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酒醉驾曝光,看谁上榜了?!】北岸交警“白+黑”严查酒醉驾,酒驾违法上路隐患重重 ,醉酒驾驶害人害己 。下面,蜀黍来曝光一批5月份查获的酒醉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颜某秋,湄州镇东蔡村人,于2021年05月17日13时30分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悬挂0926805(车架尾号210949)轻便二轮摩托车在环岛北路路被湄州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2mg/100ml。
林某成,山亭镇蒋山村人,于2021年05月17日20时40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B53335)在北岸蒋山村路口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4mg/100ml。
杨某俊,东埔镇塔林村人,于2021年05月17日19时05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00732)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7mg/100ml。
吴某咪,湄州镇东蔡村人,于2021年05月16日20时50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悬挂0910312(车架尾号216138)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湄州上林路被湄州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8mg/100ml。
柳某水,忠门镇柳厝村人,于2021年05月15日16时25分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车架号24633)在国道356线14公里2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2mg/100ml。
庄某池,湄州镇宫下村人,于2021年05月14日20时42分醉酒后无证驾驶(车架号:18735)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湄州宫下朝圣路被湄州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88mg/100ml。
郑某裕,南平市延平区人,于2021年05月14日19时14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3004)在忠东线2公里2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8mg/100ml。
林某垒,东埔镇东坑村人,于2021年05月13日20时07分再次饮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车架号:512047)在东埔村道被东埔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1mg/100ml。
赵某发,忠门镇秀华村人,于2021年05月12日19时32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2913)在忠门街道1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0mg/100ml。
刘某贵,山东省菏泽市人,于2021年05月12日20时00分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闽A99Q31)在妈祖城环城路1公里2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8mg/100ml。
夏某祥,安徽省寿县人,于2021年05月12日21时07分饮酒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车架号:72748)在东吴中大道被忠门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5mg/100ml。
杨某,河南省长垣县人,于2021年05月12日21时23分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豫GB2B28)在东吴中大道被忠门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1mg/100ml。
赵某德,四川省巴中市人,于2021年05月11日19时34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轻便三轮摩托车(车架号:72655)在山柄村至妈祖阁0公里200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7mg/100ml。
徐某飞,山亭镇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21时05分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8054)在港里路2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5mg/100ml。
徐某标,山亭镇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21时02分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20660)在港里路2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2mg/100ml。
俞某珍,平海镇山星村人,于202105月10日19时44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为:13442)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5mg/100ml。
郑某灿,东埔镇东坑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16时53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为:00465)在东埔菜市场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6mg/100ml。
郑某呶,东埔镇度下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16时37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车架号为:90092)在东埔菜市场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7mg/100ml
郭某銮,山亭镇西埔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16时12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为:11601)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68mg/100ml。
潘某灶,山亭镇东店村人,于2021年05月08日20时58分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闽B9688C)在西埔口村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63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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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展,东埔镇度口村人,于2021年05月08日19时49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3692)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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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于2021年05月08日19时03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品牌蓝力牌)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75mg/100ml。
黄某财,福建省霞浦县人,于2021年05月08日18时49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车架号:10499)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7mg/100ml。
陈某瑞,山亭镇莆禧村人,于2021年05月6日19时51分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悬挂:06.72767)在国道356线3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68mg/100ml。
林某林,山亭镇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05日19时06分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车牌:沪AF91356)在北岸西沙路口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5mg/100ml。
林某华,山亭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05日18时55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02599)在北岸西沙路口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9mg/100ml。
颜某秋,湄州镇东蔡村人,于2021年05月17日13时30分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悬挂0926805(车架尾号210949)轻便二轮摩托车在环岛北路路被湄州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2mg/100ml。
林某成,山亭镇蒋山村人,于2021年05月17日20时40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B53335)在北岸蒋山村路口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4mg/100ml。
杨某俊,东埔镇塔林村人,于2021年05月17日19时05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00732)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7mg/100ml。
吴某咪,湄州镇东蔡村人,于2021年05月16日20时50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悬挂0910312(车架尾号216138)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湄州上林路被湄州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8mg/100ml。
柳某水,忠门镇柳厝村人,于2021年05月15日16时25分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车架号24633)在国道356线14公里2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2mg/100ml。
庄某池,湄州镇宫下村人,于2021年05月14日20时42分醉酒后无证驾驶(车架号:18735)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湄州宫下朝圣路被湄州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88mg/100ml。
郑某裕,南平市延平区人,于2021年05月14日19时14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3004)在忠东线2公里2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8mg/100ml。
林某垒,东埔镇东坑村人,于2021年05月13日20时07分再次饮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车架号:512047)在东埔村道被东埔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1mg/100ml。
