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案说法[超话]#
【私包阳台屡劝不改,杭州这家红盘物业将业主告上法庭!经理:实属无奈】位于杭州艮北新城的某红盘,自从2019年12月一期交付以来,关于“包阳台”的话题和纠葛就一直没断过。
该楼盘交付时,业主们都在《临时管理公约》上签了字,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准私自包阳台。但是仍有一些业主私包了阳台。去年9月,小区物业在与私包阳台的业主们多次沟通无果后,请了“蜘蛛人”上门进行拆除,没想到,业主竟然把“蜘蛛人”的安全绳给剪断了。
而今年3月,该小区里贴出了一纸通告,通告中称,小区物业已经向法院起诉这些私包阳台的业主,目前江干区法院已经立案。
目前有十多户业主私包阳台
物业:起诉实属无奈之举
该红盘位于七堡地铁站附近,隔壁就是杨柳郡。小区定位较高端,无论园区环境还是外立面,在艮北板块都非常出挑,甚至有“艮北第一外立面”之称。
不过在小区靠近大门口的一幢楼,一眼就能看到有5、6户业主私包了阳台,看上去很是扎眼。
小区业主金先生是三期业主,“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高颜值外立面是很大的加分项。”不过,已交付的一期个别住户私包阳台,让小区原本整洁美观的外立面大打折扣,这一点让他如鲠在喉,“明明这些业主交付时都签过业主公约,承诺不私包阳台,现在出尔反尔,毫无契约精神。”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袁经理表示,之所以起诉个别业主私包阳台,也是无奈之举。
他拿出一份该小区的《临时管理公约》,公约第十五条第9点明确规定,“小区是高端改善型项目,为保证项目品质,不允许业主封闭阳台或露台。”袁经理表示,在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得私包阳台的楼盘,因为确实想努力把这个小区打造成高品质标杆楼盘。另外业主私包阳台,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对小区的安全也是很大的隐患。
去年小区发生了剪“蜘蛛人”安全绳事件后,物业与地产同时发表声明,并向私包阳台的业主发了律师函,有一些业主之后拆除了封包的阳台,但仍有个别业主置若罔闻。“目前还有十来户业主未拆除私包的阳台。”袁经理表示,跟业主多次沟通无果,而物业去强拆的话也不合适,无奈之下,物业不得不依据《临时管理公约》,对违反约定的业主提起起诉。
在小区《临时管理公约》的最后一页,“违约责任”这一条款里,确实明文约定,如果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今年2月,在杭州市住建局的主持下,召集了其中一位被起诉的业主和物业就此事进行调解,但是调解未成功。今年3月9日,江干区法院正式立案。袁经理说,目前法院正在安排开庭日期。
“我们希望私自包阳台的业主能够自行对阳台进行拆除和恢复,并书面承诺不再复建,这样的话我们物业会撤回起诉。”袁经理表示,作为物业,还是希望能够服务好业主。
杭州曾有过关于包阳台的起诉
物业赢面很大
其实,在该红盘物业起诉业主违约私包阳台之前,杭州已经出现过若干起物业和业主之间关于私包阳台的官司。
早年,物业和业主因为包阳台闹上法庭,一般都会采取调解措施来解决。
比如,2012年,杭州有小区出现过物业将几户违约包阳台的业主起诉的案例,当时法院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判决这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改由社区、街道做调解。
2013年,萧山旺角城小区一位女业主,因装修时擅自封闭阳台,小区的纳德物业(现已更名为万向恒物业)向她发了违章整改通知书,但她并未整改。之后物业将该女业主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萧山法院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决定另定日期宣判。
钱报记者从万向恒物业一位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那位女业主后来自行拆除了封包的阳台,因此物业撤诉。
随着关于物权的法规条例日渐细化和深化,最近几年,杭州曾经出现过两例包阳台业主起诉物业的案例,不过最终都是业主败诉。
比如2018年,余杭万家名城小区有位业主私包阳台,物业多次上门沟通未果,后来小区的滨江物业联系了城管执法部门和社区,拆除了私包阳台。业主一边起诉到法院,一边又重新包了阳台。一审业主败诉,业主不服二审上诉,最终审判结果还是业主败诉,业主不肯拆,后来法院强制拆除。
2019年,杭州又有一位小区业主因为私自封包阳台被物业拆除,怒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赔偿包阳台的损失6000元,最终一审二审都判业主败诉。
