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天下四大奇文,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
《寒窑赋》
吕蒙正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
盖闻: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文章盖世,孔子厄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钓于渭水。颜渊命短,殊非凶恶之徒;盗跖年长,岂是善良之辈。尧帝 明圣,却生不肖之儿;瞽叟愚顽,反生大孝之子。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 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韩信未遇之时,无一日三餐,及至遇行,腰悬三尺玉印,一旦时衰, 死于阴人之手。
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深院宫娥,运退反为妓妾;风流妓女,时来配作夫人。 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衣服虽破,常存仪礼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注福注禄,命里已安排定,富贵谁不欲?人若不依根基八字,岂能为卿为相?
吾昔寓居洛阳,朝求僧餐,暮宿破窖,思衣不可遮其体,思食不可济其饥,上人憎,下人厌,人道我贱,非我不弃也。今居朝堂,官至极品,位置三公,身虽鞠 躬于一人之下,而列职于千万人之上,有挞百僚之杖,有斩鄙吝之剑,思衣而有罗锦千箱,思食而有珍馐百味,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捧觞,上人宠,下人拥。人 道我贵,非我之能也,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自欺,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焉。
《钱本草》
张说
钱,味甘,大热,有毒。偏能驻颜,采泽流润,善疗饥,解困厄之患立验。能利邦国,亏贤达,畏清廉。贪者服之,以均平为良;如不均平,则冷热相激,令人 霍乱。其药采无时,采之非礼则伤神。此既流行,能召神灵,通鬼气。如积而不散,则有水火盗贼之灾生;如散而不积,则有饥寒困厄之患至。一积一散谓之道,不 以为珍谓之德,取与合宜谓之义,无求非分谓之礼,博施济众谓之仁,出不失期谓之信,人不妨己谓之智。以此七术精炼,方可久而服之,令人长寿。若服之非理, 则弱志伤神,切须忌之。
《诫子书》
诸葛亮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
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驭人经》
张居正
驭人经 - 驭吏卷一
吏不治,上无德也。吏不驭,上无术也。
吏骄则斥之。吏狂则抑之。吏怠则警之。吏罪则罚之。
明规当守。暗规勿废焉。
君子无为。小人或成焉。
驭人经 - 驭才卷二
上驭才焉。下驭庸焉。
才不侍昏主。庸不从贤者。
驭才自明。驭庸自谦。
举之勿遗。用之勿苛也。
待之勿薄。罚之勿轻也。
驭人经 - 驭士卷三
驭人必驭士也。驭士必驭情也。
敬士则和。礼士则友。蔑士则乱。辱士则敌。
以文驭士,其术莫掩。
以武驭士,其武莫扬。
士贵己贵。士贱己贱矣。
驭人经 - 驭忠卷四
忠者直也,不驭则窘焉。
忠者烈也,不驭则困焉。
乱不责之。安不弃之。孤则援之。谤则宠之。
私不驭忠。公堪改志也。
赏不驭忠。旌堪励众也。
驭人经 - 驭奸卷五
奸不绝,惟驭少害也。
奸不止,惟驭可制也。
以利使奸。以智防奸。以力除奸。以忍容奸。
君子不计恶。小人不虑果。
罪隐不发。罪昭必惩矣。
驭人经 - 驭智卷六
智不服愚也。智不拒诚也。
智者驭智,不以智取。
尊者驭智,不以势迫。
强者驭智,不以力较。
智不及则纳谏。事不兴则恃智。
不忌其失。惟记其功。
智不负德者焉。
驭人经 - 驭愚卷七
愚者不悟,诈之。
愚者不智,谋之。
愚者不慎,误之。
君子驭愚,施以惠也。
小人驭愚,施以诺也。
驭者勿愚也。
大任不予。小诺勿许。
蹇则近之。达则远之矣。
驭人经 - 驭心卷八
不知其心,不驭其人也。
不知其变,不驭其时也。
君子拒恶。小人拒善。
明主识人。庸主进私。
不惜名。勿吝财。莫嫌仇。
人皆堪驭焉。 https://t.cn/R2WxSE3
《寒窑赋》
吕蒙正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
盖闻: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文章盖世,孔子厄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钓于渭水。颜渊命短,殊非凶恶之徒;盗跖年长,岂是善良之辈。尧帝 明圣,却生不肖之儿;瞽叟愚顽,反生大孝之子。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 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韩信未遇之时,无一日三餐,及至遇行,腰悬三尺玉印,一旦时衰, 死于阴人之手。
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深院宫娥,运退反为妓妾;风流妓女,时来配作夫人。 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衣服虽破,常存仪礼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注福注禄,命里已安排定,富贵谁不欲?人若不依根基八字,岂能为卿为相?
