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红岗区关于有序解除部分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10时起,分级分类逐步解除红岗区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社区(村屯)封闭管控
鉴于目前我区仍有较多密接、次密接在管控人员,社区(村屯)卡口继续值守,除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外,每户按每天1人1次出行要求,凭通行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就近购买生活物资。禁止非本小区(村屯)人员和车辆进入,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辖区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外出,少出门、少串门、少流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防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聚集行为发生。
二、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场所复工复业
1.有序恢复公共场所营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商店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水果店等基本生活保障场所有序开放;宾馆酒店、餐饮服务行业恢复营业,暂时不得堂食,可实行窗口销售,即买即走,提供外卖配送服务。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电影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KTV、美容店、美甲店、洗浴、足疗店、按摩馆、旅行社、个体诊所(含门诊部)、台球厅、室内健身、图书馆、茶楼、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其他行业由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具体复业时间和方式以行业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2.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探视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药店等“哨点”禁止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药品,对前来购药人员,登记信息并第一时间报告。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防护、开展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3.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省直企业)保持弹性办公,恢复办公人员凭通行证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严格执行“双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辖区所有在建工地、集体住宿员工日常工作期间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严格落实好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各单位和职工禁止组织、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活动。
4.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暂时保持线上业务办理;水、电、气、通信等公共事业服务单位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做好错峰限流、日常消毒、员工健康监测,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鼓励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倡导紧急事项预约办理、不急事项延后办理。
5.全区中小学校继续保持线上教学,幼儿园暂缓开园,线下教学和幼儿园开园时间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等继续暂停营业。
6.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30人以上的线下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展销促销、庆典及演出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城乡继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避免人员集聚。不得开展广场舞(秧歌)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及营业性演出活动。
7.有序恢复物流快递外卖等行业秩序。货运、快递、仓储、物流、汽修等行业,由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后,可有序恢复运营。严格落实货运、快递、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仓储场所、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营业场所等消毒和人员防护。
三、继续实行道路交通管控
进出红岗公路卡口继续值守,大广高速采油五厂收费站卡口恢复通行,按区内道路交通卡口管控政策执行,凭通行证出入,对所有进出人员要严格落实“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继续暂停营运,具体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序推进春耕生产
1.严格区内村民出入村屯作业管理。村民要坚持不作业不出村,实行作业地与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出入村屯严格执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
2.严格农资配送、转运管控。购买农资村民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屯报备预约,严格执行农资溯源登记查验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并由村屯全程监管,实行农资配送转运闭环管理。
3.严格出区人员进行田间作业返回后管理。离开红岗作业人员需返回的,要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所在村报备,经研判后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由属地村屯落实管控措施。
4.严格区外人员到红岗田间作业管理。区外来红岗作业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报备,并按要求进行管控和作业。离开红岗时要提前24小时向作业所在村进行报备,并点对点转运出红岗区。
五、严格落实抵返庆人员报备排查管控措施
提倡非必要不出入红岗,外地市确需来红岗人员,须提前通过返乡小程序报备或直接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双报备。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行程,填写离庆报备审批单,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及风险地区。
六、深入推进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相关行业30类重点人群要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要求,严格按标准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行业部门和属地单位要严细排查,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接尽接,特别是60岁以上无禁忌症的老年人,要尽快全程接种、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有效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大疫在前,责任在肩。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市民群众要坚决扛起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织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严肃查处,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此公告未尽事宜,以红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红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10时起,分级分类逐步解除红岗区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社区(村屯)封闭管控
鉴于目前我区仍有较多密接、次密接在管控人员,社区(村屯)卡口继续值守,除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外,每户按每天1人1次出行要求,凭通行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就近购买生活物资。禁止非本小区(村屯)人员和车辆进入,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辖区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外出,少出门、少串门、少流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严防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聚集行为发生。
二、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场所复工复业
1.有序恢复公共场所营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商店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水果店等基本生活保障场所有序开放;宾馆酒店、餐饮服务行业恢复营业,暂时不得堂食,可实行窗口销售,即买即走,提供外卖配送服务。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电影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KTV、美容店、美甲店、洗浴、足疗店、按摩馆、旅行社、个体诊所(含门诊部)、台球厅、室内健身、图书馆、茶楼、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其他行业由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具体复业时间和方式以行业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2.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探视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药店等“哨点”禁止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药品,对前来购药人员,登记信息并第一时间报告。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防护、开展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3.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省直企业)保持弹性办公,恢复办公人员凭通行证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严格执行“双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辖区所有在建工地、集体住宿员工日常工作期间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严格落实好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各单位和职工禁止组织、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活动。
