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快讯# 【一定要高度重视!青岛已发现聚集性疫情10起】2月12日,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会上通报称,截至2月12日0时,全市累计报告53例确诊病例,已发现聚集性疫情10起。这些聚集性疫情提示:人员聚集对病毒传播风险大,应引起大家高度重视。发布会上提到市南区某慢性病患者因与同病房湖北籍患者及其来青探视的家人密切接触感染发病并直接或间接导致10人发病确诊。
据悉,这起聚集性疫情发生在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确诊病例中有两名医护人员,还有一名日照籍的护工。九医的这起疫情是怎么发生的?源头在哪里?对青岛的防控工作又有哪些启示?记者为此事的来龙去脉做了深入探访。
寻找传染源如同破案
“防控疫情,最关键的一招是阻断传染源。”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咨询组专家姜法春说。阻断传染源,首先得找出传染源。在寻找九医聚集性疫情的传染源时,疾控机构和医院颇费了一番周折。
首先确诊的病例是28岁的张某,他2月2日到市第九人民医院看望其奶奶(病例32),经预检分诊发现其发热至39℃,遂在发热门诊隔离治疗,2月3日下午确诊为新冠肺炎,疾控机构随即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2月4日,张某的密切接触者——奶奶(病例32)、姑姑(病例33)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经流行病学调查,张某1月24日曾去医院看望奶奶,之后在其姑姑家聚餐,共同聚餐者7人,均否认有疫区旅居史。
传染源会在哪儿
经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和公安部门进一步追踪调查,发现张某的奶奶(病例32)2019年10月因临床诊断肺间质纤维化在市第九人民医院住院,2020年1月4日-21日、1月23日-2月4日又因肺间质纤维化并感染两次在市第九人民医院住院,均住在急诊科同一病房。
张某的奶奶1月4日-21日在市第九人民医院住院期间,1月16日-21日与湖北省天门市一患者住同一病房。该患者1月16日入院,其2名家属(母亲和哥哥)于1月17日自湖北省天门市来青陪护,其哥哥于1月18日、其母亲与该患者于1月21日分别返回天门市。市疾控中心于2月5日19时许,电话联系患者哥哥,得知患者及家属3人正在天门市当地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根据上述流行病学调查证据资料推断,市疾病控制专家组判定,张某的奶奶(病例32)系住院期间(1月16日-21日),被同病室湖北来青人员感染,为此次聚集性疫情可追溯的原因。至此,真相大白,传染链条水落石出。
疫情发生后,疾控机构先后排查860人,确定151名密切接触者,全部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已有4名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
“九医初期发现的3例病例均没有湖北旅居史,这对人员排查、防控布局带来不小困难。即使怀疑也得找出依据。”姜法春说,所以后来扩大了调查范围,找出了传染源。
“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在九医的聚集性疫情中,2月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发布的一条紧急通知,曾引发关注。
紧急通知中提到:“2月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收到协查函:2月7日,日照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50岁女性,五莲县人,患者自述1月28日出现发热、乏力症状,现在日照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5日由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附近乘坐公交,经过西海岸新区返回日照市。”
经查,该通知提到的日照市确诊的50岁女性新冠肺炎患者,系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受家属聘用在市第九人民医院陪护2位住院患者的护工陈某某,其陪护的2位患者与病例32不在同一病房。
2月4日病例32在市第九人民医院确诊,护工陈某某为什么2月5日能离开医院?为什么没有被隔离?
