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涉媒体从业人员报警称“被殴打” 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专访】
4月21日,在原阳县4名儿童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身亡3天后,有自称媒体记者报警称“被殴打”。这些天,舆论高度关注。对此,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专访了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
记者:4月21日,有媒体人员报警称,“在采访期间被殴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调查结果?
答:“4·18”事故发生后,原阳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处理亡故儿童善后事宜。4月21日15时35分,原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对方自称王某强。报警称,媒体人员欲进入原阳县公墓采访,被阻拦殴打,手机被抢,眼镜被打碎,手臂有擦伤。原阳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时,报警人王某强等人已经离开现场。4月22日,办案民警与王某强取得联系,通知其配合调查,伤情可委托法医鉴定。王某强称,自己已离开郑州,返回成都。如果需要,可以返回原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4月23日,王某强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下,到达原阳县接受公安机关询问。王某强自称是成都商报采编人员,但没有记者证。王某强称,4月21日下午,他与其他媒体人员一起,乘车到原阳县公墓采访,在公墓门口遇到多人阻拦。当时,双方都没有控制好情绪,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他的手机掉在地上,被一名男子用脚踢开并捡走。其他媒体人员贾某正在拍摄的手机也被人夺走。王某强感觉有人捶自己的后背,后来又表示“不确定”。
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中,王某强说,他的右胳膊上留有红印,但不清楚是怎么造成的,拒绝做法医鉴定。对损毁的眼镜和衣物,也拒绝进行物价鉴定。
4月22日下午,原阳县已赔付当事人2部同型号新手机、1件上衣、1副眼镜。后经提取原兴街道办事处干部潘某岭提供的一段1分24秒的视频显示:当时,王某强一手夹香烟、一手持手机,正在对拍摄中的潘某岭进行言语挑衅,并多次重复:“抢我手机试试”。对此,王某强予以认可。
4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电话询问另外一名与王某强同行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证实,双方存在推搡、拉扯行为,“没有看到有人殴打”。
接受调查的原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有3人强闯公墓,受到工作人员阻拦后,双方发生推搡、拉扯等肢体行为。
记者:两部手机被“刷机”,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刷机”?
答: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21日,在原阳县公墓争执现场,原兴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毛某某从贾某手中夺走一部正在对其拍摄的手机,从地上捡到一部手机,随后将两部手机放到其单位车辆后备箱内。此后,毛某某将手机交给原阳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薛某。
毛某某认为,手机里的视频因摄录有自己的画面,若传送互联网,对其本人和家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于是要求薛某删除有关内容。因为手机设定密码,无法打开,薛某无法删除有关视频。4月21日下午,薛某将手机送到原阳县一家手机维修店,交由该店工作人员王某“刷机”,并支付300元费用。该项费用有微信转账记录。
当晚,原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卞某峰、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郭某等人赶赴郑州,将手机还给王某强等人,并赔礼道歉。
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称,可以协助王某强,恢复手机中被删掉的内容,但王某强表示:“手机已经扔掉了。”
记者:当事人说,到公墓采访,事先征得了亡故儿童家属的同意,是这样吗?
答:公安机关对王某强的询问笔录显示:王某强向其中一名亡故儿童家属询问过下葬地址,对方予以告知。随后,另一名其他媒体人员告诉王某强,说征得了一户家属同意,王某强便乘车跟随前往。事实上,王某强无法确认亡故儿童家属是否同意。
公安机关询问3家亡故儿童家属和一名亡故儿童亲属,对方均表示没有同意记者前去采访。电话询问到现场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称到公墓采访经过了家属同意,但表示“不便透露”家属的姓名。
记者:在冲突现场,有多名工作人员。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是不是来阻止采访的?
