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锈流金##约会博物馆#
【工师文铜罍】
战国(秦昭襄王三十四年)
高27.5厘米,口径13厘米,腹深26厘米,重5.3千克
盘口束颈,圆肩平底。肩部左右装饰一对圆雕走兽,前后饰圆雕羊首。走兽体饰云纹,颈和尾饰鱗纹,回首顾尾,竖耳张口,尾部上卷,动感强烈。羊首有极其夸张的盘角,作颌首静伏貌。下腹部接近器底处还有四个半环形牛首鋬。
口沿外有纤细如丝的刻铭十七字:“册四年工市文工安正十七斤十四两四斗。”铭文依次为铸造时间、主造官职工师、铸造工匠,最后记重量和容积,这种格式是战国晚期秦国中央官署铸造青铜器“物勒工名”刻铭的基本形式。另外铭文记重量单位用斤、两,记容积单位用斗、升,这也是秦国惯例。其他诸侯国,如齐、楚等国,青铜器铭文一般不记重量和容积;燕国只记容积不记重量;三晋青铜器虽多有记重量和容积的现象,但计量单位也与秦制不同。
在这篇铭文中,主持铸造此器者为工官之长,称工师;直接负责制造的工匠称为工,记重量和容积则直书数量。这种行文风格,开汉代记重记容铭文的先河。
刻铭中所记作器时间为“卅四年”。据文献记载,秦国君王在位年数达三十四年的,只有昭襄王和秦始皇。秦始名“政”,当时的行文应避讳“正”字。在此刻铭中直书工匠姓名“安正”,说明此器非秦始时之物,应为昭襄王三十
四年所铸。
刻铭记载自重为“十七斤十四两”,容“四斗”。经实测,现重5300克,容水7950毫升,则当时每斗折合今约1987.5毫升,每斤折合198.75克。青铜罍是商周时期常见的器物,与商代和西周时期相比,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罍颈部较短,腹部鼓起,显得比较矮胖。
【工师文铜罍】
战国(秦昭襄王三十四年)
高27.5厘米,口径13厘米,腹深26厘米,重5.3千克
盘口束颈,圆肩平底。肩部左右装饰一对圆雕走兽,前后饰圆雕羊首。走兽体饰云纹,颈和尾饰鱗纹,回首顾尾,竖耳张口,尾部上卷,动感强烈。羊首有极其夸张的盘角,作颌首静伏貌。下腹部接近器底处还有四个半环形牛首鋬。
口沿外有纤细如丝的刻铭十七字:“册四年工市文工安正十七斤十四两四斗。”铭文依次为铸造时间、主造官职工师、铸造工匠,最后记重量和容积,这种格式是战国晚期秦国中央官署铸造青铜器“物勒工名”刻铭的基本形式。另外铭文记重量单位用斤、两,记容积单位用斗、升,这也是秦国惯例。其他诸侯国,如齐、楚等国,青铜器铭文一般不记重量和容积;燕国只记容积不记重量;三晋青铜器虽多有记重量和容积的现象,但计量单位也与秦制不同。
在这篇铭文中,主持铸造此器者为工官之长,称工师;直接负责制造的工匠称为工,记重量和容积则直书数量。这种行文风格,开汉代记重记容铭文的先河。
刻铭中所记作器时间为“卅四年”。据文献记载,秦国君王在位年数达三十四年的,只有昭襄王和秦始皇。秦始名“政”,当时的行文应避讳“正”字。在此刻铭中直书工匠姓名“安正”,说明此器非秦始时之物,应为昭襄王三十
四年所铸。
刻铭记载自重为“十七斤十四两”,容“四斗”。经实测,现重5300克,容水7950毫升,则当时每斗折合今约1987.5毫升,每斤折合198.75克。青铜罍是商周时期常见的器物,与商代和西周时期相比,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罍颈部较短,腹部鼓起,显得比较矮胖。
#陕西古塔#党家村文星塔
清代六角六层楼阁式空心砖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党家村古建筑群”附属遗存。位于韩城市东北 9 公里的西庄镇党家村,地处南北为塬、东西走向呈“宝葫芦”状的狭长沟谷之中,依塬傍水,避风向阳。党家村有村、寨之分,村低寨高,总占地面积 128 000平方米。近 40 年来,党家村持续受到中外学者的关注和实地踏勘、研究,在相继出版的多种著述中,党家村被誉为明清时期陕西韩城地区村落和民宅的典型代表、“世界民居之瑰宝”和“东方人类文明的活化石”。
