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上市# 博纳影业于深交所上市,总裁于冬与导演徐克、陈凯歌,电影人黄建新,以及原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等人敲响上市钟。此外,金巧巧 、陈红、章子怡 、李冰冰、陈宝国 、林永健、李晨等均现身上市仪式。博纳影业成为近五年首家A股上市的影视公司#博纳影业上市#
博纳以发行起家,目前已在电影投资制作、发行、院线及影院等有完整布局。公开数据显示,博纳现已累计出品影片超过250部,累计总票房超过600亿元,其中有16部影片票房超过10亿元。《红海行动》《中国机长》《烈火英雄》《智取威虎山》等均获得超高票房,其中《长津湖》票房57.75亿元,为中国影史票房冠军,且在中国影史票房前十名影片中,博纳主出品的占了三部,在前十五名中占据四席#章子怡李冰冰同框#
博纳以发行起家,目前已在电影投资制作、发行、院线及影院等有完整布局。公开数据显示,博纳现已累计出品影片超过250部,累计总票房超过600亿元,其中有16部影片票房超过10亿元。《红海行动》《中国机长》《烈火英雄》《智取威虎山》等均获得超高票房,其中《长津湖》票房57.75亿元,为中国影史票房冠军,且在中国影史票房前十名影片中,博纳主出品的占了三部,在前十五名中占据四席#章子怡李冰冰同框#
【郑繁星&石雪婧组CP《恋爱吧!寨主》开机】本剧由湖南中影互娱独家宣发、观众网媒体支持,青年导演张磊执导,由罗斐担任总策划,刘雅婷、刘亭佑担任总制片、曾黄武担任监制,一流主创携主演郑繁星、石雪婧、黄恩昱、毛祁生、俞清蕾等亮相现场。男主郑繁星因出演《陈情令》中蓝思追一角而走红,之后的《生魂》也备受粉丝追捧;女主石雪婧曾出演超级网剧《龙日一,你死定了》、电影《封神杨戬》,凭借清纯可爱的形象被大家熟知和喜爱;男二邀请少年之名人气歌手黄恩昱、新人演员俞清蕾、人气新秀毛祁生颜值超高互飙演技,将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粉丝们都异常期待。https://t.cn/A6S44b71
近50亿票房的《哪吒》被诉侵权,索赔伍仟万!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2019年暑期档超燃动漫,以“我命由我不由天”感动无数人,更创下49.74亿的票房,位居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位!
一家叫“中影华腾”的公司正式起诉了《哪吒》导演及出品方,要求停止侵权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称已受理了此案。
其中有一部分公告内容为:“原告主张由杨某作为编剧和导演、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六公司联合出品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等方面与原告作品《五维记忆》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侵犯了原告的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起诉方在很早之前就发布了大量海报、分镜头画面等的对比图。
《哪吒》是否抄袭《五维记忆》还需要法院进一步审理,但起诉方《五维记忆》反被第三方指责抄袭,这局面足以引人深思。
法条链接:
《知识产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创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件优秀的作品都是作者殚精竭虑、仔细琢磨的成果,因此抄袭让人深恶痛绝,甚至给原作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尤其是互联网深度渗透民众生活的今天,各种剽窃、洗稿层出不穷,希望大家都能够擦亮双眼,支持原创,造就清朗网络空间!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2019年暑期档超燃动漫,以“我命由我不由天”感动无数人,更创下49.74亿的票房,位居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位!
一家叫“中影华腾”的公司正式起诉了《哪吒》导演及出品方,要求停止侵权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称已受理了此案。
其中有一部分公告内容为:“原告主张由杨某作为编剧和导演、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六公司联合出品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等方面与原告作品《五维记忆》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侵犯了原告的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起诉方在很早之前就发布了大量海报、分镜头画面等的对比图。
《哪吒》是否抄袭《五维记忆》还需要法院进一步审理,但起诉方《五维记忆》反被第三方指责抄袭,这局面足以引人深思。
法条链接:
《知识产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创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件优秀的作品都是作者殚精竭虑、仔细琢磨的成果,因此抄袭让人深恶痛绝,甚至给原作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尤其是互联网深度渗透民众生活的今天,各种剽窃、洗稿层出不穷,希望大家都能够擦亮双眼,支持原创,造就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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