答:有人认为,“工作人员是专门赶去阻止采访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他们是分别帮助3家亡故儿童家庭开展善后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原阳县委、县政府从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班,分别帮助3个家庭。工作人员事先并不知道有媒体人员要前去采访。
为什么要成立工作专班?因为亡故儿童家属非常悲痛,需要有人帮助其料理亡童后事,后续还要协助心理专家,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另外,目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很重。根据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原阳县民政部门4月1日在公墓门口张贴告示:“非本公墓安葬逝者直系家属一律不得入内,入园祭祀的每个家庭不得超过2人”。亡故儿童下葬时,需要有人维持秩序,防止人员大量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记者:在此过程中,原阳县相关部门有哪些不当之处,应该汲取哪些教训?
答:第一,现场有人自称记者采访,工作人员应该及时问清情况,说明原因,不应简单阻拦。第二,尽管媒体人员有挑衅行为,基层工作人员也不应与其拉扯,发生肢体冲突。目前,原阳县已经对现场两名工作人员作出停职调查处理。第三,不应夺走对方手机,更不应该“刷机”。对“刷机”人薛某,原阳县已经宣布对其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在场其他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在“4·18”事故中,4名儿童不幸离世,我们再次表示痛惜,对家属再次表示深切慰问!目前,我们正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下一步,将认真做好调查工作,依法依纪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们一如既往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人民日报)
4月21日,在原阳县4名儿童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身亡3天后,有自称媒体记者报警称“被殴打”。这些天,舆论高度关注。对此,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专访了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
记者:4月21日,有媒体人员报警称,“在采访期间被殴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调查结果?
答:“4·18”事故发生后,原阳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处理亡故儿童善后事宜。4月21日15时35分,原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对方自称王某强。报警称,媒体人员欲进入原阳县公墓采访,被阻拦殴打,手机被抢,眼镜被打碎,手臂有擦伤。原阳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时,报警人王某强等人已经离开现场。4月22日,办案民警与王某强取得联系,通知其配合调查,伤情可委托法医鉴定。王某强称,自己已离开郑州,返回成都。如果需要,可以返回原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4月23日,王某强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下,到达原阳县接受公安机关询问。王某强自称是成都商报采编人员,但没有记者证。王某强称,4月21日下午,他与其他媒体人员一起,乘车到原阳县公墓采访,在公墓门口遇到多人阻拦。当时,双方都没有控制好情绪,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他的手机掉在地上,被一名男子用脚踢开并捡走。其他媒体人员贾某正在拍摄的手机也被人夺走。王某强感觉有人捶自己的后背,后来又表示“不确定”。
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中,王某强说,他的右胳膊上留有红印,但不清楚是怎么造成的,拒绝做法医鉴定。对损毁的眼镜和衣物,也拒绝进行物价鉴定。
4月22日下午,原阳县已赔付当事人2部同型号新手机、1件上衣、1副眼镜。后经提取原兴街道办事处干部潘某岭提供的一段1分24秒的视频显示:当时,王某强一手夹香烟、一手持手机,正在对拍摄中的潘某岭进行言语挑衅,并多次重复:“抢我手机试试”。对此,王某强予以认可。
4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电话询问另外一名与王某强同行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证实,双方存在推搡、拉扯行为,“没有看到有人殴打”。
接受调查的原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有3人强闯公墓,受到工作人员阻拦后,双方发生推搡、拉扯等肢体行为。
记者:两部手机被“刷机”,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刷机”?
答: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21日,在原阳县公墓争执现场,原兴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毛某某从贾某手中夺走一部正在对其拍摄的手机,从地上捡到一部手机,随后将两部手机放到其单位车辆后备箱内。此后,毛某某将手机交给原阳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薛某。
毛某某认为,手机里的视频因摄录有自己的画面,若传送互联网,对其本人和家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于是要求薛某删除有关内容。因为手机设定密码,无法打开,薛某无法删除有关视频。4月21日下午,薛某将手机送到原阳县一家手机维修店,交由该店工作人员王某“刷机”,并支付300元费用。该项费用有微信转账记录。
当晚,原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卞某峰、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郭某等人赶赴郑州,将手机还给王某强等人,并赔礼道歉。
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称,可以协助王某强,恢复手机中被删掉的内容,但王某强表示:“手机已经扔掉了。”
记者:当事人说,到公墓采访,事先征得了亡故儿童家属的同意,是这样吗?
