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公益[超话]# 希望有号召力的博主可以提供些支持 我单纯想尽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人 有些碰壁 希望可以更多人宣传保护动物,世界 我会将相应补贴以及我本人自愿尽些绵薄之力 所得如数返还给提供支持的博主 希望为公益贡献力量 感谢为公益为动物保护事业贡献力量的每一位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忠实的羡慕您们的能力
稻盛和夫:做生意遇到这3种人,要趁早远离,看似友善,实则有毒!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尤其是有些朋友不甘于现状,想自己做出点事情,更离不开朋友的支持。
然而,朋友也分“有益”和“有害”两种。
有的人,表面对你很好,言听计从,实际在暗中使绊,不得不防!
那怎么能判断出“好坏”呢?
在读到稻盛和夫的著作时,心眼儿发现这位赤手空拳带出3家世界500强的牛人,在识人方面,也非常有心得。他曾表达过:开口就说3种话的人,特别有迷惑性,一旦发现尽快远离。
不妨来看看你身边有这样的人吗?
01 劝你量力而行的人
在稻盛和夫看来,只有设定超出现有能力的高目标,才有可能做出成就。
假如说,你的公司一个月能生产出10000件产品,其中大部分是中等和优等品,那你和客户谈订单时,就会按照这个能力给出承诺吧?
稻盛和夫不会。
京瓷刚起步时,他接到一个大单,对方不仅要求交货的时间紧,而且对陶瓷工艺提出了非常苛刻的要求。
苛刻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之所以跟京瓷谈,是因为其他大公司都不敢接。
就这么一只烫手的山芋,稻盛和夫却在客户面前拍胸脯保证:我们能做!
他旁边的部下听到后,眼睛都直了:什么情况?这完全就是搞不定的项目,你居然承诺说一定能做到?
“我们需要用更高的要求倒逼自己成长和进步,不要被现有的能力所束缚,必须用未来的能力来做现在的决定。”——稻盛和夫
正因为坚持了这种信念,京瓷集团的竞争力才得以不断增强:每做一个项目,他们的技术能力就往前提升一节,最终稳坐到世界500强。
所以,要想做出点事,出人头地,你就得始终保持“还不够好”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自己。
如果碰到劝你“差不多就可以了”,“已经很不错”的朋友,最好小心点。
轻则,对方是好意,不想让你压力太大,却成为你前进的阻碍。
重则,对方是故意给你下蒙汗药,实际是看中了你的某些资源。
狐狸就是看上了乌鸦嘴里的那块肉,说尽各种好话,然后接住掉下来的肥肉,大快朵颐去了。
爱听好话是人之本性,但如果想成事,你就不能沉浸在“好话”中,自我满足,裹足不前!
02 一直“很惨”的人
有那么一种人,张嘴闭嘴都是“我有多惨”、“我需要什么什么”。实际呢,他的资源很有可能比你还丰富。
他的目的无非是要利用你的同情心,从你这里榨取更多的支持与好处。
比如说,有个朋友来找你,说现在领导对自己多么的惨无人道,又是加班又是扣工资的。你一听这不行啊,这样吧,你来我这吧。虽然我也很困难,但怎么也会比你现在好点。
然后呢,一旦有个加班、摩擦之类的,他就会拿之前的老板说事:“你当初答应过我的。”
毕竟,他已经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下一步很可能会继续“拿你说事”,去找更大的公司。
稻盛和夫刚上班时,公司效益非常差,大家的薪水都很少。就有个同事,天天哭穷,说自己连三餐都吃不上了,每顿都得蹭饭。
最后,他是第一个跳槽走的,还去了个很大的公司。
在稻盛和夫看来,这种“一味利己”的人,很难有大作为。
毕竟生意场上,除了资源、实力,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因素,叫“诚信”。
一个人如果总用“卖惨”来骗取支持,短期可能会得到好处,但毕竟谁也不傻。
时间长了,大家就对他没了信任。
口碑坏了,合作也就越来越少,这生意还能做大吗?
“真正的利他,就是利己。”——稻盛和夫
如果你身边有人,张口闭口都是“自己怎样怎样”,要求你帮助他,凡事都要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请你一定要尽快远离!
