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暑吃什么传统食物好
在我国二十四节气传承至今并有着悠久的文化,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大暑这一节气中天气比较炎热且潮湿,这个时候可以进行一些食补,吃一些养生的东西。比如有以下几种。
第一,苦瓜。
在夏季,特别是大暑时节吃一些苦瓜是再好不过的了。因为苦瓜性寒能够起到清热解暑的作用,而且苦瓜还有另外一个名称,被称作“凉瓜”,这样的一种蔬菜在夏天吃非常合适。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苦瓜不仅是一种蔬菜,而且具有一定的食疗作用,能够帮助人体进行排毒,对健脾开胃以及预防癌症都有一定的效果。
第二,西瓜。
西瓜作为夏季最常见的一种水果,有生津止渴的效果,而且甘甜多汁,性寒,在夏天能够起到消暑解渴的作用。除此之外,在中医上也有记载如果人们出现中暑,或者是发热的情况还可以用西瓜入药能够起到治疗的效果。在生活中西瓜已经成为了人们印象中夏天的标配,特别是在大暑时节吃上一口冰凉的西瓜才能够觉得夏天更加完整。
第三,绿豆。
绿豆有着清热消暑的作用,而且能够达到止渴利尿的效果。不仅价格低廉,而且随处都可以买到。特别是在大暑时节利用绿豆可以煮一些绿豆汤以及吃一些绿豆芽。对于一些容易发热的人群来说,有着清热解毒的效果。所以在夏季适当地吃一些绿豆以及绿豆所制成的食物都是非常不错的。
第四,冬瓜。
冬瓜作为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蔬菜之一,有着消暑清热,消肿的作用。而且冬瓜的口感比较清甜,水分比较多,也有着利尿的作用,在夏天吃一些冬瓜能够有健脾养颜的功效。
在我国二十四节气传承至今并有着悠久的文化,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大暑这一节气中天气比较炎热且潮湿,这个时候可以进行一些食补,吃一些养生的东西。比如有以下几种。
第一,苦瓜。
在夏季,特别是大暑时节吃一些苦瓜是再好不过的了。因为苦瓜性寒能够起到清热解暑的作用,而且苦瓜还有另外一个名称,被称作“凉瓜”,这样的一种蔬菜在夏天吃非常合适。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苦瓜不仅是一种蔬菜,而且具有一定的食疗作用,能够帮助人体进行排毒,对健脾开胃以及预防癌症都有一定的效果。
第二,西瓜。
西瓜作为夏季最常见的一种水果,有生津止渴的效果,而且甘甜多汁,性寒,在夏天能够起到消暑解渴的作用。除此之外,在中医上也有记载如果人们出现中暑,或者是发热的情况还可以用西瓜入药能够起到治疗的效果。在生活中西瓜已经成为了人们印象中夏天的标配,特别是在大暑时节吃上一口冰凉的西瓜才能够觉得夏天更加完整。
第三,绿豆。
绿豆有着清热消暑的作用,而且能够达到止渴利尿的效果。不仅价格低廉,而且随处都可以买到。特别是在大暑时节利用绿豆可以煮一些绿豆汤以及吃一些绿豆芽。对于一些容易发热的人群来说,有着清热解毒的效果。所以在夏季适当地吃一些绿豆以及绿豆所制成的食物都是非常不错的。
第四,冬瓜。
冬瓜作为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蔬菜之一,有着消暑清热,消肿的作用。而且冬瓜的口感比较清甜,水分比较多,也有着利尿的作用,在夏天吃一些冬瓜能够有健脾养颜的功效。
#台故雍正琺瑯彩瓷# 文物統一編號 故-瓷-017739-N000000000
品名 清 雍正 琺瑯彩竹雀圖碗
Bowl with bamboo-and-sparrow decor painted in falangcai enamels, Qing dynasty, Yongzheng reign (1723-1735)
類別 陶瓷器
質材 陶瓷
功能 食器
尺寸 高7.5公分 口徑16.0公分
時代 清 雍正
西元1723-1735年
說明 侈口深壁,平底,矮圈足。胎薄可透光,器內無紋,外壁以琺瑯彩料繪竹林、奇石,盛開的紅色芙蓉花,以及二十四隻喜鵲,鵲鳥嬉戲竹林間,紋飾描繪細緻,寓意時時報喜、竹報平安、花開富貴、吉祥如意。留白處加題詩句、閒章。底以藍料書寫宋體字雙方框款「雍正年製」,外加雙方圈。
品名 清 雍正 琺瑯彩竹雀圖碗
Bowl with bamboo-and-sparrow decor painted in falangcai enamels, Qing dynasty, Yongzheng reign (1723-1735)
類別 陶瓷器
質材 陶瓷
功能 食器
尺寸 高7.5公分 口徑16.0公分
時代 清 雍正
西元1723-1735年
說明 侈口深壁,平底,矮圈足。胎薄可透光,器內無紋,外壁以琺瑯彩料繪竹林、奇石,盛開的紅色芙蓉花,以及二十四隻喜鵲,鵲鳥嬉戲竹林間,紋飾描繪細緻,寓意時時報喜、竹報平安、花開富貴、吉祥如意。留白處加題詩句、閒章。底以藍料書寫宋體字雙方框款「雍正年製」,外加雙方圈。
#鄂尔多斯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
【教育整顿】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二十四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服务宗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最后一公里”,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二十四项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如下:
1. 不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加快建设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完善简案速裁快审机制,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缩短诉讼周期,节约司法成本,为公平正义提速。
2. 实行立案“最多跑一次”。兑现“一次办好”工作承诺,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现场审核,做到当场立、马上立、应立必立;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正事项及期限;不符合立案登记规定的,主动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 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当事人可通过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立案申请当日审核反馈。加强立案、分案节点管控,通过12368平台短信推送、电话热线查询实现立案信息全流程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案件进展。
4. 构建“互联网+”服务新模式。依托智慧诉讼服务“十大平台”,充分发挥“指尖诉讼”“掌上办案”便利,实现从立案、缴费、调解、送达、材料收转、保全、鉴定、12368热线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5. 实行“多渠道”立案。支持邮寄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跨域立案申请15分钟之内反馈至管辖法院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6. 推行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研发建设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率先实现诉讼费网上交退费,推动诉讼事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7. 不断加强线下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引入电子导诉系统、诉状辅助生成机、诉讼服务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智能终端设备,配备专人辅助使用,充分满足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
