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江苏“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全省拥有中医类医疗机构2689个,较2015年末翻了一番;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97所,其中三级44所、二级63所。三级综合医院100%建有中医科,建有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36个。
十四五期间,将健全中医药质控体系,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全面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等级中医馆、等级中医阁建设,新增6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中医药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中医药强省建设彰显更高水平。
十三五:中医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规划指出,目前江苏省中医药资源规模持续壮大,全省拥有中医类医疗机构2689个,较2015年末翻了一番;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97所,其中三级44所、二级63所。中医实有床位68988张,中医医院房屋建筑面积529.98万平方米,分别较2015年末增长47.2%、40.9%。三级综合医院100%建有中医科,建有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36个。
基层中医药服务进一步发展,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73个,98.4%的乡镇卫生院和99.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有中医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2573个,是2015年末的两倍。
中医“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成效明显,构建了一批层次分明、特色明显、功能互补的现代化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临床专科群。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2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6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83个。
“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本土确诊病例治疗中医药参与率96.2%。
十三五:中医药传承创新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加强地方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研究院相继成立。建成全国中医学术流派工作室、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6个。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室48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0个。设立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系统开展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
中医药单位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1123项,其中国家级76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6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各1项、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医药产值持续增长,规模以上中药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0.7亿元,拥有20个年销售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4795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0.41人。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中青年人才培乔订划,新增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岐黄学者5人、全国优秀中医人才33人,省名中医100人、省中医药领军人才29人、省优秀中医人才57人。
十四五:加快完善现代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明确,要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加快打造高质量的现代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优先发展。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中医医院建设全面达标,拓展多样化中医药服务阵地。
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研究制定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指南。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至少3所。
健全中医药质控体系,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全面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等级中医馆、等级中医阁建设,新增6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高中医应急和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传染病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规范化建设。
十四五:努力推动中医药科技振兴
《规划》提出,要打造多学科融合、集成高效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级中医疫病研究中心1个、中医循证医学研究中心1个、中医临床研究基地5个、中医临床医学创新中心10个和中医药重点学科20个。
支持江苏地方特色的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加强中医理论科学内涵的现代阐释和实践创新,加强经典名方功效物质基础研究。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推广,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夯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基础,协同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
遴选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20名。建设100个省级名医传承工作室、10个省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坊和100个基层名医工作站。持续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提升中医药文化发展平台建设水平,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广。
十四五:做强做优中医药产业
《规划》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医药产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全链条建设,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工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医养结合”,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积极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助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加强中医药惠侨工作,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培育建设省级中医药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不少于2个。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全省拥有中医类医疗机构2689个,较2015年末翻了一番;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97所,其中三级44所、二级63所。三级综合医院100%建有中医科,建有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36个。
十四五期间,将健全中医药质控体系,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全面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等级中医馆、等级中医阁建设,新增6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中医药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中医药强省建设彰显更高水平。
十三五:中医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规划指出,目前江苏省中医药资源规模持续壮大,全省拥有中医类医疗机构2689个,较2015年末翻了一番;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97所,其中三级44所、二级63所。中医实有床位68988张,中医医院房屋建筑面积529.98万平方米,分别较2015年末增长47.2%、40.9%。三级综合医院100%建有中医科,建有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36个。
基层中医药服务进一步发展,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73个,98.4%的乡镇卫生院和99.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有中医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2573个,是2015年末的两倍。
中医“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成效明显,构建了一批层次分明、特色明显、功能互补的现代化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临床专科群。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2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6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83个。
“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本土确诊病例治疗中医药参与率96.2%。
十三五:中医药传承创新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加强地方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研究院相继成立。建成全国中医学术流派工作室、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6个。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室48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0个。设立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系统开展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
中医药单位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1123项,其中国家级76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6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各1项、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医药产值持续增长,规模以上中药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0.7亿元,拥有20个年销售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4795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0.41人。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中青年人才培乔订划,新增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岐黄学者5人、全国优秀中医人才33人,省名中医100人、省中医药领军人才29人、省优秀中医人才57人。
十四五:加快完善现代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明确,要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加快打造高质量的现代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优先发展。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中医医院建设全面达标,拓展多样化中医药服务阵地。
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研究制定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指南。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至少3所。