自私的人,很难有所成就,不要被他们拖垮了。
03 喂不熟的人
在稻盛和夫看来,活着,就要感恩,那些开口毫无感恩之言的人,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幸福。
所以,如果你遇到一个人,无论你怎么掏心掏肺地对他,他都不满足,就要小心了。
一次、两次,你可能会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可时间一长,你会发现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白眼狼,不懂感恩,天下人都欠他的。
像一起吃饭他从来不会买单,和你谈事永远不会全神贯注,一会儿看手机回复信息,一会儿又跑去处理私事……
在这种人心里就没有感恩这两个字,他的索取是无度的,不管你对他多好,最后也会以“你对不起他”收场。
所以,还是趁早远离为妙。
那该怎么做呢?
比如说,你今天临时有事,有份汇报没时间做了,只好拜托同事帮忙:“回头我请你吃饭哈。”
事后报告是按时交了,但你在翻看的时候,发现有些地方和自己的想法有出入。
所以,你还要不要感谢对方呢?
毕竟,人家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帮你完成了任务。即使有瑕疵,也是在所难免的,只有怀着感恩的心,表达出你的谢意,你们之间的合作才会越来越顺畅、越默契。
好运总是在能互相支持的人们之间流动的,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大家都有一颗感恩的心。
04 写在最后
人生在世,谁也离不开朋友的支持。
你未来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与怎样的人做朋友、打交道。
尤其在成事的路上,伙伴的重要性,比资金、技术、能力更加重要!
所以,你遇到过这几种人吗?
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惊闻#稻盛和夫去世# ,谨以此文先前辈致敬~~
#微博新知博主#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尤其是有些朋友不甘于现状,想自己做出点事情,更离不开朋友的支持。
然而,朋友也分“有益”和“有害”两种。
有的人,表面对你很好,言听计从,实际在暗中使绊,不得不防!
那怎么能判断出“好坏”呢?
在读到稻盛和夫的著作时,心眼儿发现这位赤手空拳带出3家世界500强的牛人,在识人方面,也非常有心得。他曾表达过:开口就说3种话的人,特别有迷惑性,一旦发现尽快远离。
不妨来看看你身边有这样的人吗?
01 劝你量力而行的人
在稻盛和夫看来,只有设定超出现有能力的高目标,才有可能做出成就。
假如说,你的公司一个月能生产出10000件产品,其中大部分是中等和优等品,那你和客户谈订单时,就会按照这个能力给出承诺吧?
稻盛和夫不会。
京瓷刚起步时,他接到一个大单,对方不仅要求交货的时间紧,而且对陶瓷工艺提出了非常苛刻的要求。
苛刻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之所以跟京瓷谈,是因为其他大公司都不敢接。
就这么一只烫手的山芋,稻盛和夫却在客户面前拍胸脯保证:我们能做!
他旁边的部下听到后,眼睛都直了:什么情况?这完全就是搞不定的项目,你居然承诺说一定能做到?
“我们需要用更高的要求倒逼自己成长和进步,不要被现有的能力所束缚,必须用未来的能力来做现在的决定。”——稻盛和夫
正因为坚持了这种信念,京瓷集团的竞争力才得以不断增强:每做一个项目,他们的技术能力就往前提升一节,最终稳坐到世界500强。
所以,要想做出点事,出人头地,你就得始终保持“还不够好”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自己。
如果碰到劝你“差不多就可以了”,“已经很不错”的朋友,最好小心点。
轻则,对方是好意,不想让你压力太大,却成为你前进的阻碍。
重则,对方是故意给你下蒙汗药,实际是看中了你的某些资源。
狐狸就是看上了乌鸦嘴里的那块肉,说尽各种好话,然后接住掉下来的肥肉,大快朵颐去了。
爱听好话是人之本性,但如果想成事,你就不能沉浸在“好话”中,自我满足,裹足不前!
02 一直“很惨”的人
有那么一种人,张嘴闭嘴都是“我有多惨”、“我需要什么什么”。实际呢,他的资源很有可能比你还丰富。
他的目的无非是要利用你的同情心,从你这里榨取更多的支持与好处。
比如说,有个朋友来找你,说现在领导对自己多么的惨无人道,又是加班又是扣工资的。你一听这不行啊,这样吧,你来我这吧。虽然我也很困难,但怎么也会比你现在好点。
然后呢,一旦有个加班、摩擦之类的,他就会拿之前的老板说事:“你当初答应过我的。”
毕竟,他已经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下一步很可能会继续“拿你说事”,去找更大的公司。
稻盛和夫刚上班时,公司效益非常差,大家的薪水都很少。就有个同事,天天哭穷,说自己连三餐都吃不上了,每顿都得蹭饭。
最后,他是第一个跳槽走的,还去了个很大的公司。
在稻盛和夫看来,这种“一味利己”的人,很难有大作为。
毕竟生意场上,除了资源、实力,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因素,叫“诚信”。
一个人如果总用“卖惨”来骗取支持,短期可能会得到好处,但毕竟谁也不傻。
时间长了,大家就对他没了信任。
口碑坏了,合作也就越来越少,这生意还能做大吗?