4.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暂时保持线上业务办理;水、电、气、通信等公共事业服务单位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做好错峰限流、日常消毒、员工健康监测,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鼓励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倡导紧急事项预约办理、不急事项延后办理。
5.全区中小学校继续保持线上教学,幼儿园暂缓开园,线下教学和幼儿园开园时间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等继续暂停营业。
6.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30人以上的线下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展销促销、庆典及演出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城乡继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避免人员集聚。不得开展广场舞(秧歌)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及营业性演出活动。
7.有序恢复物流快递外卖等行业秩序。货运、快递、仓储、物流、汽修等行业,由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后,可有序恢复运营。严格落实货运、快递、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仓储场所、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营业场所等消毒和人员防护。
三、继续实行道路交通管控
进出红岗公路卡口继续值守,大广高速采油五厂收费站卡口恢复通行,按区内道路交通卡口管控政策执行,凭通行证出入,对所有进出人员要严格落实“双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继续暂停营运,具体恢复营运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序推进春耕生产
1.严格区内村民出入村屯作业管理。村民要坚持不作业不出村,实行作业地与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出入村屯严格执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
2.严格农资配送、转运管控。购买农资村民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屯报备预约,严格执行农资溯源登记查验和“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并由村屯全程监管,实行农资配送转运闭环管理。
3.严格出区人员进行田间作业返回后管理。离开红岗作业人员需返回的,要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所在村报备,经研判后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由属地村屯落实管控措施。
4.严格区外人员到红岗田间作业管理。区外来红岗作业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报备,并按要求进行管控和作业。离开红岗时要提前24小时向作业所在村进行报备,并点对点转运出红岗区。
五、严格落实抵返庆人员报备排查管控措施
提倡非必要不出入红岗,外地市确需来红岗人员,须提前通过返乡小程序报备或直接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双报备。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行程,填写离庆报备审批单,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及风险地区。
六、深入推进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相关行业30类重点人群要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要求,严格按标准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行业部门和属地单位要严细排查,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接尽接,特别是60岁以上无禁忌症的老年人,要尽快全程接种、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有效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大疫在前,责任在肩。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市民群众要坚决扛起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织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严肃查处,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此公告未尽事宜,以红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红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重要通告: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西安市实行临时社会面管控#】自4月2日发现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以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保证社会不停摆的前提下,采取精准流调溯源,大数据分析比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及大范围核酸筛查相结合的办法处置疫情。截至4月15日18时,我市累计发现本土阳性感染者43例,其中社会面发现5例,最近1例社会面病例为4月13日发现。本轮疫情为传染性极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社会面病例主要为货运物流从业人员,与市民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社会流动性大,流调溯源困难,且人传人、物传人的可能性同时存在。针对以上情况,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https://t.cn/A66103V8 ,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早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市小区(村)、单位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一般在小区内活动。小区实行“一门进出”,安排专人、志愿者24小时值守,人员出入必须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来我市探亲访友、出差、旅游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二、企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减少非必要外出和聚集,鼓励支持员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与外来人员接触,要切实做好防护。主城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除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实行线上教学。
三、大型综合性商场、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瑜珈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和农村集贸市场暂停开放。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
四、全市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堂食,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等制度,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五、加强货运物流行业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物流和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疫指办函〔2022〕341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从严管控公共交通,降低上座率。出租车、网约车不出市运营,乘坐公共交通进站(上车)前扫健康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地铁须扫车厢二维码。
七、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八、水电气暖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一米线、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九、社区(村组)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十、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措施,鼓励市民群众联系亲友,动员其近期非必要不来(返)西安;确有必要的,要在抵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抵达后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上述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旨在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排查可能隐匿在大家身边的感染源。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早日取得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一、全市小区(村)、单位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一般在小区内活动。小区实行“一门进出”,安排专人、志愿者24小时值守,人员出入必须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来我市探亲访友、出差、旅游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二、企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减少非必要外出和聚集,鼓励支持员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与外来人员接触,要切实做好防护。主城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除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实行线上教学。
