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证书?安管人员资质证书莫名被多次盗用】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2018年考的安管人员资质证书先后被多次盗用,而他一直无法与盗用公司取得联系。“是谁在使用我的证书?何时能够归还?”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进行了调查,帮助杨小刚找回了属于他的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被两家公司盗用 是谁动了我的证书?
“这个证书我没有借给过别人,但却莫名其妙先后被两个公司转走使用了。”杨小刚告诉记者,2018年,他在陕西兴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兴盛源”)通过培训考试拿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资质证书。
在陕西兴盛源工作一段时间后,杨小刚辞职了,自己创业,也就没再管过证书。“前两天因为工作需要,我上网查找证书,才发现我的证书已经不在原单位了,有两家公司用过我的证书。”杨小刚说。
之后,杨小刚试图联系原公司和盗用证件的公司,却一直联系不上。“我现在联系不到公司,也无法将我的个人证书转出。”
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了解到,盗用杨小刚资格证书的是陕西长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长夜”)和西安司氏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司氏来”)。
为了解清楚证件挂靠情况,记者拨打了证书颁发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系统显示杨小刚的证书目前所属机构为西安司氏来。
省住建厅工作人员称,想要将个人资质证书进行迁移,需要两家公司配合操作,“这个证书要从原单位转到别的单位的话,原单位需在系统确定转出,调出的新单位知道你的身份证号才能把你的证书调走。”这意味着,杨小刚之前所属的陕西兴盛源必须进行证件调出的办理操作。
根据杨小刚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陕西兴盛源(现更名为陕西海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尤五全。“我在公司期间,没有将杨小刚的证书借给或委托给别人。”尤五全说,自己也已于杨小刚离开后不久离职,后续的情况也不清楚。
记者多次拨打企查查上显示的陕西海维电话,均无法接通。按照企查查上显示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记者来到了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锦绣唐朝5幢1单元10301室。
在陕西海维,公司行政人员古玉玲称,“老板不在,出去办事去了。我们这块只有会计、司机、老板和我。”
古玉玲告诉记者,自己在公司什么都管,公司卫生、接待、包括资质证书。“我是2019年6月来这的,我来的时候公司已经在了。你别说个人资质证书了,我连公司的资质证书目前都没见过。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么多,别的我也不知道。”
记者询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被拒绝。
随后,记者又根据企查查显示的西安司氏来地址,来到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州四路239号航创国际广场A座602。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地址所属公司为广东省南方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并没有西安司氏来建筑公司。航创国际广场A座保安告诉记者,“6楼的公司里没有这个名字的,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公司。”
记者拨打了航创国际广场所属的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如果想要投诉办公地点不符,可以拨打高新区12315指挥中心电话,拉黑这个公司;如果想要回证件需要走法律程序去解决。”
记者拨打12315热线反映了该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注册地与实际所在地不符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已经登记,之后会尽快核实。如果西安司氏来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我们将采取列入异常或者责令整改。”
之后,记者再次联系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寻找解决办法。工作人员的回复,杨小刚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证书到住建厅提交资料,办理转出手续。
截止记者发稿,杨小刚已经向住建厅提交了相关材料,等待进一步办理。
证书被盗应该怎么维权?听听律师怎么说
针对杨小刚的遭遇,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小东称,陕西海维和西安司氏来都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资质证书是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身份证明,由国家特定部门针对对特定人员发放。盗用他人资质证书是指顶替、代替他人,在未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资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在面对证书被盗用时,如果当事人处于弱势一方,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去解决,与盗用企业协商无果后,就要投诉至主管部门要求其撤销相关信息,这也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办法,最终问题也能得到较好解决。”赵小东坦言,但这种处理方式,对企业没什么实质上的惩处,也就造成企业的有恃无恐。“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盗用企业会担心这类信息被公示在裁判文书网上,除了被行政处罚,还会影响到招投标及公司经营发展。”
赵小东称,“挂证”行为造成“人证分离”,不仅违背执业规范和诚信原则,也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人证分离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破坏市场秩序。因为具备专业资质的持证人实际并未在挂证企业工作,没有起到监督、管理、指导作用,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工程事故。一旦发生这种事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挂证人和被挂证的企业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挂证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极大。”赵小东说,根据所挂的资格证书的种类不同,由不同的主管机关具体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给予相应的处罚。
如何保护自己的证书及隐私?赵小东建议,首先要定期修改管理账号的密码,把管理账号的登录权限控制好,密码不随便给人;其次不要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自己的相关证件信息,少晒图,尽量低调。可以把证书直接注册到自己上班的单位,人在哪个单位工作证书就注册到现在上班的单位。“目前,许多证书已变改为电子证书,之后办理变更、注册、注销业务,重新注册业务等全部在网上审批,方便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信息的盗用。”
资质证书被两家公司盗用 是谁动了我的证书?
