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狗裴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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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不是骂人,那狗就叫裴元庆,是我们下乡知青养的一条大黄狗。

我下乡的地方是个山村,前面已经有一拨知青,二十多人,在村里呆了两年了。因为我们的到来,他们那拨就成了“老插”,我们自然就算作“新插”。

老插下乡时,因为是本村头一批,村里比较重视,居然专门给盖了一排砖房,每间房住两人,比我后来住的大学宿舍还阔绰。

等我们这一拨到来,知青已经不稀罕,进村时例行的放了两串鞭炮,但住房就别提要求了。老插的砖房在一个小坡之上,坡下有个旧谷仓。村长让人把谷仓腾空了,排开一溜木板床,这就是新插的宿舍。

人到哪儿都会分三六九等。同为天涯沦落人,但老插们多沦落了两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一开始并不怎么接纳我们这班兄弟(新插清一色的男性)

老插们集体养了一条黄狗,但不愿意我们这些新插逗这条狗。只要看到黄狗朝我们这边走动,就立刻会把它叫回坡上去。叫的啥听不真切,似乎是叫“边庆”。我们一班新插猜了半天,猜不出为啥叫“边庆”。

新插努力跟老插们套磁,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插终于对新插能接纳一些,看到新插逗黄狗,也就不再坚持把它叫回去。我们便撒开了逗它,天天叫“边庆”过来玩。

老插有个陈宜章,学校里学的东西,数他保持得最好,这点积蓄让他不需要下地干活,一直在村里民办小学当老师。老插二十来人,他是最早对新插放下架子的,时常给我们讲讲在此地混生活的要领。

既然熟了,我们就问他这狗为啥叫“边庆”。

他喷喷鼻子说,什么“边庆”啊,是“裴元庆”。天天叫,叫多了舌头偷懒,就给你们听成了“边庆”。

我们觉得不理解,说裴元庆是隋唐第三条好汉。那为啥咱这狗不跟第一好汉李元霸,不跟第二好汉宇文成都,却跟第三好汉裴元庆起名呢?

陈宜章笑笑说,当时大伙也没怎么特别研究,大概就觉得李元霸虽说是第一条好汉,但书上说了,李元霸身形矮小,骨瘦如柴,咱大黄高大威猛,叫李元霸不妥。宇文成都呢得叫四个字,累。于是就挑了裴元庆吧。

别看裴元庆在说唐里是第三条好汉,在咱村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有一年村里闹狗瘟,全村总共只有两条狗活了下来,一条是村民家的黑狗,另一条就是裴元庆。

裴元庆没有自己的伙食指标。它的伙食都是知青们从嘴里省出来的。知青们吃饭时,裴元庆就会过来蹲在旁边。我们知道它是等吃的,就从碗里挖一勺饭喂它。一人喂一口,它就足够吃饱有余了。

刚开始我们新插是把饭扔到地上让裴元庆吃。老插看到了就说别那样,扔地上脏。我们说那咋办?给它弄个盆?老插说不用。就这样。说着从自己碗里挖一勺饭团,朝裴元庆头顶抛过去。裴元庆往起一蹦,一口就把饭团叼到嘴里咽下去了。那以后我们也都是这么喂。

裴元庆不光会吃。它看家护院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最著名的战绩是它在村长小腿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疤。这个事从人类视角来看似乎欠和谐,但狗的思路毕竟跟人类有些不同。作为知青集体养的狗,裴元庆的敌我概念就是:所有知青都是主人,其他人都是外人。

当然裴元庆也不会跑农民家里去惹事。它只对闯到家里的外人发飙。让事情有点挠头的是,知青住房正好是在村子与河之间。村民们去河边挑水,必须经过知青住地。

通常这不会出事。因为原来二十多个知青,新插来了之后近四十人,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有人在家。如果有村民经过,知青们会把作势进攻的裴元庆给叫回来。

那天村长挑水经过,看到裴元庆冲过来。因为平时总有知青出来喝止,所以他也没当回事,继续往前走。偏巧那一刻知青们都在屋里打牌,没人拦着裴元庆,结果它真冲到了村长身边。等村长发觉不妙,转身逃窜,已经晚矣,到底被裴元庆在腿肚子上咬了一口。幸亏有知青听到村长惨叫,赶紧出来撵走了裴元庆,事情才没闹得更大。村长当时是连说没关系,但知青们过意不去,下次回城的时候还是凑钱给村长带了好几包面条。

