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十四号乘组亮相# !】6月4日上午11时,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航天员陈冬、刘洋、蔡旭哲在问天阁与媒体记者见面。
陈冬同志简历
陈冬,男,汉族,籍贯河南郑州,河南洛阳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78年12月出生,1997年8月入伍,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一级航天员,大校军衔。曾任空军某师某团某飞行大队大队长,被评为空军一级飞行员。2010年5月入选为我国第二批航天员。2016年10月,执行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行任务,同年12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获“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经全面考评,入选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乘组并担任指令长。
刘洋同志简历
刘洋,女,汉族,籍贯河南林州,河南郑州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1978年10月出生,1997年8月入伍,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特级航天员,大校军衔。曾任空军某师某团某飞行大队副大队长,被评为空军二级飞行员。2010年5月入选为我国第二批航天员。2012年6月,执行神舟九号载人飞行任务,同年10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获“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经全面考评,入选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乘组。
蔡旭哲同志简历
蔡旭哲,男,汉族,籍贯河北深州,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76年5月出生,1995年9月入伍,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二级航天员,大校军衔。曾任空军某训练基地某团某飞行大队副大队长,被评为空军一级飞行员。2010年5月入选为我国第二批航天员。经全面考评,入选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乘组。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 #我国首位女航天员刘洋将再上太空#
陈冬同志简历
陈冬,男,汉族,籍贯河南郑州,河南洛阳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78年12月出生,1997年8月入伍,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一级航天员,大校军衔。曾任空军某师某团某飞行大队大队长,被评为空军一级飞行员。2010年5月入选为我国第二批航天员。2016年10月,执行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行任务,同年12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获“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经全面考评,入选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乘组并担任指令长。
刘洋同志简历
刘洋,女,汉族,籍贯河南林州,河南郑州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1978年10月出生,1997年8月入伍,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特级航天员,大校军衔。曾任空军某师某团某飞行大队副大队长,被评为空军二级飞行员。2010年5月入选为我国第二批航天员。2012年6月,执行神舟九号载人飞行任务,同年10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获“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经全面考评,入选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乘组。
蔡旭哲同志简历
蔡旭哲,男,汉族,籍贯河北深州,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76年5月出生,1995年9月入伍,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二级航天员,大校军衔。曾任空军某训练基地某团某飞行大队副大队长,被评为空军一级飞行员。2010年5月入选为我国第二批航天员。经全面考评,入选神舟十四号载人飞行任务乘组。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 #我国首位女航天员刘洋将再上太空#
【仅剩4天!报名抓紧时间!】6月2日,长春市人社局发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本次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7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 立案字 0062022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现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当事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珠)。
张坚力,男,1963 年 4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长。
钟金龙,男,1987 年 9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财务总监。
张文东,男,1984 年 12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长、董事、总裁。
钟健如,男,1974 年 12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总裁。
欧阳璟,男,1968 年 11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李杏,女,1991 年 1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董事会秘书。
幸柳斌,男,1988 年 10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监事。
彭胜,男,1974 年 12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长。
周小华,男,1965 年 8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监事。
张东霞,女,1972 年 11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监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 对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 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 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张坚力是广东明珠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养生山城)、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广东 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和连平县金顺安商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连平金顺安)均受张坚力控制,是广东明珠的关联法人。
2016 年,广东明珠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兴宁市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支付投资款等形式,向养生山 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42,207.60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
2017 年,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 置地)及城镇运营、明珠广阀,以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等形式,向养 生山城、深圳众益福和大顶矿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99,252.90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7%。
2018 年,广东明珠、城镇运营、明珠置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预付 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和深圳众益福等关联方提供资金,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16,033.25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5%。
2019 年,广东明珠、城镇运营、明珠置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预付 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26,786.37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3%。
2020 年,广东明珠以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连平金顺安等关联 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27,1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8.0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 条、第四十四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东明珠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广东明珠在 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广东明珠、明珠置地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 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6,100.8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7%。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0.2.4 的规定,广东明珠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 易事项。广东明珠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张坚力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 决策、指使相关关联交易。
钟金龙 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期间任广东明珠 董事兼财务总监,长期组织实施相关关联交易。
张文东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总裁兼董事,钟健如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总裁、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董事, 两人知悉并参与相关关联交易。
欧阳璟 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广东明珠 副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董事会秘书,李杏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董事,幸柳斌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监事, 三人应当知悉相关关联交易及交易未披露情况,但放任相关行为发生。
彭胜 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懈怠、 放弃履行职责。
周小华、张东霞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广东明珠监事,未能核实并督促广东明珠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未勤勉尽责。上述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其任职期间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相关人员对 2021 年临 时报告应披露事项未及时报告或提出监督意见。
