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有钱并没有想象中快乐!
我三十岁就已经赚够了一家人,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但我发现有了钱后,并没有想象中快乐!”
钱能减少98%烦恼,能做99%的事
有钱的快乐你我想象不到,但凡能用钱买到的东西都能买到,不需要考虑是否值得买的问题,有钱人的烦恼是如何避免诺大财产被竞争对手给搞垮了。
还有就是小心别人暗算自己什么的,其他不在烦恼范围内,可能他觉得自己并不快乐或许就是因为他总觉得有人要害他。
的确是这样,当我们没有拥有的时候,觉得如果我有了,那该多好啊!但真正拥有了,也不见的有多大的好,反而失去了某种精神上的东西
没钱人:我要赚钱,有钱就可以快乐
有钱人:我对钱没有兴趣!
我真想体验一下很有钱不快乐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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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能减少98%烦恼,能做99%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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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小心别人暗算自己什么的,其他不在烦恼范围内,可能他觉得自己并不快乐或许就是因为他总觉得有人要害他。
的确是这样,当我们没有拥有的时候,觉得如果我有了,那该多好啊!但真正拥有了,也不见的有多大的好,反而失去了某种精神上的东西
没钱人:我要赚钱,有钱就可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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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闻律师事务所# 香港仲裁裁决内地申请执行(二):审查受理流程如何?
仲裁裁决执行申请正式提出后,在内地法院开始审查、受理,小美律也为大家进行汇总:
一、法院先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可以受理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受理执行:
(一)仲裁协议当事人依对其适用的法律属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形;或者该项仲裁协议依约定的准据法无效;或者未指明以何种法律为准时,依仲裁裁决地的法律是无效的;
(二)被申请人未接到指派仲裁员的适当通知,或者因他故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裁决所处理的争议不是交付仲裁的标的或者不在仲裁协议条款之内,或者裁决载有关于交付仲裁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的;但交付仲裁事项的决定可与未交付仲裁的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裁事项的决定部分应当予以执行;
(四)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庭程序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符,或者在有关当事人没有这种协议时与仲裁地的法律不符的;
(五)裁决对当事人尚无约束力,或者业经仲裁地的法院或者按仲裁地的法律撤销或者停止执行的。
有关法院认定依执行地法律,争议事项不能以仲裁解决的,则可不予执行该裁决。
内地法院认定在内地执行该仲裁裁决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香港特区法院决定在香港特区执行该仲裁裁决违反香港特区的公共政策,则可不予执行该裁决。
没有上面这些不予受理的情形,都应该裁定执行仲裁裁决。
二、法院的审查期限
受理法院决定予以承认和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决定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上报最高院。
然而根据实务调研,法院对执行外国仲裁申请的审查期限远远超过上述规定。在一项针对29起外国仲裁执行申请的案件调研中,有 4起未成功的申请,审查的平均时间达590天。
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向上报请耗时较久,每一轮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决定,都要经过专委会讨论、层层上报。
三、内地法院执行
执行期限:6个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在裁定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执行措施:参照《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安排》和《补充安排》虽然没提及当事人在等待执行仲裁裁决期间财产保全的问题。但实务中,很多当事人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部分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在等待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期间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
案例: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2018)粤72认港1号之一号、(2019)粤72认港1号
