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医保局倡议:尽量采取“不见面”渠道办理医保业务】为从严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医保经办工作,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业务“不见面”办理倡议书》,倡议全市参保人,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医保相关业务。如遇紧急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请严格遵守服务大厅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倡议书提出,对于急办事项,建议尽量采取“掌办、网办”等线上“不见面”渠道办理。掌上办理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菏泽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我要办事”模块中,选择费用报销、就医备案、关系转移、医保账户等办理事项进行办理即可。网上办理可登陆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t.cn/AimzFenU,依次点击“网办大厅”—“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登陆账号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医保征缴、医保查询等办理事项进行办理即可。(来源:大众网菏泽) https://t.cn/R2WxTrw
倡议书提出,对于急办事项,建议尽量采取“掌办、网办”等线上“不见面”渠道办理。掌上办理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菏泽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我要办事”模块中,选择费用报销、就医备案、关系转移、医保账户等办理事项进行办理即可。网上办理可登陆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t.cn/AimzFenU,依次点击“网办大厅”—“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登陆账号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医保征缴、医保查询等办理事项进行办理即可。(来源:大众网菏泽) https://t.cn/R2WxTrw
定州多所幼儿园被处罚、4家机构(小饭桌)被查封!婚姻登记需预约!
为切实落实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基层防线,按照市防控办与教育局工作相关要求,3月20日,西城区街道联合教育局派出督查队伍,对辖区各类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由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科长王少军及西城区中心校校长魏彦丰带队,西城区执法队相关人员及部分学校校长参加,重点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及小饭桌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山西路中宫格练字部、师韵托管中心、非凡小饭桌、金峰练字(就业街)等4家机构(小饭桌)无视疫情防控要求,私自开展线下培训,检查组依法依规当场进行了查封。
下一步,西城区街道将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中心校、执法队等人员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校门关”以及校外重点场所关。
定州市教育局
关于定州市起点迪贝幼儿园等违反疫情
管理规定的处罚通报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形势非常严峻,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持续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面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督促各校(园)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但是个别民办学校(园)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上还存在纰漏、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定州市北大青鸟幼儿园没有严格落实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病假返校学生没有按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工作人员防护不到位。
2.定州市北城区起点迪贝幼儿园一名病假返校学生未按防控规定提供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
3.定州市翰林实验学校没有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校园封闭管控政策,中午校门口存在家长聚集向校内学生递送物品现象。
经教育局研究决定:责令定州市北大青鸟幼儿园、定州市起点迪贝幼儿园、定州市翰林实验学校作出深刻检查,并计入年检负面清单一次,全市通报批评。鉴于定州市起点迪贝幼儿园在召开我市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后仍未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取消2022年度年检资格,直接定为不合格。
防控疫情蔓延事关学生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各民办学校(园)要汲取上述单位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定州市教育局
2022 年3 月21 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3月20日上午,东亭镇联合东亭派出所对辖区宾馆、洗浴、足疗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在各门店,分别检查了体温检测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是否对住宿人员和进店顾客进行信息登记,是否对门店进行每日消毒和查看消毒记录。
在检查中对各门店经营者再次强调,目前我省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要严格对进店人员进行信息查验,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确诊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与镇防控办联系,精准上报信息,不得瞒报、漏报、缓报。一经发现出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致全市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自2022年3月21日起我市婚姻登记工作采取电话预约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自3月21日起开始实施婚姻登记电话预约,未进行电话预约的一律不予受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必须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电话:0312-2331452,网上预约在支付宝搜索“民政通”网上预约。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办公地址: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二楼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根据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分批、分时段办理。
三、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后有序进入办证大厅,保持1米以上接触距离,禁止亲友及其他陪同成员进入婚姻登记大厅。
四、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
定州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1日
来源:定州市西城区办事处、和谐东亭、定州民政
为切实落实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基层防线,按照市防控办与教育局工作相关要求,3月20日,西城区街道联合教育局派出督查队伍,对辖区各类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由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科长王少军及西城区中心校校长魏彦丰带队,西城区执法队相关人员及部分学校校长参加,重点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及小饭桌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山西路中宫格练字部、师韵托管中心、非凡小饭桌、金峰练字(就业街)等4家机构(小饭桌)无视疫情防控要求,私自开展线下培训,检查组依法依规当场进行了查封。
下一步,西城区街道将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中心校、执法队等人员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校门关”以及校外重点场所关。
定州市教育局
关于定州市起点迪贝幼儿园等违反疫情
管理规定的处罚通报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形势非常严峻,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持续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面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督促各校(园)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但是个别民办学校(园)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上还存在纰漏、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定州市北大青鸟幼儿园没有严格落实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病假返校学生没有按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工作人员防护不到位。
2.定州市北城区起点迪贝幼儿园一名病假返校学生未按防控规定提供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
3.定州市翰林实验学校没有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校园封闭管控政策,中午校门口存在家长聚集向校内学生递送物品现象。
经教育局研究决定:责令定州市北大青鸟幼儿园、定州市起点迪贝幼儿园、定州市翰林实验学校作出深刻检查,并计入年检负面清单一次,全市通报批评。鉴于定州市起点迪贝幼儿园在召开我市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后仍未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取消2022年度年检资格,直接定为不合格。
防控疫情蔓延事关学生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各民办学校(园)要汲取上述单位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定州市教育局
2022 年3 月21 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3月20日上午,东亭镇联合东亭派出所对辖区宾馆、洗浴、足疗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在各门店,分别检查了体温检测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是否对住宿人员和进店顾客进行信息登记,是否对门店进行每日消毒和查看消毒记录。
在检查中对各门店经营者再次强调,目前我省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要严格对进店人员进行信息查验,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确诊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与镇防控办联系,精准上报信息,不得瞒报、漏报、缓报。一经发现出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致全市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自2022年3月21日起我市婚姻登记工作采取电话预约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自3月21日起开始实施婚姻登记电话预约,未进行电话预约的一律不予受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必须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电话:0312-2331452,网上预约在支付宝搜索“民政通”网上预约。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办公地址: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二楼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根据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分批、分时段办理。
三、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后有序进入办证大厅,保持1米以上接触距离,禁止亲友及其他陪同成员进入婚姻登记大厅。
四、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
定州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1日
来源:定州市西城区办事处、和谐东亭、定州民政
#关注汉中#【2022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话筒]】#汉中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698名(含“三支一扶”计划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专业按相近相似把握。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3月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0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9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9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1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后(3月20日18时至3月21日18时),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4日至3月2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6-2628606,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30-18:00),待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4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5日8:00至4月8日24时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1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咨询电话:0916—2628606,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室)。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https://t.cn/A66GaYEk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专业按相近相似把握。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3月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cn/RqUnqVF)、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t.cn/aN0BSk)。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0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9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9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6日08:00至2022年3月21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后(3月20日18时至3月21日18时),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4日至3月2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6-2628606,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30-18:00),待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4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5日8:00至4月8日24时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汉中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1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咨询电话:0916—2628606,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室)。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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