法院认为,物业强拆方式虽有不当,但无需赔偿,因为业主交房时就签下的《管理约定》,里面明确规定“不得封阳台”,业主签了字,就相当于默认了协议约定,这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业主的诉求立不住脚。
不到万不得已,物业不愿闹上法庭
若想包阳台,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虽然根据之前的这些案例,业主签订临时规约时属于自愿,事后又违反规约包阳台,业主不占理,物业胜算很大,不过事实上,不到万不得已,物业通常并不愿意将事情闹上法庭。
事实上,随着如今业主们越来越重视小区公共空间权属的管理,在杭州很多小区,不包阳台已经成为主流意见,尤其是中高端改善型楼盘。即使有些小区业主们包阳台的呼声比较高,但业主们大多也倾向于统一包阳台而不是私自包阳台。
艮北该红盘业主金先生说,在小区业主群里,大家对于包阳台的观点冲突是比较激烈的。有人认为阳台是自己花钱买的,有权决定怎么装修;也有业主认为不包阳台不安全,容易进雨水、积灰尘,噪音大。“这些观点也无可厚非,以后等三期也交付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要不要统一包阳台。现在让人气愤的是个别业主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就私包阳台,破坏整体外立面。”
按照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如果业主想要包阳台,可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须经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此外,近两年来,也有一些楼盘考虑在销售阶段就统一包阳台,如晓风印月、丹枫四季、运河云庄等。还有楼盘在销售时就明确告知业主需额外缴纳一笔改装费,由开发商来统一改造阳台。这种销售阶段就明确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了业主,不失为减少后期纠纷的办法。(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徐叔竞) https://t.cn/R2WxaSJ
【私包阳台屡劝不改,杭州这家红盘物业将业主告上法庭!经理:实属无奈】位于杭州艮北新城的某红盘,自从2019年12月一期交付以来,关于“包阳台”的话题和纠葛就一直没断过。
该楼盘交付时,业主们都在《临时管理公约》上签了字,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准私自包阳台。但是仍有一些业主私包了阳台。去年9月,小区物业在与私包阳台的业主们多次沟通无果后,请了“蜘蛛人”上门进行拆除,没想到,业主竟然把“蜘蛛人”的安全绳给剪断了。
而今年3月,该小区里贴出了一纸通告,通告中称,小区物业已经向法院起诉这些私包阳台的业主,目前江干区法院已经立案。
目前有十多户业主私包阳台
物业:起诉实属无奈之举
该红盘位于七堡地铁站附近,隔壁就是杨柳郡。小区定位较高端,无论园区环境还是外立面,在艮北板块都非常出挑,甚至有“艮北第一外立面”之称。
不过在小区靠近大门口的一幢楼,一眼就能看到有5、6户业主私包了阳台,看上去很是扎眼。
小区业主金先生是三期业主,“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高颜值外立面是很大的加分项。”不过,已交付的一期个别住户私包阳台,让小区原本整洁美观的外立面大打折扣,这一点让他如鲠在喉,“明明这些业主交付时都签过业主公约,承诺不私包阳台,现在出尔反尔,毫无契约精神。”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袁经理表示,之所以起诉个别业主私包阳台,也是无奈之举。
他拿出一份该小区的《临时管理公约》,公约第十五条第9点明确规定,“小区是高端改善型项目,为保证项目品质,不允许业主封闭阳台或露台。”袁经理表示,在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得私包阳台的楼盘,因为确实想努力把这个小区打造成高品质标杆楼盘。另外业主私包阳台,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对小区的安全也是很大的隐患。
去年小区发生了剪“蜘蛛人”安全绳事件后,物业与地产同时发表声明,并向私包阳台的业主发了律师函,有一些业主之后拆除了封包的阳台,但仍有个别业主置若罔闻。“目前还有十来户业主未拆除私包的阳台。”袁经理表示,跟业主多次沟通无果,而物业去强拆的话也不合适,无奈之下,物业不得不依据《临时管理公约》,对违反约定的业主提起起诉。
