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正当防卫没有任何关系!”广东韶关,男子与工友从菜市场买菜出来后,无意中发现自己前几天被盗的电动车。随后两人将骑电动车的男子殴打成重伤。庭审时两男子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检方却认为两人不构成正当防卫,且不具备防卫性质。
(案例来源:广东韶关中院)
事情是这样,男子陈某是工地饭堂的厨师,为了方便刘某平时到市场买菜,项目部代支付198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供其日常代步使用。随后陈某就在电动车的车尾上加了一块木板,主要是用来放菜。
可不曾想,这电动车刚买回来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在工地附近被人偷了,陈某非常气愤,但由于是自己用丢了,因此其只能自掏腰包重新再买一辆。
万万没想到的是,电动车被盗几天后,陈某与工友娄某到市场买菜准备回工地时,却意外发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车,酷似自己被盗的那辆。陈某随即停车上前查看。
陈某通过车后的那块木板,辨认出是自己被盗的电动机后,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与娄某躲在一边观察到底是谁来取车。十几分钟后,陈某与娄某发现男子秦某来取车时,迅速上前用手去掐着秦某的脖子,质问其车子到底从哪里来的?
秦某随即推开两人说道,电动车是自己借同事的。陈某根本不信,随即上前与秦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陈某被秦某推倒在地,娄某见状,迅速上前与秦某扭打在一起,而被推倒的陈某,从地上爬起来后,遂取来电动车锁直接砸向秦某头部几下,秦某被砸后,应声倒地并血流不止。
市场管理员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将秦某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遂将陈某、娄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调查得知,该电动车秦某确实是从同事处借来的,而其同事有盗窃嫌疑,已被警方另案处理。
后经鉴定,秦某属于重伤二级,因此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陈某及娄某二人。
在法庭上,陈某及娄某认为,既然警方已经确认涉案电动车是属于陈某的,那么就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即便是防卫行为超出明显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但检方却认为,认定正当防卫的前提要件是公民的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具体到本案中,陈某的电动车已经被盗七日,因此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0条规定,本人或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系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系防卫过当,。
也就是说,由于案发时陈某已经取得了电动车控制权,不存在不法侵害时,即陈某完全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可其却通过报复的方式,来发泄心中不满,因此检方认定其及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见自己的防卫意见被驳回后,二人又以秦某存在过错为由,认为应当对其一方从轻或减轻处罚。
但是,检方却认为秦某在不明知涉案电动车是被盗得来的情况下,陈某与娄某二人上来就推搡并殴打秦某,秦某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能据此对二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检方的观点,但法院同时还认为,陈某及娄某在明知他人已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置,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且其赔偿并获得谅解的情节,亦可从轻处罚。
《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行为人如若具有自首及赔偿并获得谅解情节的,均可减少40%以下的基准量刑。
据此,法院根据陈某及娄某在本案共同犯罪时所起到的作用、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陈某、娄某有期徒刑四年、一年九个月。
一审宣判后,两人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一审观点,故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广东韶关中院)
事情是这样,男子陈某是工地饭堂的厨师,为了方便刘某平时到市场买菜,项目部代支付198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供其日常代步使用。随后陈某就在电动车的车尾上加了一块木板,主要是用来放菜。
可不曾想,这电动车刚买回来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在工地附近被人偷了,陈某非常气愤,但由于是自己用丢了,因此其只能自掏腰包重新再买一辆。
万万没想到的是,电动车被盗几天后,陈某与工友娄某到市场买菜准备回工地时,却意外发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车,酷似自己被盗的那辆。陈某随即停车上前查看。
陈某通过车后的那块木板,辨认出是自己被盗的电动机后,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与娄某躲在一边观察到底是谁来取车。十几分钟后,陈某与娄某发现男子秦某来取车时,迅速上前用手去掐着秦某的脖子,质问其车子到底从哪里来的?
秦某随即推开两人说道,电动车是自己借同事的。陈某根本不信,随即上前与秦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陈某被秦某推倒在地,娄某见状,迅速上前与秦某扭打在一起,而被推倒的陈某,从地上爬起来后,遂取来电动车锁直接砸向秦某头部几下,秦某被砸后,应声倒地并血流不止。
市场管理员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将秦某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遂将陈某、娄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调查得知,该电动车秦某确实是从同事处借来的,而其同事有盗窃嫌疑,已被警方另案处理。
后经鉴定,秦某属于重伤二级,因此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陈某及娄某二人。
