付给汪某。汪某承包上述工程后,将13号楼、14号楼的楼梯扶手、塑料、防盗门、内墙涂料、防水等工程转包给郝某施工。双方约定将14号楼2号、3号门市交付郝某,每平方米按7,300元计算,抵顶汪某的工程款。2014年12月8日,汪某与郝某进行结算,汪某欠郝某工程款共计102万元,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3号门市房屋价款154万余元,扣除郝某的材料差价,郝某共欠汪某49万元。当天,汪某将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3号门市交付给郝某。2014年9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某达公司将上述房屋网签在王某某名下。2015年1月4日,郝某与某达公司就上述房屋办理交接单。1月5日,郝某将3号门市出卖给庄某某,并用房款偿还汪某的欠款。2019年8月6日,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门市备案登记在郝某名下。郝某与某达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某达公司为郝某出具收据,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但郝某没有向某达公司交过房款。2020年4月28日,郝某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2020年7月20日,郝某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达公司、汪某赔偿给郝某所购某嘉园小区14号楼2号门市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费650000元。嫩江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郝某诉讼请求。后郝某申请再审,黑河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郝某再审申请。
“实地走访+调查取证”
积极回应当事人实质诉求
2021年7月28日,申请人郝某因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定向嫩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考虑到申请监督人郝某几年来一直申诉、上访,案件其他当事人涉及本地民营企业,嫩江市检察院决定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确定了由第四检察部主任刘红兰作为主办检察官等5人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办案组承办该案后,作了大量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围绕“郝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是该案的责任主体、汪某在与郝某签订“以房抵工程款”时是否明知案涉房屋已被网签,案涉房屋历次网签情况、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情况”等问题,先后到该市不动产中心、房产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房局等部门调查核实,调取了案涉房屋网签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历史遗留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书证,通过询问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以及汪某、郝某等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经审查认定,案涉房屋确实存在网签至他人名下客观事实,汪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给郝某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郝某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但郝某以请求房屋差价款为由提起诉讼并无法律依据。嫩江市人民法院以郝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郝某也没有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过购房款,郝某要求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房屋差价款,并承担差价款及欠款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驳回郝某诉讼请求并无不当。但了解到郝某的实质诉求是得到赔偿,考虑到若单纯的就案办案,向郝某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仍得不到实质解决,即使支持郝某提起违约赔偿之诉,案件仍可能需要经历一审、二审等多个诉讼阶段,造成当事人诉累,促成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及时实现郝某的实质诉求。
“公开听证+多元调解”
八年民事争议最终实质性化解
嫩江市检察院秉承对办理的每一起诉讼监督案件都应当有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的意识,认真审查该案有无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的可能,避免满足于程序性结案的倾向。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先后5次与郝某面对面沟通,通过释法说理促其放弃超出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诉求;与汪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座谈,听取意见并强调企业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对案涉房屋网签给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责任,双方和解更有利于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企业长远稳定发展。
为切实解决民事争议,达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2021年10月21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特别邀请了有近40余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有30多年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有10余年心理咨询经验的政协委员参加听证,并特别邀请了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值班律师参加听证。
同时为确保听证取得预期化解矛盾的效果,在召开听证前嫩江市检察院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联合嫩江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和解预案。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和各方积极参与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当日,郝某向检察机关提交撤回监督申请,嫩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持续八年的民事争议最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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