8. 推出“上门办理”诉讼服务。针对老弱病残孕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现场立案或网上立案的人群,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9. 增加“延时办理”功能。推行“八小时以外”在线开庭,畅通云间庭审通道,通过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开庭、在线庭审等形式,让群众在确实难以到场的情况下,不耽误工作、免于奔波劳累。
10. 深入推进诉讼服务精细化。编制办事程序“一本通”,放置各类诉讼指引手册、宣传资料,方便当事人全面了解办事程序,随时随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11. 提供律师专属服务。设立律师服务工作室,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诉讼活动提供办公办案、临时等候休息场所;开通“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线上参与诉讼提供专属服务平台;大厅开设律师“一码通”绿色通道,与当事人分通道进入,全程免安检。
12.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凡诉讼服务大厅人员接待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时,必须热情接待、主动问询、积极办理,引导当事人到相关业务窗口,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须负责到底,直至业务办理完成。
13. 增设“绿色”服务窗口。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涉企、涉军、涉农、老弱病残孕等“绿色”窗口,设置专人专岗认真做好来访接待等工作,优先办理诉讼事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4. 常态化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领导班子带头下乡接访,推动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提升涉诉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转变“坐堂问案”思维,法官下乡开庭审案、带案下乡调处矛盾、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理司法便捷和司法为民诚意。
15. 推行信访轮流值班工作制。安排审执业务部门领导干部、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到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值班,为信访人答疑解惑,促进息诉罢访。
16. 建立“示范诉讼”机制。针对群体性、典型性涉企民商事纠纷,针对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纠纷等同类型批量案件,打造精细化审理典范,形成个案调判、规则示范、群案复制、快审快结的良好局面。
17. 促进破产审判“府院联动”。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工商注销登记、破产程序中税费参与分配、税费缴纳等问题,强化执行与破产审判部门的深度协作配合,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8. 简化执行立案手续。申请执行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提供材料符合立案标准的当即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19. 及时发放执行案款。执行案款的收、管、发,必须通过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归集管理系统进行,无争议执行款在到账后30日内必须发放给债权人,杜绝不明案款积存情况,做到应发尽发。
20.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采取查封措施,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1. 优先执行“易变现”。企业有现金、存款等货币类财产的,优先执行货币类财产;已就债务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财产的,优先执行担保财产;有不动产及动产类财产,且动产类财产能够满足债权的,优先执行动产;有多项可变价财产,优先执行易变价财产。
22. 优先保障涉执企业职工权益。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职工安置等问题的企业法人,对其财产整体处置有利于债权实现、被执行企业发展以及职工利益的,原则上一并处理。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注明愿意承担实现职工权益、安置企业职工等条件的,探索适用附条件拍卖。
23. 加强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
24.坚持开门纳谏。常态化开展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网络征集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解决群众诉求。(来源:鄂尔多斯市法院)
【教育整顿】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二十四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服务宗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最后一公里”,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二十四项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如下:
1. 不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加快建设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完善简案速裁快审机制,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缩短诉讼周期,节约司法成本,为公平正义提速。
2. 实行立案“最多跑一次”。兑现“一次办好”工作承诺,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现场审核,做到当场立、马上立、应立必立;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正事项及期限;不符合立案登记规定的,主动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 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当事人可通过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立案申请当日审核反馈。加强立案、分案节点管控,通过12368平台短信推送、电话热线查询实现立案信息全流程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案件进展。