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春雷表示:病例32确诊后,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护工因与病例32不在同一病室,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未列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因此没有对其进行隔离。
记者查询国家卫健委1月底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发现,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中有这样一条——
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按照国家卫健委的判定标准,该护工不纳入密切接触者符合规定。”姜法春说,除此之外,青岛疾控部门在相关部门配合下,调取录像监控,核对、查看每一个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包括接触了什么人,采没采取防护措施,再以此做出评估,是否纳入密切接触者范围。
九医副院长官明德说,监控显示,2月5日,陈某某自行离开医院前,医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体温检测,无异常。
疾控部门调看公交录像发现,陈某某2月5日由九医附近乘坐公交车经黄岛返回日照过程中佩戴口罩防护。
2月7日,日照市疾控中心曾向青岛市疾控中心发来协查函,在青岛市相关疾控机构协同下,完成了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日照”官微2月8日发布通报称,陈某某5日晚返回日照后进入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6日核酸检测呈阴性,2月7日核酸检测呈阳性,2月8日确诊。
截至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对陈某某工作场所、去过的公共场所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均进行了消毒处置,共追踪密切接触者36人,包括陈某某陪护的患者、患者家属在内的密切接触者均未出现异常,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我市疾控专家组评估,陈某某为此起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病例之一。
医护人员感染的背后
在这起聚集性疫情中,九医两名医护人员不幸感染。一名为确诊病例32的血液标本检验技师王某某(病例44),另一名为急诊科护士匡某某(病例48)。
住在急诊科病房的病例32确诊后,急诊科护士匡某某为什么没有马上被列入密切接触者范围?
“病例32确诊后,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因工作时匡某某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未列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春雷说,2月7日该医院又出现检验技师王某某发病(个人防护同匡某某),提示医护人员的防护可能存在风险。
2月7日17时,市南区疾控中心直接将急诊科病区和检验科全体医护人员列为密切接触者,匡某某也在密接范围内。依据密切接触者辖区管理的原则,市南区疾控中心给黄岛区疾控中心发出协查函,此时匡某某已从单位回到黄岛区家中。经查看公交录像及询问本人,匡某某上下班出行乘车均佩戴口罩防护。2月7日20时,黄岛区派专车将匡某某接至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并采样,2月8日核酸检测为阳性,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9日上午确诊。
两人的感染,也为医护人员防护敲响了警钟。
在此之前,曾到过武汉的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他发微博推测,可能通过眼睛感染。但这也仅仅限于推测,并没有可靠的科学研究支撑。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孙运波分析青岛这起病例时说,医护人员处在与病毒斗争的第一线,感染的风险确实比普通人高,疫情爆发初期,由于对病毒的了解还未明晰,医护人员感染的状况会出现。尤其是当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身体劳累,抵抗力低的时候,病毒就容易趁虚而入。所以随着对病毒的了解逐步增多后,防护措施也会跟着升级。
“九医的这起案例充分说明了病毒的狡猾性、防控的复杂性,人们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认识还不够。”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咨询组专家姜法春说。
来源:青岛早报记者 黄飞
编辑:樊蕾
校对:赵仿严
据悉,这起聚集性疫情发生在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确诊病例中有两名医护人员,还有一名日照籍的护工。九医的这起疫情是怎么发生的?源头在哪里?对青岛的防控工作又有哪些启示?记者为此事的来龙去脉做了深入探访。
寻找传染源如同破案
“防控疫情,最关键的一招是阻断传染源。”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咨询组专家姜法春说。阻断传染源,首先得找出传染源。在寻找九医聚集性疫情的传染源时,疾控机构和医院颇费了一番周折。