2012年2月1日,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与东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签订包运合同,约定由东海公司运载华夏公司货物,因该包运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提交香港仲裁,适用英国法。同年4月21日,华夏公司向东海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双方在前述包运合同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合同,约定新增一批货物运输,其他条款和条件适用包运合同。后双方就补充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华夏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在香港提起仲裁。香港仲裁庭分别作出首次终局裁决和费用终局裁决,裁决东海公司支付相应赔偿款项及相关仲裁费用。
仲裁裁决生效后,华夏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上述两份仲裁裁决。东海公司答辩认为,华夏公司提交的仲裁协议未经公证认证,也未提交经过正式证明的中文译本;涉案货物运输系补充合同约定内容,补充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通过电话形式口头达成的,未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东海公司亦从未认可仲裁庭具有管辖权;执行仲裁裁决将违反内地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必须明示的要求以及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广州海事法院裁定认可和执行涉案两份仲裁裁决。原因为:第一,华夏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文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关于形式要件的要求。第二,仲裁协议成立与否属于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范围,并且,因双方当事人未对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作出约定,根据《安排》第七条第(一)项,应依据仲裁地法律即香港法律对涉案仲裁协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而依据香港法律有关规定,涉案电子邮件记载的合同并入条款构成有效成立的仲裁协议。第三,违反内地法律有关规定,并不能等同于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除非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将造成严重损害内地法律基本原则的后果。内地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明示要求和民法总则对意思表示的要求,不属于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范围。
案例明确(1)仲裁协议成立与否,也属于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范围;(2)在作出认可和执行裁定前,可以依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香港仲裁裁决内地申请执行就介绍到这里啦,如果需要帮助,欢迎留言或者联系我们哦~
仲裁裁决执行申请正式提出后,在内地法院开始审查、受理,小美律也为大家进行汇总:
一、法院先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可以受理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受理执行:
(一)仲裁协议当事人依对其适用的法律属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形;或者该项仲裁协议依约定的准据法无效;或者未指明以何种法律为准时,依仲裁裁决地的法律是无效的;
(二)被申请人未接到指派仲裁员的适当通知,或者因他故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裁决所处理的争议不是交付仲裁的标的或者不在仲裁协议条款之内,或者裁决载有关于交付仲裁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的;但交付仲裁事项的决定可与未交付仲裁的事项划分时,裁决中关于交付仲裁事项的决定部分应当予以执行;
(四)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庭程序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符,或者在有关当事人没有这种协议时与仲裁地的法律不符的;
(五)裁决对当事人尚无约束力,或者业经仲裁地的法院或者按仲裁地的法律撤销或者停止执行的。
有关法院认定依执行地法律,争议事项不能以仲裁解决的,则可不予执行该裁决。
内地法院认定在内地执行该仲裁裁决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香港特区法院决定在香港特区执行该仲裁裁决违反香港特区的公共政策,则可不予执行该裁决。
没有上面这些不予受理的情形,都应该裁定执行仲裁裁决。
二、法院的审查期限
受理法院决定予以承认和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决定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上报最高院。
然而根据实务调研,法院对执行外国仲裁申请的审查期限远远超过上述规定。在一项针对29起外国仲裁执行申请的案件调研中,有 4起未成功的申请,审查的平均时间达590天。
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向上报请耗时较久,每一轮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决定,都要经过专委会讨论、层层上报。
三、内地法院执行
