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集萃 | 社保卡可在陕西全省范围内通用】一周集萃↓
一、网友咨询: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市住建局回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的手续如下:
出租方(房主)提供: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商品房网签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中载明在银行贷款抵押的,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产权为单独所有的,提供身份证;产权为共同共有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 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裁定书;出租方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场签字、拍照。
承租方提供:租赁地址核实通知书,在房屋所在地社区开具;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身份证;承租方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场签字、拍照。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网友咨询:计划生育审查的意义何在?
市卫健委回复:目前省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审查,是依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的,放开二胎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国家决定放开三胎政策,目前正在进行《计划生育法》的修订,省上也正在进行《省条例》的修订,在新的政策文件正式出台前,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网友咨询:西安社保卡能否在榆林使用?
市人社局回复:社保卡在陕西省范围内一个身份证号只有一张社保卡,且全省通用。您领到卡后只需要把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分别激活即可正常使用。社保功能激活:可通过“秦云就业”“陕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榆林人社局官网”“榆林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修改密码后即可激活社保功能;金融功能激活:到所属银行任意网点激活即可正常使用。社保卡余额:金融账户余额归所属银行管理,医保账户余额归医保局管理,两者互不通用。https://t.cn/A6x5bXjQ
一、网友咨询: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市住建局回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的手续如下:
出租方(房主)提供: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商品房网签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中载明在银行贷款抵押的,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产权为单独所有的,提供身份证;产权为共同共有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 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裁定书;出租方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场签字、拍照。
承租方提供:租赁地址核实通知书,在房屋所在地社区开具;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身份证;承租方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场签字、拍照。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网友咨询:计划生育审查的意义何在?
市卫健委回复:目前省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审查,是依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的,放开二胎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国家决定放开三胎政策,目前正在进行《计划生育法》的修订,省上也正在进行《省条例》的修订,在新的政策文件正式出台前,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网友咨询:西安社保卡能否在榆林使用?
市人社局回复:社保卡在陕西省范围内一个身份证号只有一张社保卡,且全省通用。您领到卡后只需要把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分别激活即可正常使用。社保功能激活:可通过“秦云就业”“陕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榆林人社局官网”“榆林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修改密码后即可激活社保功能;金融功能激活:到所属银行任意网点激活即可正常使用。社保卡余额:金融账户余额归所属银行管理,医保账户余额归医保局管理,两者互不通用。https://t.cn/A6x5bXjQ
【#济宁# 济宁一小区收取多项“开口费”住建部门:违规!已退款】
济宁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2019年4月,他购买了森泰御城上院小区的房产。交房时,被要求缴纳各种开口费共计近18000元。他咨询过当地住建部门,得到答复是不用缴纳。但开发商却告知网友:不缴的话,就无法办理入住。因为着急装修,他就缴纳了17700多元的开口费,包括供暖、燃气 、热力表、太阳能等。想问问开发商违规收取开口费后,业主应如何维权?
针对这条留言,济宁高新区安排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调查处理。经核实,根据《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2月2日实施,2019年9月3日废止)第三十三条规定: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不得约定由购房者承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费用。《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9月3日起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含各类计量装置、分户控制系统)建设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者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开口)费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正在收集相关线索材料,移交市住建局执法大队。对于已收取开口费,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积极对接开发公司,协调双方进行办理退款事宜。目前正在办理退钱程序。
这位网友表示,很快就把事情处理完了,开口费也退回来了,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济宁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2019年4月,他购买了森泰御城上院小区的房产。交房时,被要求缴纳各种开口费共计近18000元。他咨询过当地住建部门,得到答复是不用缴纳。但开发商却告知网友:不缴的话,就无法办理入住。因为着急装修,他就缴纳了17700多元的开口费,包括供暖、燃气 、热力表、太阳能等。想问问开发商违规收取开口费后,业主应如何维权?
针对这条留言,济宁高新区安排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调查处理。经核实,根据《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2月2日实施,2019年9月3日废止)第三十三条规定: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不得约定由购房者承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费用。《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9月3日起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含各类计量装置、分户控制系统)建设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者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开口)费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正在收集相关线索材料,移交市住建局执法大队。对于已收取开口费,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积极对接开发公司,协调双方进行办理退款事宜。目前正在办理退钱程序。
这位网友表示,很快就把事情处理完了,开口费也退回来了,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济宁#济宁一小区收取多项“开口费” 住建部门:违规!已退款 】
济宁一位网友留言,2019年4月,他购买了森泰御城上院小区的房产。交房时,被要求缴纳各种开口费共计近18000元。他咨询过当地住建部门,得到答复是不用缴纳。但开发商却告知网友:不缴的话,就无法办理入住。因为着急装修,他就缴纳了17700多元的开口费,包括供暖、燃气 、热力表、太阳能等。想问问开发商违规收取开口费后,业主应如何维权?
济宁高新区安排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调查处理。经核实,根据《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2月2日实施,2019年9月3日废止)第三十三条规定: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不得约定由购房者承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费用。《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9月3日起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含各类计量装置、分户控制系统)建设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者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开口)费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正在收集相关线索材料,移交市住建局执法大队。对于已收取开口费,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积极对接开发公司,协调双方进行办理退款事宜。目前正在办理退钱程序。
这位网友表示,很快就把事情处理完了,开口费也退回来了,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济宁一位网友留言,2019年4月,他购买了森泰御城上院小区的房产。交房时,被要求缴纳各种开口费共计近18000元。他咨询过当地住建部门,得到答复是不用缴纳。但开发商却告知网友:不缴的话,就无法办理入住。因为着急装修,他就缴纳了17700多元的开口费,包括供暖、燃气 、热力表、太阳能等。想问问开发商违规收取开口费后,业主应如何维权?
济宁高新区安排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调查处理。经核实,根据《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2月2日实施,2019年9月3日废止)第三十三条规定: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中,不得约定由购房者承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费用。《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9月3日起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红线内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含各类计量装置、分户控制系统)建设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者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相关配套(开口)费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正在收集相关线索材料,移交市住建局执法大队。对于已收取开口费,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积极对接开发公司,协调双方进行办理退款事宜。目前正在办理退钱程序。
这位网友表示,很快就把事情处理完了,开口费也退回来了,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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