首先确诊的病例是28岁的张某,他2月2日到市第九人民医院看望其奶奶(病例32),经预检分诊发现其发热至39℃,遂在发热门诊隔离治疗,2月3日下午确诊为新冠肺炎,疾控机构随即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2月4日,张某的密切接触者——奶奶(病例32)、姑姑(病例33)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经流行病学调查,张某1月24日曾去医院看望奶奶,之后在其姑姑家聚餐,共同聚餐者7人,均否认有疫区旅居史。
传染源会在哪儿
经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和公安部门进一步追踪调查,发现张某的奶奶(病例32)2019年10月因临床诊断肺间质纤维化在市第九人民医院住院,2020年1月4日-21日、1月23日-2月4日又因肺间质纤维化并感染两次在市第九人民医院住院,均住在急诊科同一病房。
张某的奶奶1月4日-21日在市第九人民医院住院期间,1月16日-21日与湖北省天门市一患者住同一病房。该患者1月16日入院,其2名家属(母亲和哥哥)于1月17日自湖北省天门市来青陪护,其哥哥于1月18日、其母亲与该患者于1月21日分别返回天门市。市疾控中心于2月5日19时许,电话联系患者哥哥,得知患者及家属3人正在天门市当地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根据上述流行病学调查证据资料推断,市疾病控制专家组判定,张某的奶奶(病例32)系住院期间(1月16日-21日),被同病室湖北来青人员感染,为此次聚集性疫情可追溯的原因。至此,真相大白,传染链条水落石出。
疫情发生后,疾控机构先后排查860人,确定151名密切接触者,全部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已有4名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
“九医初期发现的3例病例均没有湖北旅居史,这对人员排查、防控布局带来不小困难。即使怀疑也得找出依据。”姜法春说,所以后来扩大了调查范围,找出了传染源。
“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在九医的聚集性疫情中,2月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发布的一条紧急通知,曾引发关注。
紧急通知中提到:“2月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收到协查函:2月7日,日照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50岁女性,五莲县人,患者自述1月28日出现发热、乏力症状,现在日照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5日由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附近乘坐公交,经过西海岸新区返回日照市。”
经查,该通知提到的日照市确诊的50岁女性新冠肺炎患者,系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受家属聘用在市第九人民医院陪护2位住院患者的护工陈某某,其陪护的2位患者与病例32不在同一病房。
2月4日病例32在市第九人民医院确诊,护工陈某某为什么2月5日能离开医院?为什么没有被隔离?
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春雷表示:病例32确诊后,经流行病学调查,该护工因与病例32不在同一病室,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未列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因此没有对其进行隔离。
记者查询国家卫健委1月底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发现,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中有这样一条——
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按照国家卫健委的判定标准,该护工不纳入密切接触者符合规定。”姜法春说,除此之外,青岛疾控部门在相关部门配合下,调取录像监控,核对、查看每一个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包括接触了什么人,采没采取防护措施,再以此做出评估,是否纳入密切接触者范围。
九医副院长官明德说,监控显示,2月5日,陈某某自行离开医院前,医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体温检测,无异常。
疾控部门调看公交录像发现,陈某某2月5日由九医附近乘坐公交车经黄岛返回日照过程中佩戴口罩防护。
2月7日,日照市疾控中心曾向青岛市疾控中心发来协查函,在青岛市相关疾控机构协同下,完成了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日照”官微2月8日发布通报称,陈某某5日晚返回日照后进入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6日核酸检测呈阴性,2月7日核酸检测呈阳性,2月8日确诊。
截至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对陈某某工作场所、去过的公共场所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均进行了消毒处置,共追踪密切接触者36人,包括陈某某陪护的患者、患者家属在内的密切接触者均未出现异常,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我市疾控专家组评估,陈某某为此起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病例之一。
医护人员感染的背后
在这起聚集性疫情中,九医两名医护人员不幸感染。一名为确诊病例32的血液标本检验技师王某某(病例44),另一名为急诊科护士匡某某(病例48)。
住在急诊科病房的病例32确诊后,急诊科护士匡某某为什么没有马上被列入密切接触者范围?