其中,张坚力作为广东明珠实际 控制人,因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实施上述关联交易,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 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已由我局另案处理。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 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广东明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 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违法情形。
对广东明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 交易情况的违法行为,张坚力、钟金龙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文东、钟健如、 欧阳璟、李杏、幸柳斌、彭胜、周小华、张东霞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 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 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 款; 二、对张坚力、钟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文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的罚款; 四、对钟健如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五、对欧阳璟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的罚款; 六、对李杏、幸柳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七、对彭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55 万元的罚款; 八、对周小华、张东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 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 立案字 0062022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现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当事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珠)。
张坚力,男,1963 年 4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长。
钟金龙,男,1987 年 9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财务总监。
张文东,男,1984 年 12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长、董事、总裁。
钟健如,男,1974 年 12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总裁。
欧阳璟,男,1968 年 11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李杏,女,1991 年 1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董事会秘书。
幸柳斌,男,1988 年 10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监事。
彭胜,男,1974 年 12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董事长。
周小华,男,1965 年 8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监事。
张东霞,女,1972 年 11 月出生,时任广东明珠监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 对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 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 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张坚力是广东明珠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养生山城)、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广东 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和连平县金顺安商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连平金顺安)均受张坚力控制,是广东明珠的关联法人。
2016 年,广东明珠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兴宁市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支付投资款等形式,向养生山 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42,207.60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
2017 年,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 置地)及城镇运营、明珠广阀,以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等形式,向养 生山城、深圳众益福和大顶矿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99,252.90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7%。
2018 年,广东明珠、城镇运营、明珠置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预付 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和深圳众益福等关联方提供资金,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16,033.25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5%。
2019 年,广东明珠、城镇运营、明珠置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预付 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26,786.37 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3%。
2020 年,广东明珠以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连平金顺安等关联 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27,1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8.0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 条、第四十四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东明珠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广东明珠在 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广东明珠、明珠置地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 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6,100.8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7%。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0.2.4 的规定,广东明珠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 易事项。广东明珠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张坚力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 决策、指使相关关联交易。
钟金龙 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期间任广东明珠 董事兼财务总监,长期组织实施相关关联交易。
张文东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总裁兼董事,钟健如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总裁、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董事, 两人知悉并参与相关关联交易。
欧阳璟 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广东明珠 副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董事会秘书,李杏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董事,幸柳斌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监事, 三人应当知悉相关关联交易及交易未披露情况,但放任相关行为发生。
彭胜 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广东明珠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懈怠、 放弃履行职责。
周小华、张东霞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广东明珠监事,未能核实并督促广东明珠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未勤勉尽责。上述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其任职期间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相关人员对 2021 年临 时报告应披露事项未及时报告或提出监督意见。
其中,张坚力作为广东明珠实际 控制人,因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实施上述关联交易,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 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已由我局另案处理。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 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广东明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 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违法情形。
对广东明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 交易情况的违法行为,张坚力、钟金龙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文东、钟健如、 欧阳璟、李杏、幸柳斌、彭胜、周小华、张东霞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 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 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 款; 二、对张坚力、钟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文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的罚款; 四、对钟健如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五、对欧阳璟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的罚款; 六、对李杏、幸柳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七、对彭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55 万元的罚款; 八、对周小华、张东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 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