4. 构建“互联网+”服务新模式。依托智慧诉讼服务“十大平台”,充分发挥“指尖诉讼”“掌上办案”便利,实现从立案、缴费、调解、送达、材料收转、保全、鉴定、12368热线服务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5. 实行“多渠道”立案。支持邮寄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跨域立案申请15分钟之内反馈至管辖法院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6. 推行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研发建设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率先实现诉讼费网上交退费,推动诉讼事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7. 不断加强线下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引入电子导诉系统、诉状辅助生成机、诉讼服务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智能终端设备,配备专人辅助使用,充分满足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
8. 推出“上门办理”诉讼服务。针对老弱病残孕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现场立案或网上立案的人群,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9. 增加“延时办理”功能。推行“八小时以外”在线开庭,畅通云间庭审通道,通过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开庭、在线庭审等形式,让群众在确实难以到场的情况下,不耽误工作、免于奔波劳累。
10. 深入推进诉讼服务精细化。编制办事程序“一本通”,放置各类诉讼指引手册、宣传资料,方便当事人全面了解办事程序,随时随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11. 提供律师专属服务。设立律师服务工作室,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诉讼活动提供办公办案、临时等候休息场所;开通“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线上参与诉讼提供专属服务平台;大厅开设律师“一码通”绿色通道,与当事人分通道进入,全程免安检。
12.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凡诉讼服务大厅人员接待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时,必须热情接待、主动问询、积极办理,引导当事人到相关业务窗口,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须负责到底,直至业务办理完成。
13. 增设“绿色”服务窗口。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涉企、涉军、涉农、老弱病残孕等“绿色”窗口,设置专人专岗认真做好来访接待等工作,优先办理诉讼事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4. 常态化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领导班子带头下乡接访,推动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提升涉诉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转变“坐堂问案”思维,法官下乡开庭审案、带案下乡调处矛盾、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理司法便捷和司法为民诚意。
15. 推行信访轮流值班工作制。安排审执业务部门领导干部、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到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值班,为信访人答疑解惑,促进息诉罢访。
16. 建立“示范诉讼”机制。针对群体性、典型性涉企民商事纠纷,针对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纠纷等同类型批量案件,打造精细化审理典范,形成个案调判、规则示范、群案复制、快审快结的良好局面。
17. 促进破产审判“府院联动”。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工商注销登记、破产程序中税费参与分配、税费缴纳等问题,强化执行与破产审判部门的深度协作配合,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8. 简化执行立案手续。申请执行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提供材料符合立案标准的当即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19. 及时发放执行案款。执行案款的收、管、发,必须通过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归集管理系统进行,无争议执行款在到账后30日内必须发放给债权人,杜绝不明案款积存情况,做到应发尽发。
20.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采取查封措施,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1. 优先执行“易变现”。企业有现金、存款等货币类财产的,优先执行货币类财产;已就债务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财产的,优先执行担保财产;有不动产及动产类财产,且动产类财产能够满足债权的,优先执行动产;有多项可变价财产,优先执行易变价财产。
22. 优先保障涉执企业职工权益。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职工安置等问题的企业法人,对其财产整体处置有利于债权实现、被执行企业发展以及职工利益的,原则上一并处理。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注明愿意承担实现职工权益、安置企业职工等条件的,探索适用附条件拍卖。
23. 加强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
24.坚持开门纳谏。常态化开展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网络征集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解决群众诉求。(来源:鄂尔多斯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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