吾昔寓居洛阳,朝求僧餐,暮宿破窖,思衣不可遮其体,思食不可济其饥,上人憎,下人厌,人道我贱,非我不弃也。今居朝堂,官至极品,位置三公,身虽鞠 躬于一人之下,而列职于千万人之上,有挞百僚之杖,有斩鄙吝之剑,思衣而有罗锦千箱,思食而有珍馐百味,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捧觞,上人宠,下人拥。人 道我贵,非我之能也,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自欺,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焉。
《钱本草》
张说
钱,味甘,大热,有毒。偏能驻颜,采泽流润,善疗饥,解困厄之患立验。能利邦国,亏贤达,畏清廉。贪者服之,以均平为良;如不均平,则冷热相激,令人 霍乱。其药采无时,采之非礼则伤神。此既流行,能召神灵,通鬼气。如积而不散,则有水火盗贼之灾生;如散而不积,则有饥寒困厄之患至。一积一散谓之道,不 以为珍谓之德,取与合宜谓之义,无求非分谓之礼,博施济众谓之仁,出不失期谓之信,人不妨己谓之智。以此七术精炼,方可久而服之,令人长寿。若服之非理, 则弱志伤神,切须忌之。
《诫子书》
诸葛亮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
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驭人经》
张居正
驭人经 - 驭吏卷一
吏不治,上无德也。吏不驭,上无术也。
吏骄则斥之。吏狂则抑之。吏怠则警之。吏罪则罚之。
明规当守。暗规勿废焉。
君子无为。小人或成焉。
驭人经 - 驭才卷二
上驭才焉。下驭庸焉。
才不侍昏主。庸不从贤者。
驭才自明。驭庸自谦。
举之勿遗。用之勿苛也。
待之勿薄。罚之勿轻也。
驭人经 - 驭士卷三
驭人必驭士也。驭士必驭情也。
敬士则和。礼士则友。蔑士则乱。辱士则敌。
以文驭士,其术莫掩。
以武驭士,其武莫扬。
士贵己贵。士贱己贱矣。
驭人经 - 驭忠卷四
忠者直也,不驭则窘焉。
忠者烈也,不驭则困焉。
乱不责之。安不弃之。孤则援之。谤则宠之。
私不驭忠。公堪改志也。
赏不驭忠。旌堪励众也。
驭人经 - 驭奸卷五
奸不绝,惟驭少害也。
奸不止,惟驭可制也。
以利使奸。以智防奸。以力除奸。以忍容奸。
君子不计恶。小人不虑果。
罪隐不发。罪昭必惩矣。
驭人经 - 驭智卷六
智不服愚也。智不拒诚也。
智者驭智,不以智取。
尊者驭智,不以势迫。
强者驭智,不以力较。
智不及则纳谏。事不兴则恃智。
不忌其失。惟记其功。
智不负德者焉。
驭人经 - 驭愚卷七
愚者不悟,诈之。
愚者不智,谋之。
愚者不慎,误之。
君子驭愚,施以惠也。
小人驭愚,施以诺也。
驭者勿愚也。
大任不予。小诺勿许。
蹇则近之。达则远之矣。
驭人经 - 驭心卷八
不知其心,不驭其人也。
不知其变,不驭其时也。
君子拒恶。小人拒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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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定做那个和大老目标行统动一的人! ͏
因为最想让你真越正来越好,的除了的你父母,就是你的大老!不不服理解可以问怕哪辩论可以死一磕顿,但是你要明谁白才是真正能给予无你私扶的持那个人就,够了!和老大一统思想统一标目的人,你会看一到直轻持松续爆发!和大老力不往一处的使永远吃,力累而果无!
所有改的变由信念开始!
#蜜都面膜#
因为最想让你真越正来越好,的除了的你父母,就是你的大老!不不服理解可以问怕哪辩论可以死一磕顿,但是你要明谁白才是真正能给予无你私扶的持那个人就,够了!和老大一统思想统一标目的人,你会看一到直轻持松续爆发!和大老力不往一处的使永远吃,力累而果无!
