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充满惊呼声,董卿、撒贝宁,甚至有着华人神探称号的李昌钰都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而资深歌手周华健都是直接被震惊到怀疑人生。这便是人称鬼才之眼的王昱珩,而他还有一个更响亮的称呼,水哥。2015年,第一次出现在国内某脑力竞技节目上的他,就给观众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视觉盛宴,他要从520杯同款水杯同量等份的水中挑出嘉宾所选的那一杯,这在普通人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毕竟只通过颜色能把酱油醋分清楚就不简单,而他选的却是无色无味的水,而当它观察完目标水杯走上台寻找正确答案的时候,这操作直接震惊了所有观众和现场评委。他并不像评委们想的一样,将每一杯水都拿起来进行查看比对。而是跟扫描一样直接扫了过去,说实话,人工智能都不敢这么干,而当他的眼睛真正锁定在正确答案上的时候,评委的鸡皮疙瘩瞬间起来了。此时主持人提醒他,后面还有水杯,要不要继续观察?王昱珩却很笃定地表示,不用再看了,确定是正确答案。公布之际,全场沸腾起来。其实很多人并不知道在观察之前他的眼睛受过严重损伤,这场比赛可以说是仅用一只眼睛完成的,更让人嘴巴合不上的是他在观察正确答案的时候,脑袋轻轻扭转了一下,这不是为了观察更仔细,而是他发现了水杯扭转15度,它不仅找到了这杯水,还能告诉你这杯水跟之前有何区别。这一系列惊为天人的操作让他迅速收获大批量粉丝的关注,而水哥的名号,由此而来。而在同一年,他还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挑战不可能,而这一次,他要挑战的是微观辨火,200根同样规格的蜡烛同时点燃,然后找到评委们挑选好的那一根,要知道蜡烛在燃烧的时候,形状时刻在发生变化,而火苗也会受风力等各方面影响。而在此期间,主持人撒贝宁将正确答案调换了一下位置,但随后的王昱珩在用实力证明一切。身为全日本记忆力第一名的青木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被一个中国男人给秒杀了。2016年在国内某综艺举办的中日脑力对抗赛上,中国王昱珩出场对战日本记忆力冠军,他们要挑战的项目是记住随机挑选了四位美女嘉宾的口红印,然后从上千个干扰项中找出正确答案,但王昱珩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观众跟评委都坐不住了,我认为这道题真正要考察的能力的话应该是不看。日本选手的表情更是耐人寻味。可是中国队在此之前已经失去一分了,如果王昱珩因为自己放弃观察再度失利,就会导致中国队直接输给日本队,这是每个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最关键的是,放弃观察还意味着他需要仅通过记忆美女的嘴唇,然后再推断出印在纸上的口红印,这根本不是原题目的两倍这么简单,毕竟嘴唇时刻在发生变化,如果动嘴或者微笑都会出现另一种形状,这将会对王昱珩的判断造成极大干扰。但这个男人之后行云流水的表现直接让日本心算大帝土屋宏明震惊了。没错,他再次开启了扫描模式,而在最后的答案核对阶段,王昱珩不仅以绝对速度领先对手,正确率也是100%。最接近神一般的操作彻底将台下的两位日本选手征服。2015年,王昱珩在某综艺节目的中日脑力对抗赛上遭遇了日本圆周率记忆最强者原口证,而这次二人的挑战项目为扇面识别,在比赛规定时间内,他们要记住200码扇子上的图形,随后通过仅观察扇子合起来的侧面,找出评委事先为他们挑选出的正确答案。可随后王昱珩的一句话却让在场评委都紧张了,而来自日本的原口证更是满脸不可置信。可这是极其冒险的操作,毕竟中国队在此之前已经失去一分,如果因为放弃观察导致失误,中国队就被当场出局,根本没有接下来比赛的机会,可他依然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其实他并不是自大不尊重对手,他在登场之前,王昱珩身体就已经出现问题,甚至到了脱水的状态,但自己已经上场,为了保存体力,他才决定放弃观察,并在座位上闭目修养,而日本选手原口证则拿着放大镜去细细查看,生怕记忆出了差错。在观察结束后,正式比赛开始,王昱珩就在所有观众的注视下,走到了扇子面前,细细观察侧面的纹路,然后闭眼飞行,之后启动了扫描模式。而在王昱珩和日本选手原口证最后的答案验证环节,他在比绝对的速度和正确率领先将对手彻底击败。就在全场观众为其欢呼鼓掌之际,王昱珩淡淡地说了接下来这几句话才是最让人振聋发聩的。王昱珩说:“虽然我觉得这个数量对我来讲是比较少的,如果这是30万把扇子的话,可能适合我。我以前看过一把扇子,全是文字,合上以后是一把空白的扇子,它只有在这个折折的地方才会有信息,然后我看到这些小点点就跟无数颗芝麻一样,你要把它想象成一个大的画面。”要知道彼时节目举办地点就在南京。他所说的这些到底在隐喻什么?相信每一个中国人心里都应该明白,对方能够记住圆周率后十万位,能够记住200把扇子的模样,但却不知道他们最应该记住的那把扇子的名字叫做历史。而在南京这块他们曾经践踏过的土地上,王昱珩不仅以最具魄力的方式将对方彻底击败,更用实际行动告诉对方,有些东西你们不承认,想合起来想销毁掉,但身为一个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这些。
#三联美食#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从高邮到昆明,从沙岭子再到北京,汪曾祺吃了、做了一辈子顺民菜;写食物,他笔下有风土,心里是乡愁。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齐司礼[超话]#
狐狸舔毛,设计师在旁边递化毛膏。
齊接过来一看,嚯,猫科专用,脸色沉下来,什么时候养猫了。
设计师讪讪,买错了买错了。
齐司礼一看化毛膏,都用了半管,你说买错了?
设计师也不能说在罗德岛打工顺带给岛上菲林梳毛,说了这位爷又得醋。
就说给外面流浪猫喂了点。
狐狸是犬科,齐司礼不打算追究了,而且我也不用吃化毛膏……咳咳,
地上一个小毛球。
啊这……一人一狐面面相觑,怎么办?设计师刚想捡起来,狐狸从沙发上跳下来,一屁股坐在毛球上。
你什么都没看见。
设计师双手高举作投降状,我发誓,我啥都没看见,我走了,总监再见!
化毛膏当然还留在桌上。
齐司礼变回人形,拿了化毛膏看了一眼,挤了一点闻了闻,好像还挺好吃。
狐狸舔毛,设计师在旁边递化毛膏。
齊接过来一看,嚯,猫科专用,脸色沉下来,什么时候养猫了。
设计师讪讪,买错了买错了。
齐司礼一看化毛膏,都用了半管,你说买错了?
设计师也不能说在罗德岛打工顺带给岛上菲林梳毛,说了这位爷又得醋。
就说给外面流浪猫喂了点。
狐狸是犬科,齐司礼不打算追究了,而且我也不用吃化毛膏……咳咳,
地上一个小毛球。
啊这……一人一狐面面相觑,怎么办?设计师刚想捡起来,狐狸从沙发上跳下来,一屁股坐在毛球上。
你什么都没看见。
设计师双手高举作投降状,我发誓,我啥都没看见,我走了,总监再见!
化毛膏当然还留在桌上。
齐司礼变回人形,拿了化毛膏看了一眼,挤了一点闻了闻,好像还挺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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