答:公安机关对王某强的询问笔录显示:王某强向其中一名亡故儿童家属询问过下葬地址,对方予以告知。随后,另一名其他媒体人员告诉王某强,说征得了一户家属同意,王某强便乘车跟随前往。事实上,王某强无法确认亡故儿童家属是否同意。
公安机关询问3家亡故儿童家属和一名亡故儿童亲属,对方均表示没有同意记者前去采访。电话询问到现场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称到公墓采访经过了家属同意,但表示“不便透露”家属的姓名。
记者:在冲突现场,有多名工作人员。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是不是来阻止采访的?
答:有人认为,“工作人员是专门赶去阻止采访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他们是分别帮助3家亡故儿童家庭开展善后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原阳县委、县政府从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班,分别帮助3个家庭。工作人员事先并不知道有媒体人员要前去采访。
为什么要成立工作专班?因为亡故儿童家属非常悲痛,需要有人帮助其料理亡童后事,后续还要协助心理专家,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另外,目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很重。根据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原阳县民政部门4月1日在公墓门口张贴告示:“非本公墓安葬逝者直系家属一律不得入内,入园祭祀的每个家庭不得超过2人”。亡故儿童下葬时,需要有人维持秩序,防止人员大量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记者:在此过程中,原阳县相关部门有哪些不当之处,应该汲取哪些教训?
答:第一,现场有人自称记者采访,工作人员应该及时问清情况,说明原因,不应简单阻拦。第二,尽管媒体人员有挑衅行为,基层工作人员也不应与其拉扯,发生肢体冲突。目前,原阳县已经对现场两名工作人员作出停职调查处理。第三,不应夺走对方手机,更不应该“刷机”。对“刷机”人薛某,原阳县已经宣布对其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在场其他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在“4·18”事故中,4名儿童不幸离世,我们再次表示痛惜,对家属再次表示深切慰问!目前,我们正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下一步,将认真做好调查工作,依法依纪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们一如既往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人民日报)
#河南新乡回应记者采访遭殴打#【原阳县涉媒体从业人员报警称“被殴打” 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专访】
4月21日,在原阳县4名儿童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身亡3天后,有自称媒体记者报警称“被殴打”。这些天,舆论高度关注。对此,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专访了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
记者:4月21日,有媒体人员报警称,“在采访期间被殴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调查结果?
答:“4·18”事故发生后,原阳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处理亡故儿童善后事宜。4月21日15时35分,原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对方自称王某强。报警称,媒体人员欲进入原阳县公墓采访,被阻拦殴打,手机被抢,眼镜被打碎,手臂有擦伤。原阳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时,报警人王某强等人已经离开现场。4月22日,办案民警与王某强取得联系,通知其配合调查,伤情可委托法医鉴定。王某强称,自己已离开郑州,返回成都。如果需要,可以返回原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4月23日,王某强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下,到达原阳县接受公安机关询问。王某强自称是成都商报采编人员,但没有记者证。王某强称,4月21日下午,他与其他媒体人员一起,乘车到原阳县公墓采访,在公墓门口遇到多人阻拦。当时,双方都没有控制好情绪,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他的手机掉在地上,被一名男子用脚踢开并捡走。其他媒体人员贾某正在拍摄的手机也被人夺走。王某强感觉有人捶自己的后背,后来又表示“不确定”。
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中,王某强说,他的右胳膊上留有红印,但不清楚是怎么造成的,拒绝做法医鉴定。对损毁的眼镜和衣物,也拒绝进行物价鉴定。
4月22日下午,原阳县已赔付当事人2部同型号新手机、1件上衣、1副眼镜。后经提取原兴街道办事处干部潘某岭提供的一段1分24秒的视频显示:当时,王某强一手夹香烟、一手持手机,正在对拍摄中的潘某岭进行言语挑衅,并多次重复:“抢我手机试试”。对此,王某强予以认可。
4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电话询问另外一名与王某强同行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证实,双方存在推搡、拉扯行为,“没有看到有人殴打”。
接受调查的原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有3人强闯公墓,受到工作人员阻拦后,双方发生推搡、拉扯等肢体行为。
记者:两部手机被“刷机”,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刷机”?
