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8月8日12时51分许,广东湛江,正值放暑假期间,一名身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女童,提着一袋东西回家时,被一名身穿短袖黑衣黑裤,戴着口罩的男子,盯上并一直随尾其,进入了小区。
根据物业小区经理称,这名女童是小区业主的女儿。现场监控显示,女童在一后门通道上,被该黑衣男子从身后强行搂抱时,已经强烈反抗,但该男子却仍然对女童,做出令人不耻的行为。
女童挣脱对方的控制后,被吓得不轻,在两个墙角处,左右徘徊,不知所措。男子上前一步后,才转身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回应,正在为女童做笔录,事后就会马上抓捕该男子。
1、有网友认为,孩子父母怎么能让孩子一个人下楼呢?不知道这样,很危险么?
但有网友反驳称,大白天让孩子下楼买点东西,不是很正常么?谁家不是这样?主要责任是在于黑衣男子。
笔者比较倾向于这名网友的观点。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怕发生交通事故,而不开车吧?只要我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好。
2、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并非治安处罚
刑法已经强调了,不管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要是利用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反抗不了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如果是趁被害人不备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是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强行猥亵被害人的,不论是使用什么手段,均构成此罪。
3、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237条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在公共场合实施此行为的,加重处罚,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注意,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必定会受到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本案案发地点是小区的通道上,属人来人往的路段,换而言之,男子作案地点就是公共场所。故其行为应当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最后,如何处罚该男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当务之急是,孩子的父母一定要对孩子的心理加以引导,千万不要让这次的遭遇,让孩子心理留下阴影!
根据物业小区经理称,这名女童是小区业主的女儿。现场监控显示,女童在一后门通道上,被该黑衣男子从身后强行搂抱时,已经强烈反抗,但该男子却仍然对女童,做出令人不耻的行为。
女童挣脱对方的控制后,被吓得不轻,在两个墙角处,左右徘徊,不知所措。男子上前一步后,才转身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回应,正在为女童做笔录,事后就会马上抓捕该男子。
1、有网友认为,孩子父母怎么能让孩子一个人下楼呢?不知道这样,很危险么?
但有网友反驳称,大白天让孩子下楼买点东西,不是很正常么?谁家不是这样?主要责任是在于黑衣男子。
笔者比较倾向于这名网友的观点。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怕发生交通事故,而不开车吧?只要我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好。
2、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并非治安处罚
刑法已经强调了,不管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要是利用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反抗不了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如果是趁被害人不备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是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强行猥亵被害人的,不论是使用什么手段,均构成此罪。
3、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237条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在公共场合实施此行为的,加重处罚,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注意,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必定会受到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本案案发地点是小区的通道上,属人来人往的路段,换而言之,男子作案地点就是公共场所。故其行为应当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最后,如何处罚该男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当务之急是,孩子的父母一定要对孩子的心理加以引导,千万不要让这次的遭遇,让孩子心理留下阴影!
“必须严惩!”8月8日12时51分许,广东湛江,正值放暑假期间,一名身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女童,提着一袋东西回家时,被一名身穿短袖黑衣黑裤,戴着口罩的男子,盯上并一直随尾其,进入了小区。
根据物业小区经理称,这名女童是小区业主的女儿。现场监控显示,女童在一后门通道上,被该黑衣男子从身后强行搂抱时,已经强烈反抗,但该男子却仍然对女童,做出令人不耻的行为。
女童挣脱对方的控制后,被吓得不轻,在两个墙角处,左右徘徊,不知所措。男子上前一步后,才转身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回应,正在为女童做笔录,事后就会马上抓捕该男子。
1、有网友认为,孩子父母怎么能让孩子一个人下楼呢?不知道这样,很危险么?
但有网友反驳称,大白天让孩子下楼买点东西,不是很正常么?谁家不是这样?主要责任是在于黑衣男子。
笔者比较倾向于这名网友的观点。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怕发生交通事故,而不开车吧?只要我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好。
2、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并非治安处罚
刑法已经强调了,不管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要是利用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反抗不了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如果是趁被害人不备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是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强行猥亵被害人的,不论是使用什么手段,均构成此罪。
3、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237条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在公共场合实施此行为的,加重处罚,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注意,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必定会受到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本案案发地点是小区的通道上,属人来人往的路段,换而言之,男子作案地点就是公共场所。故其行为应当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最后,如何处罚该男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当务之急是,孩子的父母一定要对孩子的心理加以引导,千万不要让这次的遭遇,让孩子心理留下阴影!
根据物业小区经理称,这名女童是小区业主的女儿。现场监控显示,女童在一后门通道上,被该黑衣男子从身后强行搂抱时,已经强烈反抗,但该男子却仍然对女童,做出令人不耻的行为。
女童挣脱对方的控制后,被吓得不轻,在两个墙角处,左右徘徊,不知所措。男子上前一步后,才转身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回应,正在为女童做笔录,事后就会马上抓捕该男子。
1、有网友认为,孩子父母怎么能让孩子一个人下楼呢?不知道这样,很危险么?
但有网友反驳称,大白天让孩子下楼买点东西,不是很正常么?谁家不是这样?主要责任是在于黑衣男子。
笔者比较倾向于这名网友的观点。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怕发生交通事故,而不开车吧?只要我们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好。
2、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并非治安处罚
刑法已经强调了,不管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要是利用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反抗不了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就构成强制猥亵罪。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如果是趁被害人不备时,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是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强行猥亵被害人的,不论是使用什么手段,均构成此罪。
3、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237条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在公共场合实施此行为的,加重处罚,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注意,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必定会受到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本案案发地点是小区的通道上,属人来人往的路段,换而言之,男子作案地点就是公共场所。故其行为应当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最后,如何处罚该男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当务之急是,孩子的父母一定要对孩子的心理加以引导,千万不要让这次的遭遇,让孩子心理留下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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