面条这事可能得稍微解释两句。南方不产麦子,山村里没见过面条。知青们从城里带了面条去,有村民们过来玩,看到了觉得很稀罕,尝一口更觉得是人间美味,后来就有村民拿自己榨的花生油来换面条。花生油对于知青来说是上好烹调油。而村民也觉得面条是上好美食。以物易物,所谓双赢。

起先知青们也不知道村民换了面条会怎么用。有女知青热心,特地去到村民家里,打算教他们怎么煮食。结果去了才发现人家不用教。他们就把面条当粉丝,煮软了加些酱油辣子,翻炒一下当做菜来下饭。

知青们看了觉得有些好笑,但笑不出来。

这个村在当时并不算最穷,一个工分值两毛钱。最穷的那个村,一个工分是九分钱。一个男劳力一年也就1000工分左右,妇女同样出工时间,干的活并不轻,包括插秧或是收割,但工分减半。这种工分制度是明文规定,妇女们也从没觉得有啥不对。

村民平时吃的菜都是自留地里种的蔬菜。有时地里的菜接不上了,就往米饭上面洒一把葱花,再淋一些酱油,一顿饭就这么解决,过大节的时候才会沾一点荤腥。

所以炒面条在村民嘴里就是好菜了。

就这么着,人家还邀请那几个知青吃饭。知青们陪着吃了几口——不吃是不行的,若是有人推辞,村民的劝说工作能坚持一个通宵。吃完告辞回家,给大家说了这事。后来大家有机会回城,不管自己吃不吃面条,只要米面指标还有富余(那时候买这个需要粮票),都会尽量带几包回来给村民。人家当然也不会白要,都是用花生油换,但这么着他们就很开心了。

接着说裴元庆。裴元庆有一种神秘的辨别能力,即使是从没见过的人,它也能看出(更可能是嗅出)这人是知青还是农民。

我们常带它下地干活,有时去得很远,都到了邻村的边上了。倘若碰上所有知青全都离开,比如挑着割下的稻子回村了,而裴元庆一时贪玩没跟着回去,这时地里就只剩下当地村民,但它不会跟着村民跑。村民叫它它都不理。

有一回正好邻村的知青也到这片地方干活,裴元庆抬头看看,再过去嗅一嗅,就认同了这帮知青,跟着他们到处走,直到本村的知青出现,它才屁颠屁颠的跑回来跟着我们。

其实下地干活时,知青穿着跟本地农民一模一样。不相识的人,一眼看去真分不出是知青是村民。但裴元庆一点问题没有。它一嗅就知道谁是谁。

更神的是它对潜在危险的灵敏嗅觉。发狗瘟那年,疫情有点严重,于是公社领导按官府办事风格,做了个一刀切的决定,要各村把所有的狗只全部杀灭。我们村里的民兵有两把冲锋枪。民兵队长带着一帮民兵挨家挨户搜寻,看到狗就拿冲锋枪扫。

知青听到消息,知道这事没人能拦得住,但也没人愿意看着裴元庆就这么给杀了。大家紧急商议了几分钟,还没想出办法,就看到民兵队长带着人朝这边走过来了。

陈宜章惶急之下指着山坡后面对裴元庆大叫一声:“裴元庆,快跑!”

说也奇怪,平时你让裴元庆跑,它多半懒得理你。除非你扔个东西逗它,它若是兴致好,或许会去追回来。其他时候它都是懒洋洋地趴着。但那回裴元庆只冲那帮拿枪的人看了一眼,立刻就明白苗头不对,嗖的一下窜上山头消失在树林里。民兵队长带人追上去,却寻不到半点踪迹。

知青们想说服队长就这么这算了。但队长很认真,说这是上级命令。俺拿了枪就是军人,军纪不能违抗的,于是每天傍晚收工之后就带着人在山上找,找了两个星期,死活找不到裴元庆。

后来狗瘟过去,公社领导大概看着整理效果不错,政绩方面压力不大,就撤销了那个绝杀令。

民兵队长也不是歹人,听到命令后就来告诉知青,说上面通知改了,不用杀狗。我不知道你们把裴元庆藏哪儿,反正现在是可以放它出来了。

其实知青没藏裴元庆。知青自己都不知道裴元庆现在是死是活。陈宜章专门到公社去了一趟,打听得真切,杀狗令确实是撤销了,知青们立即上山,散开到各处叫裴元庆的名字。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裴元庆从树林里跑出来了。瘦了不少,但还是很精神。大家带它到河边洗了个澡,回家吃了几天好的,裴元庆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狗瘟没放倒它,打狗队也没奈何得了它。知青拍着它的脑袋,赞它果然不负裴元庆的名字。