答: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21日,在原阳县公墓争执现场,原兴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毛某某从贾某手中夺走一部正在对其拍摄的手机,从地上捡到一部手机,随后将两部手机放到其单位车辆后备箱内。此后,毛某某将手机交给原阳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薛某。
毛某某认为,手机里的视频因摄录有自己的画面,若传送互联网,对其本人和家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于是要求薛某删除有关内容。因为手机设定密码,无法打开,薛某无法删除有关视频。4月21日下午,薛某将手机送到原阳县一家手机维修店,交由该店工作人员王某“刷机”,并支付300元费用。该项费用有微信转账记录。
当晚,原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卞某峰、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郭某等人赶赴郑州,将手机还给王某强等人,并赔礼道歉。
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称,可以协助王某强,恢复手机中被删掉的内容,但王某强表示:“手机已经扔掉了。”
记者:当事人说,到公墓采访,事先征得了亡故儿童家属的同意,是这样吗?
答:公安机关对王某强的询问笔录显示:王某强向其中一名亡故儿童家属询问过下葬地址,对方予以告知。随后,另一名其他媒体人员告诉王某强,说征得了一户家属同意,王某强便乘车跟随前往。事实上,王某强无法确认亡故儿童家属是否同意。
公安机关询问3家亡故儿童家属和一名亡故儿童亲属,对方均表示没有同意记者前去采访。电话询问到现场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称到公墓采访经过了家属同意,但表示“不便透露”家属的姓名。
记者:在冲突现场,有多名工作人员。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是不是来阻止采访的?
答:有人认为,“工作人员是专门赶去阻止采访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他们是分别帮助3家亡故儿童家庭开展善后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原阳县委、县政府从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班,分别帮助3个家庭。工作人员事先并不知道有媒体人员要前去采访。
为什么要成立工作专班?因为亡故儿童家属非常悲痛,需要有人帮助其料理亡童后事,后续还要协助心理专家,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另外,目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很重。根据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原阳县民政部门4月1日在公墓门口张贴告示:“非本公墓安葬逝者直系家属一律不得入内,入园祭祀的每个家庭不得超过2人”。亡故儿童下葬时,需要有人维持秩序,防止人员大量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记者:在此过程中,原阳县相关部门有哪些不当之处,应该汲取哪些教训?
答:第一,现场有人自称记者采访,工作人员应该及时问清情况,说明原因,不应简单阻拦。第二,尽管媒体人员有挑衅行为,基层工作人员也不应与其拉扯,发生肢体冲突。目前,原阳县已经对现场两名工作人员作出停职调查处理。第三,不应夺走对方手机,更不应该“刷机”。对“刷机”人薛某,原阳县已经宣布对其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在场其他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在“4·18”事故中,4名儿童不幸离世,我们再次表示痛惜,对家属再次表示深切慰问!目前,我们正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下一步,将认真做好调查工作,依法依纪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们一如既往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人民网河南频道)
4月21日,在原阳县4名儿童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身亡3天后,有自称媒体记者报警称“被殴打”。这些天,舆论高度关注。对此,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专访了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
记者:4月21日,有媒体人员报警称,“在采访期间被殴打”,当时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调查结果?