执行期限:6个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在裁定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执行措施:参照《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安排》和《补充安排》虽然没提及当事人在等待执行仲裁裁决期间财产保全的问题。但实务中,很多当事人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部分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在等待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期间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
案例: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2018)粤72认港1号之一号、(2019)粤72认港1号
2012年2月1日,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与东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签订包运合同,约定由东海公司运载华夏公司货物,因该包运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提交香港仲裁,适用英国法。同年4月21日,华夏公司向东海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双方在前述包运合同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合同,约定新增一批货物运输,其他条款和条件适用包运合同。后双方就补充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华夏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在香港提起仲裁。香港仲裁庭分别作出首次终局裁决和费用终局裁决,裁决东海公司支付相应赔偿款项及相关仲裁费用。
仲裁裁决生效后,华夏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上述两份仲裁裁决。东海公司答辩认为,华夏公司提交的仲裁协议未经公证认证,也未提交经过正式证明的中文译本;涉案货物运输系补充合同约定内容,补充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通过电话形式口头达成的,未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东海公司亦从未认可仲裁庭具有管辖权;执行仲裁裁决将违反内地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必须明示的要求以及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广州海事法院裁定认可和执行涉案两份仲裁裁决。原因为:第一,华夏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文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关于形式要件的要求。第二,仲裁协议成立与否属于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范围,并且,因双方当事人未对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作出约定,根据《安排》第七条第(一)项,应依据仲裁地法律即香港法律对涉案仲裁协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而依据香港法律有关规定,涉案电子邮件记载的合同并入条款构成有效成立的仲裁协议。第三,违反内地法律有关规定,并不能等同于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除非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将造成严重损害内地法律基本原则的后果。内地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明示要求和民法总则对意思表示的要求,不属于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范围。
案例明确(1)仲裁协议成立与否,也属于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范围;(2)在作出认可和执行裁定前,可以依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香港仲裁裁决内地申请执行就介绍到这里啦,如果需要帮助,欢迎留言或者联系我们哦~
【大陆公布对台贸易措施 专家:民进党当局必须承担起伤害台湾民众利益的责任】8月3日早间,大陆相关主管部门连续发布通知,暂停向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以及因海关检疫不合格,暂停台湾地区柑橘类水果和冰鲜白带鱼、冻竹荚鱼输入大陆。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张文生指出,民进党当局坚持“台独”分裂政策,不承认“九二共识”,使得两岸很多问题缺乏沟通协调渠道,因此,民进党当局必须承担起伤害台湾民众利益的责任。
一直摆脱不掉“凤梨阴影”的台湾媒体迅速对此进行广泛报道,随之“突然暂停”“制裁”等字眼充斥了众多台媒。不过一些冷静的台湾网民并不为台媒宣传攻势所动,截至下午16时30分左右,在雅虎台湾新闻网站一则相关新闻下的留言已多达近2000条。据《环球时报》记者观察,台湾网民评论几乎一边倒,将矛头指向了民进党当局,指斥其配合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做秀,捞取政治资本,最终使人民受害。另外,他们还批民进党当局一边从大陆赚钱,一边又挑衅大陆。
8月3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暂停天然砂对台湾地区出口。相关措施自2022年8月3日起实施。中国海关总署也发布通知,大陆海关多次从台湾地区输大陆柑橘类水果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从台湾地区输大陆冰鲜白带鱼和冻竹荚鱼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决定自8月3日起,暂停台湾地区柑橘类水果和冰鲜白带鱼、冻竹荚鱼输入大陆。