在小区《临时管理公约》的最后一页,“违约责任”这一条款里,确实明文约定,如果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今年2月,在杭州市住建局的主持下,召集了其中一位被起诉的业主和物业就此事进行调解,但是调解未成功。今年3月9日,江干区法院正式立案。袁经理说,目前法院正在安排开庭日期。
“我们希望私自包阳台的业主能够自行对阳台进行拆除和恢复,并书面承诺不再复建,这样的话我们物业会撤回起诉。”袁经理表示,作为物业,还是希望能够服务好业主。
杭州曾有过关于包阳台的起诉
物业赢面很大
其实,在该红盘物业起诉业主违约私包阳台之前,杭州已经出现过若干起物业和业主之间关于私包阳台的官司。
早年,物业和业主因为包阳台闹上法庭,一般都会采取调解措施来解决。
比如,2012年,杭州有小区出现过物业将几户违约包阳台的业主起诉的案例,当时法院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判决这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改由社区、街道做调解。
2013年,萧山旺角城小区一位女业主,因装修时擅自封闭阳台,小区的纳德物业(现已更名为万向恒物业)向她发了违章整改通知书,但她并未整改。之后物业将该女业主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萧山法院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决定另定日期宣判。
钱报记者从万向恒物业一位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那位女业主后来自行拆除了封包的阳台,因此物业撤诉。
随着关于物权的法规条例日渐细化和深化,最近几年,杭州曾经出现过两例包阳台业主起诉物业的案例,不过最终都是业主败诉。
比如2018年,余杭万家名城小区有位业主私包阳台,物业多次上门沟通未果,后来小区的滨江物业联系了城管执法部门和社区,拆除了私包阳台。业主一边起诉到法院,一边又重新包了阳台。一审业主败诉,业主不服二审上诉,最终审判结果还是业主败诉,业主不肯拆,后来法院强制拆除。
2019年,杭州又有一位小区业主因为私自封包阳台被物业拆除,怒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赔偿包阳台的损失6000元,最终一审二审都判业主败诉。
法院认为,物业强拆方式虽有不当,但无需赔偿,因为业主交房时就签下的《管理约定》,里面明确规定“不得封阳台”,业主签了字,就相当于默认了协议约定,这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业主的诉求立不住脚。
不到万不得已,物业不愿闹上法庭
若想包阳台,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虽然根据之前的这些案例,业主签订临时规约时属于自愿,事后又违反规约包阳台,业主不占理,物业胜算很大,不过事实上,不到万不得已,物业通常并不愿意将事情闹上法庭。
事实上,随着如今业主们越来越重视小区公共空间权属的管理,在杭州很多小区,不包阳台已经成为主流意见,尤其是中高端改善型楼盘。即使有些小区业主们包阳台的呼声比较高,但业主们大多也倾向于统一包阳台而不是私自包阳台。
艮北该红盘业主金先生说,在小区业主群里,大家对于包阳台的观点冲突是比较激烈的。有人认为阳台是自己花钱买的,有权决定怎么装修;也有业主认为不包阳台不安全,容易进雨水、积灰尘,噪音大。“这些观点也无可厚非,以后等三期也交付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要不要统一包阳台。现在让人气愤的是个别业主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就私包阳台,破坏整体外立面。”
按照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如果业主想要包阳台,可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须经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此外,近两年来,也有一些楼盘考虑在销售阶段就统一包阳台,如晓风印月、丹枫四季、运河云庄等。还有楼盘在销售时就明确告知业主需额外缴纳一笔改装费,由开发商来统一改造阳台。这种销售阶段就明确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了业主,不失为减少后期纠纷的办法。(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徐叔竞) https://t.cn/R2WxaSJ
【私包阳台屡劝不改,杭州这家红盘物业将业主告上法庭!经理:实属无奈】位于杭州艮北新城的某红盘,自从2019年12月一期交付以来,关于“包阳台”的话题和纠葛就一直没断过。