赵某发,忠门镇秀华村人,于2021年05月12日19时32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2913)在忠门街道1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0mg/100ml。
刘某贵,山东省菏泽市人,于2021年05月12日20时00分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闽A99Q31)在妈祖城环城路1公里2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8mg/100ml。
夏某祥,安徽省寿县人,于2021年05月12日21时07分饮酒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车架号:72748)在东吴中大道被忠门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5mg/100ml。
杨某,河南省长垣县人,于2021年05月12日21时23分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牌号:豫GB2B28)在东吴中大道被忠门派出所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1mg/100ml。
赵某德,四川省巴中市人,于2021年05月11日19时34分饮酒后准驾不符驾驶轻便三轮摩托车(车架号:72655)在山柄村至妈祖阁0公里200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7mg/100ml。
徐某飞,山亭镇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21时05分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8054)在港里路2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5mg/100ml。
徐某标,山亭镇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21时02分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20660)在港里路2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2mg/100ml。
俞某珍,平海镇山星村人,于202105月10日19时44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为:13442)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25mg/100ml。
郑某灿,东埔镇东坑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16时53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为:00465)在东埔菜市场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6mg/100ml。
郑某呶,东埔镇度下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16时37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车架号为:90092)在东埔菜市场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47mg/100ml
郭某銮,山亭镇西埔村人,于2021年05月10日16时12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为:11601)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68mg/100ml。
潘某灶,山亭镇东店村人,于2021年05月08日20时58分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闽B9688C)在西埔口村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63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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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展,东埔镇度口村人,于2021年05月08日19时49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13692)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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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于2021年05月08日19时03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品牌蓝力牌)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75mg/100ml。
黄某财,福建省霞浦县人,于2021年05月08日18时49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车架号:10499)在东埔街道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7mg/100ml。
陈某瑞,山亭镇莆禧村人,于2021年05月6日19时51分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悬挂:06.72767)在国道356线3公里500米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68mg/100ml。
林某林,山亭镇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05日19时06分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车牌:沪AF91356)在北岸西沙路口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55mg/100ml。
林某华,山亭港里村人,于2021年05月05日18时55分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车架号:02599)在北岸西沙路口处被北岸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39mg/100ml。
#福建省副省长郭宁宁呜枪“为爱开跑”##康靓园##母亲节#
5月8号,伴随着滂沱的春雨,“立德树人·从家出发 关爱母亲 ·家家安康”福建省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暨第七届福建省“为爱奔跑·母亲健康1+1”顺利启幕,福建省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郭宁宁亲临现场,与省妇联副主席、一级巡视员陆菁,带领大家“为爱奔跑”。
康靓园连续三届参加了募捐,并号召企业家姐妹加入到“母亲健康1+1——为爱奔跑”的阵营中。感谢每一位积极参与的爱心企业家姐妹,在公益的路上,并肩同行。
福建省妇联2011年设立的“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已救助15463名“两癌”贫困母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公益效应。
愿天下母亲,健康、平安、幸福
5月8号,伴随着滂沱的春雨,“立德树人·从家出发 关爱母亲 ·家家安康”福建省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暨第七届福建省“为爱奔跑·母亲健康1+1”顺利启幕,福建省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郭宁宁亲临现场,与省妇联副主席、一级巡视员陆菁,带领大家“为爱奔跑”。
康靓园连续三届参加了募捐,并号召企业家姐妹加入到“母亲健康1+1——为爱奔跑”的阵营中。感谢每一位积极参与的爱心企业家姐妹,在公益的路上,并肩同行。
福建省妇联2011年设立的“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已救助15463名“两癌”贫困母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公益效应。
愿天下母亲,健康、平安、幸福
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福建省杂技团组织义务献血活动
为缓解临床用血短缺,筑牢人民群众“生命防线”,3月18日上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2021年‘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无偿献血活动”在福州大戏院举行,省直文旅系统20多家单位共117名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献血,省杂技团具体承办并组织党员团员、演职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省文旅厅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朱双生、厅直属单位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团领导涂国柱全程参加活动。
省杂技团全力做好承办工作,提前一天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和现场布置任务,并按照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戏院工作人员引导众多义务献血者有序排队、扫健康码、检测体温,分别进行填表、体检、化验、初筛、等候、抽血、休息等步骤,整个献血过程有条不紊地顺利完成。无偿献血活动,体现了省直文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展示了新时代的风采,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为推进省直文旅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义务献血现场,福建省杂技团还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平安出行”宣传活动。现场摆放旅游宣传画,志愿者进行文明和安全知识宣传,派发《文明旅游,平安出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折页、宣传小礼品,开展知识问答及观众满意度调查等,大力营造“全福游、有全福”良好的旅游品牌。
--福建省杂技团组织义务献血活动
为缓解临床用血短缺,筑牢人民群众“生命防线”,3月18日上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2021年‘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无偿献血活动”在福州大戏院举行,省直文旅系统20多家单位共117名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献血,省杂技团具体承办并组织党员团员、演职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省文旅厅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朱双生、厅直属单位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团领导涂国柱全程参加活动。
省杂技团全力做好承办工作,提前一天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和现场布置任务,并按照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戏院工作人员引导众多义务献血者有序排队、扫健康码、检测体温,分别进行填表、体检、化验、初筛、等候、抽血、休息等步骤,整个献血过程有条不紊地顺利完成。无偿献血活动,体现了省直文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展示了新时代的风采,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为推进省直文旅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义务献血现场,福建省杂技团还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平安出行”宣传活动。现场摆放旅游宣传画,志愿者进行文明和安全知识宣传,派发《文明旅游,平安出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折页、宣传小礼品,开展知识问答及观众满意度调查等,大力营造“全福游、有全福”良好的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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