所有改的变由信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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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绿色发展的司法逻辑越来越清晰】2019年,贵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2617件,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4件,呈现出起诉主体日趋多元、受保护环境公益更加广泛、公众参与程度不断增强、审判质效继续提升的良好趋势。
司法进程的助推器
2015年8月31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卫城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有些不一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在贵州清镇戈家寨水库从事鲟鱼养殖。2014年10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在戈家寨水库上游河段筑坝取水后,下游河道水量明显减少,泰蘋河公司养殖的鲟鱼出现大量死亡。泰蘋河公司认为,华锦公司在未通知下游用水户做好应对准备的情况下,擅自蓄水断水,导致其养殖的鲟鱼因缺氧窒息而大量死亡,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华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被移送到清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后,主审法官罗光黔以多年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所练就的敏锐“嗅觉”判断,该案的一大关键点是河流生态流量问题:“当时,我国并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法律规定,正因为如此,合议庭一开始就决定要把这个案子办得扎扎实实。”
合议庭经过分析,认为案件有三个主要矛盾焦点:华锦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蓄水问题;鲟鱼的窒息死亡是否与河水水流不足存在因果关系;泰蘋河公司的实际损失究竟是多少。
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几份证据让这三个问题迎刃而解。一是《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它证明了至2015年4月23日,华锦公司拦水坝出水口处下放的生态水量约为12升/秒,仅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保证下游灌溉和生态流量标准的1/25。
二是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鲟鱼异常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该报告认为,鲟鱼的突发性大量死亡可排除人为敲击致死、毒物致死、病害致死等因素,确与溶氧量不足有关,三位专家还到庭接受质询。
三是清镇市王庄乡人民政府提供的称重数据。经统计,泰蘋河公司养殖的1斤/尾以下的鱼种小鲟鱼死亡24579.2斤,3-5斤/尾的成品鱼死亡20982.2斤。为谨慎起见,合议庭通过前往主要农贸市场调查、上网查询资料等方式了解当时贵阳市鲟鱼及鱼苗价格,综合各方结果后最终以鱼苗18元/斤、成鱼15元/斤的价格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判决华锦公司赔偿泰蘋河公司经济损失757158.6元。华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2月,该案肯定了生态流量的重要价值,维护了生态流量受益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入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此后,该案又被选为首批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被提供给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向世界发布。
2007年,全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在清镇法院成立。此后,贵州法院打造的精品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不胜枚举,经过沉淀后形成了环资审判工作的“指南针”。2019年,贵州法院有1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5案例分别入选全国五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1位环资审判法官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新阶段的司法逻辑
2019年,贵州生产总值增长8.3%,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5%,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为优,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生态与经济在贵州得到双轨推进。与此同时,环资审判的“贵州模式”进入新的跃升阶段,绿色与发展的司法逻辑在贵州法院越来越清晰。
2019年4月24日,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主持召开全省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专题座谈会。两天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专题听取了六盘水市“关于六盘水市煤矿涉法涉诉情况”的汇报。韩德洋要求贵州高院立即成立涉法涉诉煤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案件审判路径、标准,要求全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扣省内能源改革政策,保障兼并重组的成果。
5月9日,贵州高院工作领导小组来到六盘水市召开煤矿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六盘水市煤矿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的情况汇报。随后,小组对搜集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分类,交由贵州高院执行局、环资审判庭协调处理。
为了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价值观,贵州法院积极探索环资审判领域的“枫桥经验”,让各方都能坐下来达成修复协议,把企业从环境的破坏者变为环境的主动修复者。同时,通过司法介入督促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整改,合法生产经营,尽量避免因诉讼导致企业倒闭情况的发生。
2012年6月,受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开磷化肥公司的污泥渣清运工作。12月起,息烽劳务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堆存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息烽县小寨坝镇大鹰田非法倾倒工业废渣。至2015年底,一个占地约100亩、堆存量约8万立方米的废渣堆在息烽劳务公司日复一日的倾倒中就此诞生。
2017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指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作为代表人,就大鹰田废渣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与息烽劳务公司、开磷化肥公司进行磋商。
在磋商前,贵州省环保厅听取了法院的建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负责组织磋商事宜。最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由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2019年6月5日,该案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诉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阮正华、田锦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一起入选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多方联动的保护机制