该楼盘交付时,业主们都在《临时管理公约》上签了字,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准私自包阳台。但是仍有一些业主私包了阳台。去年9月,小区物业在与私包阳台的业主们多次沟通无果后,请了“蜘蛛人”上门进行拆除,没想到,业主竟然把“蜘蛛人”的安全绳给剪断了。
而今年3月,该小区里贴出了一纸通告,通告中称,小区物业已经向法院起诉这些私包阳台的业主,目前江干区法院已经立案。
目前有十多户业主私包阳台
物业:起诉实属无奈之举
该红盘位于七堡地铁站附近,隔壁就是杨柳郡。小区定位较高端,无论园区环境还是外立面,在艮北板块都非常出挑,甚至有“艮北第一外立面”之称。
不过在小区靠近大门口的一幢楼,一眼就能看到有5、6户业主私包了阳台,看上去很是扎眼。
小区业主金先生是三期业主,“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高颜值外立面是很大的加分项。”不过,已交付的一期个别住户私包阳台,让小区原本整洁美观的外立面大打折扣,这一点让他如鲠在喉,“明明这些业主交付时都签过业主公约,承诺不私包阳台,现在出尔反尔,毫无契约精神。”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袁经理表示,之所以起诉个别业主私包阳台,也是无奈之举。
他拿出一份该小区的《临时管理公约》,公约第十五条第9点明确规定,“小区是高端改善型项目,为保证项目品质,不允许业主封闭阳台或露台。”袁经理表示,在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得私包阳台的楼盘,因为确实想努力把这个小区打造成高品质标杆楼盘。另外业主私包阳台,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对小区的安全也是很大的隐患。
去年小区发生了剪“蜘蛛人”安全绳事件后,物业与地产同时发表声明,并向私包阳台的业主发了律师函,有一些业主之后拆除了封包的阳台,但仍有个别业主置若罔闻。“目前还有十来户业主未拆除私包的阳台。”袁经理表示,跟业主多次沟通无果,而物业去强拆的话也不合适,无奈之下,物业不得不依据《临时管理公约》,对违反约定的业主提起起诉。
在小区《临时管理公约》的最后一页,“违约责任”这一条款里,确实明文约定,如果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今年2月,在杭州市住建局的主持下,召集了其中一位被起诉的业主和物业就此事进行调解,但是调解未成功。今年3月9日,江干区法院正式立案。袁经理说,目前法院正在安排开庭日期。
“我们希望私自包阳台的业主能够自行对阳台进行拆除和恢复,并书面承诺不再复建,这样的话我们物业会撤回起诉。”袁经理表示,作为物业,还是希望能够服务好业主。
杭州曾有过关于包阳台的起诉
物业赢面很大
其实,在该红盘物业起诉业主违约私包阳台之前,杭州已经出现过若干起物业和业主之间关于私包阳台的官司。
早年,物业和业主因为包阳台闹上法庭,一般都会采取调解措施来解决。
比如,2012年,杭州有小区出现过物业将几户违约包阳台的业主起诉的案例,当时法院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判决这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改由社区、街道做调解。
2013年,萧山旺角城小区一位女业主,因装修时擅自封闭阳台,小区的纳德物业(现已更名为万向恒物业)向她发了违章整改通知书,但她并未整改。之后物业将该女业主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萧山法院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决定另定日期宣判。
钱报记者从万向恒物业一位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那位女业主后来自行拆除了封包的阳台,因此物业撤诉。
随着关于物权的法规条例日渐细化和深化,最近几年,杭州曾经出现过两例包阳台业主起诉物业的案例,不过最终都是业主败诉。
比如2018年,余杭万家名城小区有位业主私包阳台,物业多次上门沟通未果,后来小区的滨江物业联系了城管执法部门和社区,拆除了私包阳台。业主一边起诉到法院,一边又重新包了阳台。一审业主败诉,业主不服二审上诉,最终审判结果还是业主败诉,业主不肯拆,后来法院强制拆除。
2019年,杭州又有一位小区业主因为私自封包阳台被物业拆除,怒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赔偿包阳台的损失6000元,最终一审二审都判业主败诉。
法院认为,物业强拆方式虽有不当,但无需赔偿,因为业主交房时就签下的《管理约定》,里面明确规定“不得封阳台”,业主签了字,就相当于默认了协议约定,这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业主的诉求立不住脚。