“这个证书我没有借给过别人,但却莫名其妙先后被两个公司转走使用了。”杨小刚告诉记者,2018年,他在陕西兴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兴盛源”)通过培训考试拿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资质证书。
在陕西兴盛源工作一段时间后,杨小刚辞职了,自己创业,也就没再管过证书。“前两天因为工作需要,我上网查找证书,才发现我的证书已经不在原单位了,有两家公司用过我的证书。”杨小刚说。
之后,杨小刚试图联系原公司和盗用证件的公司,却一直联系不上。“我现在联系不到公司,也无法将我的个人证书转出。”
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了解到,盗用杨小刚资格证书的是陕西长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长夜”)和西安司氏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司氏来”)。
为了解清楚证件挂靠情况,记者拨打了证书颁发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系统显示杨小刚的证书目前所属机构为西安司氏来。
省住建厅工作人员称,想要将个人资质证书进行迁移,需要两家公司配合操作,“这个证书要从原单位转到别的单位的话,原单位需在系统确定转出,调出的新单位知道你的身份证号才能把你的证书调走。”这意味着,杨小刚之前所属的陕西兴盛源必须进行证件调出的办理操作。
根据杨小刚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陕西兴盛源(现更名为陕西海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尤五全。“我在公司期间,没有将杨小刚的证书借给或委托给别人。”尤五全说,自己也已于杨小刚离开后不久离职,后续的情况也不清楚。
记者多次拨打企查查上显示的陕西海维电话,均无法接通。按照企查查上显示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记者来到了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锦绣唐朝5幢1单元10301室。
在陕西海维,公司行政人员古玉玲称,“老板不在,出去办事去了。我们这块只有会计、司机、老板和我。”
古玉玲告诉记者,自己在公司什么都管,公司卫生、接待、包括资质证书。“我是2019年6月来这的,我来的时候公司已经在了。你别说个人资质证书了,我连公司的资质证书目前都没见过。我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么多,别的我也不知道。”
记者询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被拒绝。
随后,记者又根据企查查显示的西安司氏来地址,来到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州四路239号航创国际广场A座602。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地址所属公司为广东省南方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并没有西安司氏来建筑公司。航创国际广场A座保安告诉记者,“6楼的公司里没有这个名字的,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公司。”
记者拨打了航创国际广场所属的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如果想要投诉办公地点不符,可以拨打高新区12315指挥中心电话,拉黑这个公司;如果想要回证件需要走法律程序去解决。”
记者拨打12315热线反映了该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注册地与实际所在地不符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已经登记,之后会尽快核实。如果西安司氏来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我们将采取列入异常或者责令整改。”
之后,记者再次联系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寻找解决办法。工作人员的回复,杨小刚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证书到住建厅提交资料,办理转出手续。
截止记者发稿,杨小刚已经向住建厅提交了相关材料,等待进一步办理。
证书被盗应该怎么维权?听听律师怎么说
针对杨小刚的遭遇,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小东称,陕西海维和西安司氏来都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资质证书是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身份证明,由国家特定部门针对对特定人员发放。盗用他人资质证书是指顶替、代替他人,在未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资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在面对证书被盗用时,如果当事人处于弱势一方,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去解决,与盗用企业协商无果后,就要投诉至主管部门要求其撤销相关信息,这也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办法,最终问题也能得到较好解决。”赵小东坦言,但这种处理方式,对企业没什么实质上的惩处,也就造成企业的有恃无恐。“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盗用企业会担心这类信息被公示在裁判文书网上,除了被行政处罚,还会影响到招投标及公司经营发展。”
赵小东称,“挂证”行为造成“人证分离”,不仅违背执业规范和诚信原则,也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人证分离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破坏市场秩序。因为具备专业资质的持证人实际并未在挂证企业工作,没有起到监督、管理、指导作用,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工程事故。一旦发生这种事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挂证人和被挂证的企业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挂证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极大。”赵小东说,根据所挂的资格证书的种类不同,由不同的主管机关具体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给予相应的处罚。
如何保护自己的证书及隐私?赵小东建议,首先要定期修改管理账号的密码,把管理账号的登录权限控制好,密码不随便给人;其次不要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自己的相关证件信息,少晒图,尽量低调。可以把证书直接注册到自己上班的单位,人在哪个单位工作证书就注册到现在上班的单位。“目前,许多证书已变改为电子证书,之后办理变更、注册、注销业务,重新注册业务等全部在网上审批,方便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信息的盗用。”
【高新区两家店铺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被责令停业整顿】连日来,高新区持续开展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加大督查力度,逐片走访、不落一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安排,8月20日至22日夜间,马营市场监管所联合高新综合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连续三晚对高新区星钻国际广场150余户包括夜间烧烤摊位在内的餐饮经营户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文明经营,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高新区马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支部书记 王伟华:文明经营方面是首先店内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干净,语言文明,食品安全方面就是要做到有采购索证索票,预包装食品保证就是在保质期内给广大消费者销售。出摊经营的烧烤店严格要求他们的餐饮垃圾要装桶要加盖,要及时清理。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个别商户在14天之内没有做核酸检查,对两户餐饮经营户关门整改,要求他们及时去做核酸检查,写出整改报告,并拿出个人体检报告,这两个条件达到以后我们上门再给他们进行解封。