商务部、中国砂石协会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天然砂系天然形成,适合用于建筑,但因不可再生,且开采对环境危害严重,商务部、海关总署早在2006年第四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中就禁止天然砂的出口。
但随后台湾岛内相关企业向商务部反映,岛内砂石资源短缺、供应严重不足,迫切希望大陆方面尽快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2008年3月7日,商务部发布《对台湾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及相关事项》,自当年3月10日起正式恢复天然砂对台湾地区出口。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第四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具体信息,《环球时报》记者自中国海关总署查询到的数据显示,进出口税则中“25051000、25059000”两个税号下的商品分为硅砂及石英砂和其他天然砂,2021年大陆向台湾地区总共出口了6.7万多吨。
随着大陆8月3日相关贸易措施的公布,有台湾网民揶揄民进党。有网民表示:“所以我们又要用回黑心的海砂,想想二十多年前的海砂屋。”另一网民则表示:“没关系,我们还有美国的‘民主’砂石。”公开信息显示,天然砂中的河砂适合用于建筑材料,透水性较好,应用较为广泛。而海砂含有大量的氯化钠(盐)以及贝壳,对钢筋等金属物有腐蚀作用,因此海砂严禁用于建筑材料,会大大降低建筑物的寿命,具有安全隐患。
而对于暂停进口台湾地区相关农产品,中国海关总署在网站上已指明原因。《环球时报》记者发现,8月3日中国海关总署同时发布了另一条通知,对4家境外水产品企业采取暂停进口措施,包括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企业。而中国相关部门之前也多次申明,相关措施是出于食品安全,且为国际通常做法。
去年,大陆暂停进口台湾地区菠萝时,被民进党当局称为“政治化操纵”。大陆国台办发言人现场展示台湾菠萝上查验出的害虫图片,进行了事实性证明和驳斥。
《环球时报》记者自台湾2021年农产品贸易概况的相关报告中得知,台湾地区全年农产贸易出口值 56.7 亿美元﹐大陆是台湾地区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加上香港市场,占据了台湾整体出口的三成,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而在农产品的出口当中,鱼类等水产品是其出口第一大类,占据整体的三成。
台媒报道中提供的数据显示,台湾水产品以及相关水果的出口对大陆的依赖度非常高。台湾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生鲜外销当中,柑橘类水果外销至大陆的比率高达86%,生鲜或冷藏的白带鱼为9146吨,全数外销至大陆。而冷冻竹筴鱼的销量则有将近50%都销至大陆。
对于8月3日中国大陆新的贸易措施,有台湾网民说:“最近碰到南部上来的菜市场摊贩开始在骂民进党了。”台湾无线卫星电视台宣称,大陆对台湾采取“经济制压”,开始暂停柑橘类水果、白带鱼、竹筴鱼的进口,其中受最大影响的是渔民,光是宜兰苏澳的白带鱼,就有超过一半以出口到大陆为主,渔民收入也将减少最多4成。
整体来说,两岸经贸关系中更引人关注的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年6月两岸签署ECFA十多年来,台湾地区从中获利颇大。以ECFA“早收清单”为例,截至2020年3月,台湾有539项产品出口到大陆,享受了免税待遇;但台湾向大陆仅开放269项免税产品,且农产品不在免税范围。岛内相当多中小企业及其中南部农渔民获利巨大。但这在民进党政客口中却成为“包着糖衣的毒药”。
对此,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张文生认为,做为一个政客,蔡英文显然把政治目标放在了民生问题之前,其目标还是拉选票。如果政治利益对她更重要,她宁愿冒着不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风险而坚持其“台独”立场,并不惜牺牲民众利益。
对民进党哀叫“被制裁”,有台湾网民表示:“ECFA不是不好吗?就废除吧。人家让利,我们‘软土深掘’(得寸进尺)!最后苦的仍是台湾老百姓! ”另有网民表示:“马(英九)政府时,民进党骂当局太依赖对大陆贸易,结果现在对大陆贸易更甚前朝,只要被禁几项,民进党就哀叫不公平,上台六年一点都没有进步。”“佩洛西个人政治生涯的毕业旅行,连自己国人都有反对声音,硬是要来台湾领‘毕业礼物’,请问对台湾带来了什么好处?这让台海局势更加紧张,让台湾产品更无法外销大陆市场,让外资更不敢来台投资,让股市资金大量流出。”
对于大陆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措施,张文生认为,这些措施都是有理有据的,理由充分。涉及到经贸问题,两岸可以沟通解决和处理的,但是因为民进党当局坚持“台独”分裂政策,不承认“九二共识”,使得两岸很多问题缺乏沟通协调渠道,“因此,民进党当局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红则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台湾地区每年从大陆获得的贸易顺差高达1700亿美元,而数典忘祖的民进党不用来改善民生,却一直用来对抗大陆,其倒行逆施必将失去民心。(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
一直摆脱不掉“凤梨阴影”的台湾媒体迅速对此进行广泛报道,随之“突然暂停”“制裁”等字眼充斥了众多台媒。不过一些冷静的台湾网民并不为台媒宣传攻势所动,截至下午16时30分左右,在雅虎台湾新闻网站一则相关新闻下的留言已多达近2000条。据《环球时报》记者观察,台湾网民评论几乎一边倒,将矛头指向了民进党当局,指斥其配合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做秀,捞取政治资本,最终使人民受害。另外,他们还批民进党当局一边从大陆赚钱,一边又挑衅大陆。
