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9家餐饮店被#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https://t.cn/A6MC2QwI
近期,针对媒体曝光的各类网红连锁餐厅食品安全问题,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问题处置通报如下:
1. 北京盛祥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全驴馆),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 北京良匠腾达商贸有限公司(李记烧烤火锅),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3. 北京聚福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铁锅鸡),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4. 北京窑上凤升食品店(窑上卤煮),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5. 北京国树廷驴肉馆(国树廷驴肉馆),当事人缺少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6. 北京堂雅居餐饮有限公司(堂雅居餐饮),当事人缺少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7. 北京尚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尚味餐饮),当事人使用对人体不安全,有害的洗涤剂,消毒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8. 北京市迎香餐饮有限公司(迎香餐饮),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9. 北京亿磊餐饮有限公司(亿磊餐饮),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近期,针对媒体曝光的各类网红连锁餐厅食品安全问题,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问题处置通报如下:
1. 北京盛祥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全驴馆),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 北京良匠腾达商贸有限公司(李记烧烤火锅),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3. 北京聚福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铁锅鸡),当事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4. 北京窑上凤升食品店(窑上卤煮),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5. 北京国树廷驴肉馆(国树廷驴肉馆),当事人缺少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6. 北京堂雅居餐饮有限公司(堂雅居餐饮),当事人缺少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7. 北京尚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尚味餐饮),当事人使用对人体不安全,有害的洗涤剂,消毒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8. 北京市迎香餐饮有限公司(迎香餐饮),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9. 北京亿磊餐饮有限公司(亿磊餐饮),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为民创城不停步##太原身边事# 【创新常态长效的文明机制——来自太原“为民创城不停步”第一线的报道之五】迎泽大街、长风街、五一路等城市主干道,上万个沿街果皮箱不见了,真正做到了“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大小商业体的门脸、立面干净整洁,“门前三包”升级为“门前五包”;城市各个角落没了“僵尸”共享单车,划位停取,凭“牌照”上路;大力挖掘停车资源,乱停乱放显著减少,“一盔一带”蔚然成风……近两年来,为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我市多措并举提升城市颜值、气质,从最影响城市形象的地方抓起,推进道路、立面景观化改造,推进公共自行车精细化管理,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安全水平,从点滴细节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门前五包”:人人行动 环境靓丽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迎泽区积极推进“门前五包”(包洁化、包绿化、包秩序、包立面、包文明)责任制落实,截至目前,签订“五包”责任书的责任单位、经营商户已有8900余家,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正在逐步提升。
放眼望去,一排排商铺门前“靓”起来,以前的“牛皮癣”小广告不见了,一块块公示牌挂起来;街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有了“归宿”、店铺外乱涂乱画的墙面粉刷一新、大树上乱挂物品的现象消失了,崭新的面貌受到居民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现在我非常注重自己门口的卫生”,迎泽区青年路上一乐器行店主说,“5月以来,城管和社区干部经常来检点,要求店里店外每天打扫卫生。刚开始我没当回事儿,甚至还有点儿抵触,后来了解了创城工作,就主动挂起了‘门前五包公示牌’,一早一晚认真打扫店里店外……时间一长,每天进门咨询的客户似乎也多了起来,感觉自己的心情都是敞亮的。”
不仅如此,现在若有人在街道上乱停乱放车子,周边店铺的老板、店员都会主动提醒车主配合“门前五包”,各个都成了义务讲解员;看到墙上贴的小广告,大家也会顺手撕下来,看到乱扔烟头、果皮等不文明行为,也会站出来制止。
为切实落实“门前五包”,迎泽街道还成立了一路一专班。辖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非机动车胡乱停放,比如中正天街、迎泽公园、太原五中、山西省中医院等门口,自行车和电动车占便道现象严重。街道工作人员就进单位沟通,介绍“门前五包”的内容、责任范围、实施办法等。现在,“门前五包”从一纸文书变成了每个商铺具体实施的标准,成了大家的责任和义务。
如今,临街单位及门店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门店内外秩序井然,门前也很少出现乱停放车辆、乱堆放物品等现象,门店、橱窗干净了,广告文字规范了,很多经营户都做到了文明经营。
迎泽区委宣传部有关人员介绍,为使“门前五包”常态化,该区把社区网格员、小巷管家、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联合起来成立了巡查小组,每天发现问题、做好记录、现场沟通、及时解决,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考评。
与迎泽区一样,创城活动以来,各县(区、市)落实“门前三包”也频繁发力。在万柏林区十二院城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和平南路沿街门店进行“三包评比”,张贴“优、良、差”标签,对优秀单位悬挂“流动红旗”,以示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小店区并南一社区,网格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身着“红马甲”走上街头,帮忙摆放共享单车、自行车、电动车,清理垃圾杂物,太堡街变得整齐、干净;尖草坪区所有55个建制村全部推行农户“门前三包”,经过几个月的整治,煤堆、柴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漂亮的绿植,农户拿起扫帚,把门前清扫得干干净净……
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一车一牌
为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共享单车应运而生,极大地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单车企业超量投放等现时带来新的问题。
