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基层卫计局条件退回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的官方回复,引发关注。
闽侯县卫计局当时回复称,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审批再生育或非法收养的,由确认机关撤销资格,并按协议规定三倍返还贡献奖励金。
3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向闽侯县卫计局核实,这一回复内容属实。该局家庭发展科一位工作人员称,此前签订的自愿放弃二孩协议,与全面二孩政策支持生二孩,是“两码事”;如果现在需要生育二孩,需要把领取的贡献奖励金退回去,否则将会发律师函追讨。
政府人士:不返还“可发律师函”
在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网站上,如今仍能看见“开放二胎后以前签的放弃二孩协议有什么关联”这则提问帖。
发问帖发布日期为2018年1月5日,办理回复日期为2018年1月9日,办理单位为闽侯县卫计局。
进行提问的张某称,他们夫妻原为闽侯县竹岐乡户口,于2005年生育一女儿,当时因生活条件决定除非一个孩子。大约在2008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签了放弃二孩协议,后来购房落户在闽侯县甘蔗镇。
全面二孩政策颁布实施后,夫妻二人于2017年1月4日,在甘蔗镇计生部门领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并交还独生子女证。2017年1月19日,第二个孩子出生。
张某对此,现在不知小孩出生以前,在竹岐乡签的放弃二孩协议后每月领取的补贴怎么处理,“网上有的说已领取的不用退还,有的说要退还,不知现在到底该怎么做。”
这份回复截图引发热议。
“毕竟全面放开二孩了,这个回复总感觉却是在限制人们生二孩。”最先注意到这则回复的福建闽侯县市民黄科(化名)对澎湃新闻说。
3月21日,福州市闽侯县卫计局家庭发展科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前,按照福建省当地政策,对于农村地区第一胎是女孩的家庭,能够获准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放弃生育二孩并签订协议的,当时就获得了1000元的独生子女贡献奖,自此,夫妻双方每月还可以获得60元的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
“之前你有资格解不愿意生,领了贡献奖励金,现在又要生,当然要把钱退回来。”她认为,此前签订的自愿放弃二孩协议,与全面二孩政策后国家支持生育二孩,“是两码事”。
法律人士:“妥协二孩协议”所依据法规已不存在
长期观注生育问题的律师吴有水告诉澎湃新闻,因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二孩已不需要行政审批,而改为登记备案制,闽侯县卫计局的回复中,仍要求“由确认机关撤销资格后,方予审批再生育或收养”,这一表述有悖于现阶段二孩政策的实施。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闽侯县卫计局回复中所依据的《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意见》,实施于2007年1月1日。这份实施意见对于出台背景的介绍为:“ 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
此外,该实施意见对符合生育二孩家庭的认定依据,为1984年11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生育政策的补充规定》(闽政〔1984〕82号),以及1988年7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计生条例》等法律和规定。
吴有水认为,在当下的政策背景下,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又计生二孩的家庭,没有理由要求返还,因为此前的协议已经失去效力。
该局家庭发展科一位工作人员称,此前签订的自愿放弃二孩协议,与全面二孩政策支持生二孩,是“两码事”;如果现在需要生育二孩,需要把领取的贡献奖励金退回去,否则将会发律师函追讨。法律人士:“舍弃二孩协议”所依据法规已不存在,长期关注生育问题的律师吴有水告诉澎湃新闻,因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二孩已不需要行政审批,而改为登记备案制,闽侯县卫计局的回复中,仍要求“由确认机关撤销资格后,方予审批再生育或收养”,这一表述有悖于现阶段二孩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