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翡翠防坑指南。 本人根据多年行业经验给出大家以下建议。 1、旅游就旅游不要买翡翠,全球各大景点租金相当贵,导致商家100本钱的东西只能卖1000-10000,坑你没商量,千万不能买排行榜第一位。 2、商场最好逛逛看看电影吃吃饭,买翡翠玉石还是算了,商场商铺租金谁来付?你不付我不付总有冤种抽奖付,嘎嘎,千万不能买排行榜第二位。 3、高端会所收藏馆,翡翠品质一般是确实好,但是装修租金一单就回本,懂的都懂,不坑老百姓,专坑有钱人,还是挺良心哈哈,千万不能买排行榜第三位。4、实体店古玩城某福珠宝价格也是高,毕竟人员工资品牌效应房租,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般是10倍左右标价,千万不能买排行榜第四位。总结一下 不买就不会被坑 哈哈哈哈 下期聊 在哪买合适 欢迎关注本号 手工打字多多支持谢谢#翡翠[超话]##珠宝首饰# https://t.cn/AiYiSZyt
#关注#【7月起,这些市场监管新规实施!】
2022年7月已到来!市场监管领域有哪些新规定将正式施行?快来看↓↓↓
01、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营模式的发展,广大消费者也逐渐接受吊牌、模型展示、电子屏幕等多种个性化标价方式,对经营者的标价形式进行严格限定并实行标价签监制制度已经没有必要。因此,《规定》取消了标价签监制制度。
为充分发挥明码标价有效传递价格信息的功能,《规定》对明码标价的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明码标价。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发布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等的参考样式。
0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修订
总局令第57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人员进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场所检查,不予配合或者拖延、阻碍监督检查正常开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被检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在检查中隐匿证据、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在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0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在落实“放管服”方面,《规范》结合行业实际精准施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减负。例如,《规范》明确企业配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等生产工序采用全封闭管道的,可以不设置半成品贮存间。
为进一步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规范》设置“委托生产管理”专章,明确委托方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委托方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确定对受托生产企业的遴选标准,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规范》同时明确委托方和受托生产企业对产品实行“双放行”,强调受托生产企业履行出厂放行义务,委托方履行产品上市销售放行义务。
此外,《规范》突出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加大对生产质量全过程的管理力度。考虑到原料安全是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规范》明确企业应当对关键原料留样,并保存留样记录等。附件《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更是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牙膏作为重点产品,在生产条件方面做出特殊规定的要求,明确生产施用于眼部皮肤表面以及儿童皮肤、口唇表面,以清洁、保护为目的的驻留类化妆品的(粉剂化妆品除外),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应当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04、淋浴器 、净水机纳入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实施水效标识管理,有利于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05、7月1日起,取消提交认可变更申请纸质材料
为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近日发布《CNAS关于进一步简化认可变更管理方式的通知》,取消提交变更申请的纸质材料,机构申请变更任务只需在CNAS官网“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在线申请”中填报。新规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0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2022版,7月1日起施行
为完善电梯型式试验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含1号修改单)进行了修订,形成《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采用非钢丝绳悬挂装置电梯的技术要求已纳入《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原相关技术评审的批复文件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废止,原整机型式试验证书于2023年6月30日后失效;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于2023年6月30日后失效;其他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继续有效;电梯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证书,在下次核查日期前继续有效。
07、4份车检新标准,7月1日将实施
生态环境部公布4份车检相关新标准,将于2022年7月1号起实施。
这4份标准分别是:HJ 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 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规定了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软件功能和数据采集传输要求。HJ 1239.1-2021《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 车载终端》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等。HJ 1239.2-2021《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企业平台注册、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HJ 1239.3-2021《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的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22年7月已到来!市场监管领域有哪些新规定将正式施行?快来看↓↓↓
01、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营模式的发展,广大消费者也逐渐接受吊牌、模型展示、电子屏幕等多种个性化标价方式,对经营者的标价形式进行严格限定并实行标价签监制制度已经没有必要。因此,《规定》取消了标价签监制制度。
为充分发挥明码标价有效传递价格信息的功能,《规定》对明码标价的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明码标价。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发布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等的参考样式。
0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修订