不到万不得已,物业不愿闹上法庭
若想包阳台,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虽然根据之前的这些案例,业主签订临时规约时属于自愿,事后又违反规约包阳台,业主不占理,物业胜算很大,不过事实上,不到万不得已,物业通常并不愿意将事情闹上法庭。
事实上,随着如今业主们越来越重视小区公共空间权属的管理,在杭州很多小区,不包阳台已经成为主流意见,尤其是中高端改善型楼盘。即使有些小区业主们包阳台的呼声比较高,但业主们大多也倾向于统一包阳台而不是私自包阳台。
艮北该红盘业主金先生说,在小区业主群里,大家对于包阳台的观点冲突是比较激烈的。有人认为阳台是自己花钱买的,有权决定怎么装修;也有业主认为不包阳台不安全,容易进雨水、积灰尘,噪音大。“这些观点也无可厚非,以后等三期也交付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要不要统一包阳台。现在让人气愤的是个别业主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就私包阳台,破坏整体外立面。”
按照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如果业主想要包阳台,可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须经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此外,近两年来,也有一些楼盘考虑在销售阶段就统一包阳台,如晓风印月、丹枫四季、运河云庄等。还有楼盘在销售时就明确告知业主需额外缴纳一笔改装费,由开发商来统一改造阳台。这种销售阶段就明确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了业主,不失为减少后期纠纷的办法。(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徐叔竞)
该楼盘交付时,业主们都在《临时管理公约》上签了字,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准私自包阳台。但是仍有一些业主私包了阳台。去年9月,小区物业在与私包阳台的业主们多次沟通无果后,请了“蜘蛛人”上门进行拆除,没想到,业主竟然把“蜘蛛人”的安全绳给剪断了。
而今年3月,该小区里贴出了一纸通告,通告中称,小区物业已经向法院起诉这些私包阳台的业主,目前江干区法院已经立案。
目前有十多户业主私包阳台
物业:起诉实属无奈之举
该红盘位于七堡地铁站附近,隔壁就是杨柳郡。小区定位较高端,无论园区环境还是外立面,在艮北板块都非常出挑,甚至有“艮北第一外立面”之称。
不过在小区靠近大门口的一幢楼,一眼就能看到有5、6户业主私包了阳台,看上去很是扎眼。
小区业主金先生是三期业主,“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高颜值外立面是很大的加分项。”不过,已交付的一期个别住户私包阳台,让小区原本整洁美观的外立面大打折扣,这一点让他如鲠在喉,“明明这些业主交付时都签过业主公约,承诺不私包阳台,现在出尔反尔,毫无契约精神。”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袁经理表示,之所以起诉个别业主私包阳台,也是无奈之举。
他拿出一份该小区的《临时管理公约》,公约第十五条第9点明确规定,“小区是高端改善型项目,为保证项目品质,不允许业主封闭阳台或露台。”袁经理表示,在业主《临时管理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得私包阳台的楼盘,因为确实想努力把这个小区打造成高品质标杆楼盘。另外业主私包阳台,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对小区的安全也是很大的隐患。
去年小区发生了剪“蜘蛛人”安全绳事件后,物业与地产同时发表声明,并向私包阳台的业主发了律师函,有一些业主之后拆除了封包的阳台,但仍有个别业主置若罔闻。“目前还有十来户业主未拆除私包的阳台。”袁经理表示,跟业主多次沟通无果,而物业去强拆的话也不合适,无奈之下,物业不得不依据《临时管理公约》,对违反约定的业主提起起诉。
在小区《临时管理公约》的最后一页,“违约责任”这一条款里,确实明文约定,如果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今年2月,在杭州市住建局的主持下,召集了其中一位被起诉的业主和物业就此事进行调解,但是调解未成功。今年3月9日,江干区法院正式立案。袁经理说,目前法院正在安排开庭日期。
“我们希望私自包阳台的业主能够自行对阳台进行拆除和恢复,并书面承诺不再复建,这样的话我们物业会撤回起诉。”袁经理表示,作为物业,还是希望能够服务好业主。
杭州曾有过关于包阳台的起诉
物业赢面很大
