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张女士的金手镯旧了,她想换只新的,正好某金店有以旧换新,张女士就去了。在店员的推荐下,她看中了一款同等重量的金手镯。可是还没戴几天,却发现新手镯的重量少了10克,于是,张女士便找金店理论。
张女士的金手镯戴了有好多年了,已经没有了光亮,她想换只新的,正好听说某品牌店为了聚人气,在搞以旧换新的活动,她本来也是这家金店的老顾客了,对金店一直都非常信任,所以,她便去了。
那天,金店里人并不多,张女士一进店门,一位店员就非常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张女士说明来意后,店员把她带到了柜台前,开始介绍起新款的金手镯来。
张女士说,她的旧手镯重量是27.83克,她想换同等重量的金手镯,最好款式要新一点的。于是,店员便拿了一只金手镯出来,对张女士说,这只金手镯跟张女士的那只旧的重量差不多,并问张女士这个款式是不是喜欢。
张女士一看,正是自己喜欢的款式,便决定就换这只。当时她还注意到了这只新手镯的价钱跟她那只旧的相差无几,再说了,这是品牌店,她还是老顾客,她对金店是非常信任的,因此,当时她并没有去称重,就满心欢喜地拿着金手镯回家了。
几天后,朋友看到张女士戴的新手镯,感觉好像小了,就问张女士克数是不是一样,张女士这才拿下手镯去称了一下。
真是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这只新手镯的重量原来只有17.683克,和旧的相比,足足少了10克多,张女士很气愤,便找到金店理论。
面对愤怒的张女士,金店并没有作任何解释,只是建议张女士换只跟她原来那只同等重量的,不过要另外出400多元的加工费,张女士没有同意。
张女士找了金店好多次,都没有个满意的结果,于是,她便找来了帮忙员。两人再次来到金店,这次接待他们的是金店的黄店长。
黄店长说,张女士是金店的老顾客,他们也不可能去隐瞒她什么,那天店员跟她说得清清楚楚的,这新手镯的重量要比旧的少10克。
因为新手镯采用的是新工艺,是一次性成型的,不容易变形,所以新手镯是一口价,并不是以克来计算的,再说了,新手镯上也标有价钱,并不是店员信口瞎说的。
黄店长的一番话,再次激怒了张女士,于是两人便争吵了起来。双方各执一词,都说是对方没有说实话。最后,在帮忙员的协调下,黄店长终于拿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黄店长说,张女士的旧手镯已经回收了,既然她不喜欢那款新手镯,店里又没有同等重量的普通手镯可以换,那只能找个差不多重量的,张女士只要补差价就行,加工费就免了。
最后,黄店长拿出了一款重29.47克的普通手镯,说只要张女士补齐400多元的差价就行了,张女士也同意了,这事也就算是圆满解决了。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谁是谁非,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又该怎样去剖析这件事呢?
1、假如张女士说的话是真的,那么,店员在向张女士推荐新手镯的时候,没有把新手镯的真实情况向张女士作具体的说明,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买卖、使用的物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物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物品的价钱、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根据以上法规,店员介绍新手镯时,应向张女士说明新手镯的重量和价钱,并说明新手镯采用的是新工艺,所以不是按克数来计算价钱的,是一口价。
重量要比旧的少10克,店员作好详细介绍后,再由张女士决定是否要换。而假如张女士说的是真话,那么,店员当时就没作说明,因此金店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
2、假如张女士说的话是真的,那么店员在明知张女士要换同等重量手镯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了新手镯比旧的要少10克这个事实,导致张女士产生错误的判断,而选择了这款新手镯,因此,店员的做法,存在一种欺诈的故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物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买卖物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假如协商不成,张女士有权向市监委或消协投诉,根据此法规的规定,金店应退还张女士旧手镯或与之同等价位的价钱,并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应是旧手镯价钱的3倍。
诚信做事始终是店家的底线,要是突破了这个底线,不要说新顾客了,就连老顾客也是留不住的。
大家觉得张女士和金店,到底哪个说的是真话呢?
