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明月刀手游[超话]# 吐槽一下[生病]我认识一个小移花,是因为他在世界问移花那个训练怎么完不成,然后我就私聊了他告诉他因为移花改了5玉,以前是4玉,然后那个训练策划没改,就这样加了好友,后来他老是请教我移花带什么浪纹,怎么洗炼,我都告诉他了,但是我看他的面板发现他从来没改过,但我也不是他师傅,想着不改就算了,然后我就发现我成了工具人,平时不找我,一有了大本就姐姐的姐姐叫让我带他打本,我也带了,后来就把他拉进了金兰,前几天带他94困难,我早上就打完了,晚上快11点,我在哪里调染色,他拉我我没看到,然后他私聊让我带他打94,我染完色后我看到了,我告诉他我说我困了我怕打睡着,他说没事,试试吧,然后我也进队了,我就寻思在一个金兰了,就帮忙打打吧,进队后他功力才11万,还不会踩花一直死而且他是神刀t,死了也不等复活就直接出去,然后最可气的是我顶着困意帮他打本,他死了以后直接出去然后在打本的途中告诉我他困了去睡觉了,从进94到他死了出去十分钟都没有,他就退本去睡觉了,那么困了为啥还要拉我帮你打本,然后我和另一个奶妈互相给复活拉人,我们四个把老一过了,我在看他给我的私聊他给我说,他去睡了[微笑],连句谢谢都没给我说,然后我就想我不能坑了剩下的三个人,就告诉他们他们要还是打我就接着打工,结果我们四个喊了半天也没有t,然后就解散了。我就发现这个人好自私啊,打本的时候就叫你,不打都不搭理你,你困了他告诉你没事试试吧,他困了立马去睡觉,然后我就把他之前加我的微信删了,他还舔着脸问我为啥把他删了,最搞笑的是他看我不带他打本了,在金兰微信群里叫我的老金兰带他打本[微笑],在游戏群聊撒娇说打本本(他是一男的),我都快yue死了,我现在就是很后悔拉他进金兰,我金兰那些老大哥都是逗比,他这么撒娇那些老大哥们都不知道怎么回复,都回复一个[衰](类似这种表情)我真的想掐死几个月前的自己,为啥就非那么好心解答问题[顶][顶]
看电视剧《#千古玦尘# 》,我终于明白了魔和妖的区别。
以前看电视,总是妖魔傻傻分不清楚,看了这部剧,大概知道了。
最开始的三界,是神、仙、妖,而祖神的第一个接班人玄一,因为不想去应混沌之劫(就是他死了,那个劫就过了),有了私念,然后吸收其他的一切恶念、怨念,成为魔。
也就是说,魔
以前看电视,总是妖魔傻傻分不清楚,看了这部剧,大概知道了。
最开始的三界,是神、仙、妖,而祖神的第一个接班人玄一,因为不想去应混沌之劫(就是他死了,那个劫就过了),有了私念,然后吸收其他的一切恶念、怨念,成为魔。
也就是说,魔
《天地羌声》
历史向
李杜篇
……
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
……
他死了。
太白的一生肆意快活,六十一年风光旖旎的盛唐之旅,从未留下过任何的遗憾。东土大唐的山光水色,无余地留在他清澈的眸中。三千多首壮美的诗篇,将那独属于他自己恢宏伟岸的浪漫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太白的肝胆,无非就是酒与剑,潇洒浪漫,诗仙气宇,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灵之气。三十年多的惺惺相惜,虽子美笔下有二十多首诗道着太白的侠肝义胆,但是上了年纪的他依然惧缩着表达自己真实的心意,直到今日听闻他的死讯时的肝肠寸断,才让子美真真正正地明白这段情愫,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情至深处,他也落下了泪一滴,眼眸中深藏着初遇的情绪。
天宝三年夏天,李白策马驻扎于东都洛阳,在此,他遇上了正蹭蹬不遇的杜子美,就这样,一段注定不解的姻缘开端了。
那时的李白早已名扬全国,盛唐上下,妇孺皆知,借着一张阳光的笑容,捕获万千少女的芳心,而杜甫却仍是风华正茂,有着更加锋芒的一身傲骨和满腔热血,但却受困局限于洛阳小城。萍水相逢的他们抛却了所谓的身份尊卑,筵席一桌,小碟酒菜,没有没有名人杰士的恃才据傲,没有后生小辈的一昧称颂,谈吐自然舒缓,闹市洛阳,如同静默无声,天地缓缓,玉壶冰心,一见如故,远处声声羌笛回响,荡漾着这处于洛阳的片刻安闲……