总局令第57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人员进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场所检查,不予配合或者拖延、阻碍监督检查正常开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被检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在检查中隐匿证据、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在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0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在落实“放管服”方面,《规范》结合行业实际精准施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减负。例如,《规范》明确企业配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等生产工序采用全封闭管道的,可以不设置半成品贮存间。
为进一步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规范》设置“委托生产管理”专章,明确委托方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委托方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确定对受托生产企业的遴选标准,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规范》同时明确委托方和受托生产企业对产品实行“双放行”,强调受托生产企业履行出厂放行义务,委托方履行产品上市销售放行义务。
此外,《规范》突出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加大对生产质量全过程的管理力度。考虑到原料安全是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规范》明确企业应当对关键原料留样,并保存留样记录等。附件《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要求》更是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牙膏作为重点产品,在生产条件方面做出特殊规定的要求,明确生产施用于眼部皮肤表面以及儿童皮肤、口唇表面,以清洁、保护为目的的驻留类化妆品的(粉剂化妆品除外),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应当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
04、淋浴器 、净水机纳入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实施水效标识管理,有利于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05、7月1日起,取消提交认可变更申请纸质材料
为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近日发布《CNAS关于进一步简化认可变更管理方式的通知》,取消提交变更申请的纸质材料,机构申请变更任务只需在CNAS官网“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在线申请”中填报。新规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06、《电梯型式试验规则》2022版,7月1日起施行
为完善电梯型式试验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含1号修改单)进行了修订,形成《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采用非钢丝绳悬挂装置电梯的技术要求已纳入《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原相关技术评审的批复文件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废止,原整机型式试验证书于2023年6月30日后失效;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于2023年6月30日后失效;其他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继续有效;电梯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证书,在下次核查日期前继续有效。
07、4份车检新标准,7月1日将实施
生态环境部公布4份车检相关新标准,将于2022年7月1号起实施。
这4份标准分别是:HJ 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 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规定了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软件功能和数据采集传输要求。HJ 1239.1-2021《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 车载终端》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等。HJ 1239.2-2021《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企业平台注册、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HJ 1239.3-2021《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的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
来源:中国质量报
【嘉宾介绍】2022年复合材料缠绕技术专题研讨会
https://t.cn/A6acwy6O
章林伟
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2002年获哈尓滨工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北京建筑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建筑大学兼职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建设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处长、副巡视员,现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兼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
国内管道发展现状与展望
报告摘要:
更新中,敬请期待!
赵世明
赵世明,硕士学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顾问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给排水专业主任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未来城镇供水与复合管道
报告摘要:
中国未来城市的生活饮用水供应达到发达国家那样可直接饮用,此目标已经提上日程。为实现此目标,需要提升建筑及小区的饮用水供应技术,同时也需要提升城市管网输配水、城市水厂水质处理的技术水平与理念。此外在输配水环节,复合管道对水质的保持将发挥重要作用。
朱新民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电中心副主任、结构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兼任中国建筑学会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一、二届副主任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中国科技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陕西冯家山引水工程PCP管道、深圳龙茜供水工程PCP管道、新疆兵团二师38团苏塘灌区PCCP管道、深圳北线引水工程FRPM管道等多个大型管道工程的爆管原因分析与安全鉴定,参编JC/T 2538-2019规范。
大型玻璃钢管道工程质量与安全评估方法
报告摘要:
一、问题提出
二、管道检测内容与安全评估综述
三、玻璃钢管道服役状态检测
四、工程案例及检测结果分析
五、玻璃钢管道安全评估
六、小结
王庆昭
