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回应建议农民在县城买房住开车回村种地# 】#董藩回应建议农民在县城买房住#8月26日,针对农民要不要到县城买房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在一段直播连线中表示,如果农村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还是主张农民到县城里去住。在县城里,一个人享受到的公共服务,能接受到的信息,增长的见识,和农村的环境是完全不一样的。这对于提升农民的个人的素质,是非常必要的。对于种地问题,董藩表示,如果一些农民仍需要在农村种地,他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开着车过去种地。8月27日,专家建议农民在县城买房开车回农村种地的词条,登上各大社交媒体热搜。
27日,董藩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强调的是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例如,农民在离农村较近的县城住,通过自买的皮卡往返农村和县城,既可以享受县城的医疗和教育,也不影响在农忙时节干农活。从现实情况来看,对于新一代农民而言,年轻人结婚女方还希望男方在县城有套房。农村老人有条件的其实也跟随子女在县城居住了,更方便就医。
前提是不影响生产经营
极目新闻:您有没有预料到26日晚间的这段直播连线内容引发这么大关注?现在网络传播的内容对您的话有无曲解?
董藩:十几二十年来,房地产问题经常会成为媒体焦点。一个是本身房地产的问题特别敏感,而且被政治化、道德化、社会化,大家对房地产或者其他问题都很关注,人人都关注,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这个领域当中,因为房价高和低,对于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影响关系巨大,不像菜价、衣服涨价,因为毕竟价值量很低,这一年也就花个几百块钱几千块钱的事。所以房地产价格高低就格外的引人关注,因为价值量高。第三个,有很多话有前后语境的,有前后条件,或者说虽然没明说隐含的这样的条件,被现在有的剪辑去掉了。还有那天连线中断过一下,我没有表达完全。
极目新闻:有哪些内容您觉得还要补充说明?
董藩:我强调的是,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条件下。什么叫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条件下,每个农民都会自己去思考。我如果在县城里住,我这个地还能不能种了?如果他觉得不能种了,他愿意放弃,当然他就彻底去了县城,可能做点小买卖或者说打工等等。或者说他还可以种,这样的话,这里头他怎么去解决问题,比如交通。20公里以内,你开车往返很正常。比如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农民他为了小孩上学或者为了看病方便,他决定到县城里去住,但是他可能老家还有父母、邻居,农具都可以放在他们家,农忙的季节他就开车回来,半个小时就到了,甚至十几分钟就开到了。取农具去干活,傍晚20分钟或者十几分钟就过去了,这很正常。不过有些农活他可能就放弃了,比如说过去传统在农村,他可能养鸡、养鸭、养猪,那到县城住这个就不适合了。但是种地是有明显的季节性的,农忙他就回去种地,农闲的时候他还能在县城里干点别的,这非常正常。
极目新闻:网友对开车去种地争议的声音比较多,您如何回应?
董藩:开车这个事情现在已经是一种常态了,有很多农民已经是这么干了。比如说农民住在县城或者县城周围的平房,县城也不都是高楼,平房有院子的,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皮卡车多少钱,你便宜的就五六万,农民不会买很贵的。皮卡车还可以拉农具。
如果你不开车的话,你愿意骑个摩托都很正常。一些长期生活在大城市里,反而对农村生活不熟悉的人,他会觉得怎么可能。
县城生活有其优势
极目新闻:您还提到在县城更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本身也有吸引力。
董藩:到城里来他要享受城市文明。这个城市文明有很多实实在在的,比如说小孩上学、看病。特别是有些急症,你及时到县医院,可能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没有及时到医院可能就给耽误了。当然,现在我说这个城市文明还有更多的含义,比如商业文件、文化演出,更多的人际交往信息。这都是城市文明本来的含义,凭什么就永远让农民待在农村?
现在的很多农民,年轻人都受过高中以上的教育了。他对县城也熟悉,住在县城非常正常,而且现在的很多农村青年结婚的时候,女方也要求住在县城,因为她也要考虑怎么样去跟城市生活去融入。由于县城谋生和农业生产是有区别的,他们在忙过了农忙季节之后,还可以在城里打工干点别的,到了城里还会增加部分收入。农忙期间我去干活,农闲期间打零工,你在县城里才能找到这样的机会,在村里是没有的。
还有说买房子是能不能买得起,你买得起就到县城,买不起就不到县城。而且他是可以贷款的。
极目新闻:其实你的意思是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进城,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董藩:城镇化、城市化就是鼓励农民进城,对不对?为什么说城市化促进城市化的发展就没有争议,我说让农民进城大家就有争议了。而且农民有时候干到一定程度之后,他也不想干了,手里多少存点钱到县城里,他再找个活,这都很正常,他会找其他生存的方式。
极目新闻:现在好多县城都有对农民的优惠购房政策,但是我们农村有多大的购买力?