健全中医药质控体系,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全面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等级中医馆、等级中医阁建设,新增6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高中医应急和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传染病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规范化建设。
十四五:努力推动中医药科技振兴
《规划》提出,要打造多学科融合、集成高效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级中医疫病研究中心1个、中医循证医学研究中心1个、中医临床研究基地5个、中医临床医学创新中心10个和中医药重点学科20个。
支持江苏地方特色的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加强中医理论科学内涵的现代阐释和实践创新,加强经典名方功效物质基础研究。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推广,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夯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基础,协同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
遴选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20名。建设100个省级名医传承工作室、10个省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坊和100个基层名医工作站。持续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提升中医药文化发展平台建设水平,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广。
十四五:做强做优中医药产业
《规划》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医药产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全链条建设,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工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医养结合”,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积极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助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加强中医药惠侨工作,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培育建设省级中医药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不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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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码通# 正在逐步恢复 客服:可删除小程序再重新进入】今天(1月4日)10时许,记者获悉,“西安一码通”正在逐步恢复中,据技术部门反馈称,目前已经修复完成,市民可按以下办法尝试刷新使用。
“西安一码通”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一码通出现问题,可以先删除该小程序,然后再微信清理后台缓存(我的—设置—通用——存储空间),最后再重新关注登录就可以了。
“今天早上一码通确实出现问题了,我们正在紧急修复,刚接到技术部门反馈已经处理好了,卸载删除后就可正常使用,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该名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按工作人员所说的办法进行尝试后,在“西安一码通”页面缓冲10余秒后,即可正常打开二维码。
“西安一码通”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一码通出现问题,可以先删除该小程序,然后再微信清理后台缓存(我的—设置—通用——存储空间),最后再重新关注登录就可以了。
“今天早上一码通确实出现问题了,我们正在紧急修复,刚接到技术部门反馈已经处理好了,卸载删除后就可正常使用,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该名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按工作人员所说的办法进行尝试后,在“西安一码通”页面缓冲10余秒后,即可正常打开二维码。
2021版耗材医保目录湖南率先发布,共730条!(附下载链接)
自国家医保局就耗材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湖南率先发布耗材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耗材医保共730条,医疗服务项目共3225项。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减目录内项目,不得自行调整目录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
12月10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的通知。(目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两个目录内容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湖南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共730条,其中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2条,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47条。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共3225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70项;医技诊疗类836项;临床诊疗类221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5项;其他技术服务14项。
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减目录内项目,不得自行调整目录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等。
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报销范围,并根据湖南省医疗服务现状及时调整医保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此前(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就曾对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医用耗材医保目录呼之欲出,与之相关的耗材“医保通用名”也将作为配套基础技术规范出炉。
未来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将坚持自主申报、动态调整、逐步统一,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医保耗材目录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目录将动态调整,这与药品目录调整的原则类似,再一次印证了药品的今天就是耗材的明天这一观点。
而湖南则响应政策,率先出台了医用耗材医保目录。
湖南的通知指出,该两份目录以《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0)〉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库为依据,结合当前在用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数据库制定。目录编制遵循公平公正、保障基本、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
两份目录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为做好与国家标准编码库的对接工作,在印发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各市州发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映射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映射库”(以下简称“医用耗材映射库”)。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医用耗材政策调整,不定期更新、下发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映射库。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映射库分别属于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湖南省医用耗材目录(2021 版)
一、目录构成
本目录所指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规定可以单独收费,并具有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医用耗材。《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共730条,其中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2条,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47条。
二、编排与分类
《医用耗材目录( 2021版)》包含医用耗材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备注等内容。目录采用三级分类法,其中:一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学科、品类;二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用途、品目;三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部位、功能、品种。
医用耗材映射库包含9011分类代码、三级分类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通用名代码、医保通用名、材质代码、材质、特征代码、特征参数、对应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代码、是否医保报销、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备注等内容。
三、管理原则
《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实行准入法管理,使用国家统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所列医用耗材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用耗材,未列入的医用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统一全省目录内医用耗材自付比例和限额支付标准,超出限额支付标准的,限额以内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纳入部分自费统计口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不设医用耗材自付比例和限额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限定支付范围
医用耗材目录和映射库“备注”栏标为“限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用耗材,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备注”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医用耗材,仅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五、不予支付情形
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用耗材费用:
1.属国家和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范围的;2.《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范围之外的;
3.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医用耗材。
湖南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
一、目录构成
本目录所指医疗服务项目,是指疾病诊治、护理、康复等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与患者据实结算费用的计价单元。《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共3225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70项;医技诊疗类836项;临床诊疗类221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5项;其他技术服务14项。
二、编排与分类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包含目录分类、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国家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支付分类、自付比例等内容。目录分类主要依据医疗服务项目的五级分类法,一级分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和其他技术服务,每类下设第二至四级分类,第五级为具体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包含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和名称、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和名称、字典值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项目说明、是否现行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支付分类、自付比例等内容。
