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真轩# 【读经解经 | 《清静经》释义(10)】
原文:
能遣之者,内观其心,心无其心
释义:
如果人能够遣除这些欲望,人能断情、绝贪、去欲,使心处于形内,不能够从外形上看到心内世界,达到清净的话,你去观察你自己的心,连你自己的心,都会感觉没有了。
原文:
外观其形,形无其形
释义:
你再往外看一切形体,这些形体也不是形体了。形由心主宰,心由形表现出来。形无主就不能安静,心没有形表现出来就不存在,心处于内,形见于外,内外相承,不可相离。心离开形体,叫做无心。无心,也就无形,所以叫做形无其形,形无其形就合于道。老君曰:“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外观其形。形无其形。
原文:
远观其物,物无其物
释义:
就是了望远处的物体,远处的物体,也不是什么物体了。物,五行造化谓之物,块需然有凝谓之形。凡是有形质的,都是后天之物。物无其物,谓之真空也。《道德经》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又曰:“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修道之士,应当认取先天恍惚中的真物,而放下后天有形的假物,如此才能修道成真。远观其物。物无其物。
原文:
三者既悟,惟见于空
释义:
三者,指心、形、物。空,心地就唯有一片空旷,毫无一物了。凡夫俗子,都执著身、心、外物三种东西,而学道的又常常执著外面的法界,内里的元神,远处的神通,都能了悟一切都是虚幻话,使大道赋予了神性,即可超凡入圣了。神”的高上境界,即是真空的境界了。
原文:
能遣之者,内观其心,心无其心
释义:
如果人能够遣除这些欲望,人能断情、绝贪、去欲,使心处于形内,不能够从外形上看到心内世界,达到清净的话,你去观察你自己的心,连你自己的心,都会感觉没有了。
原文:
外观其形,形无其形
释义:
你再往外看一切形体,这些形体也不是形体了。形由心主宰,心由形表现出来。形无主就不能安静,心没有形表现出来就不存在,心处于内,形见于外,内外相承,不可相离。心离开形体,叫做无心。无心,也就无形,所以叫做形无其形,形无其形就合于道。老君曰:“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外观其形。形无其形。
原文:
远观其物,物无其物
释义:
就是了望远处的物体,远处的物体,也不是什么物体了。物,五行造化谓之物,块需然有凝谓之形。凡是有形质的,都是后天之物。物无其物,谓之真空也。《道德经》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又曰:“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修道之士,应当认取先天恍惚中的真物,而放下后天有形的假物,如此才能修道成真。远观其物。物无其物。
原文:
三者既悟,惟见于空
释义:
三者,指心、形、物。空,心地就唯有一片空旷,毫无一物了。凡夫俗子,都执著身、心、外物三种东西,而学道的又常常执著外面的法界,内里的元神,远处的神通,都能了悟一切都是虚幻话,使大道赋予了神性,即可超凡入圣了。神”的高上境界,即是真空的境界了。
永明延寿禅师:若不观心,略有十过!
《宗镜录》
若不观心内证,法、律、禅师等,各有十种过患。如《像法决疑经》云:三师(法、律、禅师)破坏佛法,略各有十过。
一法师十过者:
一、但外求文解,而不内观修心。释论云:有论而无慧,所说不应受。
二、不融经息诤趣道,但执己非他,我慢自高,不识见心苦集。
三、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住,非佛弟子。
四、经云:“非禅不慧,偏慧不禅,一翅一轮,岂能远运?”
五、法本无说,说破贪求,名利弘宣,宁会圣旨?
六、贵耳入口出,何利于己?经云:“如人数他宝,自无半钱分。”
七、无行而宣,何利于他?
八、又多加水乳无道之教,教误后生。
九、四众失真法利,转就浇漓。
十、非但不能光显佛法,亦乃破于佛法也。
禅师十过者:
一、经云:“假名阿练若,纳衣在空闲,自为行真道,好说我等过。”
二者、恃行陵他,不识戒取苦集烦恼。
三、无慧修定,盲禅无目,宁出生死者也。
四、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而住,非佛弟子。
五、无慧之禅,多发鬼定,生破坏佛法,死堕鬼道。
六、名利坐禅,如扇提罗,死堕地狱。
七、设证得禅,即堕长寿天难。
八、如水乳禅,教授学徒,绍三涂种子。
九、四众不沾真法之润,转就浇漓。
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亦乃破佛法也。
律师十过者:
一、但执外律,不识内戒,故被净名诃。
二、执律名相,诤计是非,不识见心苦集。
三、兼戒定慧相资,方能进道,但律不慧不禅,何能进道?
四、弘在名誉,志不存道,果在三涂。
五、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而住。
六、执律方便小教以为正理,而障大道。
七、师师执律不同,弘则多加水乳。
八、不依圣教传授,误累后生。
九、四众不霑真法,转就浇漓。
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亦乃破佛法也。
是知若不观心,具如上之大失。
《宗镜录》
若不观心内证,法、律、禅师等,各有十种过患。如《像法决疑经》云:三师(法、律、禅师)破坏佛法,略各有十过。
一法师十过者:
一、但外求文解,而不内观修心。释论云:有论而无慧,所说不应受。
二、不融经息诤趣道,但执己非他,我慢自高,不识见心苦集。
三、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住,非佛弟子。
四、经云:“非禅不慧,偏慧不禅,一翅一轮,岂能远运?”
五、法本无说,说破贪求,名利弘宣,宁会圣旨?
六、贵耳入口出,何利于己?经云:“如人数他宝,自无半钱分。”
七、无行而宣,何利于他?
八、又多加水乳无道之教,教误后生。
九、四众失真法利,转就浇漓。
十、非但不能光显佛法,亦乃破于佛法也。
禅师十过者:
一、经云:“假名阿练若,纳衣在空闲,自为行真道,好说我等过。”
二者、恃行陵他,不识戒取苦集烦恼。
三、无慧修定,盲禅无目,宁出生死者也。
四、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而住,非佛弟子。
五、无慧之禅,多发鬼定,生破坏佛法,死堕鬼道。
六、名利坐禅,如扇提罗,死堕地狱。
七、设证得禅,即堕长寿天难。
八、如水乳禅,教授学徒,绍三涂种子。
九、四众不沾真法之润,转就浇漓。
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亦乃破佛法也。
律师十过者:
一、但执外律,不识内戒,故被净名诃。
二、执律名相,诤计是非,不识见心苦集。
三、兼戒定慧相资,方能进道,但律不慧不禅,何能进道?
四、弘在名誉,志不存道,果在三涂。
五、不遵遗嘱,不依念处修道,不依木叉而住。
六、执律方便小教以为正理,而障大道。
七、师师执律不同,弘则多加水乳。
八、不依圣教传授,误累后生。
九、四众不霑真法,转就浇漓。
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亦乃破佛法也。
是知若不观心,具如上之大失。
古人粗茶淡饭,把琴吟诗,可贫贱不移,可富贵不淫。什么叫做真正的高大尚?最近樊老师教的一首《黄莺吟》古琴曲,终于明白了真正的高大上是心内的富足,文化的熏陶,情趣的培养,道德的修养。终于明白古人的高大上是修身养性,内观诸己。相比之下,如今的我们活的太肤浅了。“亚里士多德对哲学的定义就是,你的心灵停下来反思自身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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