董藩:需求累积之后开始形成购买能力是很缓慢的。我们从来没说让每家每户去买一套房子,鼓励之后也是农民当中可能二三十家里有一家去买了,这样的话就形成这种交易了。要需求就是有效需求,什么叫有效需求?既有购买的愿望,又有购买的能力才叫有效需求。
(来源:极目新闻)#建议农民进城买房专家已被多平台禁言##不要建议#
27日,董藩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强调的是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例如,农民在离农村较近的县城住,通过自买的皮卡往返农村和县城,既可以享受县城的医疗和教育,也不影响在农忙时节干农活。从现实情况来看,对于新一代农民而言,年轻人结婚女方还希望男方在县城有套房。农村老人有条件的其实也跟随子女在县城居住了,更方便就医。
前提是不影响生产经营
极目新闻:您有没有预料到26日晚间的这段直播连线内容引发这么大关注?现在网络传播的内容对您的话有无曲解?
董藩:十几二十年来,房地产问题经常会成为媒体焦点。一个是本身房地产的问题特别敏感,而且被政治化、道德化、社会化,大家对房地产或者其他问题都很关注,人人都关注,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这个领域当中,因为房价高和低,对于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影响关系巨大,不像菜价、衣服涨价,因为毕竟价值量很低,这一年也就花个几百块钱几千块钱的事。所以房地产价格高低就格外的引人关注,因为价值量高。第三个,有很多话有前后语境的,有前后条件,或者说虽然没明说隐含的这样的条件,被现在有的剪辑去掉了。还有那天连线中断过一下,我没有表达完全。
极目新闻:有哪些内容您觉得还要补充说明?
董藩:我强调的是,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条件下。什么叫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条件下,每个农民都会自己去思考。我如果在县城里住,我这个地还能不能种了?如果他觉得不能种了,他愿意放弃,当然他就彻底去了县城,可能做点小买卖或者说打工等等。或者说他还可以种,这样的话,这里头他怎么去解决问题,比如交通。20公里以内,你开车往返很正常。比如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农民他为了小孩上学或者为了看病方便,他决定到县城里去住,但是他可能老家还有父母、邻居,农具都可以放在他们家,农忙的季节他就开车回来,半个小时就到了,甚至十几分钟就开到了。取农具去干活,傍晚20分钟或者十几分钟就过去了,这很正常。不过有些农活他可能就放弃了,比如说过去传统在农村,他可能养鸡、养鸭、养猪,那到县城住这个就不适合了。但是种地是有明显的季节性的,农忙他就回去种地,农闲的时候他还能在县城里干点别的,这非常正常。
极目新闻:网友对开车去种地争议的声音比较多,您如何回应?
董藩:开车这个事情现在已经是一种常态了,有很多农民已经是这么干了。比如说农民住在县城或者县城周围的平房,县城也不都是高楼,平房有院子的,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皮卡车多少钱,你便宜的就五六万,农民不会买很贵的。皮卡车还可以拉农具。
如果你不开车的话,你愿意骑个摩托都很正常。一些长期生活在大城市里,反而对农村生活不熟悉的人,他会觉得怎么可能。
县城生活有其优势
极目新闻:您还提到在县城更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本身也有吸引力。
董藩:到城里来他要享受城市文明。这个城市文明有很多实实在在的,比如说小孩上学、看病。特别是有些急症,你及时到县医院,可能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没有及时到医院可能就给耽误了。当然,现在我说这个城市文明还有更多的含义,比如商业文件、文化演出,更多的人际交往信息。这都是城市文明本来的含义,凭什么就永远让农民待在农村?