8月3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暂停天然砂对台湾地区出口。相关措施自2022年8月3日起实施。中国海关总署也发布通知,大陆海关多次从台湾地区输大陆柑橘类水果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从台湾地区输大陆冰鲜白带鱼和冻竹荚鱼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决定自8月3日起,暂停台湾地区柑橘类水果和冰鲜白带鱼、冻竹荚鱼输入大陆。
商务部、中国砂石协会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天然砂系天然形成,适合用于建筑,但因不可再生,且开采对环境危害严重,商务部、海关总署早在2006年第四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中就禁止天然砂的出口。
但随后台湾岛内相关企业向商务部反映,岛内砂石资源短缺、供应严重不足,迫切希望大陆方面尽快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2008年3月7日,商务部发布《对台湾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及相关事项》,自当年3月10日起正式恢复天然砂对台湾地区出口。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6号第四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具体信息,《环球时报》记者自中国海关总署查询到的数据显示,进出口税则中“25051000、25059000”两个税号下的商品分为硅砂及石英砂和其他天然砂,2021年大陆向台湾地区总共出口了6.7万多吨。
随着大陆8月3日相关贸易措施的公布,有台湾网民揶揄民进党。有网民表示:“所以我们又要用回黑心的海砂,想想二十多年前的海砂屋。”另一网民则表示:“没关系,我们还有美国的‘民主’砂石。”公开信息显示,天然砂中的河砂适合用于建筑材料,透水性较好,应用较为广泛。而海砂含有大量的氯化钠(盐)以及贝壳,对钢筋等金属物有腐蚀作用,因此海砂严禁用于建筑材料,会大大降低建筑物的寿命,具有安全隐患。
而对于暂停进口台湾地区相关农产品,中国海关总署在网站上已指明原因。《环球时报》记者发现,8月3日中国海关总署同时发布了另一条通知,对4家境外水产品企业采取暂停进口措施,包括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企业。而中国相关部门之前也多次申明,相关措施是出于食品安全,且为国际通常做法。
去年,大陆暂停进口台湾地区菠萝时,被民进党当局称为“政治化操纵”。大陆国台办发言人现场展示台湾菠萝上查验出的害虫图片,进行了事实性证明和驳斥。
《环球时报》记者自台湾2021年农产品贸易概况的相关报告中得知,台湾地区全年农产贸易出口值 56.7 亿美元﹐大陆是台湾地区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加上香港市场,占据了台湾整体出口的三成,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而在农产品的出口当中,鱼类等水产品是其出口第一大类,占据整体的三成。
台媒报道中提供的数据显示,台湾水产品以及相关水果的出口对大陆的依赖度非常高。台湾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生鲜外销当中,柑橘类水果外销至大陆的比率高达86%,生鲜或冷藏的白带鱼为9146吨,全数外销至大陆。而冷冻竹筴鱼的销量则有将近50%都销至大陆。
对于8月3日中国大陆新的贸易措施,有台湾网民说:“最近碰到南部上来的菜市场摊贩开始在骂民进党了。”台湾无线卫星电视台宣称,大陆对台湾采取“经济制压”,开始暂停柑橘类水果、白带鱼、竹筴鱼的进口,其中受最大影响的是渔民,光是宜兰苏澳的白带鱼,就有超过一半以出口到大陆为主,渔民收入也将减少最多4成。
整体来说,两岸经贸关系中更引人关注的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年6月两岸签署ECFA十多年来,台湾地区从中获利颇大。以ECFA“早收清单”为例,截至2020年3月,台湾有539项产品出口到大陆,享受了免税待遇;但台湾向大陆仅开放269项免税产品,且农产品不在免税范围。岛内相当多中小企业及其中南部农渔民获利巨大。但这在民进党政客口中却成为“包着糖衣的毒药”。
对此,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张文生认为,做为一个政客,蔡英文显然把政治目标放在了民生问题之前,其目标还是拉选票。如果政治利益对她更重要,她宁愿冒着不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风险而坚持其“台独”立场,并不惜牺牲民众利益。
对民进党哀叫“被制裁”,有台湾网民表示:“ECFA不是不好吗?就废除吧。人家让利,我们‘软土深掘’(得寸进尺)!最后苦的仍是台湾老百姓! ”另有网民表示:“马(英九)政府时,民进党骂当局太依赖对大陆贸易,结果现在对大陆贸易更甚前朝,只要被禁几项,民进党就哀叫不公平,上台六年一点都没有进步。”“佩洛西个人政治生涯的毕业旅行,连自己国人都有反对声音,硬是要来台湾领‘毕业礼物’,请问对台湾带来了什么好处?这让台海局势更加紧张,让台湾产品更无法外销大陆市场,让外资更不敢来台投资,让股市资金大量流出。”
对于大陆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措施,张文生认为,这些措施都是有理有据的,理由充分。涉及到经贸问题,两岸可以沟通解决和处理的,但是因为民进党当局坚持“台独”分裂政策,不承认“九二共识”,使得两岸很多问题缺乏沟通协调渠道,“因此,民进党当局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红则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台湾地区每年从大陆获得的贸易顺差高达1700亿美元,而数典忘祖的民进党不用来改善民生,却一直用来对抗大陆,其倒行逆施必将失去民心。(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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