“病例32确诊后,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因工作时匡某某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未列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春雷说,2月7日该医院又出现检验技师王某某发病(个人防护同匡某某),提示医护人员的防护可能存在风险。
2月7日17时,市南区疾控中心直接将急诊科病区和检验科全体医护人员列为密切接触者,匡某某也在密接范围内。依据密切接触者辖区管理的原则,市南区疾控中心给黄岛区疾控中心发出协查函,此时匡某某已从单位回到黄岛区家中。经查看公交录像及询问本人,匡某某上下班出行乘车均佩戴口罩防护。2月7日20时,黄岛区派专车将匡某某接至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并采样,2月8日核酸检测为阳性,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9日上午确诊。
两人的感染,也为医护人员防护敲响了警钟。
在此之前,曾到过武汉的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他发微博推测,可能通过眼睛感染。但这也仅仅限于推测,并没有可靠的科学研究支撑。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孙运波分析青岛这起病例时说,医护人员处在与病毒斗争的第一线,感染的风险确实比普通人高,疫情爆发初期,由于对病毒的了解还未明晰,医护人员感染的状况会出现。尤其是当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身体劳累,抵抗力低的时候,病毒就容易趁虚而入。所以随着对病毒的了解逐步增多后,防护措施也会跟着升级。
“九医的这起案例充分说明了病毒的狡猾性、防控的复杂性,人们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认识还不够。”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咨询组专家姜法春说。
来源:青岛早报记者 黄飞
编辑:樊蕾
校对:赵仿严
【昨日,临沂无新增!紧急寻找这2人接触者!一人2次核酸呈阴性!一人无症状】2020年2月12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例,累计确诊病例506例(含重症病例18例,危重症病例8例,治愈出院98例,死亡病例2例);新增疑似病例16例,现有疑似病例69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23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0462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250例,尚有352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昨日,临沂无新增!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确诊病例45例,治愈出院12例。各县区累计确诊病例为兰山区18例、郯城县5例、沂南县4例、莒南县5例、沂水县3例、费县3例、河东区2例、平邑县2例、临沭县2例、兰陵县1例。(省卫生健康委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公布的河东区10例确诊病例,为兰山区6例、河东区2例、郯城县2例)。
关于紧急寻找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2月12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18:26,从武汉武昌火车站乘车(乘车信息:K1624硬卧3号车厢14号下铺)。
1月22日5:36,到达连云港火车站,步行到连云港汽车总站;8:00乘坐连云港至东营客车;10:50在莒南县城南环路长途汽车站南门下车,步行至城乡客运站门口乘坐莒南县城K3路公交车;11:20在金都上城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回到十字路街道东赤石沟村家中未外出。
1月23日上午,因感冒、发烧、轻微咳嗽,从家中步行至莒南县中医医院。12:39-12:48在中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12:43在大厅挂号,12:49在大厅缴费,12:50-12:53在影像楼检查,12:55至化验室采血检测,13:01取透视片,13:03回到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分别有两次与其他就诊人员接触,先为一对老年夫妇,后有母女俩(上述4人在门诊取药登记的姓名为:李某某、王某某,其他两人陪同),13:12步行离开医院大门,在院内未取药。该病例回村后,先到其父母家,然后又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本次外出时全程带口罩。
1月24日至1月27日,在家隔离。
1月28日至2月1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于1月29日、31日经市疾控中心两次核酸检测阴性。2020年2月1日14:52出院。
2月2日-2月10日,在家隔离。
2月10日对全县武汉返乡人员采样送检,2月11日14:11反馈核酸检测阳性,16:39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月12日7:00转入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病例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时不要外出,虽然与病例最后接触时间已过14天医学隔离观察期,但为了大家的安全,请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7212330),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并采样检测。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莒南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0539-7289120,由县人民医院120专用救护车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新定点医院)就诊。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关于紧急寻找刘某某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刘某某,男,40 岁,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人,现住武汉市武昌区,系武汉返乡人员。2 月 11 日,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结果为阳性。目前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县应急救治中心)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经初步调查,其返乡后活动轨迹如下:
1 月 12 日,24:00 左右,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3 日,上午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饭后自驾车去临沂汽配城购物,下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4 日,上午委托其亲戚李某某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大队部西修理厂修车;14:00 左右其本人到该修理厂结算费用,17:00 左右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送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5 日,16:00 左右,自驾车到罗庄区艺林学校门口接其孩子,18: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6 日,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吃午饭,14:00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7 日,14:00 左右,自驾车途经县城玉华庭停车点,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三楼服装区、县城东钢材市场路南五金店购物,18:20 左右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晚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8 日,10:0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曹洼村赶集,14:40左右,到县城沭新街联通公司给亲戚送东西,15: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9 日,7:3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富源农贸市场、曹村南沿河肉铺购物,10: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0 日,上午乘私家车,到罗庄区龙潭小区走亲戚,午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1 日,9:00 左右,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一楼食品区、时代广场、土产公司南门购物,中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17:00 左右,到县城光明路中段皖北碳锅羊肉吃饭,20: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2 日,8:00 左右,到县城东外环杨家诊所拿药,中午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15: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3 日,上午,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拿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之后刘某某一家居家隔离,未外出。