现在的很多农民,年轻人都受过高中以上的教育了。他对县城也熟悉,住在县城非常正常,而且现在的很多农村青年结婚的时候,女方也要求住在县城,因为她也要考虑怎么样去跟城市生活去融入。由于县城谋生和农业生产是有区别的,他们在忙过了农忙季节之后,还可以在城里打工干点别的,到了城里还会增加部分收入。农忙期间我去干活,农闲期间打零工,你在县城里才能找到这样的机会,在村里是没有的。
还有说买房子是能不能买得起,你买得起就到县城,买不起就不到县城。而且他是可以贷款的。
极目新闻:其实你的意思是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民进城,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董藩:城镇化、城市化就是鼓励农民进城,对不对?为什么说城市化促进城市化的发展就没有争议,我说让农民进城大家就有争议了。而且农民有时候干到一定程度之后,他也不想干了,手里多少存点钱到县城里,他再找个活,这都很正常,他会找其他生存的方式。
极目新闻:现在好多县城都有对农民的优惠购房政策,但是我们农村有多大的购买力?
董藩:需求累积之后开始形成购买能力是很缓慢的。我们从来没说让每家每户去买一套房子,鼓励之后也是农民当中可能二三十家里有一家去买了,这样的话就形成这种交易了。要需求就是有效需求,什么叫有效需求?既有购买的愿望,又有购买的能力才叫有效需求。
(来源:极目新闻)#建议农民进城买房专家已被多平台禁言##不要建议#
“空置房也会产生电费?”8月4日,浙江,杭州桐庐,肖女士收到了一条7月份的电费通知短信,她觉得很奇怪,因为这是一套空置房,从年后到现在,她都没去过,那这电费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肖女士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子一直空着,但她每年还是会按时交物业费的,因为她觉得交了物业费就省心了,有物业管着,自己也用不着一直过去看。
可是8月4日那天,她突然收到一条这套房子的电费通知短信,短信显示,7月份电量272度,电费146.34元,肖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年后她就从来没去过,而且电闸是拉下的,怎么可能会产生电费?
带着疑惑,肖女士当晚就和家人一起去了那套房子,想一探究竟。刚到门外,肖女士就发现从猫眼透出来一丝光亮,此刻,她心提到了嗓子眼,难道房子里真有人住着?
打开大门,肖女士惊呆了,房子里空空如也,但灯却开着,地上也有刚打扫过的痕迹,还遗留了一个袋子,阳台上还有玻璃渣,两把电风扇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那是上次另外一套房子装修时她拿过来的,估计已经有七八个月了。
于是,肖女士便查了一下电费明细,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从7月11日至8月3日期间,每日都会有10度左右的耗电。而且谷峰电都有消耗,说明白天晚上都有人住在里面。
肖女士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就算有人住在里面,那仅凭两把电风扇和电灯,每天根本就用不掉10度左右的电,应该还有其他电器在使用。
为了弄明白真相,肖女士在房子里安装了摄像头,门上还贴了内有摄像头的告示,结果之后几天,每天的耗电量都只有1度左右,肖女士认为那是摄像头的耗电,很正常。这让肖女士更加相信房子里肯定有人居住,而且应该还使用了其他的电器。
于是,肖女士找到物业理论,物业负责人不在,她便找到了一位王经理。
王经理称,钥匙只有业主有,物业没有,而且电表没被动过,大门也没有被撬的痕迹,他们也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再说了,物业也没有执法权,建议肖女士报警。
但王经理也承认,确实是他们物业疏于管理,没及时发现肖女士家亮着灯,因此,他们也愿意赔偿肖女士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可是肖女士却认为,自己每年都按时交了2000元的物业费,而物业却连房子被人占着都不知道,现在就赔偿个电费,有点说不过去,她要求物业免去她下一年的物业费,王经理说这事他没权做决定,但他会跟上级领导说的。
一、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肖女士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1、《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依照此法规,物业入住小区后,都会和业委会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都会有详细的解释。肖女士可以要求物业出示书面合同,查询一下物业的服务事项包括哪些?
2、肖女士每年都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物业却没有对肖女士的房产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因此,在这件事中,是物业违约在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此法的规定,肖女士有理由请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并不只是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二、那肖女士到底要不要报警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的房子已经被人非法入住了。
1、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肖女士的房子虽然是闲置的,但产权是属于她的,因此,这房子也属于她的私人空间,而有人没经过她的同意,便擅自入住了一段时间,明显属于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不管时间长短,都已成侵入既遂,应该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
2、《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肖女士如果报案,民警查明真相后会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有困难想借住别人的闲置房,应该先征得户主的同意,或者可以稍微花点钱借住一段时间,切不可以为别人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自己去住一段时间不会有啥问题,说不定便宜没占着,反倒触犯了刑法。
肖女士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子一直空着,但她每年还是会按时交物业费的,因为她觉得交了物业费就省心了,有物业管着,自己也用不着一直过去看。
可是8月4日那天,她突然收到一条这套房子的电费通知短信,短信显示,7月份电量272度,电费146.34元,肖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年后她就从来没去过,而且电闸是拉下的,怎么可能会产生电费?