王庆昭,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主要从事高分子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塑料:主要是高强度、高耐磨、耐极限条件的新型塑料,特别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2)降解塑料,主要研究开发农地膜、包装薄膜的生物降解技术。(3)通用塑料高性能化,研究通用塑料自增强的机理和方法及设备,实现聚烯烃的高性能化,主要是熔体纺丝法制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高强度薄膜。(4)热塑性复合材料,主要是连续玻璃纤维/热塑性塑料复合材料和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增强管材。作为课题负责人,近几年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项目9项,横向项目22项,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3项,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被SCI、EI收录12篇,在其学术领域内有较高的影响。在产业化方面,所开发的多项技术投入了规模化生产,累计创利税10亿元。
GFT-RTP生产技术与产品应用
报告摘要:
介绍连续玻璃纤维/聚乙烯复合带(GFT)的制备、结构和性能,介绍以GFT为增强层,热塑性塑料为内外层的增强热塑性塑料管材(GFT-RTP)的结构、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和标准,以及GFT-RTP在油气、矿山、水利和市政领域的应用。GFT-RTP是我国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
李国树
冀州中意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专业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的结构设计、工艺设计,自主研发了玻璃钢产品设计软件。
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法规与国标准解读与应用
报告摘要:
近年来纤维增强塑料管道与容器(俗称玻璃钢管道与容器)得到了快速发展,被广泛应用,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国家标准相继出台,本报告介绍了与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的法规与国家标准的制订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并对其中的技术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介绍了在进行选材、设计、制造与检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陈博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特邀顾问,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958年毕业于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963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今之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曾任北京251厂(北京玻璃钢研究院)机电设备研究室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963年始即从事玻纤复合材料研究及科技普及工作,为建立我国玻璃钢管道与贮罐工业做了开创性的贡献。致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了“七五”以来我国玻璃钢工业的发展。主编有《中国玻璃钢工业大全》《玻璃钢简明技术手册》等。曾获全国科学大会、国防科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奖。现仍致力研发新型复合材料技术,和相关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
第五代氢气瓶-无内衬压力容器制造方案
报告摘要:
报告详细介绍了滚塑法制造第五代复合材料氢气瓶内胆相关的技术标准、内胆基本要求、尼龙内胆配方、滚塑的优点、缺点、滚塑模具、设备、滚塑过程要点等。
陈建中
陈建中,博士学位,副教授,武汉理工大学复合材料力学系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力学、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复合材料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关于复合材料缠绕制品相关的研究。发表相关科研论文40多篇,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国际专利1项)。曾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起草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和《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化粪池》、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编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GRP)湿态环境下长期极限弯曲应变和长期极限相对环变形的测定》、《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及管件长期静水压试验方法》等多部复合材料相关标准规范。
复合材料缠绕行业自律规范
报告摘要:
行业自律背景、目的、意义、价值;适用对象、范围;自律的内容、自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及监督管理。
李长城
李长城,重庆庆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沁阳市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会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河南商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科技人才专家库成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库首批认证专家,沁阳市人民政府特聘经济发展顾问,沁阳市政协委员。长期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和技术研究,在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制造方面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是业界公认的复合型专家级人才,是国内复合材料智能化连续生产装备联合攻关项目领军人物。
智能化连续缠绕复合材料管道设备开发思路
报告摘要:
一、连缠管道设备现状
二、智能化方案
三、连续缠绕挤出管道的开发
四、结构管道的探讨
五、纤维增强热塑管道的开发
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议
严林
四川佳世特橡胶有限公司技术总工
橡胶制品在复材材料领域的应用
报告摘要:
报告从玻璃钢管道常用橡胶密封产品、密封产品材质选择、密封产品生产工艺、密封产品质量要求、密封产品质量简易判定、密封产品硬度选择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案例分享。
更多专家介绍将会在此号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https://t.cn/A6acwy6O
章林伟
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2002年获哈尓滨工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北京建筑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建筑大学兼职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建设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处长、副巡视员,现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兼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
国内管道发展现状与展望
报告摘要:
更新中,敬请期待!
