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玩了,求你们别打了!”8月14日,山西忻州,正值暑假,家长们都带着各自的孩子,到一公园处玩耍。可一大妈和一位女子却因孩子争玩千,而大打出手,而且即便孩子哭着说“我不玩了,别再打了!”这位大妈仍然要与对方,“一决高下”!
根据现场群众拍到的视频显示,当时一男孩先抢到了公园里的秋千,然后坐上去开始玩了起来。旁边的女孩,没抢到。带女孩来公园玩的大妈看到后,非常气愤,抓住秋千上的铁链,不停地在摇晃,试图将男子从秋千上,摇下来,让出秋千给女孩玩。
小编特意数了一下,大妈一下、二下、三下,一共摇了七下,几下差点将坐在秋千上的男孩,撞到一旁的钢杆上。最终,男孩站在一旁的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上来就踹了大妈一脚,大妈随即就用手上拿着的袋子,砸向对方。女子躲开后,大妈又连续砸过去几下。
期间,女孩拉着大妈的手,哭着说“我不玩了,你们别打了!”可大妈根本听进不去,这时有一位黑色长裙女子,将小女孩拉开,黑衣女子应该是怕大妈打人动作太大,伤着孩子。
1、从整个过程来看,男孩的母亲,就踢了大妈两脚,其余都是被大妈,用袋子不停地在砸对方,而且都是处于咄咄逼人的架势。
因此从情理、社会上普遍认知来讲,大妈绝对是过错一方,而且是大错特错。第一,孩子之间的矛盾,大人应当要正确引导,要教孩子明是非。而不是,上来就去大力摇铁链,还连续七下,要是男孩撞伤、掉下来了,敢问大妈,你负得起这个责任么?
第二,孩子面前前,用这样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且在小女孩苦苦哀求下,仍然不管不顾,这样将给孩子树立什么榜样呢?
2、法律上来讲,大妈的行为就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首先,其连摇晃铁链七下,造成男孩身体与铁链多次发生碰撞,且多次差点撞上铁杆。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很清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以下的,就可以行政处罚。
所谓轻微伤以下的,就是说,即便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也包括在内。
其次,大妈打男孩母亲,不用多说了,视频一清二楚了,连砸了那么多下,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被打者是未满14周岁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罚款。
换而言之,只要男孩是未满14周岁的,大妈就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客观地说,男子母亲的行为,也构成违法
法律讲究的依法维权,禁止“以违法对抗违法!”意思就是说,大妈这样做,确实有错,且违法,但男孩母亲正确做法是报警,追究大妈的法律责任。但不能以违法行为,去对抗大妈的违法行为,否则也会被处罚,但可从轻或免除处罚。
正如前文所说,整个过程中,男孩母亲就用踢了两脚,一次是男孩被摇了七下后,第二次是被大妈连砸了好多下后,因此相对于大妈的违法行为,男孩母亲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可处警告、批评教育或不予处罚。
最后,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这一点,无论是父母,还是妈妈,或者是其他带孩子的家长,一定一定要记住这个道理。因此提醒大家,想要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务必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根据现场群众拍到的视频显示,当时一男孩先抢到了公园里的秋千,然后坐上去开始玩了起来。旁边的女孩,没抢到。带女孩来公园玩的大妈看到后,非常气愤,抓住秋千上的铁链,不停地在摇晃,试图将男子从秋千上,摇下来,让出秋千给女孩玩。
小编特意数了一下,大妈一下、二下、三下,一共摇了七下,几下差点将坐在秋千上的男孩,撞到一旁的钢杆上。最终,男孩站在一旁的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上来就踹了大妈一脚,大妈随即就用手上拿着的袋子,砸向对方。女子躲开后,大妈又连续砸过去几下。
期间,女孩拉着大妈的手,哭着说“我不玩了,你们别打了!”可大妈根本听进不去,这时有一位黑色长裙女子,将小女孩拉开,黑衣女子应该是怕大妈打人动作太大,伤着孩子。
1、从整个过程来看,男孩的母亲,就踢了大妈两脚,其余都是被大妈,用袋子不停地在砸对方,而且都是处于咄咄逼人的架势。
因此从情理、社会上普遍认知来讲,大妈绝对是过错一方,而且是大错特错。第一,孩子之间的矛盾,大人应当要正确引导,要教孩子明是非。而不是,上来就去大力摇铁链,还连续七下,要是男孩撞伤、掉下来了,敢问大妈,你负得起这个责任么?