张女士的金手镯戴了有好多年了,已经没有了光亮,她想换只新的,正好听说某品牌店为了聚人气,在搞以旧换新的活动,她本来也是这家金店的老顾客了,对金店一直都非常信任,所以,她便去了。
那天,金店里人并不多,张女士一进店门,一位店员就非常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张女士说明来意后,店员把她带到了柜台前,开始介绍起新款的金手镯来。
张女士说,她的旧手镯重量是27.83克,她想换同等重量的金手镯,最好款式要新一点的。于是,店员便拿了一只金手镯出来,对张女士说,这只金手镯跟张女士的那只旧的重量差不多,并问张女士这个款式是不是喜欢。
张女士一看,正是自己喜欢的款式,便决定就换这只。当时她还注意到了这只新手镯的价钱跟她那只旧的相差无几,再说了,这是品牌店,她还是老顾客,她对金店是非常信任的,因此,当时她并没有去称重,就满心欢喜地拿着金手镯回家了。
几天后,朋友看到张女士戴的新手镯,感觉好像小了,就问张女士克数是不是一样,张女士这才拿下手镯去称了一下。
真是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这只新手镯的重量原来只有17.683克,和旧的相比,足足少了10克多,张女士很气愤,便找到金店理论。
面对愤怒的张女士,金店并没有作任何解释,只是建议张女士换只跟她原来那只同等重量的,不过要另外出400多元的加工费,张女士没有同意。
张女士找了金店好多次,都没有个满意的结果,于是,她便找来了帮忙员。两人再次来到金店,这次接待他们的是金店的黄店长。
黄店长说,张女士是金店的老顾客,他们也不可能去隐瞒她什么,那天店员跟她说得清清楚楚的,这新手镯的重量要比旧的少10克。
因为新手镯采用的是新工艺,是一次性成型的,不容易变形,所以新手镯是一口价,并不是以克来计算的,再说了,新手镯上也标有价钱,并不是店员信口瞎说的。
黄店长的一番话,再次激怒了张女士,于是两人便争吵了起来。双方各执一词,都说是对方没有说实话。最后,在帮忙员的协调下,黄店长终于拿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黄店长说,张女士的旧手镯已经回收了,既然她不喜欢那款新手镯,店里又没有同等重量的普通手镯可以换,那只能找个差不多重量的,张女士只要补差价就行,加工费就免了。
最后,黄店长拿出了一款重29.47克的普通手镯,说只要张女士补齐400多元的差价就行了,张女士也同意了,这事也就算是圆满解决了。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谁是谁非,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又该怎样去剖析这件事呢?
1、假如张女士说的话是真的,那么,店员在向张女士推荐新手镯的时候,没有把新手镯的真实情况向张女士作具体的说明,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买卖、使用的物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物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物品的价钱、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根据以上法规,店员介绍新手镯时,应向张女士说明新手镯的重量和价钱,并说明新手镯采用的是新工艺,所以不是按克数来计算价钱的,是一口价。
重量要比旧的少10克,店员作好详细介绍后,再由张女士决定是否要换。而假如张女士说的是真话,那么,店员当时就没作说明,因此金店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
2、假如张女士说的话是真的,那么店员在明知张女士要换同等重量手镯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了新手镯比旧的要少10克这个事实,导致张女士产生错误的判断,而选择了这款新手镯,因此,店员的做法,存在一种欺诈的故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物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买卖物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假如协商不成,张女士有权向市监委或消协投诉,根据此法规的规定,金店应退还张女士旧手镯或与之同等价位的价钱,并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应是旧手镯价钱的3倍。
诚信做事始终是店家的底线,要是突破了这个底线,不要说新顾客了,就连老顾客也是留不住的。
大家觉得张女士和金店,到底哪个说的是真话呢?