2019年9月18日,遵义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遵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遵义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还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特殊情况下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界定方法”“购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的罪与非罪”“非法采挖、移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定罪方法”“行为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主观认知的评价体系以及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毁林占地情形中的犯罪事实认定”“滥(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毁林木蓄积量计算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为解决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办理涉林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
就在两年前,遵义中院还通过联席会议发出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的倡议,得到成员单位一致认同,推动当地政府设立了省内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促成市政府出台《遵义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一次性投入了200万元启动资金,为破解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款项收支管理、鉴定费用支出等难题提供了解决范例。
为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凝聚司法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贵州高院环资审判庭积极联系重庆、四川、云南三省高院,正在筹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除跨地区协作,贵州省内环资保护的跨部门合作也在蹄疾步稳地推进当中。
延伸的审判职能
2020年4月22日,贵州高院固定视频活动“黔法·基层行”来到安顺市紫云县格凸河镇羊场村。当天,法院现场巡回审理了一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引来不少村民驻足围观。
庭审最后,被告人带着歉意说:“我因为文化水平低,不懂法,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都能以我为戒。”在场村民表示,以前在农村里,像被告人一样到河里电鱼、去山上抓猫头鹰的行为都是很普遍的事。疫情发生后,才知道不能随便伤害野生动物。如今法院将活生生的例子带到自己眼前,心里的界限更加清晰了。
近年来,贵州持续增设环境生态保护法庭,将全省的绿水青山全部纳入司法管辖之下。不少环保法庭都采用巡回审理、公开审判的方式,扩大个案的影响效力,让更多的人看见绿水青山背后的法治力量。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个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1月,由贵州高院副院长唐林主持的课题组成功中标“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组以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为基础,全面探索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中私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机制,分别从实体制度和程序改革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分析。2019年12月27日,课题组形成的多达40万字的调研报告顺利通过了课题验收。
2020年1月,贵州高院发布《贵州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从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政治站位、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环境司法品牌等四个方面,通过中英双语,全面详实地介绍了2019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审判中提炼生态文明的丰富精神内涵,又将这些精神财富重新作用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当前,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多方发力,为多彩贵州的青山秀水保驾护航。
司法进程的助推器
2015年8月31日,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卫城镇法庭受理了一起有些不一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在贵州清镇戈家寨水库从事鲟鱼养殖。2014年10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在戈家寨水库上游河段筑坝取水后,下游河道水量明显减少,泰蘋河公司养殖的鲟鱼出现大量死亡。泰蘋河公司认为,华锦公司在未通知下游用水户做好应对准备的情况下,擅自蓄水断水,导致其养殖的鲟鱼因缺氧窒息而大量死亡,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华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被移送到清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后,主审法官罗光黔以多年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所练就的敏锐“嗅觉”判断,该案的一大关键点是河流生态流量问题:“当时,我国并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法律规定,正因为如此,合议庭一开始就决定要把这个案子办得扎扎实实。”
合议庭经过分析,认为案件有三个主要矛盾焦点:华锦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蓄水问题;鲟鱼的窒息死亡是否与河水水流不足存在因果关系;泰蘋河公司的实际损失究竟是多少。
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几份证据让这三个问题迎刃而解。一是《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它证明了至2015年4月23日,华锦公司拦水坝出水口处下放的生态水量约为12升/秒,仅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保证下游灌溉和生态流量标准的1/25。
二是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鲟鱼异常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该报告认为,鲟鱼的突发性大量死亡可排除人为敲击致死、毒物致死、病害致死等因素,确与溶氧量不足有关,三位专家还到庭接受质询。
三是清镇市王庄乡人民政府提供的称重数据。经统计,泰蘋河公司养殖的1斤/尾以下的鱼种小鲟鱼死亡24579.2斤,3-5斤/尾的成品鱼死亡20982.2斤。为谨慎起见,合议庭通过前往主要农贸市场调查、上网查询资料等方式了解当时贵阳市鲟鱼及鱼苗价格,综合各方结果后最终以鱼苗18元/斤、成鱼15元/斤的价格作为计算损失的依据,判决华锦公司赔偿泰蘋河公司经济损失757158.6元。华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2月,该案肯定了生态流量的重要价值,维护了生态流量受益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入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此后,该案又被选为首批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被提供给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向世界发布。
2007年,全国第一家环保法庭在清镇法院成立。此后,贵州法院打造的精品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不胜枚举,经过沉淀后形成了环资审判工作的“指南针”。2019年,贵州法院有1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5案例分别入选全国五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1位环资审判法官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新阶段的司法逻辑