答:“4·18”事故发生后,原阳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处理亡故儿童善后事宜。4月21日15时35分,原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对方自称王某强。报警称,媒体人员欲进入原阳县公墓采访,被阻拦殴打,手机被抢,眼镜被打碎,手臂有擦伤。原阳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时,报警人王某强等人已经离开现场。4月22日,办案民警与王某强取得联系,通知其配合调查,伤情可委托法医鉴定。王某强称,自己已离开郑州,返回成都。如果需要,可以返回原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4月23日,王某强在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陪同下,到达原阳县接受公安机关询问。王某强自称是成都商报采编人员,但没有记者证。王某强称,4月21日下午,他与其他媒体人员一起,乘车到原阳县公墓采访,在公墓门口遇到多人阻拦。当时,双方都没有控制好情绪,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他的手机掉在地上,被一名男子用脚踢开并捡走。其他媒体人员贾某正在拍摄的手机也被人夺走。王某强感觉有人捶自己的后背,后来又表示“不确定”。
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中,王某强说,他的右胳膊上留有红印,但不清楚是怎么造成的,拒绝做法医鉴定。对损毁的眼镜和衣物,也拒绝进行物价鉴定。
4月22日下午,原阳县已赔付当事人2部同型号新手机、1件上衣、1副眼镜。后经提取原兴街道办事处干部潘某岭提供的一段1分24秒的视频显示:当时,王某强一手夹香烟、一手持手机,正在对拍摄中的潘某岭进行言语挑衅,并多次重复:“抢我手机试试”。对此,王某强予以认可。
4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电话询问另外一名与王某强同行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证实,双方存在推搡、拉扯行为,“没有看到有人殴打”。
接受调查的原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有3人强闯公墓,受到工作人员阻拦后,双方发生推搡、拉扯等肢体行为。
记者:两部手机被“刷机”,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刷机”?
答: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21日,在原阳县公墓争执现场,原兴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毛某某从贾某手中夺走一部正在对其拍摄的手机,从地上捡到一部手机,随后将两部手机放到其单位车辆后备箱内。此后,毛某某将手机交给原阳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薛某。
毛某某认为,手机里的视频因摄录有自己的画面,若传送互联网,对其本人和家人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于是要求薛某删除有关内容。因为手机设定密码,无法打开,薛某无法删除有关视频。4月21日下午,薛某将手机送到原阳县一家手机维修店,交由该店工作人员王某“刷机”,并支付300元费用。该项费用有微信转账记录。
当晚,原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卞某峰、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郭某等人赶赴郑州,将手机还给王某强等人,并赔礼道歉。
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称,可以协助王某强,恢复手机中被删掉的内容,但王某强表示:“手机已经扔掉了。”
记者:当事人说,到公墓采访,事先征得了亡故儿童家属的同意,是这样吗?
答:公安机关对王某强的询问笔录显示:王某强向其中一名亡故儿童家属询问过下葬地址,对方予以告知。随后,另一名其他媒体人员告诉王某强,说征得了一户家属同意,王某强便乘车跟随前往。事实上,王某强无法确认亡故儿童家属是否同意。
公安机关询问3家亡故儿童家属和一名亡故儿童亲属,对方均表示没有同意记者前去采访。电话询问到现场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称到公墓采访经过了家属同意,但表示“不便透露”家属的姓名。
记者:在冲突现场,有多名工作人员。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是不是来阻止采访的?
答:有人认为,“工作人员是专门赶去阻止采访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他们是分别帮助3家亡故儿童家庭开展善后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原阳县委、县政府从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3个专班,分别帮助3个家庭。工作人员事先并不知道有媒体人员要前去采访。
为什么要成立工作专班?因为亡故儿童家属非常悲痛,需要有人帮助其料理亡童后事,后续还要协助心理专家,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另外,目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很重。根据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原阳县民政部门4月1日在公墓门口张贴告示:“非本公墓安葬逝者直系家属一律不得入内,入园祭祀的每个家庭不得超过2人”。亡故儿童下葬时,需要有人维持秩序,防止人员大量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记者:在此过程中,原阳县相关部门有哪些不当之处,应该汲取哪些教训?