第二,孩子面前前,用这样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且在小女孩苦苦哀求下,仍然不管不顾,这样将给孩子树立什么榜样呢?
2、法律上来讲,大妈的行为就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首先,其连摇晃铁链七下,造成男孩身体与铁链多次发生碰撞,且多次差点撞上铁杆。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很清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以下的,就可以行政处罚。
所谓轻微伤以下的,就是说,即便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也包括在内。
其次,大妈打男孩母亲,不用多说了,视频一清二楚了,连砸了那么多下,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被打者是未满14周岁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罚款。
换而言之,只要男孩是未满14周岁的,大妈就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客观地说,男子母亲的行为,也构成违法
法律讲究的依法维权,禁止“以违法对抗违法!”意思就是说,大妈这样做,确实有错,且违法,但男孩母亲正确做法是报警,追究大妈的法律责任。但不能以违法行为,去对抗大妈的违法行为,否则也会被处罚,但可从轻或免除处罚。
正如前文所说,整个过程中,男孩母亲就用踢了两脚,一次是男孩被摇了七下后,第二次是被大妈连砸了好多下后,因此相对于大妈的违法行为,男孩母亲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可处警告、批评教育或不予处罚。
最后,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这一点,无论是父母,还是妈妈,或者是其他带孩子的家长,一定一定要记住这个道理。因此提醒大家,想要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务必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每天早上橙子都在覃教授家门口守着
我想这不一定是为了吃早饭
因为基本上早饭它都过来吃了
但是它还是要表现它的态度
看我就是这么在乎你们
[强][强][强]
橙子是只很有分寸感的猫咪
它很明白哪些是公用区域哪些是私人空间
比如喵喵有好几个盒子可以住
它每次都看看抓抓纸板
从来不跳进盒子里
想起冬天的时候我还特意给喵喵买了好大一个绒棉猫屋想着可以装两三只喵
橙子每次都只坐在猫屋上面把猫屋坐塌一半剩下的一半喵喵温暖的躺在里面
它不会进到不属于自己的空间
可以趴在我们院子里的任何地方
就是不会进入它认为的喵喵的私喵空间
后来覃教授给它一只纸盒
终于拥有一盒之地的橙子
每天都坐在属于自己的小小纸盒里
开心满足
想想也挺有意思
我想这不一定是为了吃早饭
因为基本上早饭它都过来吃了
但是它还是要表现它的态度
看我就是这么在乎你们
[强][强][强]
橙子是只很有分寸感的猫咪
它很明白哪些是公用区域哪些是私人空间
比如喵喵有好几个盒子可以住
它每次都看看抓抓纸板
从来不跳进盒子里
想起冬天的时候我还特意给喵喵买了好大一个绒棉猫屋想着可以装两三只喵
橙子每次都只坐在猫屋上面把猫屋坐塌一半剩下的一半喵喵温暖的躺在里面
它不会进到不属于自己的空间
可以趴在我们院子里的任何地方
就是不会进入它认为的喵喵的私喵空间
后来覃教授给它一只纸盒
终于拥有一盒之地的橙子
每天都坐在属于自己的小小纸盒里
开心满足
想想也挺有意思
今天为了应对小兔崽子薅我头发,特意把她喜欢薅的位置都剪短了[并不简单]睡觉前照例坐在我怀里看窗外的飞机火车,我就不停的循环唱鲁冰花,主要是那句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嘻嘻]唱了十来遍,低头一看孩子睡着了[666]我天有史以来头一次啊!不用抱着溜达,不用薅我头发,不用抠我脖子,不用反反复复的哼唧,就那么睡着了!算是第一次自主入睡吧,要是以后都这样我可太幸福了[太开心]期待一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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