其实,在该红盘物业起诉业主违约私包阳台之前,杭州已经出现过若干起物业和业主之间关于私包阳台的官司。
早年,物业和业主因为包阳台闹上法庭,一般都会采取调解措施来解决。
比如,2012年,杭州有小区出现过物业将几户违约包阳台的业主起诉的案例,当时法院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判决这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改由社区、街道做调解。
2013年,萧山旺角城小区一位女业主,因装修时擅自封闭阳台,小区的纳德物业(现已更名为万向恒物业)向她发了违章整改通知书,但她并未整改。之后物业将该女业主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萧山法院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进行,决定另定日期宣判。
钱报记者从万向恒物业一位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那位女业主后来自行拆除了封包的阳台,因此物业撤诉。
随着关于物权的法规条例日渐细化和深化,最近几年,杭州曾经出现过两例包阳台业主起诉物业的案例,不过最终都是业主败诉。
比如2018年,余杭万家名城小区有位业主私包阳台,物业多次上门沟通未果,后来小区的滨江物业联系了城管执法部门和社区,拆除了私包阳台。业主一边起诉到法院,一边又重新包了阳台。一审业主败诉,业主不服二审上诉,最终审判结果还是业主败诉,业主不肯拆,后来法院强制拆除。
2019年,杭州又有一位小区业主因为私自封包阳台被物业拆除,怒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赔偿包阳台的损失6000元,最终一审二审都判业主败诉。
法院认为,物业强拆方式虽有不当,但无需赔偿,因为业主交房时就签下的《管理约定》,里面明确规定“不得封阳台”,业主签了字,就相当于默认了协议约定,这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业主的诉求立不住脚。
不到万不得已,物业不愿闹上法庭
若想包阳台,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虽然根据之前的这些案例,业主签订临时规约时属于自愿,事后又违反规约包阳台,业主不占理,物业胜算很大,不过事实上,不到万不得已,物业通常并不愿意将事情闹上法庭。
事实上,随着如今业主们越来越重视小区公共空间权属的管理,在杭州很多小区,不包阳台已经成为主流意见,尤其是中高端改善型楼盘。即使有些小区业主们包阳台的呼声比较高,但业主们大多也倾向于统一包阳台而不是私自包阳台。
艮北该红盘业主金先生说,在小区业主群里,大家对于包阳台的观点冲突是比较激烈的。有人认为阳台是自己花钱买的,有权决定怎么装修;也有业主认为不包阳台不安全,容易进雨水、积灰尘,噪音大。“这些观点也无可厚非,以后等三期也交付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要不要统一包阳台。现在让人气愤的是个别业主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就私包阳台,破坏整体外立面。”
按照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如果业主想要包阳台,可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须经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此外,近两年来,也有一些楼盘考虑在销售阶段就统一包阳台,如晓风印月、丹枫四季、运河云庄等。还有楼盘在销售时就明确告知业主需额外缴纳一笔改装费,由开发商来统一改造阳台。这种销售阶段就明确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了业主,不失为减少后期纠纷的办法。(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徐叔竞)
【新疆棉企一年前陆续收到终止合作邮件:“想不通靠会费收入的‘良好棉花协会’为何要自断手脚”】24日,瑞典服装品牌H&M发表在官网上的一份声明引发中国网友众怒。声明称,新疆是中国最大的棉花种植区,到目前为止,我们的供应商从该地区与“瑞士良好棉花发展协会(BCI)”相关的农场采购棉花。“由于在该地区进行可信的尽职调查变得越来越困难,BCI已决定暂停在新疆发放BCI棉花许可证。这意味着我们产品所需要的棉花将不再从那里获得。”《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到,从2019年到2020年,已有多家新疆棉花生产企业收到BCI的“终止合作邮件”。
多家新疆企业一年前开始收到BCI“终止合作邮件”
