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法律协会于1989年在重庆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倡导下,在重庆师范大学团委、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共同指导下成立。自成立以来,法律协会以砺法律之剑、维弱者之权、求真至善、厚德明法为宗旨,为青年学子提供了展示自我、提高自身素质的舞台。法律协会坚持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市检察院以法律监督之剑扫除“疫苗”隐患
近日,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舆论持续发酵,口诛笔伐之声不绝于耳,社会影响恶劣。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安排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联合民行等部门深入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疫苗安全问题的检察监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针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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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舆论持续发酵,口诛笔伐之声不绝于耳,社会影响恶劣。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安排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联合民行等部门深入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疫苗安全问题的检察监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针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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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战争与和平”。
战争,是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身兼战士、将军、军师多重身份,在法庭内外这个没有硝烟却剑拔弩张的特定战场,以唇作枪、以舌为剑,用法律规定作盾牌,用事实、证据作戈矛,用法律理论作烟幕,向自己的“敌人”——对方当事人或打攻坚战,或打防御战,或打袭击战,不一而足。
这些“战争”的结局总是与真正的战争一样:或胜,或败,或和。
所以,“战争与和平”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是一种勇者乃至于是智者的挑战型事业,完全可以借鉴孙子兵法来艺术性地办案。
战争,是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身兼战士、将军、军师多重身份,在法庭内外这个没有硝烟却剑拔弩张的特定战场,以唇作枪、以舌为剑,用法律规定作盾牌,用事实、证据作戈矛,用法律理论作烟幕,向自己的“敌人”——对方当事人或打攻坚战,或打防御战,或打袭击战,不一而足。
这些“战争”的结局总是与真正的战争一样:或胜,或败,或和。
所以,“战争与和平”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是一种勇者乃至于是智者的挑战型事业,完全可以借鉴孙子兵法来艺术性地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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