裴元庆晃了晃耳朵,神情淡定的看着远山,仿佛并不把这当好大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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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足常悲。有句俗语说得好: 人心不足蛇吞象 。蛇吞象,受苦的还是自己,就像人如果只看到自己没有的,只会令自己郁闷,自寻烦恼。追名逐利一直是很多人的,他们原本是为了让自己更快乐,却在追寻的过程中丧失了原本的快乐,即使后来成功拥有了名和利,也是不快乐的,何苦呢?很多人为了名利放下亲情、友情,等到后来才明白这些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可是这些都已经消逝,再找不回来了,因此他们只能空悲叹。不知足常悲,因此我们不要不知足,否则只会令自己后悔。

#这部港片让你记起最初的自己# #周末观影# “不要忘记你曾经是怎样的少年;不要忘记你曾希望变成怎样的大人。”

2003年非典之后,港片市场每况愈下,萎靡不振。到第二年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功夫》上映时,出乎意外地,在全国掀起一阵收视狂潮。许多人以为,香港电影将要一改衰落趋势,重铸荣光。但是很遗憾,后面我们没能看到它再次崛起,而这部影片,也几乎成为了港片最后的辉煌。

《功夫》自面世距今,转眼近20年。从小到大,已记不清看过多少遍,可谓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影片。早年间看《功夫》,只觉得这部武打动作片,搭配周星驰天马行空的想象和嬉戏浮夸的风格演绎,非常搞笑。若干年后再回顾,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或许是阅历不同于以往,如今重温,反而有了更深层次的感触。

剧情并不复杂,黑帮主题,亡命之徒四处寻衅闹事,拼杀恶斗抢占地盘;高手避世隐居,远离仇怨喧哗,寻得片刻安宁。结局也在意料之中——正义终战胜邪恶。不过有意思的是,虽然电影情节被大众熟知,但周星驰饰演的那个街头小混混,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提过名字。

直到最近,我才在片尾演员表里,找到这位籍籍无名的男主角叫星;而作为一条情感主线,贯穿影片,卖冰淇淋的女孩叫芳,甚至通篇没有一句台词。但那一双汗泪交加、楚楚可怜的眼睛,在我脑海中潆洄多年,向来无法忘怀。

有些电影,讲述的都是现实人生。

《功夫》里有一个印象深刻的桥段,阿星在路边买冰淇淋,丢了句“看什么,没见过吃东西不给钱啊”,随即跳上电车,有恃无恐地逃跑了。摊主芳儿认出了他,仓皇去追,而车厢里的他此刻正沾沾自喜,凝视着眼前那个狼狈不堪的身影,哈哈狂笑,连嘴里的冰淇淋都来不及咀嚼,顺着嘴角流出,生怕让自己的笑声停顿下来。

年少时词不达意,长大后言不由衷。许多年后,我在这段没心没肺、得意忘形的大笑中,品出一丝不可名状的心酸和悲哀。

故事背景,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这里总是呈现出一派花天锦地,歌舞升平,纸醉金迷。不过绚丽浮华背后,同时也充斥着弱肉强食、乱世纷飞的一面。生活在社会底层,穷困潦倒的阿星终日游荡在这座城市。他不甘平庸,总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大富大贵、出人头地,但是,能力又一直配不上自己的野心。

阿星自出场开始,便展示给我们一副偷奸耍滑,胡作非为,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形象。可谁又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无赖,曾经却是无私无畏的正义少年。他的那句台词:“本来打算用这笔钱去读书,将来可以做个医生或者律师,但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让人觉得好笑,却又颇为感动。

周星驰说,他总以为他拍过很多悲剧电影,但在大部分观众眼里,看来都像喜剧。

电影里出现很多讽刺镜头。阿星蹲在路边,一边雄心壮志、口口声声说要做人上人,然而下一秒却在地上捡起了烟头抽;他走进贫民窟“猪笼城寨”,装腔作势冒充斧头帮,最后敲诈勒索不成,反被包租婆打得落荒而逃;电车上他碰到看似文弱的金丝眼镜文员,骄横跋扈地耍起威风,可等到动起手来,又被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命运似乎跟阿星开了个玩笑。他坏事做尽,却总是失败。唯一打劫成功的一次,是在闹市街头与哑巴女孩不期而遇——那个童年时期,他曾奋不顾己,不遗余力想要保护的人。