三、大型综合性商场、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瑜珈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和农村集贸市场暂停开放。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
四、全市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堂食,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等制度,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五、加强货运物流行业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物流和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疫指办函〔2022〕341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从严管控公共交通,降低上座率。出租车、网约车不出市运营,乘坐公共交通进站(上车)前扫健康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地铁须扫车厢二维码。
七、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八、水电气暖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一米线、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九、社区(村组)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十、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措施,鼓励市民群众联系亲友,动员其近期非必要不来(返)西安;确有必要的,要在抵达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抵达后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上述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旨在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排查可能隐匿在大家身边的感染源。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早日取得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发布《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我市近期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年会、培训、推广推销、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商场、超市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内部表演继续暂停;美发场所继续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
全市所有早市(含各类露天市场)、农村各类集市宠物市场继续关闭;餐饮单位继续全部暂停堂食,只允许线上(外卖)经营;鲜花店停止线下经营,全面实行线上营业;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实行测温、扫码、登记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时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易鞍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进入车辆要在市场入口消毒消杀。对违反防疫要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业户要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和店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涉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店铺(包括淘宝店铺、网络代购商家等),要主动向属地街道申报,并做好从业人员登记、进口物品的规范消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对新到进口物品要留足静置期7天。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近期尽量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应放置7日以上,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家长作为家庭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住宅小区、村屯暂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加强住宅小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其中,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对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民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屯)负责办理。
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易鞍码”。在日常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交通、文旅体育、商贸、服务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其他领域均需扫“易鞍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客运车、包车、巡游和网约车运营服务单位(司机)必须要求乘客扫“易鞍码”。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屯)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凡外地返鞍人员,必须在抵鞍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鞍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国内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鞍中省直单位和驻鞍部队,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防疫方案和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鞍山发布)
#疫情[超话]##疫情##疫情防控##鞍山##鞍山疫情##鞍山身边事#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发布《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我市近期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年会、培训、推广推销、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商场、超市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内部表演继续暂停;美发场所继续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
全市所有早市(含各类露天市场)、农村各类集市宠物市场继续关闭;餐饮单位继续全部暂停堂食,只允许线上(外卖)经营;鲜花店停止线下经营,全面实行线上营业;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实行测温、扫码、登记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时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易鞍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进入车辆要在市场入口消毒消杀。对违反防疫要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业户要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和店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涉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店铺(包括淘宝店铺、网络代购商家等),要主动向属地街道申报,并做好从业人员登记、进口物品的规范消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对新到进口物品要留足静置期7天。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近期尽量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应放置7日以上,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家长作为家庭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住宅小区、村屯暂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加强住宅小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其中,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对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民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屯)负责办理。
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易鞍码”。在日常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交通、文旅体育、商贸、服务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其他领域均需扫“易鞍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客运车、包车、巡游和网约车运营服务单位(司机)必须要求乘客扫“易鞍码”。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屯)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凡外地返鞍人员,必须在抵鞍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鞍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国内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鞍中省直单位和驻鞍部队,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防疫方案和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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