赵世明
赵世明,硕士学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顾问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给排水专业主任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未来城镇供水与复合管道
报告摘要:
中国未来城市的生活饮用水供应达到发达国家那样可直接饮用,此目标已经提上日程。为实现此目标,需要提升建筑及小区的饮用水供应技术,同时也需要提升城市管网输配水、城市水厂水质处理的技术水平与理念。此外在输配水环节,复合管道对水质的保持将发挥重要作用。
朱新民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电中心副主任、结构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兼任中国建筑学会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一、二届副主任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中国科技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陕西冯家山引水工程PCP管道、深圳龙茜供水工程PCP管道、新疆兵团二师38团苏塘灌区PCCP管道、深圳北线引水工程FRPM管道等多个大型管道工程的爆管原因分析与安全鉴定,参编JC/T 2538-2019规范。
大型玻璃钢管道工程质量与安全评估方法
报告摘要:
一、问题提出
二、管道检测内容与安全评估综述
三、玻璃钢管道服役状态检测
四、工程案例及检测结果分析
五、玻璃钢管道安全评估
六、小结
王庆昭
王庆昭,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主要从事高分子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塑料:主要是高强度、高耐磨、耐极限条件的新型塑料,特别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2)降解塑料,主要研究开发农地膜、包装薄膜的生物降解技术。(3)通用塑料高性能化,研究通用塑料自增强的机理和方法及设备,实现聚烯烃的高性能化,主要是熔体纺丝法制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高强度薄膜。(4)热塑性复合材料,主要是连续玻璃纤维/热塑性塑料复合材料和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增强管材。作为课题负责人,近几年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项目9项,横向项目22项,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3项,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被SCI、EI收录12篇,在其学术领域内有较高的影响。在产业化方面,所开发的多项技术投入了规模化生产,累计创利税10亿元。
GFT-RTP生产技术与产品应用
报告摘要:
介绍连续玻璃纤维/聚乙烯复合带(GFT)的制备、结构和性能,介绍以GFT为增强层,热塑性塑料为内外层的增强热塑性塑料管材(GFT-RTP)的结构、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和标准,以及GFT-RTP在油气、矿山、水利和市政领域的应用。GFT-RTP是我国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
李国树
冀州中意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专业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的结构设计、工艺设计,自主研发了玻璃钢产品设计软件。
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法规与国标准解读与应用
报告摘要:
近年来纤维增强塑料管道与容器(俗称玻璃钢管道与容器)得到了快速发展,被广泛应用,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国家标准相继出台,本报告介绍了与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的法规与国家标准的制订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并对其中的技术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介绍了在进行选材、设计、制造与检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陈博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特邀顾问,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958年毕业于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963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今之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曾任北京251厂(北京玻璃钢研究院)机电设备研究室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963年始即从事玻纤复合材料研究及科技普及工作,为建立我国玻璃钢管道与贮罐工业做了开创性的贡献。致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了“七五”以来我国玻璃钢工业的发展。主编有《中国玻璃钢工业大全》《玻璃钢简明技术手册》等。曾获全国科学大会、国防科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奖。现仍致力研发新型复合材料技术,和相关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
第五代氢气瓶-无内衬压力容器制造方案
报告摘要:
报告详细介绍了滚塑法制造第五代复合材料氢气瓶内胆相关的技术标准、内胆基本要求、尼龙内胆配方、滚塑的优点、缺点、滚塑模具、设备、滚塑过程要点等。
陈建中
陈建中,博士学位,副教授,武汉理工大学复合材料力学系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力学、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复合材料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关于复合材料缠绕制品相关的研究。发表相关科研论文40多篇,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国际专利1项)。曾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起草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和《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化粪池》、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编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GRP)湿态环境下长期极限弯曲应变和长期极限相对环变形的测定》、《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及管件长期静水压试验方法》等多部复合材料相关标准规范。
复合材料缠绕行业自律规范
报告摘要:
行业自律背景、目的、意义、价值;适用对象、范围;自律的内容、自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及监督管理。
李长城
李长城,重庆庆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沁阳市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会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河南商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科技人才专家库成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库首批认证专家,沁阳市人民政府特聘经济发展顾问,沁阳市政协委员。长期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和技术研究,在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制造方面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是业界公认的复合型专家级人才,是国内复合材料智能化连续生产装备联合攻关项目领军人物。
智能化连续缠绕复合材料管道设备开发思路
报告摘要:
一、连缠管道设备现状
二、智能化方案
三、连续缠绕挤出管道的开发
四、结构管道的探讨
五、纤维增强热塑管道的开发
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议
严林
四川佳世特橡胶有限公司技术总工
橡胶制品在复材材料领域的应用
报告摘要:
报告从玻璃钢管道常用橡胶密封产品、密封产品材质选择、密封产品生产工艺、密封产品质量要求、密封产品质量简易判定、密封产品硬度选择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案例分享。
更多专家介绍将会在此号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