“真正的利他,就是利己。”——稻盛和夫
如果你身边有人,张口闭口都是“自己怎样怎样”,要求你帮助他,凡事都要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请你一定要尽快远离!
自私的人,很难有所成就,不要被他们拖垮了。
03 喂不熟的人
在稻盛和夫看来,活着,就要感恩,那些开口毫无感恩之言的人,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幸福。
所以,如果你遇到一个人,无论你怎么掏心掏肺地对他,他都不满足,就要小心了。
一次、两次,你可能会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可时间一长,你会发现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白眼狼,不懂感恩,天下人都欠他的。
像一起吃饭他从来不会买单,和你谈事永远不会全神贯注,一会儿看手机回复信息,一会儿又跑去处理私事……
在这种人心里就没有感恩这两个字,他的索取是无度的,不管你对他多好,最后也会以“你对不起他”收场。
所以,还是趁早远离为妙。
那该怎么做呢?
比如说,你今天临时有事,有份汇报没时间做了,只好拜托同事帮忙:“回头我请你吃饭哈。”
事后报告是按时交了,但你在翻看的时候,发现有些地方和自己的想法有出入。
所以,你还要不要感谢对方呢?
毕竟,人家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帮你完成了任务。即使有瑕疵,也是在所难免的,只有怀着感恩的心,表达出你的谢意,你们之间的合作才会越来越顺畅、越默契。
好运总是在能互相支持的人们之间流动的,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大家都有一颗感恩的心。
04 写在最后
人生在世,谁也离不开朋友的支持。
你未来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与怎样的人做朋友、打交道。
尤其在成事的路上,伙伴的重要性,比资金、技术、能力更加重要!
所以,你遇到过这几种人吗?
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惊闻#稻盛和夫去世# ,谨以此文先前辈致敬~~
#微博新知博主#
【鳄雀鳝在我国多地出现,律师:放生可责令限期捕回,最高罚款5万】
#律师称放生鳄雀鳝可责令限期捕回#
@中新经纬 :近日,一种名为鳄雀鳝的“怪鱼”在北京市、河南汝州、山东青岛、宁夏银川、云南昆明等多地现身。有地方不得不以排干湖水等方式对其进行捕捞,代价极高。
中新经纬注意到,目前鳄雀鳝在电商平台仍有买卖,价格在25元到600元不等,不少人在商品评论区留言称“放生就是造孽”。
律师对中新经纬称,若商家在平台出售外来物种,则平台应当监管商家是否对消费者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即出售时需要提醒消费者不得擅自释放或丢弃,并告知其相关法律责任。
“怪鱼”多地现身,历时45天被捕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13日,有河南汝州市民在云禅湖水域发现疑似鳄雀鳝的“怪鱼”,体长在七八十厘米,行踪成迷。
8月27日,汝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怪鱼”已被抓住,共有两条,经确认为外来物种鳄雀鳝,公园管理方已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当地先后使用大型抛网捕捞、声呐定位、大型围网投饵诱捕都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汝州市于7月26日开始使用水泵等设施将云禅湖的湖水抽干,整个云禅湖有20万到30万立方的湖水,历经一个月,“水尽而鱼现”。
当地付出如此大代价抓捕的“怪鱼”什么来头?
