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个医院恢复开诊#临沂市人民医院河东院区恢复开诊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诊疗需求,经主管部门批准,临沂市人民医院河东院区结束封闭管理,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现定于2022年8月1日起恢复门诊正常诊疗、住院收治等医疗业务。医院将以焕然一新的环境、精湛的医术和暖心的举措,为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恢复开诊科室包括:感染科病区、结核内科病区、结核外科病区、呼吸与危重症科病区、胸外科病区、普外科病区、综合骨科病区及病区对应门诊,同时开设心血管内科门诊、儿科门诊、职业病门诊、艾滋病门诊、耐多药项目门诊、医保门诊等。
门诊电话:0539-8093401;
办公室电话:0539-8092120;
行政值班电话:0539-8086799。
请广大市民朋友广而告之,衷心感谢您对医院的信赖和支持。
广大市民朋友: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诊疗需求,经主管部门批准,临沂市人民医院河东院区结束封闭管理,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现定于2022年8月1日起恢复门诊正常诊疗、住院收治等医疗业务。医院将以焕然一新的环境、精湛的医术和暖心的举措,为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恢复开诊科室包括:感染科病区、结核内科病区、结核外科病区、呼吸与危重症科病区、胸外科病区、普外科病区、综合骨科病区及病区对应门诊,同时开设心血管内科门诊、儿科门诊、职业病门诊、艾滋病门诊、耐多药项目门诊、医保门诊等。
门诊电话:0539-8093401;
办公室电话:0539-8092120;
行政值班电话:0539-8086799。
请广大市民朋友广而告之,衷心感谢您对医院的信赖和支持。
#临沂身边事[超话]# 临沂公告!今起,恢复运行!
自7月29日起,临沂汽车客运总站至北京班次恢复运行,临沂总站发车时间20:00,到北京四惠汽车站。具体班次信息请关注“临沂汽车客运总站”微信订阅号查询或拨打0539-96662咨询。汽车客运总站营业时间调整至6:00——20:00,各分站、换乘中心营业时间不变。
自7月29日起,临沂汽车客运总站至北京班次恢复运行,临沂总站发车时间20:00,到北京四惠汽车站。具体班次信息请关注“临沂汽车客运总站”微信订阅号查询或拨打0539-96662咨询。汽车客运总站营业时间调整至6:00——20:00,各分站、换乘中心营业时间不变。
【#毕业13年后因非法取得学籍被撤销毕业证#】近日,西安工业大学发布一则《关于撤销陈华良毕业证书的公告》。全文如下:
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陈华良(身份证号:372928********0539),专科,2006年9月入学,2009年7月毕业(毕业证书编号:107021200906000047)。
经查实,该生违反法律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非法取得学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依规撤销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107021200906000047号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作废,并注销其学历信息,现予以公告。
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日起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根据2014年7月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来源:新华社、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网站)
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陈华良(身份证号:372928********0539),专科,2006年9月入学,2009年7月毕业(毕业证书编号:107021200906000047)。
经查实,该生违反法律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非法取得学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依规撤销西安工业大学(原西安工业学院)107021200906000047号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作废,并注销其学历信息,现予以公告。
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日起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
根据2014年7月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来源:新华社、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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