带着疑惑,肖女士当晚就和家人一起去了那套房子,想一探究竟。刚到门外,肖女士就发现从猫眼透出来一丝光亮,此刻,她心提到了嗓子眼,难道房子里真有人住着?
打开大门,肖女士惊呆了,房子里空空如也,但灯却开着,地上也有刚打扫过的痕迹,还遗留了一个袋子,阳台上还有玻璃渣,两把电风扇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那是上次另外一套房子装修时她拿过来的,估计已经有七八个月了。
于是,肖女士便查了一下电费明细,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从7月11日至8月3日期间,每日都会有10度左右的耗电。而且谷峰电都有消耗,说明白天晚上都有人住在里面。
肖女士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就算有人住在里面,那仅凭两把电风扇和电灯,每天根本就用不掉10度左右的电,应该还有其他电器在使用。
为了弄明白真相,肖女士在房子里安装了摄像头,门上还贴了内有摄像头的告示,结果之后几天,每天的耗电量都只有1度左右,肖女士认为那是摄像头的耗电,很正常。这让肖女士更加相信房子里肯定有人居住,而且应该还使用了其他的电器。
于是,肖女士找到物业理论,物业负责人不在,她便找到了一位王经理。
王经理称,钥匙只有业主有,物业没有,而且电表没被动过,大门也没有被撬的痕迹,他们也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再说了,物业也没有执法权,建议肖女士报警。
但王经理也承认,确实是他们物业疏于管理,没及时发现肖女士家亮着灯,因此,他们也愿意赔偿肖女士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可是肖女士却认为,自己每年都按时交了2000元的物业费,而物业却连房子被人占着都不知道,现在就赔偿个电费,有点说不过去,她要求物业免去她下一年的物业费,王经理说这事他没权做决定,但他会跟上级领导说的。
一、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肖女士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1、《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依照此法规,物业入住小区后,都会和业委会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都会有详细的解释。肖女士可以要求物业出示书面合同,查询一下物业的服务事项包括哪些?
2、肖女士每年都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物业却没有对肖女士的房产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因此,在这件事中,是物业违约在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此法的规定,肖女士有理由请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并不只是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二、那肖女士到底要不要报警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的房子已经被人非法入住了。
1、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肖女士的房子虽然是闲置的,但产权是属于她的,因此,这房子也属于她的私人空间,而有人没经过她的同意,便擅自入住了一段时间,明显属于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不管时间长短,都已成侵入既遂,应该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
2、《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肖女士如果报案,民警查明真相后会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有困难想借住别人的闲置房,应该先征得户主的同意,或者可以稍微花点钱借住一段时间,切不可以为别人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自己去住一段时间不会有啥问题,说不定便宜没占着,反倒触犯了刑法。
#加拿大留学##高考志愿#
搞了加拿大之后就不想搞法国(忍不住拉踩),没有法国那一套“既要又要”的自我矛盾,傻❌到劝退的预签证程序,干脆大气,有钱就行!(有钱也比英美澳便宜的多)
1. 高考成绩没限制,300分也可以申蒙大
2. 同等价位住宿条件比巴黎好得多,巴黎合租指望能租到有客厅的新公寓,1000欧/月起,加拿大600加币。
3. 发录取也没什么二次审核,语言够直接进专业,语言不够读语言。(法国,呵呵,自己挑学生又对挑到的没信心,没错,我说的是七大)
4. 读完工作直接“润”
最近被法国人搞得太broken了[裂开]
搞了加拿大之后就不想搞法国(忍不住拉踩),没有法国那一套“既要又要”的自我矛盾,傻❌到劝退的预签证程序,干脆大气,有钱就行!(有钱也比英美澳便宜的多)
1. 高考成绩没限制,300分也可以申蒙大
2. 同等价位住宿条件比巴黎好得多,巴黎合租指望能租到有客厅的新公寓,1000欧/月起,加拿大600加币。
3. 发录取也没什么二次审核,语言够直接进专业,语言不够读语言。(法国,呵呵,自己挑学生又对挑到的没信心,没错,我说的是七大)
4. 读完工作直接“润”
最近被法国人搞得太broken了[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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