“尊敬的执行合作伙伴:我正式沟通(宣布)这样一个艰难的决议。”2020年3月12日,从事棉花加工的新疆尉犁县众望工贸有限公司收到一封来自瑞士良好棉花发展协会(下简称BCI)的电子邮件,内容是“新疆项目有效证书暂停一年”,邮件中声称,“鉴于目前国际环境的复杂情况,BCI理事会最终决定,在2020-2021季度将暂停在中国新疆地区的认证计划和证书。这是在目前情况下,为了保证项目长久的可持续性所做出的艰难决定,同时,BCI将利用这段时间,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升级和优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在今年1月份的采访中,新疆尉犁县众望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彪对《环球时报》说,他的公司从2015年开始参与到BCI项目中,“当时江苏一个家纺企业是宜家的供应商,按照宜家的采购规定,只有选用经过BCI认证的原料才能作为它的供应商,我们就承担了这么一个角色,帮这家江苏企业按照良好棉花的标准去种植、采集和加工棉花。”
不只是众望公司,2020年前后,很多新疆棉花生产加工企业都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的“终止合作邮件”。在采访中,这些企业告诉《环球时报》,BCI方面给出的理由无外乎“系统、标准升级”。而对于邮件中所提的“复杂国际环境”是指什么?1月18日,BCI上海代表处在回复《环球时报》时并未明确阐述,只表示该邮件是总部拟定,由上海代表处翻译成中文发给新疆地区的执行合作伙伴。
根据官网资料,BCI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可持续发展计划。截至2019年底,BCI拥有超过1840名成员,涵盖了从农民组织到零售商和品牌的整个全球棉花供应链。2019年,BCI零售商和品牌成员采购了超过150万吨的“Better Cotton”,其中就包括耐克、阿迪达斯、宜家、H&M等众多国际知名品牌。
“通过我们8年以来遵循良好棉花标准流程所进行的第二方和第三方审核验证,在新疆地区所有执行合作伙伴的项目中从未发现过任何违反良好棉花禁止强迫劳动的标准的情况。”BCI上海代表处在1月份时这样告诉《环球时报》。2012年BCI正式在上海设处。通过和植棉区当地的执行合作伙伴一起合作,培训棉农良好棉花的生产原则和标准,帮助棉农用环保可持续的方式种植棉花。BCI的审核包括“生产单位自我评估”“执行合作伙伴和BCI第二方可信度审核”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通过三重机制来评估生产单位是否可以取得良好棉花证书。
新疆棉企:“BCI的‘体面劳动’标准不就是我们《劳动法》里要求的那些嘛!”
《环球时报》记者查阅BCI的相关标准,发现其实并非多么“特殊”。公开资料显示,BCI有“六大生产原则”:将对作物保护措施有害的影响降至最低、高效用水与保护水资源、重视土壤健康、保护自然栖息地、关心和保护纤维品质、提倡体面劳动。
张彪告诉《环球时报》,像他这样的皮棉供应商,BCI方面每年都会有三次业务对接:“第一次是年初的时候进行项目申报,比如有多少种植面积?多少农户参与?可能会有怎样的效果?就是跟BCI沟通一下预期。5月份左右,要对年中的培训、‘体面劳动’教育情况做一个线上自我评估,随后是第二方审核,即BCI上海代表处会派审核经理实地审核执行情况,过程就是从名单里随机抽三组,每组15个,总共45个农户,进行拜访,到地里、家里跟他们聊天,填写问卷,这一阶段完成后,会有一个评分。最后就是第三方审核,第三方审核也通过后,就会在9月份之前发一个证书,承诺下一年继续合作。”
回忆起2013年初次跟BCI签订协议时的情形,新疆泰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成俊印象仍然深刻:“我们是大农场,想学世界先进的农业技术,怎么提高产量?怎么节约成本?他们跟我们谈到‘体面劳动’时,当时一头雾水,不知道什么叫‘体面劳动’,最后搞了半天终于明白了,就是我们国家《劳动法》里规定的那些嘛!”李成俊承认,BCI传递的理念他觉得“都挺好”,只是某些术语不同,“跟BCI签了协议后每两年对方要来评审,中间还有一次是自我评审,那几年评审从没发现过任何问题。”
实际上,BCI在审核方面双标严重,拥有BCI认证的很多其他国家的企业有实实在在“违反人权”的情况,比如:印度等国雇佣童工采棉,BCI的做法仅仅是对当地企业进行宣传,要求他们“尽量不要用”,完全没有“抵制”。和QS/ISO等生产质量认证体系不同,尽管BCI强调唯有其认证通过的棉花才有资格叫“良好棉花”,但这个良好的标准里关注的只是所谓“从业者的健康及权益保护”和“生产环境生物多样性”,高举“政治正确”的大旗的同时,H&M等品牌多次被查出质量问题。
多家新疆企业一年前开始收到BCI“终止合作邮件”