“子美兄,你的眼睛真美。”太白已经醉了,熏红的面颊上荡漾着满园春光,是一种莫名的诱人,弄乱人的心弦,俊俏的眉宇中露出可染春秋色的脱俗与不凡,这家的酒不是很醇,但却极烈,他的身上有香,但又有异于妇人家的胭脂味道。
“是吗?”子美思忖着这个味道,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他也笑了,同样是阳光灿烂,但是总觉得不适,可能是一种扭捏在里面,悄悄地一股潮红爬上了他的耳根,抓着酒杯的手下由于紧张捏紧了些。
虽然他也喝了不少酒,但仍然保持者原先的清醒。
“我很喜欢。”子美突然愣住了,抓着酒杯的手也下意识的松了松,目光变得呆滞起来,哑然地看着面前笑得前仰后合的李白,凝固了笑容,尴尬地红了脸。
“愈发可爱了呢。”他戏谑地轻笑着,顺势举起手撑住了下巴,歪着头,另一只手粗野地揽走桌上的瓶瓶罐罐,抓住了面前杜子美的手,酒瓶掀了,酒水全部湿在了太白的袖子上,子美浑身一颤,明显是吃了一惊,看着眼前的李白醉倒在了桌子上。
“子美,我喜欢你。”
羌笛换了个曲调,隐约的朦胧感,令人气定神闲,悠扬的,深深镌刻在杜子美的脑畔中。
“太白兄,你醉了。”两侧的嘴角渐渐扬起了弧度,他从刚刚的痴然中回过神来,起身背起了太白,酒味和香味掺和在一起,混合成一股诱人的气味,突然,他搂住了子美的肩,不断的喊着“子美子美”,他没有理会,只是摇摆着步子向着郊外的茅舍走。
一路上,太白伏在子美的耳边支支吾吾地念叨着一些含混不清的音节,时不时地换着阴阳怪气的语调,他只是觉得这是醉酒后的一些胡话,全然没有注意他在说些什么。
……
梁宋访道求仙,东鲁相见……
自那之后,他们的生活就交错在了一起,但嗜酒成性的他,再未说过那句话,任子美苦苦等待了三十多年,时至今日,往事不堪回首,尽管太白的脸上多了几分皱折,但是那笑颜灿烂,永远不会消逝的啊!可他就是撇下他一个人去了,留阴阳两隔。
为何如此吝啬呢太白?!连一张笑颜都不肯留下,我杜子美又欠了你什么?!
......
太白啊。
......
你再笑一次好不好?
......
我求你了......
他走了十年了。
这魂生梦死的十年啊。
茅屋早就没再葺过了,稀薄的草构早已经不起半阵劲风,破碎的酒瓦遍地都是,他弃了朝廷的官爵,笔在没有碰过墨,全部的家当都债了酒钱,包括那唯一一床母亲留的被褥。他的诗兴是太白引起的,终,也终在太白身上,没了他万物黯淡,一纸水墨也没了色彩,本就枯瘦的面庞血色全无,眼窝深深下陷,空洞无神,憔悴的像现今陨落的大唐。
失去一个他,就是擦肩整个世界。
十年,他喝了这辈子没喝的酒,收了这辈子没受过的罪,思了随了半生疾苦十年的人。
床板内侧有个很深的凹洞,夹在中间木条翻出来,横七竖八地指向四方,夜晚的痛苦思潮来的时候,他只能狠狠地扣住床板,一切记忆都写在他右手那只血肉模糊的食指上。
故人的模样要淡忘时,那日婉转悠扬的曲调就会响起来,清澈的声音,如同他的笑一般明媚。
......
茅屋的门被轻轻敲了两下,与此同时,羌笛的声音骤然响起,带回了杜子美那飘散不定的心神。
他没有动。
“子美。”
他颤抖了起来,难以抑制地颤抖起来,他笑出了声,空洞的眸子睁得极大,愈发的笑声连贯了起来。
怎么可能听错呢。
门开了,折射进来的阳光倦怠地洒在身上,让人忘了这是寒冬腊月,瞬间,笛声也清晰了些。
门前站着一位二十又许的少年,灿烂地笑着,眼角的光芒胜过了背后的阳光,少年的锋芒可鉴,长靴短剑,英气勃发。
是他。
不会错的。
......
眼泪和他一起呆住了,唇不断地拍打着,万语千言一同哽咽在了喉中,老态龙钟的脸上交杂着欣喜与苦愁,他站不起来了,瞬间的乏力感让他无法支撑住憔悴的身体,眼眶里雾蒙蒙的,如同撒上了燃尽了的死灰一般烧的通红。
头昏昏沉沉的,缓缓的倒伏在桌上,最后的力气撑在了双眼上。
那个人,是我苦苦等了十年的人,是我深深爱了四十年的人,是我尝尽人间疾苦但没把握住的幸福
......
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他了
............
“子美,我来接你回家。”
他笑了,终是想起了那日烂醉的李白支吾一路的胡话。
“我可是青莲居士!怎么可能会醉!”
......