请曾在以上时段、以上地点出现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要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少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
2. 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拨打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539-6266796),报告所在位置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县卫健局:0539-6239086
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
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
临沭街道卫生院:0539-6211083
临沭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2 日
昨日,临沂无新增!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确诊病例45例,治愈出院12例。各县区累计确诊病例为兰山区18例、郯城县5例、沂南县4例、莒南县5例、沂水县3例、费县3例、河东区2例、平邑县2例、临沭县2例、兰陵县1例。(省卫生健康委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公布的河东区10例确诊病例,为兰山区6例、河东区2例、郯城县2例)。
关于紧急寻找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2月12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18:26,从武汉武昌火车站乘车(乘车信息:K1624硬卧3号车厢14号下铺)。
1月22日5:36,到达连云港火车站,步行到连云港汽车总站;8:00乘坐连云港至东营客车;10:50在莒南县城南环路长途汽车站南门下车,步行至城乡客运站门口乘坐莒南县城K3路公交车;11:20在金都上城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回到十字路街道东赤石沟村家中未外出。
1月23日上午,因感冒、发烧、轻微咳嗽,从家中步行至莒南县中医医院。12:39-12:48在中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12:43在大厅挂号,12:49在大厅缴费,12:50-12:53在影像楼检查,12:55至化验室采血检测,13:01取透视片,13:03回到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分别有两次与其他就诊人员接触,先为一对老年夫妇,后有母女俩(上述4人在门诊取药登记的姓名为:李某某、王某某,其他两人陪同),13:12步行离开医院大门,在院内未取药。该病例回村后,先到其父母家,然后又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本次外出时全程带口罩。
1月24日至1月27日,在家隔离。
1月28日至2月1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于1月29日、31日经市疾控中心两次核酸检测阴性。2020年2月1日14:52出院。
2月2日-2月10日,在家隔离。
2月10日对全县武汉返乡人员采样送检,2月11日14:11反馈核酸检测阳性,16:39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月12日7:00转入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病例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时不要外出,虽然与病例最后接触时间已过14天医学隔离观察期,但为了大家的安全,请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7212330),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并采样检测。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莒南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0539-7289120,由县人民医院120专用救护车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新定点医院)就诊。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关于紧急寻找刘某某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刘某某,男,40 岁,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人,现住武汉市武昌区,系武汉返乡人员。2 月 11 日,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结果为阳性。目前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县应急救治中心)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经初步调查,其返乡后活动轨迹如下:
1 月 12 日,24:00 左右,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3 日,上午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饭后自驾车去临沂汽配城购物,下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4 日,上午委托其亲戚李某某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大队部西修理厂修车;14:00 左右其本人到该修理厂结算费用,17:00 左右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送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5 日,16:00 左右,自驾车到罗庄区艺林学校门口接其孩子,18: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6 日,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吃午饭,14:00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7 日,14:00 左右,自驾车途经县城玉华庭停车点,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三楼服装区、县城东钢材市场路南五金店购物,18:20 左右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晚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8 日,10:0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曹洼村赶集,14:40左右,到县城沭新街联通公司给亲戚送东西,15: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9 日,7:3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富源农贸市场、曹村南沿河肉铺购物,10: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0 日,上午乘私家车,到罗庄区龙潭小区走亲戚,午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1 日,9:00 左右,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一楼食品区、时代广场、土产公司南门购物,中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17:00 左右,到县城光明路中段皖北碳锅羊肉吃饭,20: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2 日,8:00 左右,到县城东外环杨家诊所拿药,中午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15: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3 日,上午,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拿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之后刘某某一家居家隔离,未外出。