三、管理原则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2021版)》实行准入法管理,使用国家统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目录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未列入的医疗服务项目基金不予支付。
四、支付分类:
医疗服务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共2630项,使用“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相关险种规定支付;“乙类”是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疗效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医疗服务项目,共595项,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相关险种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不区分甲类、乙类,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普通床位费支付标准不超过60元/日。
五、普通病房床位费用
统一全省普通病房床位费限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50元/天、二级医院40元/天、一级及以下医院25元/天。实际床位费不高于限额标准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限额标准的,限额以内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纳入全自费统计口径。
六、不予支付情形
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1.属国家和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范围的;
2.《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2021版)》范围之外的;
3.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付范围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医疗服务项目。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自国家医保局就耗材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湖南率先发布耗材医保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耗材医保共730条,医疗服务项目共3225项。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减目录内项目,不得自行调整目录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
12月10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的通知。(目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两个目录内容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湖南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共730条,其中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2条,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47条。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共3225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70项;医技诊疗类836项;临床诊疗类221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5项;其他技术服务14项。
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减目录内项目,不得自行调整目录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等。
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报销范围,并根据湖南省医疗服务现状及时调整医保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此前(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就曾对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医用耗材医保目录呼之欲出,与之相关的耗材“医保通用名”也将作为配套基础技术规范出炉。
未来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将坚持自主申报、动态调整、逐步统一,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医保耗材目录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目录将动态调整,这与药品目录调整的原则类似,再一次印证了药品的今天就是耗材的明天这一观点。
而湖南则响应政策,率先出台了医用耗材医保目录。
湖南的通知指出,该两份目录以《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0)〉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库为依据,结合当前在用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数据库制定。目录编制遵循公平公正、保障基本、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
两份目录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为做好与国家标准编码库的对接工作,在印发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各市州发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映射库”(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映射库”(以下简称“医用耗材映射库”)。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医用耗材政策调整,不定期更新、下发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映射库。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医用耗材映射库分别属于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湖南省医用耗材目录(2021 版)
一、目录构成
本目录所指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规定可以单独收费,并具有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医用耗材。《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共730条,其中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12条,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47条。
二、编排与分类
《医用耗材目录( 2021版)》包含医用耗材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备注等内容。目录采用三级分类法,其中:一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学科、品类;二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用途、品目;三级分类为医用耗材的部位、功能、品种。
医用耗材映射库包含9011分类代码、三级分类代码、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通用名代码、医保通用名、材质代码、材质、特征代码、特征参数、对应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代码、是否医保报销、自付比例、限额支付标准、备注等内容。
三、管理原则
《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实行准入法管理,使用国家统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所列医用耗材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用耗材,未列入的医用耗材基金不予支付。
统一全省目录内医用耗材自付比例和限额支付标准,超出限额支付标准的,限额以内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纳入部分自费统计口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不设医用耗材自付比例和限额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限定支付范围
医用耗材目录和映射库“备注”栏标为“限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用耗材,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备注”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医用耗材,仅限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五、不予支付情形
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用耗材费用:
1.属国家和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范围的;2.《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范围之外的;
3.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4.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医用耗材。
湖南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
一、目录构成
本目录所指医疗服务项目,是指疾病诊治、护理、康复等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与患者据实结算费用的计价单元。《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共3225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70项;医技诊疗类836项;临床诊疗类2210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95项;其他技术服务14项。
二、编排与分类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包含目录分类、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国家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支付分类、自付比例等内容。目录分类主要依据医疗服务项目的五级分类法,一级分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和其他技术服务,每类下设第二至四级分类,第五级为具体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项目映射库包含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和名称、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代码和名称、字典值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项目说明、是否现行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支付分类、自付比例等内容。
三、管理原则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2021版)》实行准入法管理,使用国家统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目录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为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未列入的医疗服务项目基金不予支付。
四、支付分类:
医疗服务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共2630项,使用“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相关险种规定支付;“乙类”是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疗效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医疗服务项目,共595项,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相关险种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不区分甲类、乙类,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普通床位费支付标准不超过60元/日。
五、普通病房床位费用
统一全省普通病房床位费限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50元/天、二级医院40元/天、一级及以下医院25元/天。实际床位费不高于限额标准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限额标准的,限额以内的由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基金不予支付,纳入全自费统计口径。
六、不予支付情形
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1.属国家和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范围的;
2.《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2021版)》范围之外的;
3.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付范围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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