又名“文星阁”,位于村东南小学院内,为党家村的标志塔。始建于清雍正三年(1725),初为木塔,供奉党家始祖牌位,后毁于火灾。光绪二十七年(1901)村民商议重建砖塔,经两年施工完成塔基和塔身一层建筑后歇工两年,光绪三十二年(1906)复工,三十三年(1907)七月盖顶,三十四年(1908)二月竣工。落成后的新塔自底层至五层分别供奉孔子、孟子、颜回、曾子、孔伋等木雕牌位,六层供有文曲星塑像。塔通高约 28 米,上下无收分。塔基座呈六角形,高近 3 米,底边长 3.30 米,南面设升降踏跺。塔身底层南面辟券门,门前置木构歇山顶小方亭,设木格栅门,额悬“文星阁”3 字木匾,两侧题楹联:“配地配天洋洋圣道超千古,在左在右耀耀神灵保万民。”以上各层每面交错辟券门和圆窗、六棱窗,层间出檐平浅,檐角微翘。顶层檐角上翘,悬挂风铃;檐下施砖雕斗栱、额枋、椽头、挂落、垂莲柱。塔顶六角攒尖,置砖雕莲座,托宝珠式塔刹。二至六层门额上分别砖雕“大观在上”“直步青云”“文光射斗”“云霞仙路”“笔参造化”等。塔内设木梯可登临。(来源:陕西历史博物馆)
清代六角六层楼阁式空心砖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党家村古建筑群”附属遗存。位于韩城市东北 9 公里的西庄镇党家村,地处南北为塬、东西走向呈“宝葫芦”状的狭长沟谷之中,依塬傍水,避风向阳。党家村有村、寨之分,村低寨高,总占地面积 128 000平方米。近 40 年来,党家村持续受到中外学者的关注和实地踏勘、研究,在相继出版的多种著述中,党家村被誉为明清时期陕西韩城地区村落和民宅的典型代表、“世界民居之瑰宝”和“东方人类文明的活化石”。
又名“文星阁”,位于村东南小学院内,为党家村的标志塔。始建于清雍正三年(1725),初为木塔,供奉党家始祖牌位,后毁于火灾。光绪二十七年(1901)村民商议重建砖塔,经两年施工完成塔基和塔身一层建筑后歇工两年,光绪三十二年(1906)复工,三十三年(1907)七月盖顶,三十四年(1908)二月竣工。落成后的新塔自底层至五层分别供奉孔子、孟子、颜回、曾子、孔伋等木雕牌位,六层供有文曲星塑像。塔通高约 28 米,上下无收分。塔基座呈六角形,高近 3 米,底边长 3.30 米,南面设升降踏跺。塔身底层南面辟券门,门前置木构歇山顶小方亭,设木格栅门,额悬“文星阁”3 字木匾,两侧题楹联:“配地配天洋洋圣道超千古,在左在右耀耀神灵保万民。”以上各层每面交错辟券门和圆窗、六棱窗,层间出檐平浅,檐角微翘。顶层檐角上翘,悬挂风铃;檐下施砖雕斗栱、额枋、椽头、挂落、垂莲柱。塔顶六角攒尖,置砖雕莲座,托宝珠式塔刹。二至六层门额上分别砖雕“大观在上”“直步青云”“文光射斗”“云霞仙路”“笔参造化”等。塔内设木梯可登临。(来源:陕西历史博物馆)
#微博公开课# 这算是中国的中央政府第一次在政治和外交层面上,正式给了外蒙古「独立公投」的法理依据,外蒙古走上了「合法独立」的道路。
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其载:
国民政府外交部:「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外交部回复:「表示满意。」
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发表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历史云讲堂#
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其载:
国民政府外交部:「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外交部回复:「表示满意。」
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发表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历史云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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