为规范共享单车乱象,我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发力、企业落实、市民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建立了“数字化城管+共享单车负责人”直接对接快速处置机制,对110联动、12319数字城管热线、市长信箱接到的共享单车无序摆放、影响出行的群众投诉问题,明确专人、完善“责任、问题、整改”三清单制度……这些措施为全国共享单车管理提供了“太原方案”。
在共享单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的同时,我市不断探索共享单车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径。今年8月,我市创新管理机制,推出给共享单车上牌的措施,成为全省最先给共享单车上牌照的城市。
9月15日上午8时30分,市民赵耀辉在亲贤北街由西向东疾行,快到茂业天地门口时,发现平时占满步道的共享单车少了很多。
“周边商场比较多,人流量很大,平时早晚高峰,路边停满了共享单车,有时把步道都挤占了,行人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与电动车、自行车抢道,甚至穿行到机动车道上”,赵耀辉说,“平时上下班最发愁走这段路,因为要和电动车、自行车抢道,但共享单车占道现象最近明显改善,行人在步道上行走,电动车、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交通变得井然有序了。”
同时,每天骑共享单车出行的张女士很细心,近日发现车筐内侧多了一块牌照。上面有字母,还有一串数字,落款是“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监制”。
“截至目前,我市共享单车都已上牌,一车一牌。上牌照就是为了有效地调控我市共享单车规模,遏制共享单车多投、乱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共交通和共享汽(单)车执法大队队长王光瑞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不超过16万辆,但有的单车企业会超量投放,车辆数量太多、管理能力不足是造成共享单车乱象的主因。
“这次单车企业给车辆上牌,需要将牌照上的数字编码与车身编码、车架号一一对应,后期如果车辆出现损坏需要更换,也按照一车一牌的原则进行,如果新增车辆,必须要撤销旧牌照,才可调换新牌照。”
“为确保市民出行用车需求,我们将不断要求单车企业强化运维服务,鼓励企业运用科技化手段优化全市车辆调度和停放秩序管理。同时加快完善城市监管平台智能化管理功能,实现对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和行业发展研判。”王光瑞表示。
文明交通:限时临停 “一盔一带”
打造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我市开展了政府牵头、交警等部门共同参与,既治标又治本的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形成了长效治理机制,比如礼让斑马线已经成为亮丽的风景线。
家住柳溪街附近的薛女士,每天中午要给孩子做饭,中午时间紧,找不到车位很着急,她以前只好把车停在路边。文明交通综合治理中,交警施划了限时停车位,薛女士便不再随意停车了。
她说:“限时车位,不但可以在夜间停车,中午12时至下午3时也可以停放,虽然车位还是比较紧张,但稍微等等总能找到停车位,大家也都愿意规规矩矩停车。”
在校园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带的做法,也在我市逐步推广,极大地方便了家长接送孩子,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高峰期校园周边的拥堵状况,改变了以往一抓就好、一放就乱的局面。
治理背街小巷,挖掘停车潜能的同时,我市依托“四警联勤”机制,以严管示范路口和主次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严查严管车窗抛物、翻越护栏、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长时间、高标准的严格管理,使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有了潜移默化的提高。
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交警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宣传、劝导、赠送头盔等形式,促使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开始主动佩戴头盔。
为了使文明交通成为常态,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等地方法规,对提升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提供了制度保障。记者 刘晓亮 齐向真 张晋峰
“门前五包”:人人行动 环境靓丽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迎泽区积极推进“门前五包”(包洁化、包绿化、包秩序、包立面、包文明)责任制落实,截至目前,签订“五包”责任书的责任单位、经营商户已有8900余家,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正在逐步提升。
放眼望去,一排排商铺门前“靓”起来,以前的“牛皮癣”小广告不见了,一块块公示牌挂起来;街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有了“归宿”、店铺外乱涂乱画的墙面粉刷一新、大树上乱挂物品的现象消失了,崭新的面貌受到居民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现在我非常注重自己门口的卫生”,迎泽区青年路上一乐器行店主说,“5月以来,城管和社区干部经常来检点,要求店里店外每天打扫卫生。刚开始我没当回事儿,甚至还有点儿抵触,后来了解了创城工作,就主动挂起了‘门前五包公示牌’,一早一晚认真打扫店里店外……时间一长,每天进门咨询的客户似乎也多了起来,感觉自己的心情都是敞亮的。”
不仅如此,现在若有人在街道上乱停乱放车子,周边店铺的老板、店员都会主动提醒车主配合“门前五包”,各个都成了义务讲解员;看到墙上贴的小广告,大家也会顺手撕下来,看到乱扔烟头、果皮等不文明行为,也会站出来制止。
为切实落实“门前五包”,迎泽街道还成立了一路一专班。辖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非机动车胡乱停放,比如中正天街、迎泽公园、太原五中、山西省中医院等门口,自行车和电动车占便道现象严重。街道工作人员就进单位沟通,介绍“门前五包”的内容、责任范围、实施办法等。现在,“门前五包”从一纸文书变成了每个商铺具体实施的标准,成了大家的责任和义务。
如今,临街单位及门店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门店内外秩序井然,门前也很少出现乱停放车辆、乱堆放物品等现象,门店、橱窗干净了,广告文字规范了,很多经营户都做到了文明经营。
迎泽区委宣传部有关人员介绍,为使“门前五包”常态化,该区把社区网格员、小巷管家、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联合起来成立了巡查小组,每天发现问题、做好记录、现场沟通、及时解决,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考评。
与迎泽区一样,创城活动以来,各县(区、市)落实“门前三包”也频繁发力。在万柏林区十二院城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和平南路沿街门店进行“三包评比”,张贴“优、良、差”标签,对优秀单位悬挂“流动红旗”,以示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小店区并南一社区,网格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身着“红马甲”走上街头,帮忙摆放共享单车、自行车、电动车,清理垃圾杂物,太堡街变得整齐、干净;尖草坪区所有55个建制村全部推行农户“门前三包”,经过几个月的整治,煤堆、柴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漂亮的绿植,农户拿起扫帚,把门前清扫得干干净净……
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一车一牌
为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共享单车应运而生,极大地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单车企业超量投放等现时带来新的问题。
