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宣传进社区 携手共筑“防骗墙”--银湖管理处开展“养老诈骗知多少”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体反诈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针对老年人养老诈骗的发生,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9月1日,银湖管理处迎宾社区开展“养老诈骗知多少”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特邀豫章律师事务所丁梦娟律师为居民上一堂精彩的反诈宣传课。活动中,丁律师以PPT的形式向大家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养老诈骗常见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遭遇了诈骗该如何处理等问题。通过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述了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服务”、享受“度假养老”、推销“保健品”等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提醒老人一定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轻易转账汇款。
此次活动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的知晓率、普及率,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下一步,银湖管理处迎宾社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靠群众,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养老诈骗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筑牢反诈防骗墙。#面向世界,赣出精彩#
本次活动特邀豫章律师事务所丁梦娟律师为居民上一堂精彩的反诈宣传课。活动中,丁律师以PPT的形式向大家讲解什么是养老诈骗、养老诈骗常见的套路、如何正确防范养老诈骗、遭遇了诈骗该如何处理等问题。通过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述了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服务”、享受“度假养老”、推销“保健品”等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提醒老人一定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轻易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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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老年肿瘤治疗难题✊
老年人患癌风险逐年增长,而且通常叠加多种基础病症,治疗难度较大
⏰9月16日18:00-19:30锁定和睦家启望肿瘤中心直播间
[太阳]关于老年人如何科学防癌、抗癌、康复,我们邀请了6位多学科专家为您直播答疑解惑
[拥抱]老年肿瘤义诊活动同步开启报名,关注和睦家启望肿瘤中心微博,私信“老年肿瘤义诊”即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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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西提示# 【【以案说法】鲁某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不断提升老年人群的识骗防骗能力,增强法治意识,9月1日起,“西安政法”新媒体将开设《以案说法》专栏,持续发布一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手段,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全力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敬请关注!
今天推送第2个案例: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被告人鲁某和鲁某明(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乐平市某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鲁某为法定代表人。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某老年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所吸收资金被鲁某、鲁某用于消费支出、提现支取或挪作他用。
案发后,涉案公司账上余款、委托其他公司代管资金及老年公寓内物品折价转让费共56万余元退还集资参与人。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发宣传单、开推介会等途径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老年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此,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继续追缴鲁某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退赔各集资参与人。
法官说法
本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老年人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有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西安政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今天推送第2个案例: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被告人鲁某和鲁某明(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乐平市某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鲁某为法定代表人。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某老年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所吸收资金被鲁某、鲁某用于消费支出、提现支取或挪作他用。
案发后,涉案公司账上余款、委托其他公司代管资金及老年公寓内物品折价转让费共56万余元退还集资参与人。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发宣传单、开推介会等途径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老年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此,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继续追缴鲁某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退赔各集资参与人。
法官说法
本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老年人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有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西安政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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