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动态#【市应急局开展全市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压减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市局于7月9日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部署迅速。各区县均能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检查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其中,槐荫区应急局结合该局6月初下发的《槐荫区应急局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一并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检查的效果。天桥区应急局结合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培训活动,对专项检查活动广泛宣传,效果比较明显。市局定期调度各区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持续推动检查活动强力推进。
二是全面自查,稳步推进。各区县积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通过自我查体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营造了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了严格的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各区县成立了39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400人次,检查工贸企业521家,共查出问题1701项;市局抽查了6个区县的相关企业,共查出问题92项,均移交属地应急局落实整改。专项检查期间,各区县拟立案处罚60家,拟处罚金额约73.1万元。各区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下达了整改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达到了“处罚一家、警示一行、震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说干不真干”。突出表现为: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未依法依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3、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安全风险“底数”不清楚,不能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不掌握,整改资金投入不足。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作用不明显,“想干不会干”。突出表现为:1、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2、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3、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企业内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5、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不足,台账管理不规范。
三是部分企业一线员工安全意识不达标,“大家都不干”。主要表现为: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不到实处,安全教育培训不能全员开展,培训效果不明显。2、一线员工“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员工按章按规操作的意识不够,操作规程“上墙不上脑”,劳动纪律“入口不入心”。3、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工贸行业行业领域多,涵盖面广,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弱,监管难度比较大。针对上述主要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突出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牢牢抓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基础,推进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以市安办《关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济安办发〔2021〕33 号为基础,区分我市工贸6大行业,分门别类细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便于使用,不断强化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效果。
二是以开展专项活动为牵引。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为牵引,全力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促进企业加强科技兴安和本质安全建设,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加大对莱芜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导力度,年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完成对涉氨企业检查验收工作。
三是以强化执法检查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支队工作衔接,用好执法这个“利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形成震慑效应。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监察支队信息共享,对全市工贸企业检查的问题隐患实行共享互知,动态掌握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部署迅速。各区县均能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检查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其中,槐荫区应急局结合该局6月初下发的《槐荫区应急局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一并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检查的效果。天桥区应急局结合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培训活动,对专项检查活动广泛宣传,效果比较明显。市局定期调度各区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持续推动检查活动强力推进。
二是全面自查,稳步推进。各区县积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通过自我查体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营造了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了严格的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各区县成立了39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400人次,检查工贸企业521家,共查出问题1701项;市局抽查了6个区县的相关企业,共查出问题92项,均移交属地应急局落实整改。专项检查期间,各区县拟立案处罚60家,拟处罚金额约73.1万元。各区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下达了整改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达到了“处罚一家、警示一行、震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说干不真干”。突出表现为: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未依法依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3、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安全风险“底数”不清楚,不能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不掌握,整改资金投入不足。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作用不明显,“想干不会干”。突出表现为:1、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2、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3、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企业内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5、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不足,台账管理不规范。
三是部分企业一线员工安全意识不达标,“大家都不干”。主要表现为: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不到实处,安全教育培训不能全员开展,培训效果不明显。2、一线员工“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员工按章按规操作的意识不够,操作规程“上墙不上脑”,劳动纪律“入口不入心”。3、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工贸行业行业领域多,涵盖面广,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弱,监管难度比较大。针对上述主要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突出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牢牢抓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基础,推进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以市安办《关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济安办发〔2021〕33 号为基础,区分我市工贸6大行业,分门别类细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便于使用,不断强化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效果。
二是以开展专项活动为牵引。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为牵引,全力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促进企业加强科技兴安和本质安全建设,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加大对莱芜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导力度,年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完成对涉氨企业检查验收工作。
三是以强化执法检查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支队工作衔接,用好执法这个“利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形成震慑效应。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监察支队信息共享,对全市工贸企业检查的问题隐患实行共享互知,动态掌握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关于K17路恢复原线路运行的通知】因前期鲁矿大街(龙马河西路至莱城大道)封闭施工并计划道路南移,K17路对线路进行了临时调整。近期此路段尚能临时通行,同时山东重工(济南莱芜)绿色智造部分项目已经开始投产运营,为方便职工上下班和沿线居民的出行,自2021年5月26日,K17路恢复原线路(不再到任家洼村),不再绕行汇河大道和龙马河西路,不再经过汇河大道的港里村北、垂杨和龙马河西路的港里、邹高庄、张高庄、郭家镇和郭家镇南站点,在莱城大道设置港里、张高庄、郭家镇站点,在鲁矿大街设置郭家镇南、郭家镇、李家镇站点。恢复线路后具体站点如下:https://t.cn/A6Vfu5zm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5月6日起,在济青南线高速公路济南至莱芜段推行精准管控“通行码”系统。在收费站临时封闭的情况下,获得绿码的车辆可通行,通行区段为港沟收费站至莱芜高新收费站。
车主使用#通行码#系统时,只需在封闭的收费站前方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生成“通行码”。对于不经过事件影响区域的车辆,扫码后获得“绿码”,收费员查验后,进入“绿码通道”放行;对于经过事件影响区域,但驾驶员选择填写履约信息,承诺在事件影响区域前方某一指定的收费站下高速绕行时,系统同样生成“绿码”,收费员查验后,进入“绿码通道”放行;获得“红码”的车辆,则禁止通行。
不按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承担违约责任。在影响事件结束后,系统后台会核对“通行码”车辆出站信息,出站位置非承诺位置的,第一次、第二次给予短信警告,第三次就会被拉入“黑名单”,30天内不得再次扫码通行。
大家觉得这一政策出台,行车又方便了许多没有?[鼓掌]
车主使用#通行码#系统时,只需在封闭的收费站前方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生成“通行码”。对于不经过事件影响区域的车辆,扫码后获得“绿码”,收费员查验后,进入“绿码通道”放行;对于经过事件影响区域,但驾驶员选择填写履约信息,承诺在事件影响区域前方某一指定的收费站下高速绕行时,系统同样生成“绿码”,收费员查验后,进入“绿码通道”放行;获得“红码”的车辆,则禁止通行。
不按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承担违约责任。在影响事件结束后,系统后台会核对“通行码”车辆出站信息,出站位置非承诺位置的,第一次、第二次给予短信警告,第三次就会被拉入“黑名单”,30天内不得再次扫码通行。
大家觉得这一政策出台,行车又方便了许多没有?[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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