答:第一,现场有人自称记者采访,工作人员应该及时问清情况,说明原因,不应简单阻拦。第二,尽管媒体人员有挑衅行为,基层工作人员也不应与其拉扯,发生肢体冲突。目前,原阳县已经对现场两名工作人员作出停职调查处理。第三,不应夺走对方手机,更不应该“刷机”。对“刷机”人薛某,原阳县已经宣布对其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在场其他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在“4·18”事故中,4名儿童不幸离世,我们再次表示痛惜,对家属再次表示深切慰问!目前,我们正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下一步,将认真做好调查工作,依法依纪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们一如既往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人民网河南频道)
容易招惹邪病虚病缘由
当今末法时期已到,很多人会出现被灵体干扰,导致身体不舒服,浑身难受,间接性导致婚姻,财运,家庭破裂不堪,正常的生活无法进行,心烦意乱,郁闷生活,时间长了以后,心里有轻生的念头,只能说,在这个空间中生活就有这些事情发生,并不稀奇。
确实,很多人存在经常性的招灵体,比如,一些散仙,仇仙,屈死鬼,一些精灵古怪的灵体等等,本身这种人体质偏弱,阳气不足,阳性磁场稍微弱了以后,就很容易招惹一些灵体,一般选择一个出马仙看完了以后,出马仙让其自己烧纸送送,或者出马仙亲自处理。而重大问题就需要用到法事解决。而今天我借助这个机会简单说一下,什么人容易招惹灵体干扰。
第一,前世所欠下的债务太多,冤亲债主讨债的多,还有一些散仙,也是前世杀生多,或者祖上杀生多,所欠下的债务比较多,直接导致子孙后代偿还的多。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个,所以某个人会频繁的招惹各种灵体干扰,当然在本阁这里做的化解债务法事,一生只是一次。
第二,自己有仙家缘分,但是迟迟没有立堂子原因,或者是堂子立的非常不正确,出现了很多的散仙,外仙家跟弟子捣乱,使得弟子自己各种不舒服,各种不顺利。一个堂子只要安排的好,一群冤亲债主只要化解的好,是不会存在各种不如意,各种不顺心的。最起码基本的顺利,顺心是可以完成的。
第三,童子命没有换下来,或者没有让人换对,其实换童子不是换命运,只会让一个人不出现各种灾难,如果是真童子的话,如果不换的话,以后生活还难。当然这只是局限在具备童子命的人而言。
第四,月子房和孝房的人,很容易招惹一些灵体干扰,所以这些缘主还是多注意的好,自身磁场非常虚弱,很容易招惹。
第五,有实病的人,或者一些重症的患者,可能生命岌岌可危,自身磁场非常的虚弱,很容易招惹一些灵体干扰,这只能说是,火上浇油。祸不单行。
第六,经常外出的人,即使自己身上具备仙家保护,但是如果出现天外天的能力,自己的仙家也是护不住,所以有些弟子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你有千年道,就有万年道。尤其是那些第一次跨省越边,出国入境的远行之人。以往身上有这种情况出现的缘主,不妨在日后出门临行之前,在自己的身上背上一小包家乡的故土,可以试一试。
第七,修行的人这条路不好走,我们出马仙也是如此,里面的心酸不比别人少,只是在途中多长自己经历的经验,才能真正完善自己,而某些修行人存在的灵体干扰还很严重,而且自己能力有限的情况之下,自己可能不太好处理,所以有这么一句话,修行人,修佛,无魔不成佛。
第八,走歪门邪道的人,本身自己知道举头三尺有神灵,自己非要掩耳盗铃,这种人还特别多,自己的内心欲望无法压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犯错误都是小事,以后的自己没有路走了,信仰不是坏事,我尊重每一个有信仰的人,但是我不会所有人争论到底信什么才是对的。
