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违反防疫规定,拒不配合隔离,拘!】
目前国内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大家务必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受到处罚。
小编总结以下,全国涉疫违法案例,呼吁大家要配合理解相关防疫工作。
山东
2022年9月初,何某某乘坐火车到达青岛站。出站时,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公安民警发现该由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疾控部门判定需集中隔离。何某某在防疫部门转运至隔离酒店过程中不服从管理逃脱。
市南公安分局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开展查找布控工作,并在黄岛公安的协助下,在胶州湾海底隧道口将何某某查获。到案后,何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9月7日,市南公安分局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浙江
2022年4月5日,浙江温州一市民王某在洞头某防疫管控区要求居家隔离情况下私自出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到行政拘留5日处罚。
天津
2022年3月25日,一名从外省市自驾返天津的男子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从隔离点翻墙逃离,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
目前,防疫部门已对该男子继续执行隔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天津市防疫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该男子隔离期满后,将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河北
2022年8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政违法案件。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17日,违法行为人梁某(女,37岁,行唐县人)从省外返回行唐县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参加聚集活动,致使多人被隔离管控,造成了疫情传播风险。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海南
案例一:2022年9月1日13时许,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分局民警在崖州区深海科技城集中安置区隔离点开展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杨某唅在集中隔离期间,擅自离开所在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唅(男,21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崖州分局依法对杨某唅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处罚款200元。
案例二:9月1日2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海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雅布伦隔离酒店隔离期间私自离开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海(男, 22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刘某海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案例三:9月1日凌晨0时21分许,民警正在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通康达酒店隔离点开展巡查时,发现正在该酒店8533房进行隔离的张某私自离开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1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湖北
2022年3月30日22时30分,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公安局接武汉警方通报,汉川籍由沪返鄂人员刘某(男,32岁,汉川新河镇人)在汉口火车站出站后,防疫人员对其查验行程码和车票信息,并按防疫相关规定准备送其去核酸检测并隔离,在前往转运车途中,刘某趁防疫人员不备逃走。经武汉警方调查,刘某已乘坐出租车回到汉川。
接通报后,汉川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会同属地派出所开展查找工作,于31日凌晨1时30分许将刘某找到,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将其送至隔离点。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正在隔离观察。待其隔离期满后,汉川警方将依法依规对刘某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此外,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秋假期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编辑:王秋寒
目前国内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大家务必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受到处罚。
小编总结以下,全国涉疫违法案例,呼吁大家要配合理解相关防疫工作。
山东
2022年9月初,何某某乘坐火车到达青岛站。出站时,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公安民警发现该由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疾控部门判定需集中隔离。何某某在防疫部门转运至隔离酒店过程中不服从管理逃脱。
市南公安分局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开展查找布控工作,并在黄岛公安的协助下,在胶州湾海底隧道口将何某某查获。到案后,何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9月7日,市南公安分局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浙江
2022年4月5日,浙江温州一市民王某在洞头某防疫管控区要求居家隔离情况下私自出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到行政拘留5日处罚。
天津
2022年3月25日,一名从外省市自驾返天津的男子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从隔离点翻墙逃离,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
目前,防疫部门已对该男子继续执行隔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天津市防疫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该男子隔离期满后,将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河北
2022年8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政违法案件。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17日,违法行为人梁某(女,37岁,行唐县人)从省外返回行唐县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参加聚集活动,致使多人被隔离管控,造成了疫情传播风险。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海南
案例一:2022年9月1日13时许,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分局民警在崖州区深海科技城集中安置区隔离点开展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杨某唅在集中隔离期间,擅自离开所在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唅(男,21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崖州分局依法对杨某唅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处罚款200元。