2019年,贵州生产总值增长8.3%,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5%,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为优,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生态与经济在贵州得到双轨推进。与此同时,环资审判的“贵州模式”进入新的跃升阶段,绿色与发展的司法逻辑在贵州法院越来越清晰。
2019年4月24日,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主持召开全省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专题座谈会。两天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专题听取了六盘水市“关于六盘水市煤矿涉法涉诉情况”的汇报。韩德洋要求贵州高院立即成立涉法涉诉煤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案件审判路径、标准,要求全省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扣省内能源改革政策,保障兼并重组的成果。
5月9日,贵州高院工作领导小组来到六盘水市召开煤矿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六盘水市煤矿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的情况汇报。随后,小组对搜集到的十个问题进行了分类,交由贵州高院执行局、环资审判庭协调处理。
为了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价值观,贵州法院积极探索环资审判领域的“枫桥经验”,让各方都能坐下来达成修复协议,把企业从环境的破坏者变为环境的主动修复者。同时,通过司法介入督促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整改,合法生产经营,尽量避免因诉讼导致企业倒闭情况的发生。
2012年6月,受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开磷化肥公司的污泥渣清运工作。12月起,息烽劳务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堆存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息烽县小寨坝镇大鹰田非法倾倒工业废渣。至2015年底,一个占地约100亩、堆存量约8万立方米的废渣堆在息烽劳务公司日复一日的倾倒中就此诞生。
2017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指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作为代表人,就大鹰田废渣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与息烽劳务公司、开磷化肥公司进行磋商。
在磋商前,贵州省环保厅听取了法院的建议,由贵州省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负责组织磋商事宜。最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由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2019年6月5日,该案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诉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阮正华、田锦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一起入选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多方联动的保护机制
2019年9月18日,遵义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遵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遵义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还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特殊情况下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界定方法”“购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的罪与非罪”“非法采挖、移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定罪方法”“行为人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主观认知的评价体系以及对定罪量刑的影响”“毁林占地情形中的犯罪事实认定”“滥(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毁林木蓄积量计算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为解决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办理涉林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
就在两年前,遵义中院还通过联席会议发出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的倡议,得到成员单位一致认同,推动当地政府设立了省内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并促成市政府出台《遵义市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一次性投入了200万元启动资金,为破解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款项收支管理、鉴定费用支出等难题提供了解决范例。
为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凝聚司法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贵州高院环资审判庭积极联系重庆、四川、云南三省高院,正在筹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除跨地区协作,贵州省内环资保护的跨部门合作也在蹄疾步稳地推进当中。
延伸的审判职能
2020年4月22日,贵州高院固定视频活动“黔法·基层行”来到安顺市紫云县格凸河镇羊场村。当天,法院现场巡回审理了一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引来不少村民驻足围观。
庭审最后,被告人带着歉意说:“我因为文化水平低,不懂法,触犯了法律。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都能以我为戒。”在场村民表示,以前在农村里,像被告人一样到河里电鱼、去山上抓猫头鹰的行为都是很普遍的事。疫情发生后,才知道不能随便伤害野生动物。如今法院将活生生的例子带到自己眼前,心里的界限更加清晰了。
近年来,贵州持续增设环境生态保护法庭,将全省的绿水青山全部纳入司法管辖之下。不少环保法庭都采用巡回审理、公开审判的方式,扩大个案的影响效力,让更多的人看见绿水青山背后的法治力量。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个2018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1月,由贵州高院副院长唐林主持的课题组成功中标“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组以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为基础,全面探索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中私权、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机制,分别从实体制度和程序改革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分析。2019年12月27日,课题组形成的多达40万字的调研报告顺利通过了课题验收。
2020年1月,贵州高院发布《贵州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从切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政治站位、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环境司法品牌等四个方面,通过中英双语,全面详实地介绍了2019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审判中提炼生态文明的丰富精神内涵,又将这些精神财富重新作用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当前,贵州法院紧紧围绕“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多方发力,为多彩贵州的青山秀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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