因为我始终相信一点,只要有这方面缘分的人,就会信仰哪一方面,无缘之人不要强求别人信仰,随缘就好,但是信仰任何的同时,如果真的走火入魔的话,那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这时候只会魔缠身。
第九,自以为是的人,这种人还具备一些特点,自高自大,把自己已经不当凡人看待了,已经是天神了,已经和凡人格格不入了,已经超发脱俗了,但是呢,自己确吃着人间的烟火,离不开衣食住行,就因为如此,自己会招惹,或者得罪很多神灵,仙佛,会给这种人一些惩罚,只有这样这种人才能彻头彻尾的改变自己的行为,往好的地方修行,而不是一步步把自己害了。
第十,喜欢盘道的人,也就是说都是带仙的人,互相之间谁也不服谁,你说一,我偏要说二,你说东,我偏要说西,就是对着干,我比谁谁谁还厉害,我比谁谁谁还道行高,谁谁谁说的都是骗人的话,谁谁谁就是故意害你,等等一些造谣生事,以讹传讹的话语出现在这种人嘴上,其实根本没有的事,就是这种人的心从小就是这么长的,所以不会做什么好事,只会做这种事情。所以当自己出现了不顺利,或者不如意的时候,这种人还特别容易忘记自己以前做过什么错事,自己还想不起来,其实就是自己害了自己。得罪了更高的神灵,或者众多仙佛已经看不惯了,会惩罚这种人和他身上的仙。所以自己的嘴千万把门,祸从口出,永远错不了的话。
我最后想说的就是,任何人也别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蒙混过关,谁也不知道,天真只会给自己的错误买单,也是,自己经历的磨难太少,所以就因为如此,自己的磨难就开始加重,直到自己明白。有忌讳是好事,别把事不当事。长点心没坏处。
有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一物降一物,其实我最后想说的是,这么多缘来到这里,真心实意请我的仙佛处理化解问题以后,你们的反馈都在我的朋友圈,当然还会有更多的人来到这里,我相信,一个出马仙,如果心里有鬼的话,如果自己作假的话,就觉得可以接受仙佛惩罚,冤亲债主的讨债的,因为这是自己选择的。查事可以尽心,但是化解大问题,法事,必须全力以赴,这叫自己的担子,自己的责任。
说这些话,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某些人别把这个事往自己身上套,随缘安好。 https://t.cn/RxH1LHg
当今末法时期已到,很多人会出现被灵体干扰,导致身体不舒服,浑身难受,间接性导致婚姻,财运,家庭破裂不堪,正常的生活无法进行,心烦意乱,郁闷生活,时间长了以后,心里有轻生的念头,只能说,在这个空间中生活就有这些事情发生,并不稀奇。
确实,很多人存在经常性的招灵体,比如,一些散仙,仇仙,屈死鬼,一些精灵古怪的灵体等等,本身这种人体质偏弱,阳气不足,阳性磁场稍微弱了以后,就很容易招惹一些灵体,一般选择一个出马仙看完了以后,出马仙让其自己烧纸送送,或者出马仙亲自处理。而重大问题就需要用到法事解决。而今天我借助这个机会简单说一下,什么人容易招惹灵体干扰。
第一,前世所欠下的债务太多,冤亲债主讨债的多,还有一些散仙,也是前世杀生多,或者祖上杀生多,所欠下的债务比较多,直接导致子孙后代偿还的多。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个,所以某个人会频繁的招惹各种灵体干扰,当然在本阁这里做的化解债务法事,一生只是一次。
第二,自己有仙家缘分,但是迟迟没有立堂子原因,或者是堂子立的非常不正确,出现了很多的散仙,外仙家跟弟子捣乱,使得弟子自己各种不舒服,各种不顺利。一个堂子只要安排的好,一群冤亲债主只要化解的好,是不会存在各种不如意,各种不顺心的。最起码基本的顺利,顺心是可以完成的。
第三,童子命没有换下来,或者没有让人换对,其实换童子不是换命运,只会让一个人不出现各种灾难,如果是真童子的话,如果不换的话,以后生活还难。当然这只是局限在具备童子命的人而言。