案例二:9月1日2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海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雅布伦隔离酒店隔离期间私自离开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海(男, 22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刘某海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案例三:9月1日凌晨0时21分许,民警正在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通康达酒店隔离点开展巡查时,发现正在该酒店8533房进行隔离的张某私自离开隔离房间外出,违反疫情隔离期间“足不出户”的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1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湖北
2022年3月30日22时30分,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公安局接武汉警方通报,汉川籍由沪返鄂人员刘某(男,32岁,汉川新河镇人)在汉口火车站出站后,防疫人员对其查验行程码和车票信息,并按防疫相关规定准备送其去核酸检测并隔离,在前往转运车途中,刘某趁防疫人员不备逃走。经武汉警方调查,刘某已乘坐出租车回到汉川。
接通报后,汉川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会同属地派出所开展查找工作,于31日凌晨1时30分许将刘某找到,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将其送至隔离点。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正在隔离观察。待其隔离期满后,汉川警方将依法依规对刘某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此外,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秋假期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编辑:王秋寒
美国科学家称可能有对抗所有新冠病毒变体的抗体
目前使用的新冠疫苗不能很好地防范奥密克戎变体。但德媒报道,美国科学家说他们已经在一个小鼠模型中发现了一种可能可以对抗所有新冠病毒变体的抗体。
该不具名科学家称:虽然我们已经开发出了对SARS-CoV-2(导致COVID-19的病毒)提供一定程度防护的疫苗,但事实证明其变种毒株如奥密克戎更难阻止。
#美国疫情##天下之事##深圳小天[超话]#
目前使用的新冠疫苗不能很好地防范奥密克戎变体。但德媒报道,美国科学家说他们已经在一个小鼠模型中发现了一种可能可以对抗所有新冠病毒变体的抗体。
该不具名科学家称:虽然我们已经开发出了对SARS-CoV-2(导致COVID-19的病毒)提供一定程度防护的疫苗,但事实证明其变种毒株如奥密克戎更难阻止。
#美国疫情##天下之事##深圳小天[超话]#
#重庆中心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近期通过中心城区核酸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新冠病毒携带隐匿者,对有效阻断病毒传播、控制疫情蔓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起,对我市中心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的市民群众(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周期和检测频次,将根据我市和国内疫情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二、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暂定为每周(7天)检测1次。中心城区市民群众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或出示“渝康码”,可择时就近就便在中心城区或在全市其他任一地方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中心城区核酸采样点位置和工作时间将于2022年9月11日18:00前在各区(管委会)卫生健康部门官网上公布,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转载,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核酸采样点进行优化调整,并及时在相同网站上公布。请大家及时查阅,尽量错峰采样,减少人员聚集。
四、为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加,应检尽检。从9月12日起,7天内未进行1次核酸采样的人员,其“渝康码”将被赋橙色弹窗并进行短信提醒(第一周于9月19日0时起,对未采样人员集中赋橙色弹窗;第二周及以后,从上一周个人采样时间计算,对7天内未采样人员分别赋橙色弹窗)。橙色弹窗人员进行1次核酸采样即消窗。“渝康码”已有白底黑字弹窗、红码、黄码不变。
五、高中低风险区域、临时管控区域内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20类重点监测人群,以及大中小学生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计入常态化核酸检测。行动不便人员及婴幼儿可不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六、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黄码人员请到单独设置的采样点或采样通道采样。
七、市民群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或其他有效证明)。没有智能手机的中小学生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学生标识(校徽、校卡、学生证、学生公交卡等)可不查验“渝康码”。行动不便市民群众和婴幼儿,同行人员应持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查验。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及时就医。
八、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1日
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近期通过中心城区核酸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新冠病毒携带隐匿者,对有效阻断病毒传播、控制疫情蔓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起,对我市中心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的市民群众(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周期和检测频次,将根据我市和国内疫情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二、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暂定为每周(7天)检测1次。中心城区市民群众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或出示“渝康码”,可择时就近就便在中心城区或在全市其他任一地方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中心城区核酸采样点位置和工作时间将于2022年9月11日18:00前在各区(管委会)卫生健康部门官网上公布,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转载,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核酸采样点进行优化调整,并及时在相同网站上公布。请大家及时查阅,尽量错峰采样,减少人员聚集。
四、为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加,应检尽检。从9月12日起,7天内未进行1次核酸采样的人员,其“渝康码”将被赋橙色弹窗并进行短信提醒(第一周于9月19日0时起,对未采样人员集中赋橙色弹窗;第二周及以后,从上一周个人采样时间计算,对7天内未采样人员分别赋橙色弹窗)。橙色弹窗人员进行1次核酸采样即消窗。“渝康码”已有白底黑字弹窗、红码、黄码不变。
五、高中低风险区域、临时管控区域内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20类重点监测人群,以及大中小学生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计入常态化核酸检测。行动不便人员及婴幼儿可不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六、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黄码人员请到单独设置的采样点或采样通道采样。
七、市民群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或其他有效证明)。没有智能手机的中小学生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学生标识(校徽、校卡、学生证、学生公交卡等)可不查验“渝康码”。行动不便市民群众和婴幼儿,同行人员应持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查验。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及时就医。
八、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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