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秘境大美甘孜# 【最新来(返)州政策】(8月25日)
一、来(返)州前需登记报备
所有来(返)州人员需在来(返)州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通过识别扫描下方报备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二、严格落实来(返)川人员排查管控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四个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
1、各地要加强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排查管理。对近7日内有这些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统筹本市(州)资源 ,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
2、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落实闭环转运,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3、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渭南市、铜川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鹰潭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4、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川人员,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南部县旅居史的人员,自抵达时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3次核酸检测。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
不同渠道展示的核酸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效力。群众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份健康码、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及持有的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凡在当地防控政策有效时间内的(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在查验时都应当予以认可,严禁以本地健康码未能查询、未在本地开展核酸检测等为由拒绝通行,拒绝群众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要求群众重复进行核酸检测。
五、严格管控措施,严肃追究责任
在执行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9号、20号公告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21号)》要求:
1、严格入(返)州人员排查管理。
2、格落实扫码看码、查验核酸、督促戴罩、查堵风险“4件事”。
3、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六、严格落实出州检测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离州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行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少聚集,保持“一米距”。
一、来(返)州前需登记报备
所有来(返)州人员需在来(返)州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通过识别扫描下方报备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登记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二、严格落实来(返)川人员排查管控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四个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
1、各地要加强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排查管理。对近7日内有这些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统筹本市(州)资源 ,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
2、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落实闭环转运,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3、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渭南市、铜川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鹰潭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4、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川人员,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南部县旅居史的人员,自抵达时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3次核酸检测。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
不同渠道展示的核酸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效力。群众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份健康码、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及持有的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凡在当地防控政策有效时间内的(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在查验时都应当予以认可,严禁以本地健康码未能查询、未在本地开展核酸检测等为由拒绝通行,拒绝群众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要求群众重复进行核酸检测。
五、严格管控措施,严肃追究责任
在执行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9号、20号公告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21号)》要求:
1、严格入(返)州人员排查管理。
2、格落实扫码看码、查验核酸、督促戴罩、查堵风险“4件事”。
3、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六、严格落实出州检测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离州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行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少聚集,保持“一米距”。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负责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精神病患者管理,结核病管理,健康教育,卫生协管,慢病健康管理,中医指导。主要设置计划免疫科,全科门诊,中医科,妇保科,儿保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8.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8.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7%。主要是医疗救助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结余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占76.99%;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9.0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5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9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
(1)住房公积金4.3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50万元,增加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43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没有涉及终点预算及资金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没有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目 录
第一部分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负责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精神病患者管理,结核病管理,健康教育,卫生协管,慢病健康管理,中医指导。主要设置计划免疫科,全科门诊,中医科,妇保科,儿保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8.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8.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7%。主要是医疗救助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结余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占76.99%;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9.0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5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9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
(1)住房公积金4.3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50万元,增加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43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没有涉及终点预算及资金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没有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负责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精神病患者管理,结核病管理,健康教育,卫生协管,慢病健康管理,中医指导。主要设置计划免疫科,全科门诊,中医科,妇保科,儿保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8.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8.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7%。主要是医疗救助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结余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占76.99%;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9.0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5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9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
(1)住房公积金4.3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50万元,增加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43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没有涉及终点预算及资金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没有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目 录
第一部分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负责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精神病患者管理,结核病管理,健康教育,卫生协管,慢病健康管理,中医指导。主要设置计划免疫科,全科门诊,中医科,妇保科,儿保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8.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48.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7%。主要是医疗救助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结余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1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医疗救助支出增加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占76.99%;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9.0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5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37.44万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9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
(1)住房公积金4.3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50万元,增加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43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没有涉及终点预算及资金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没有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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