那双眼,终是没有闭上。
文:花贝贝
转载需告知
|入圈之作,当时真的特别喜欢历史向,但是能力不足只写了一篇李杜,改了又改,我觉得可以封神了(傲。
喜欢的话动动小手指转发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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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向
李杜篇
……
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
……
他死了。
太白的一生肆意快活,六十一年风光旖旎的盛唐之旅,从未留下过任何的遗憾。东土大唐的山光水色,无余地留在他清澈的眸中。三千多首壮美的诗篇,将那独属于他自己恢宏伟岸的浪漫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太白的肝胆,无非就是酒与剑,潇洒浪漫,诗仙气宇,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灵之气。三十年多的惺惺相惜,虽子美笔下有二十多首诗道着太白的侠肝义胆,但是上了年纪的他依然惧缩着表达自己真实的心意,直到今日听闻他的死讯时的肝肠寸断,才让子美真真正正地明白这段情愫,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情至深处,他也落下了泪一滴,眼眸中深藏着初遇的情绪。
天宝三年夏天,李白策马驻扎于东都洛阳,在此,他遇上了正蹭蹬不遇的杜子美,就这样,一段注定不解的姻缘开端了。
那时的李白早已名扬全国,盛唐上下,妇孺皆知,借着一张阳光的笑容,捕获万千少女的芳心,而杜甫却仍是风华正茂,有着更加锋芒的一身傲骨和满腔热血,但却受困局限于洛阳小城。萍水相逢的他们抛却了所谓的身份尊卑,筵席一桌,小碟酒菜,没有没有名人杰士的恃才据傲,没有后生小辈的一昧称颂,谈吐自然舒缓,闹市洛阳,如同静默无声,天地缓缓,玉壶冰心,一见如故,远处声声羌笛回响,荡漾着这处于洛阳的片刻安闲……
“子美兄,你的眼睛真美。”太白已经醉了,熏红的面颊上荡漾着满园春光,是一种莫名的诱人,弄乱人的心弦,俊俏的眉宇中露出可染春秋色的脱俗与不凡,这家的酒不是很醇,但却极烈,他的身上有香,但又有异于妇人家的胭脂味道。
“是吗?”子美思忖着这个味道,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他也笑了,同样是阳光灿烂,但是总觉得不适,可能是一种扭捏在里面,悄悄地一股潮红爬上了他的耳根,抓着酒杯的手下由于紧张捏紧了些。
虽然他也喝了不少酒,但仍然保持者原先的清醒。
“我很喜欢。”子美突然愣住了,抓着酒杯的手也下意识的松了松,目光变得呆滞起来,哑然地看着面前笑得前仰后合的李白,凝固了笑容,尴尬地红了脸。
“愈发可爱了呢。”他戏谑地轻笑着,顺势举起手撑住了下巴,歪着头,另一只手粗野地揽走桌上的瓶瓶罐罐,抓住了面前杜子美的手,酒瓶掀了,酒水全部湿在了太白的袖子上,子美浑身一颤,明显是吃了一惊,看着眼前的李白醉倒在了桌子上。
“子美,我喜欢你。”
羌笛换了个曲调,隐约的朦胧感,令人气定神闲,悠扬的,深深镌刻在杜子美的脑畔中。
“太白兄,你醉了。”两侧的嘴角渐渐扬起了弧度,他从刚刚的痴然中回过神来,起身背起了太白,酒味和香味掺和在一起,混合成一股诱人的气味,突然,他搂住了子美的肩,不断的喊着“子美子美”,他没有理会,只是摇摆着步子向着郊外的茅舍走。
一路上,太白伏在子美的耳边支支吾吾地念叨着一些含混不清的音节,时不时地换着阴阳怪气的语调,他只是觉得这是醉酒后的一些胡话,全然没有注意他在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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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宋访道求仙,东鲁相见……
自那之后,他们的生活就交错在了一起,但嗜酒成性的他,再未说过那句话,任子美苦苦等待了三十多年,时至今日,往事不堪回首,尽管太白的脸上多了几分皱折,但是那笑颜灿烂,永远不会消逝的啊!可他就是撇下他一个人去了,留阴阳两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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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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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魂生梦死的十年啊。
茅屋早就没再葺过了,稀薄的草构早已经不起半阵劲风,破碎的酒瓦遍地都是,他弃了朝廷的官爵,笔在没有碰过墨,全部的家当都债了酒钱,包括那唯一一床母亲留的被褥。他的诗兴是太白引起的,终,也终在太白身上,没了他万物黯淡,一纸水墨也没了色彩,本就枯瘦的面庞血色全无,眼窝深深下陷,空洞无神,憔悴的像现今陨落的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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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的模样要淡忘时,那日婉转悠扬的曲调就会响起来,清澈的声音,如同他的笑一般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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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动。
“子美。”
他颤抖了起来,难以抑制地颤抖起来,他笑出了声,空洞的眸子睁得极大,愈发的笑声连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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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和他一起呆住了,唇不断地拍打着,万语千言一同哽咽在了喉中,老态龙钟的脸上交杂着欣喜与苦愁,他站不起来了,瞬间的乏力感让他无法支撑住憔悴的身体,眼眶里雾蒙蒙的,如同撒上了燃尽了的死灰一般烧的通红。
头昏昏沉沉的,缓缓的倒伏在桌上,最后的力气撑在了双眼上。
那个人,是我苦苦等了十年的人,是我深深爱了四十年的人,是我尝尽人间疾苦但没把握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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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失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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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美,我来接你回家。”
他笑了,终是想起了那日烂醉的李白支吾一路的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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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花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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