资料显示,鳄雀鳝原产于北美,出现在地球上已超过一亿年,主要分布于北美五大湖流域(苏必利尔湖、密歇根湖、休伦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作为大型肉食性凶猛鱼类,鳄雀鳝的猎物包括多种鱼、甲壳动物、两栖动物、鸟类、中小型哺乳动物等,几乎无所不吃,由此被称为“水中杀手”。
对中国而言,鳄雀鳝属于外来物种。在近一个月内,除河南汝州外,北京市、山东青岛、宁夏银川、云南昆明等多地报告发现鳄雀鳝。
网上仍有鳄雀鳝在售卖
中新经纬注意到,鳄雀鳝目前在线上电商平台存在交易买卖,价格区间较大,在25元到600元之间,幼鱼价格较低,成鱼价格较高。
中新经纬在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问询时,商家表示,该生物能长80到100公分,对饲养条件要求较高。水温度在5度到35度之间,需要自来水,除氯气,打氧气,过滤,吃小鱼、小虾、上浮颗粒饲料和肉类。“一天喂一次,肚子微微凸起就行了”,商家说道。
同时,多位商家提供的商品详情页都写明,凶猛大型鱼不可以放生,只适合在家鱼缸饲养观赏。但是,鳄雀鳝的生长速度较快,部分人养殖条件不足,因此在闲鱼等平台寻求二手交易。
一位意图出售自养鳄雀鳝的卖家对中新经纬表示,目前该鱼已长到60-70公分,家里鱼缸实在放不下了,所以寻求售卖。“只要水体够大,能长到三米。”卖家说道。
在这些寻求售卖鳄雀鳝的卖家评论区,不少网友对该鱼进行科普称“放生就是造孽”,会造成极大程度的水域破坏。
而本次多地出现怪鱼,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岗位科学家顾党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期多地出现的鳄雀鳝基本可以判断为“人为放生”。
“鳄雀鳝本来属于观赏鱼,普通市民即使养也就是一条两条,因为鳄雀鳝生长的速度很快,普通水族缸养不下,一般的家庭也不可能搞个几十米的水族缸来养。从鳄雀鳝的消费群体来看,目前主要是城市的人在养,近期发现的鳄雀鳝也是在城市,主要集中在公园湖泊、城市河道等地。”顾党恩说道。
如何担责?
那么,如果买家将鳄雀鳝放生,买家、卖家、平台应当为此担责吗?
对于平台而言,律师、知名法律博主雷家茂表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禁止养殖鳄雀鳝,对于个人养殖观赏亦未规定需要办理何种资质。若商家在平台出售外来物种,则平台应当监管商家是否对消费者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即出售时需要提醒消费者不得擅自释放或丢弃,并告知其相关法律责任。比如,平台可以要求商家在出售相关页面以醒目的文字进行提示、说明。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对于私自放生的买家而言,2022年8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而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张晓光律师对中新经纬记者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鳄雀鳝是否应被认定为外来入侵物种,应该依据什么法规进行管理?
中新经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环境保护部在2003年、2010年、2014年、2016年分四批发布了《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共71个物种。鳄雀鳝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此外,2021年4月实施的《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但目前为止,农业农村部只在五部门在2021年1月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中提到,要强化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水葫芦、福寿螺、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
由此,鳄雀鳝虽然被农业农村部确认为外来入侵物种,但农业农村部还未出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在定义上存在模糊空间。
雷家茂对中新经纬分析称,目前鳄雀鳝未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但是对于从外国引进的仍需要经过审批,擅自引进的则会被予以相应处罚,且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展包括鳄雀鳝在内的外来物种普查工作。另外,鳄雀鳝属于外来物种,根据《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亦不可擅自释放或丢弃,否则将会被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中新经纬注意到,多地发现鳄雀鳝后,部分电商平台对其进行了下架处理。如果后续将鳄雀鳝列为外来入侵物种,是否会对平台及卖家进行追责?
对此,张晓光分析表示,应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一般情况下,新的法律只对其施行后的行为产生约束力,对施行前的违法行为无溯及力。
“针对各地出现鄂雀鳝这一事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并发布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售卖行为进行规制,电商平台及卖家应当遵守。”张晓光说道。
#律师称放生鳄雀鳝可责令限期捕回#
@中新经纬 :近日,一种名为鳄雀鳝的“怪鱼”在北京市、河南汝州、山东青岛、宁夏银川、云南昆明等多地现身。有地方不得不以排干湖水等方式对其进行捕捞,代价极高。
中新经纬注意到,目前鳄雀鳝在电商平台仍有买卖,价格在25元到600元不等,不少人在商品评论区留言称“放生就是造孽”。
律师对中新经纬称,若商家在平台出售外来物种,则平台应当监管商家是否对消费者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即出售时需要提醒消费者不得擅自释放或丢弃,并告知其相关法律责任。
“怪鱼”多地现身,历时45天被捕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13日,有河南汝州市民在云禅湖水域发现疑似鳄雀鳝的“怪鱼”,体长在七八十厘米,行踪成迷。
8月27日,汝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方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怪鱼”已被抓住,共有两条,经确认为外来物种鳄雀鳝,公园管理方已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当地先后使用大型抛网捕捞、声呐定位、大型围网投饵诱捕都一无所获。无奈之下,汝州市于7月26日开始使用水泵等设施将云禅湖的湖水抽干,整个云禅湖有20万到30万立方的湖水,历经一个月,“水尽而鱼现”。
当地付出如此大代价抓捕的“怪鱼”什么来头?