8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其中一户达到解封条件的店铺进行了解封,允许其恢复营业。
高新区马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支部书记 王伟华:通过这个活动我们检查了100多个餐饮经营户,30多个夜间的烧烤点。检查过程当中发现个别餐饮企业环境卫生还有点不达标,我们当场进行教育,让他们立即整改,绝大多数的餐饮经营户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是没有问题的。
请关注《图说宝鸡》
按照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安排,8月20日至22日夜间,马营市场监管所联合高新综合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连续三晚对高新区星钻国际广场150余户包括夜间烧烤摊位在内的餐饮经营户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文明经营,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高新区马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支部书记 王伟华:文明经营方面是首先店内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干净,语言文明,食品安全方面就是要做到有采购索证索票,预包装食品保证就是在保质期内给广大消费者销售。出摊经营的烧烤店严格要求他们的餐饮垃圾要装桶要加盖,要及时清理。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个别商户在14天之内没有做核酸检查,对两户餐饮经营户关门整改,要求他们及时去做核酸检查,写出整改报告,并拿出个人体检报告,这两个条件达到以后我们上门再给他们进行解封。
8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其中一户达到解封条件的店铺进行了解封,允许其恢复营业。
高新区马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支部书记 王伟华:通过这个活动我们检查了100多个餐饮经营户,30多个夜间的烧烤点。检查过程当中发现个别餐饮企业环境卫生还有点不达标,我们当场进行教育,让他们立即整改,绝大多数的餐饮经营户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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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海东一人报警:装有单位公章和物品的包不见了......】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违法行为人刘某明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7月28日8时39分,威远镇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其停放在威远镇海州国际广场一餐馆门前五菱面包车内的公文包被盗,请处警。”接到指令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案发现场。经向报警人麻某平询问得知,7月27日17时许,麻某平将自己的五菱面部车停放在海州华府小区东北角停车场后离去,次日早上8点准备开车去上班时,发现放在车内装有单位公章和物品的公文包竟不翼而飞。
由于案发具体时间不清,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也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对案件破获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民警遂调取案发周边监控视频并循线开展追踪调查,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经办案民警调查,确定丹麻镇男子刘某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8月3将租住在威远镇东大街小南街一旅馆内的刘某明抓获,民警在刘某明居住的房间内查获被盗的公文包及公章等物品,在铁证面前刘某明如实供述了盗窃车内物品的违法事实。
经查,7月27日23时许,在威远镇毛斯河边自斟自饮后酒醉的刘某明步行回租住地,当行至海州国际广场一餐馆门前一辆停放的车跟前时,拉了车门把手发现并未上锁,看到四下无人遂心生歹念,在车内寻找值钱的东西无果后将放在后座上的公文包偷走带回了租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明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明已被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停车后一定要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已经锁好,车辆要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及现金,以免成为作案分子的作案对象。发现车内财物被盗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以便警方能及时介入调查。各小区物业、保安应加强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车辆要及时报警。(来源:互助公安)
7月28日8时39分,威远镇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其停放在威远镇海州国际广场一餐馆门前五菱面包车内的公文包被盗,请处警。”接到指令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案发现场。经向报警人麻某平询问得知,7月27日17时许,麻某平将自己的五菱面部车停放在海州华府小区东北角停车场后离去,次日早上8点准备开车去上班时,发现放在车内装有单位公章和物品的公文包竟不翼而飞。
由于案发具体时间不清,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也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对案件破获增加了不小的难度。民警遂调取案发周边监控视频并循线开展追踪调查,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经办案民警调查,确定丹麻镇男子刘某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8月3将租住在威远镇东大街小南街一旅馆内的刘某明抓获,民警在刘某明居住的房间内查获被盗的公文包及公章等物品,在铁证面前刘某明如实供述了盗窃车内物品的违法事实。
经查,7月27日23时许,在威远镇毛斯河边自斟自饮后酒醉的刘某明步行回租住地,当行至海州国际广场一餐馆门前一辆停放的车跟前时,拉了车门把手发现并未上锁,看到四下无人遂心生歹念,在车内寻找值钱的东西无果后将放在后座上的公文包偷走带回了租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明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明已被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停车后一定要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已经锁好,车辆要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及现金,以免成为作案分子的作案对象。发现车内财物被盗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以便警方能及时介入调查。各小区物业、保安应加强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车辆要及时报警。(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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