“尊敬的执行合作伙伴:我正式沟通(宣布)这样一个艰难的决议。”2020年3月12日,从事棉花加工的新疆尉犁县众望工贸有限公司收到一封来自瑞士良好棉花发展协会(下简称BCI)的电子邮件,内容是“新疆项目有效证书暂停一年”,邮件中声称,“鉴于目前国际环境的复杂情况,BCI理事会最终决定,在2020-2021季度将暂停在中国新疆地区的认证计划和证书。这是在目前情况下,为了保证项目长久的可持续性所做出的艰难决定,同时,BCI将利用这段时间,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升级和优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在今年1月份的采访中,新疆尉犁县众望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彪对《环球时报》说,他的公司从2015年开始参与到BCI项目中,“当时江苏一个家纺企业是宜家的供应商,按照宜家的采购规定,只有选用经过BCI认证的原料才能作为它的供应商,我们就承担了这么一个角色,帮这家江苏企业按照良好棉花的标准去种植、采集和加工棉花。”
不只是众望公司,2020年前后,很多新疆棉花生产加工企业都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的“终止合作邮件”。在采访中,这些企业告诉《环球时报》,BCI方面给出的理由无外乎“系统、标准升级”。而对于邮件中所提的“复杂国际环境”是指什么?1月18日,BCI上海代表处在回复《环球时报》时并未明确阐述,只表示该邮件是总部拟定,由上海代表处翻译成中文发给新疆地区的执行合作伙伴。
根据官网资料,BCI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可持续发展计划。截至2019年底,BCI拥有超过1840名成员,涵盖了从农民组织到零售商和品牌的整个全球棉花供应链。2019年,BCI零售商和品牌成员采购了超过150万吨的“Better Cotton”,其中就包括耐克、阿迪达斯、宜家、H&M等众多国际知名品牌。
“通过我们8年以来遵循良好棉花标准流程所进行的第二方和第三方审核验证,在新疆地区所有执行合作伙伴的项目中从未发现过任何违反良好棉花禁止强迫劳动的标准的情况。”BCI上海代表处在1月份时这样告诉《环球时报》。2012年BCI正式在上海设处。通过和植棉区当地的执行合作伙伴一起合作,培训棉农良好棉花的生产原则和标准,帮助棉农用环保可持续的方式种植棉花。BCI的审核包括“生产单位自我评估”“执行合作伙伴和BCI第二方可信度审核”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通过三重机制来评估生产单位是否可以取得良好棉花证书。
新疆棉企:“BCI的‘体面劳动’标准不就是我们《劳动法》里要求的那些嘛!”
《环球时报》记者查阅BCI的相关标准,发现其实并非多么“特殊”。公开资料显示,BCI有“六大生产原则”:将对作物保护措施有害的影响降至最低、高效用水与保护水资源、重视土壤健康、保护自然栖息地、关心和保护纤维品质、提倡体面劳动。
张彪告诉《环球时报》,像他这样的皮棉供应商,BCI方面每年都会有三次业务对接:“第一次是年初的时候进行项目申报,比如有多少种植面积?多少农户参与?可能会有怎样的效果?就是跟BCI沟通一下预期。5月份左右,要对年中的培训、‘体面劳动’教育情况做一个线上自我评估,随后是第二方审核,即BCI上海代表处会派审核经理实地审核执行情况,过程就是从名单里随机抽三组,每组15个,总共45个农户,进行拜访,到地里、家里跟他们聊天,填写问卷,这一阶段完成后,会有一个评分。最后就是第三方审核,第三方审核也通过后,就会在9月份之前发一个证书,承诺下一年继续合作。”
回忆起2013年初次跟BCI签订协议时的情形,新疆泰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成俊印象仍然深刻:“我们是大农场,想学世界先进的农业技术,怎么提高产量?怎么节约成本?他们跟我们谈到‘体面劳动’时,当时一头雾水,不知道什么叫‘体面劳动’,最后搞了半天终于明白了,就是我们国家《劳动法》里规定的那些嘛!”李成俊承认,BCI传递的理念他觉得“都挺好”,只是某些术语不同,“跟BCI签了协议后每两年对方要来评审,中间还有一次是自我评审,那几年评审从没发现过任何问题。”
实际上,BCI在审核方面双标严重,拥有BCI认证的很多其他国家的企业有实实在在“违反人权”的情况,比如:印度等国雇佣童工采棉,BCI的做法仅仅是对当地企业进行宣传,要求他们“尽量不要用”,完全没有“抵制”。和QS/ISO等生产质量认证体系不同,尽管BCI强调唯有其认证通过的棉花才有资格叫“良好棉花”,但这个良好的标准里关注的只是所谓“从业者的健康及权益保护”和“生产环境生物多样性”,高举“政治正确”的大旗的同时,H&M等品牌多次被查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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