资料显示,鳄雀鳝原产于北美,出现在地球上已超过一亿年,主要分布于北美五大湖流域(苏必利尔湖、密歇根湖、休伦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作为大型肉食性凶猛鱼类,鳄雀鳝的猎物包括多种鱼、甲壳动物、两栖动物、鸟类、中小型哺乳动物等,几乎无所不吃,由此被称为“水中杀手”。
对中国而言,鳄雀鳝属于外来物种。在近一个月内,除河南汝州外,北京市、山东青岛、宁夏银川、云南昆明等多地报告发现鳄雀鳝。
网上仍有鳄雀鳝在售卖
中新经纬注意到,鳄雀鳝目前在线上电商平台存在交易买卖,价格区间较大,在25元到600元之间,幼鱼价格较低,成鱼价格较高。
中新经纬在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问询时,商家表示,该生物能长80到100公分,对饲养条件要求较高。水温度在5度到35度之间,需要自来水,除氯气,打氧气,过滤,吃小鱼、小虾、上浮颗粒饲料和肉类。“一天喂一次,肚子微微凸起就行了”,商家说道。
同时,多位商家提供的商品详情页都写明,凶猛大型鱼不可以放生,只适合在家鱼缸饲养观赏。但是,鳄雀鳝的生长速度较快,部分人养殖条件不足,因此在闲鱼等平台寻求二手交易。
一位意图出售自养鳄雀鳝的卖家对中新经纬表示,目前该鱼已长到60-70公分,家里鱼缸实在放不下了,所以寻求售卖。“只要水体够大,能长到三米。”卖家说道。
在这些寻求售卖鳄雀鳝的卖家评论区,不少网友对该鱼进行科普称“放生就是造孽”,会造成极大程度的水域破坏。
而本次多地出现怪鱼,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岗位科学家顾党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期多地出现的鳄雀鳝基本可以判断为“人为放生”。
“鳄雀鳝本来属于观赏鱼,普通市民即使养也就是一条两条,因为鳄雀鳝生长的速度很快,普通水族缸养不下,一般的家庭也不可能搞个几十米的水族缸来养。从鳄雀鳝的消费群体来看,目前主要是城市的人在养,近期发现的鳄雀鳝也是在城市,主要集中在公园湖泊、城市河道等地。”顾党恩说道。
如何担责?
那么,如果买家将鳄雀鳝放生,买家、卖家、平台应当为此担责吗?
对于平台而言,律师、知名法律博主雷家茂表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禁止养殖鳄雀鳝,对于个人养殖观赏亦未规定需要办理何种资质。若商家在平台出售外来物种,则平台应当监管商家是否对消费者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即出售时需要提醒消费者不得擅自释放或丢弃,并告知其相关法律责任。比如,平台可以要求商家在出售相关页面以醒目的文字进行提示、说明。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对于私自放生的买家而言,2022年8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而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张晓光律师对中新经纬记者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鳄雀鳝是否应被认定为外来入侵物种,应该依据什么法规进行管理?
中新经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环境保护部在2003年、2010年、2014年、2016年分四批发布了《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共71个物种。鳄雀鳝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此外,2021年4月实施的《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但目前为止,农业农村部只在五部门在2021年1月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中提到,要强化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水葫芦、福寿螺、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
由此,鳄雀鳝虽然被农业农村部确认为外来入侵物种,但农业农村部还未出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在定义上存在模糊空间。
雷家茂对中新经纬分析称,目前鳄雀鳝未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但是对于从外国引进的仍需要经过审批,擅自引进的则会被予以相应处罚,且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开展包括鳄雀鳝在内的外来物种普查工作。另外,鳄雀鳝属于外来物种,根据《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亦不可擅自释放或丢弃,否则将会被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中新经纬注意到,多地发现鳄雀鳝后,部分电商平台对其进行了下架处理。如果后续将鳄雀鳝列为外来入侵物种,是否会对平台及卖家进行追责?
对此,张晓光分析表示,应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一般情况下,新的法律只对其施行后的行为产生约束力,对施行前的违法行为无溯及力。
“针对各地出现鄂雀鳝这一事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并发布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售卖行为进行规制,电商平台及卖家应当遵守。”张晓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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