再相逢时,一个胆怯地做着坏人,一个勇敢地做着弱女子。阿星狠心拿刀挟持芳儿的姿势,与身后巨幅海报有着鲜明对比。海报上的电影,是好莱坞经典歌舞片《礼帽》,讲述了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但在《功夫》里,他与她却是两两相望,针锋相对。台上台下,形成莫大落差。

眼神不解、泪流满面的芳儿,彼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曾经用飞蛾投火般的勇气保护过她的小男孩,如今竟堕落成当年那群欺负她的人的模样。而她珍藏的七彩虹棒棒糖,彻底触碰到了这个男人的底线和良知——曾经引以为傲的正义,赤裸裸地打量着现在沉沦苟且、一无是处的自己,恍若隔世。

未能仗剑走天涯,平尽世间不轻事。这个小人物最大的悲哀,不是他那浑浑噩噩、流离无望的人生,而是没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却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长大以后,再也没有被人承认过。在这一瞬,他惊诧,自卑,恐惧。他一度认为,只要把昨日的善良美好全部忘却,就可以让自己平静接受今天烂掉的人生,只是想不到:当我步入歧途,一身罪恶失魂落魄,你却还记得我最初的善良。

剧情发展到此,阿星早已经认出了芳儿,但他又故作镇定,若无其事地倔强打掉棒棒糖,假装陌路人,头也没回地大步跑开了。

岁月更迭,物是人非。这看似满不在乎、装聋作哑的背后,真实原因是他不敢面对这一切,只有尽可能地去逃避。曾经犯下的错,他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无力回天。

就像被他甩开的棒棒糖,打碎之后,再拼凑不完整。就像他被魔头火云邪神打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弥留之际用血手画的棒棒糖图案,是对自己一生的痛心疾首,忏悔中带着不甘和愧疚。

好在电影有一个圆满的结尾。芳儿的偶然出现,以及神雕侠侣夫妇的正义之举,渐渐唤醒了他心底几乎丧失殆尽的善良、信念与理想。他也有幸因祸得福,阴差阳错被火云邪神打通任督二脉,脱胎换骨,蜕变成一位真正的武林高手。

但有些谜底仍未解开。影片最后一幕,打斗平息,喧嚣散去,男主与哑女再次相遇,释然一笑随着旋转镜头,回到了童年时代;猪笼城寨的街坊牙医,正在马路中间指挥着交通;被阿星威胁过的小剃头匠,在角落里与女孩子搭讪;包租公和包租婆出现在来来往往人群中,手挽手走过街头......大家都是平凡人,过着最安逸普通的日子。

这段细节线索,又是不是印证了,当初那个为救受欺负的小女孩而被一群恶霸围殴羞辱的少年,命运并没有发生过反转,他的梦想本就是做一名律师或医生,但后来,不幸被乞丐骗光了全部积蓄,信仰崩塌,心灵蒙灰,迫于生计只能去糖果店里打工?

现实中,从来就没有什么如来神掌,也没有破茧重生。小男孩为填补心灵创伤,把周围的人们想象成各个不同角色,自己则是万中无一的绝世英雄,所有故事,都只是他在浪漫主义世界里编织的一场梦?

如此看来,那么电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当然,究竟是否为梦境,我们心有疑惑却无从知晓。或许,导演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这些一闪而过的画面,初衷不过是为了给观众留下一个发人深思的结局罢了。

想必每个人心中都做过英雄梦,梦里都曾驻着一个不平凡的自己,但现实往往是残酷而背离的,多少人被眼前的利益迷惑,被世俗的物质蒙蔽,渐渐妥协,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连做梦都变得小心翼翼。

多年以后,之所以会被《功夫》这部影片感动,是因为在小男孩心里,永远驻着一个成年人的美丽童话,他就是我们内心深处隐藏的那面镜子。要知道,不管多少梦老去死去,总还有人义无反顾,坚守着最初的向往与素愿。即使他们明白,美好的东西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现实摧毁。

对了,年少时看不懂哑女那段手语,表达的是何涵义。后来知晓,她在说:你还记得我吗?以前你保护过我,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谢谢你。

《这部港片,希望你记起最初的自己》文|半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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