第四,月子房和孝房的人,很容易招惹一些灵体干扰,所以这些缘主还是多注意的好,自身磁场非常虚弱,很容易招惹。
第五,有实病的人,或者一些重症的患者,可能生命岌岌可危,自身磁场非常的虚弱,很容易招惹一些灵体干扰,这只能说是,火上浇油。祸不单行。
第六,经常外出的人,即使自己身上具备仙家保护,但是如果出现天外天的能力,自己的仙家也是护不住,所以有些弟子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你有千年道,就有万年道。尤其是那些第一次跨省越边,出国入境的远行之人。以往身上有这种情况出现的缘主,不妨在日后出门临行之前,在自己的身上背上一小包家乡的故土,可以试一试。
第七,修行的人这条路不好走,我们出马仙也是如此,里面的心酸不比别人少,只是在途中多长自己经历的经验,才能真正完善自己,而某些修行人存在的灵体干扰还很严重,而且自己能力有限的情况之下,自己可能不太好处理,所以有这么一句话,修行人,修佛,无魔不成佛。
第八,走歪门邪道的人,本身自己知道举头三尺有神灵,自己非要掩耳盗铃,这种人还特别多,自己的内心欲望无法压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犯错误都是小事,以后的自己没有路走了,信仰不是坏事,我尊重每一个有信仰的人,但是我不会所有人争论到底信什么才是对的。
因为我始终相信一点,只要有这方面缘分的人,就会信仰哪一方面,无缘之人不要强求别人信仰,随缘就好,但是信仰任何的同时,如果真的走火入魔的话,那将自己送上了不归路。这时候只会魔缠身。
第九,自以为是的人,这种人还具备一些特点,自高自大,把自己已经不当凡人看待了,已经是天神了,已经和凡人格格不入了,已经超发脱俗了,但是呢,自己确吃着人间的烟火,离不开衣食住行,就因为如此,自己会招惹,或者得罪很多神灵,仙佛,会给这种人一些惩罚,只有这样这种人才能彻头彻尾的改变自己的行为,往好的地方修行,而不是一步步把自己害了。
第十,喜欢盘道的人,也就是说都是带仙的人,互相之间谁也不服谁,你说一,我偏要说二,你说东,我偏要说西,就是对着干,我比谁谁谁还厉害,我比谁谁谁还道行高,谁谁谁说的都是骗人的话,谁谁谁就是故意害你,等等一些造谣生事,以讹传讹的话语出现在这种人嘴上,其实根本没有的事,就是这种人的心从小就是这么长的,所以不会做什么好事,只会做这种事情。所以当自己出现了不顺利,或者不如意的时候,这种人还特别容易忘记自己以前做过什么错事,自己还想不起来,其实就是自己害了自己。得罪了更高的神灵,或者众多仙佛已经看不惯了,会惩罚这种人和他身上的仙。所以自己的嘴千万把门,祸从口出,永远错不了的话。
我最后想说的就是,任何人也别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蒙混过关,谁也不知道,天真只会给自己的错误买单,也是,自己经历的磨难太少,所以就因为如此,自己的磨难就开始加重,直到自己明白。有忌讳是好事,别把事不当事。长点心没坏处。
有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一物降一物,其实我最后想说的是,这么多缘来到这里,真心实意请我的仙佛处理化解问题以后,你们的反馈都在我的朋友圈,当然还会有更多的人来到这里,我相信,一个出马仙,如果心里有鬼的话,如果自己作假的话,就觉得可以接受仙佛惩罚,冤亲债主的讨债的,因为这是自己选择的。查事可以尽心,但是化解大问题,法事,必须全力以赴,这叫自己的担子,自己的责任。
说这些话,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某些人别把这个事往自己身上套,随缘安好。 https://t.cn/RxH1L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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