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战场苏电护航##你救死扶伤,我保电护航# 【打响2020复工第一枪】3月24日深夜,江苏省送变电有限公司调试人员在无锡500千伏梅里变电站会同省检修公司完成惠梅5227线、惠里5228线CVT更换后的异电源核相工作,预示着此次500千伏梅里至惠泉双线开断后基建工作圆满完成。此次停电风险达到电网运行5级事件标准,省送变电公司员工在项目经理吴勇带领下仅用8天时间完成基建任务,再次向业界展现江苏省送速度,为2020年基建复工打响第一枪!
#关注江苏新型肺炎疫情#【滨江开发区95%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复工】连日来,滨江开发区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工,双线发力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截至昨日,滨江开发区企业员工返岗率超过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5%已复工。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滨江开发区的江苏锦琪昶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勇介绍,公司主要生产具有吸水性的无纺布,下游产品是纸尿裤、重症病人一次性护理床垫等,春节期间接到不少订单,在园区协调指导和跟踪服务下,企业及时制定复工预案,完善防疫举措,加紧复工生产。借助自动化生产线,复产首日便生产8吨产品。
南京大可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一次性医疗用品。企业恢复生产后,考虑到产品紧缺,临时从外地采购了生产设备,调拨人员开展生产作业。“一般,我们从采购到设备进厂,需要7至15个工作日,但现在时间紧迫,我们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反映了情况。”企业负责人林德宏说,在园区多方协调下,仅耗时2天,相关设备已通过“绿色通道”进入企业生产车间。目前,该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全部开启,全面实现复产。
据悉,为支持和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园区组织服务专班,瞄准企业需求精准发力,帮助重大项目、规上企业及其他企业分批复工。同时,加大企业防疫物资的保障力度,对道路、标准化厂房、办公楼等区域利用雾炮车喷雾消毒,并帮助企业解决物流运输车辆和企业班车出行等难题。 通讯员 陈雯萱 吴丹 顾蓉蓉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端木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滨江开发区的江苏锦琪昶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勇介绍,公司主要生产具有吸水性的无纺布,下游产品是纸尿裤、重症病人一次性护理床垫等,春节期间接到不少订单,在园区协调指导和跟踪服务下,企业及时制定复工预案,完善防疫举措,加紧复工生产。借助自动化生产线,复产首日便生产8吨产品。
南京大可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一次性医疗用品。企业恢复生产后,考虑到产品紧缺,临时从外地采购了生产设备,调拨人员开展生产作业。“一般,我们从采购到设备进厂,需要7至15个工作日,但现在时间紧迫,我们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反映了情况。”企业负责人林德宏说,在园区多方协调下,仅耗时2天,相关设备已通过“绿色通道”进入企业生产车间。目前,该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全部开启,全面实现复产。
据悉,为支持和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园区组织服务专班,瞄准企业需求精准发力,帮助重大项目、规上企业及其他企业分批复工。同时,加大企业防疫物资的保障力度,对道路、标准化厂房、办公楼等区域利用雾炮车喷雾消毒,并帮助企业解决物流运输车辆和企业班车出行等难题。 通讯员 陈雯萱 吴丹 顾蓉蓉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端木
【今日普法】#普法##微普法#
这15种常见行为属于犯罪!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律博客”
十二、拘禁他人非法讨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缓刑
2012年3月,河北省黄骅市市民段志飞(化名)来到江苏,以500万元的价格从吴勇手中购买了一条拉石船。钱款交接完毕后,段志飞又在江苏逗留了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吴勇一直以朋友的身份伴其左右。离开前,段志飞以资金回笼为借口向吴勇借款140万元,借期两年,并立下借条为证。
1年后,段志飞又再次向吴勇借款130万元,借期1年。因为第一笔借款尚未还清,面对第二次借款,吴勇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段志飞确实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几经思量还是将钱借给了他。
2014年3月,两笔借款均已到期,虽然段志飞先期已归还162万元,但仍有100多万元未还清。
几次沟通,段志飞坚持不还钱,愤怒的吴勇决定给他点儿“颜色”看看,于是开始联络各方人马,纠结15人来到黄骅港找段志飞“算账”。
2014年5月8日凌晨5点,吴勇等人来到段志飞名下的两艘船在海上的停泊处,强行进入船内,没收船上18名船员的手机,限制其与外界联系,并安排专人对船员们进行看管,不允许其自由活动,同时以扣押船只为要挟,要求段志飞尽快归还借款。
拘禁行为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1点,因始终没有联系到段志飞,众人才无奈离去。船员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
2014年12月18日,黄骅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吴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缓刑2年。
#普法课堂##普法宣传#
这15种常见行为属于犯罪!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律博客”
十二、拘禁他人非法讨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缓刑
2012年3月,河北省黄骅市市民段志飞(化名)来到江苏,以500万元的价格从吴勇手中购买了一条拉石船。钱款交接完毕后,段志飞又在江苏逗留了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吴勇一直以朋友的身份伴其左右。离开前,段志飞以资金回笼为借口向吴勇借款140万元,借期两年,并立下借条为证。
1年后,段志飞又再次向吴勇借款130万元,借期1年。因为第一笔借款尚未还清,面对第二次借款,吴勇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段志飞确实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几经思量还是将钱借给了他。
2014年3月,两笔借款均已到期,虽然段志飞先期已归还162万元,但仍有100多万元未还清。
几次沟通,段志飞坚持不还钱,愤怒的吴勇决定给他点儿“颜色”看看,于是开始联络各方人马,纠结15人来到黄骅港找段志飞“算账”。
2014年5月8日凌晨5点,吴勇等人来到段志飞名下的两艘船在海上的停泊处,强行进入船内,没收船上18名船员的手机,限制其与外界联系,并安排专人对船员们进行看管,不允许其自由活动,同时以扣押船只为要挟,要求段志飞尽快归还借款。
拘禁行为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1点,因始终没有联系到段志飞,众人才无奈离去。船员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
2014年12月18日,黄骅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吴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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