为规范共享单车乱象,我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发力、企业落实、市民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建立了“数字化城管+共享单车负责人”直接对接快速处置机制,对110联动、12319数字城管热线、市长信箱接到的共享单车无序摆放、影响出行的群众投诉问题,明确专人、完善“责任、问题、整改”三清单制度……这些措施为全国共享单车管理提供了“太原方案”。
在共享单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的同时,我市不断探索共享单车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径。今年8月,我市创新管理机制,推出给共享单车上牌的措施,成为全省最先给共享单车上牌照的城市。
9月15日上午8时30分,市民赵耀辉在亲贤北街由西向东疾行,快到茂业天地门口时,发现平时占满步道的共享单车少了很多。
“周边商场比较多,人流量很大,平时早晚高峰,路边停满了共享单车,有时把步道都挤占了,行人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与电动车、自行车抢道,甚至穿行到机动车道上”,赵耀辉说,“平时上下班最发愁走这段路,因为要和电动车、自行车抢道,但共享单车占道现象最近明显改善,行人在步道上行走,电动车、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交通变得井然有序了。”
同时,每天骑共享单车出行的张女士很细心,近日发现车筐内侧多了一块牌照。上面有字母,还有一串数字,落款是“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监制”。
“截至目前,我市共享单车都已上牌,一车一牌。上牌照就是为了有效地调控我市共享单车规模,遏制共享单车多投、乱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共交通和共享汽(单)车执法大队队长王光瑞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不超过16万辆,但有的单车企业会超量投放,车辆数量太多、管理能力不足是造成共享单车乱象的主因。
“这次单车企业给车辆上牌,需要将牌照上的数字编码与车身编码、车架号一一对应,后期如果车辆出现损坏需要更换,也按照一车一牌的原则进行,如果新增车辆,必须要撤销旧牌照,才可调换新牌照。”
“为确保市民出行用车需求,我们将不断要求单车企业强化运维服务,鼓励企业运用科技化手段优化全市车辆调度和停放秩序管理。同时加快完善城市监管平台智能化管理功能,实现对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和行业发展研判。”王光瑞表示。
文明交通:限时临停 “一盔一带”
打造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我市开展了政府牵头、交警等部门共同参与,既治标又治本的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形成了长效治理机制,比如礼让斑马线已经成为亮丽的风景线。
家住柳溪街附近的薛女士,每天中午要给孩子做饭,中午时间紧,找不到车位很着急,她以前只好把车停在路边。文明交通综合治理中,交警施划了限时停车位,薛女士便不再随意停车了。
她说:“限时车位,不但可以在夜间停车,中午12时至下午3时也可以停放,虽然车位还是比较紧张,但稍微等等总能找到停车位,大家也都愿意规规矩矩停车。”
在校园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带的做法,也在我市逐步推广,极大地方便了家长接送孩子,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高峰期校园周边的拥堵状况,改变了以往一抓就好、一放就乱的局面。
治理背街小巷,挖掘停车潜能的同时,我市依托“四警联勤”机制,以严管示范路口和主次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严查严管车窗抛物、翻越护栏、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长时间、高标准的严格管理,使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有了潜移默化的提高。
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交警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宣传、劝导、赠送头盔等形式,促使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开始主动佩戴头盔。
为了使文明交通成为常态,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太原市交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等地方法规,对提升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提供了制度保障。记者 刘晓亮 齐向真 张晋峰
#厦门连发3条通告# 【厦门第9号通告发布】#厦门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刚刚,厦门发布第9号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本小区(村)居民凭小区(村)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村)。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小区(村)。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进行组织。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家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社区(村)应当开展拉网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就诊。居民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如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四、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五、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工作。
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暂停告别服务。“白事”办理需提前报居(村)委会备案,居(村)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七、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本小区(村)居民凭小区(村)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村)。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小区(村)。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进行组织。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家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社区(村)应当开展拉网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就诊。居民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如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四、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五、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工作。
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暂停告别服务。“白事”办理需提前报居(村)委会备案,居(村)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七、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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