海棠的烂果落入水里,可以喂饱好多锦鲤。
阳光好的时候凑在水面,呼吸出一些仿佛是金碧辉煌的泡沫。
幻梦。人间的幻梦就是这个样子,子非鱼,子便永远非鱼。
充沛的时间里,唯有做事,才可无愧。只是总吃力前进。
时间怎样过都是罔过,没来的时候给自己留一个念想,过去的时候,给自己留一个回想。这是我能想到的全部。
灯光照在头顶,人在异乡。一直觉得,其实未来的日子已经预备好了,未来无数个清晨和夜晚,早在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预备好了,但我们还是要一天一天,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去走过,这是造物的规则,这是最公平的所在,没有人能够拒绝。
想起我小时候最不爱读感性的文字,而喜欢那些飞扬热闹的情节,现在每天所心心念念的,还竟都是这样的自我感慨。
要找到生活可以持续发展下去的所在,真的好不容易。
阳光好的时候凑在水面,呼吸出一些仿佛是金碧辉煌的泡沫。
幻梦。人间的幻梦就是这个样子,子非鱼,子便永远非鱼。
充沛的时间里,唯有做事,才可无愧。只是总吃力前进。
时间怎样过都是罔过,没来的时候给自己留一个念想,过去的时候,给自己留一个回想。这是我能想到的全部。
灯光照在头顶,人在异乡。一直觉得,其实未来的日子已经预备好了,未来无数个清晨和夜晚,早在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预备好了,但我们还是要一天一天,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去走过,这是造物的规则,这是最公平的所在,没有人能够拒绝。
想起我小时候最不爱读感性的文字,而喜欢那些飞扬热闹的情节,现在每天所心心念念的,还竟都是这样的自我感慨。
要找到生活可以持续发展下去的所在,真的好不容易。
真是应了那句话:宠妻人设的尽头大多是出轨…
抛开炒作立人设博好感这一层不谈,就算放在我们生活里,我一样不看好别人口中的“宠妻”“好男人”
其实真正的好男人我见过不少,话不多,不太会表现,甚至会羞于别人说他宠妻
但是在做事的时候永远都以老婆为先,他们之间的互动几乎是浑然天成的,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也没人会刻意表现出来
反观那些做一点小事就恨不得全世界知道的、整天长篇大论说自己多爱老婆的,以及那些整天在朋友圈秀恩爱、头像朋友圈背景都是另一半的
往往都是口头上的爱,心底里的背叛
以前也和别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两个人处于一段相对健康且美好的亲密关系中时,反而不会在意太多,也不会表现太多,因为内心里时确认对方感情的
但是需要刻意表现、不断强调的,往往都是内心不安的,非常不确定的内心让他们不得不用外界环境来获得肯定
可是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
#仲尼是现实版梁正贤吧##老婆产后抑郁 给孩子找后妈##仲尼道歉与声明##子望发长文锤仲尼##卡琳娜回应仲尼出轨##卡琳娜##仲尼出轨#
抛开炒作立人设博好感这一层不谈,就算放在我们生活里,我一样不看好别人口中的“宠妻”“好男人”
其实真正的好男人我见过不少,话不多,不太会表现,甚至会羞于别人说他宠妻
但是在做事的时候永远都以老婆为先,他们之间的互动几乎是浑然天成的,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也没人会刻意表现出来
反观那些做一点小事就恨不得全世界知道的、整天长篇大论说自己多爱老婆的,以及那些整天在朋友圈秀恩爱、头像朋友圈背景都是另一半的
往往都是口头上的爱,心底里的背叛
以前也和别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两个人处于一段相对健康且美好的亲密关系中时,反而不会在意太多,也不会表现太多,因为内心里时确认对方感情的
但是需要刻意表现、不断强调的,往往都是内心不安的,非常不确定的内心让他们不得不用外界环境来获得肯定
可是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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