在法庭上,陈某及娄某认为,既然警方已经确认涉案电动车是属于陈某的,那么就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即便是防卫行为超出明显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但检方却认为,认定正当防卫的前提要件是公民的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具体到本案中,陈某的电动车已经被盗七日,因此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0条规定,本人或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系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系防卫过当,。
也就是说,由于案发时陈某已经取得了电动车控制权,不存在不法侵害时,即陈某完全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可其却通过报复的方式,来发泄心中不满,因此检方认定其及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见自己的防卫意见被驳回后,二人又以秦某存在过错为由,认为应当对其一方从轻或减轻处罚。
但是,检方却认为秦某在不明知涉案电动车是被盗得来的情况下,陈某与娄某二人上来就推搡并殴打秦某,秦某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能据此对二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检方的观点,但法院同时还认为,陈某及娄某在明知他人已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置,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且其赔偿并获得谅解的情节,亦可从轻处罚。
《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行为人如若具有自首及赔偿并获得谅解情节的,均可减少40%以下的基准量刑。
据此,法院根据陈某及娄某在本案共同犯罪时所起到的作用、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陈某、娄某有期徒刑四年、一年九个月。
一审宣判后,两人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一审观点,故维持原判。
2012-2022;
户外旅行元年的2012;
10年前的云南骑行,应该是我户外骑行最有意义的一站,那一年电影《转山》上映,进藏第一次纳入旅行范围;
转眼10年已过,如今回头再看,以为是骑行的开始,没想到却是骑行的巅峰。因为只有这一年才是我是最有机会骑车进藏的一年,我想这辈子也不会再有机会骑行进藏了。
真是应验了《转山》电影里的一句话:“有些事你现在不做,一辈子也就不会做了”。我想说我当时要去做,可是没钱;当我攒够了钱,暑假已经到8月末,最后不得不在香格里拉返程,骑行进藏的终点永远定格在香格里拉月光古城。
当年卡片机拍的照片原图已无处可寻,QQ空间上传的照片也在时间的长河里被压缩。那个年代特有的画质,那个骑行黄金年代的骑友之家,那些不经意间留下的瞬间,还有很多已被遗忘的时光,永远定格在尚存的照片和早已模糊的记忆中。
当年不想辜负岁月,现在才发现岁月必然会被辜负;
令人无限怀念的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以及那几年无忧无虑的时光。 https://t.cn/z8AfTPc
户外旅行元年的2012;
10年前的云南骑行,应该是我户外骑行最有意义的一站,那一年电影《转山》上映,进藏第一次纳入旅行范围;
转眼10年已过,如今回头再看,以为是骑行的开始,没想到却是骑行的巅峰。因为只有这一年才是我是最有机会骑车进藏的一年,我想这辈子也不会再有机会骑行进藏了。
真是应验了《转山》电影里的一句话:“有些事你现在不做,一辈子也就不会做了”。我想说我当时要去做,可是没钱;当我攒够了钱,暑假已经到8月末,最后不得不在香格里拉返程,骑行进藏的终点永远定格在香格里拉月光古城。
当年卡片机拍的照片原图已无处可寻,QQ空间上传的照片也在时间的长河里被压缩。那个年代特有的画质,那个骑行黄金年代的骑友之家,那些不经意间留下的瞬间,还有很多已被遗忘的时光,永远定格在尚存的照片和早已模糊的记忆中。
当年不想辜负岁月,现在才发现岁月必然会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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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做题家上学轨迹图|10年又回到原点
最近上学轨迹图火了,我也发一个我的成长经历吧[心]
我的成长是好像拿枪顶着脑门一路狂奔地长大的,我青少年的时候都在怎么找工作,怎么有用地social,怎么样更有效率。我没什么那种一起长大的朋友,没有什么机会很中二,也没什么时间去感受自己开心不开心(加上一直很幸运,算比较顺)
一直到快30岁这几年,才开始反思自己缺少了什么,然后觉得青少年期间的迷茫和思考,坚守一件"没意义"的事情,那种耐心和长性,都的是我缺失的。
说说我成长最快和emo的几年吧:
我一直觉得我大学很努力很努力,虽然不是在成绩方面努力,但是我一直觉得我找不到工作我就没有地方去了,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你是有家可回的。
再后来我找到工作了,“哗”地一下就出去社会了。我开始工作的那天,我20岁,我站在电梯里其实我也在发抖。后来,我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工作啊,我发现我好喜欢好喜欢牛津,好喜欢读书啊,我在工作上的天赋也远不如读书,全垮了
一方面我发现没有新目标了,另外一方面我发现永失所爱了(比如牛津,学术等等),所以我就抑郁了,一种的巨大的虚无感,对生命失去信心,一种一切努力和优秀都没有意义的无力感和不信任感。
“我曾经那么快乐,我能回得去么?”,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同时恐惧着,逃避着回答这个问题。
近期,我开始
理解,我觉得(学术)快乐状态是一样的,“回到牛津”最好的方法不是回到牛津,也不是回到过去,而是回到富有梦想和活力和openess的一种思维状态
六根束缚多年,四大牵缠已久。堪嗟石火光中,翻了几个筋斗。
#初秋纪念册#
最近上学轨迹图火了,我也发一个我的成长经历吧[心]
我的成长是好像拿枪顶着脑门一路狂奔地长大的,我青少年的时候都在怎么找工作,怎么有用地social,怎么样更有效率。我没什么那种一起长大的朋友,没有什么机会很中二,也没什么时间去感受自己开心不开心(加上一直很幸运,算比较顺)
一直到快30岁这几年,才开始反思自己缺少了什么,然后觉得青少年期间的迷茫和思考,坚守一件"没意义"的事情,那种耐心和长性,都的是我缺失的。
说说我成长最快和emo的几年吧:
我一直觉得我大学很努力很努力,虽然不是在成绩方面努力,但是我一直觉得我找不到工作我就没有地方去了,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你是有家可回的。
再后来我找到工作了,“哗”地一下就出去社会了。我开始工作的那天,我20岁,我站在电梯里其实我也在发抖。后来,我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工作啊,我发现我好喜欢好喜欢牛津,好喜欢读书啊,我在工作上的天赋也远不如读书,全垮了
一方面我发现没有新目标了,另外一方面我发现永失所爱了(比如牛津,学术等等),所以我就抑郁了,一种的巨大的虚无感,对生命失去信心,一种一切努力和优秀都没有意义的无力感和不信任感。
“我曾经那么快乐,我能回得去么?”,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同时恐惧着,逃避着回答这个问题。
近期,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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