请曾在以上时段、以上地点出现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要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少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
2. 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拨打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539-6266796),报告所在位置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县卫健局:0539-6239086
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
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
临沭街道卫生院:0539-6211083
临沭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2 日
【昨日,临沂无新增!紧急寻找这2人接触者!一人2次核酸呈阴性!一人无症状】2020年2月12日12-24时,山东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例,累计确诊病例506例(含重症病例18例,危重症病例8例,治愈出院98例,死亡病例2例);新增疑似病例16例,现有疑似病例69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23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0462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250例,尚有352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昨日,临沂无新增!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确诊病例45例,治愈出院12例。各县区累计确诊病例为兰山区18例、郯城县5例、沂南县4例、莒南县5例、沂水县3例、费县3例、河东区2例、平邑县2例、临沭县2例、兰陵县1例。(省卫生健康委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公布的河东区10例确诊病例,为兰山区6例、河东区2例、郯城县2例)。
关于紧急寻找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2月12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18:26,从武汉武昌火车站乘车(乘车信息:K1624硬卧3号车厢14号下铺)。
1月22日5:36,到达连云港火车站,步行到连云港汽车总站;8:00乘坐连云港至东营客车;10:50在莒南县城南环路长途汽车站南门下车,步行至城乡客运站门口乘坐莒南县城K3路公交车;11:20在金都上城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回到十字路街道东赤石沟村家中未外出。
1月23日上午,因感冒、发烧、轻微咳嗽,从家中步行至莒南县中医医院。12:39-12:48在中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12:43在大厅挂号,12:49在大厅缴费,12:50-12:53在影像楼检查,12:55至化验室采血检测,13:01取透视片,13:03回到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分别有两次与其他就诊人员接触,先为一对老年夫妇,后有母女俩(上述4人在门诊取药登记的姓名为:李某某、王某某,其他两人陪同),13:12步行离开医院大门,在院内未取药。该病例回村后,先到其父母家,然后又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本次外出时全程带口罩。
1月24日至1月27日,在家隔离。
1月28日至2月1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于1月29日、31日经市疾控中心两次核酸检测阴性。2020年2月1日14:52出院。
2月2日-2月10日,在家隔离。
2月10日对全县武汉返乡人员采样送检,2月11日14:11反馈核酸检测阳性,16:39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月12日7:00转入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病例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时不要外出,虽然与病例最后接触时间已过14天医学隔离观察期,但为了大家的安全,请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7212330),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并采样检测。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莒南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0539-7289120,由县人民医院120专用救护车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新定点医院)就诊。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关于紧急寻找刘某某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刘某某,男,40 岁,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人,现住武汉市武昌区,系武汉返乡人员。2 月 11 日,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结果为阳性。目前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县应急救治中心)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经初步调查,其返乡后活动轨迹如下:
1 月 12 日,24:00 左右,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3 日,上午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饭后自驾车去临沂汽配城购物,下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4 日,上午委托其亲戚李某某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大队部西修理厂修车;14:00 左右其本人到该修理厂结算费用,17:00 左右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送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5 日,16:00 左右,自驾车到罗庄区艺林学校门口接其孩子,18: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6 日,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吃午饭,14:00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7 日,14:00 左右,自驾车途经县城玉华庭停车点,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三楼服装区、县城东钢材市场路南五金店购物,18:20 左右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晚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8 日,10:0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曹洼村赶集,14:40左右,到县城沭新街联通公司给亲戚送东西,15: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9 日,7:3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富源农贸市场、曹村南沿河肉铺购物,10: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0 日,上午乘私家车,到罗庄区龙潭小区走亲戚,午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1 日,9:00 左右,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一楼食品区、时代广场、土产公司南门购物,中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17:00 左右,到县城光明路中段皖北碳锅羊肉吃饭,20: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2 日,8:00 左右,到县城东外环杨家诊所拿药,中午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15: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3 日,上午,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拿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之后刘某某一家居家隔离,未外出。
请曾在以上时段、以上地点出现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要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少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
2. 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拨打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539-6266796),报告所在位置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县卫健局:0539-6239086
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
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
临沭街道卫生院:0539-6211083
临沭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2 日
昨日,临沂无新增!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确诊病例45例,治愈出院12例。各县区累计确诊病例为兰山区18例、郯城县5例、沂南县4例、莒南县5例、沂水县3例、费县3例、河东区2例、平邑县2例、临沭县2例、兰陵县1例。(省卫生健康委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公布的河东区10例确诊病例,为兰山区6例、河东区2例、郯城县2例)。
关于紧急寻找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2月12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病例。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18:26,从武汉武昌火车站乘车(乘车信息:K1624硬卧3号车厢14号下铺)。
1月22日5:36,到达连云港火车站,步行到连云港汽车总站;8:00乘坐连云港至东营客车;10:50在莒南县城南环路长途汽车站南门下车,步行至城乡客运站门口乘坐莒南县城K3路公交车;11:20在金都上城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回到十字路街道东赤石沟村家中未外出。
1月23日上午,因感冒、发烧、轻微咳嗽,从家中步行至莒南县中医医院。12:39-12:48在中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12:43在大厅挂号,12:49在大厅缴费,12:50-12:53在影像楼检查,12:55至化验室采血检测,13:01取透视片,13:03回到急诊内科就诊,就诊期间分别有两次与其他就诊人员接触,先为一对老年夫妇,后有母女俩(上述4人在门诊取药登记的姓名为:李某某、王某某,其他两人陪同),13:12步行离开医院大门,在院内未取药。该病例回村后,先到其父母家,然后又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本次外出时全程带口罩。
1月24日至1月27日,在家隔离。
1月28日至2月1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于1月29日、31日经市疾控中心两次核酸检测阴性。2020年2月1日14:52出院。
2月2日-2月10日,在家隔离。
2月10日对全县武汉返乡人员采样送检,2月11日14:11反馈核酸检测阳性,16:39入莒南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月12日7:00转入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病例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时不要外出,虽然与病例最后接触时间已过14天医学隔离观察期,但为了大家的安全,请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7212330),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并采样检测。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莒南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0539-7289120,由县人民医院120专用救护车接入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新定点医院)就诊。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关于紧急寻找刘某某
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刘某某,男,40 岁,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人,现住武汉市武昌区,系武汉返乡人员。2 月 11 日,检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结果为阳性。目前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县应急救治中心)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经初步调查,其返乡后活动轨迹如下:
1 月 12 日,24:00 左右,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3 日,上午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饭后自驾车去临沂汽配城购物,下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4 日,上午委托其亲戚李某某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大队部西修理厂修车;14:00 左右其本人到该修理厂结算费用,17:00 左右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送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5 日,16:00 左右,自驾车到罗庄区艺林学校门口接其孩子,18: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6 日,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中吃午饭,14:00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7 日,14:00 左右,自驾车途经县城玉华庭停车点,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三楼服装区、县城东钢材市场路南五金店购物,18:20 左右自驾车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晚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8 日,10:0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曹洼村赶集,14:40左右,到县城沭新街联通公司给亲戚送东西,15: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19 日,7:30 左右,同其家人到县城富源农贸市场、曹村南沿河肉铺购物,10:00 左右,途经县城第壹城小区南门,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0 日,上午乘私家车,到罗庄区龙潭小区走亲戚,午饭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1 日,9:00 左右,到常林大街华诚超市一楼食品区、时代广场、土产公司南门购物,中午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17:00 左右,到县城光明路中段皖北碳锅羊肉吃饭,20: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2 日,8:00 左右,到县城东外环杨家诊所拿药,中午到临沭街道东盘南村亲戚家吃饭,15:00 左右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
1 月 23 日,上午,自驾车到县老法院家属院亲戚家拿东西,后返回临沭街道东河口村,之后刘某某一家居家隔离,未外出。
请曾在以上时段、以上地点出现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要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少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
2. 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拨打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539-6266796),报告所在位置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县卫健局:0539-6239086
县疾控中心:0539-6211098
县人民医院:0539-6211420
临沭街道卫生院:0539-6211083
临沭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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