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海南多个市县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
海口
海口市决定于8月29日8时至20时在主城区区域(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琼州海峡以南,南渡江以西,粤海大道以东的合围区域)和灵山镇开展第十三轮全员核酸筛查。
儋州
儋州市决定于8月29日7时至12时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态势,经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儋州市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范围
那大镇重点区域(先锋社区、胜利社区、解放社区、大同社区、西干社区、东风社区、群英社区、东兴社区、军屯村委会)、东成镇、白马井镇(禾能村、福村)、新英湾办事处、干冲办事处、三都办事处等6个镇(办事处)。
二、采样时间
8月29日07:00—12:00
三、采样对象
采样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四、采样点位
具体点位以相关镇(办事处)、社区、村居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市民请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二)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相关镇(办事处)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职工作为志愿者,联合包点镇共同开展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周密细致做好群众组织和现场维护,引导大家快速、有序、安全完成检测。相关镇(办事处)、社区、村居要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做好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琼海
琼海市决定于8月29日7时起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琼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区域
博鳌镇、长坡镇、潭门镇、中原镇、大路镇、阳江镇、塔洋镇、万泉镇、石壁镇、龙江镇、会山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
二、采样时间
07:00—12:30
15:00—17:00 以入户为行动不便人员采样为主
三、采样对象
博鳌镇、长坡镇、潭门镇、中原镇、大路镇、阳江镇、塔洋镇、万泉镇、石壁镇、龙江镇、会山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等12个镇(区)所有村(社区、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尚在集中隔离、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新冠病毒感染康复人员出院或解除隔离三个月内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所在村(社区、居)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四、采样点位
采样点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12
五、注意事项
(一)经国家疾控中心比对,本轮疫情的病毒毒株为BA.5.1.3,其传播力略强于既往毒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需在采样期间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行动不便的人群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居)安排上门采样。采样期间,尽量减少手机网络使用,以免造成网络拥堵,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二)预先打开或保存预登记码(或健康码)。所有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积极配合镇村(社区、居)干部、物业和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以户为单位,截屏保存好预登记码(或健康码),同时准备身份证(儿童准备户口本等),采样时提前做好准备打开预登记码(或健康码),身份证作为备用,以避免突发网络拥堵。行动不便的群众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居)安排上门采样。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所在镇村(社区、居)组织员工参加核酸检测,确保检测全覆盖、无遗漏。
(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携手共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万宁
万宁市决定于8月29日7时至12时,开展部分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最新态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8月29日开展部分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安排
(一)检测区域
万城镇、东澳镇、长丰镇、山根镇
(二)采样时间
07:00—12:00
二、采样对象
检测区域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采样点位
检测区域指定采样点位(具体点位以相关镇区、社区、村居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区域核酸期间,全市各镇(区)继续采取区域静态管理,人员不得跨区域流动,请各镇(区)组织力量做好人员管控。
(二)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村(居)民要在镇、村(社区)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三)采样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村(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防止交叉感染。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各镇(区)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职工作为志愿者,联合包点镇共同开展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各镇(区)、社区、村居要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做好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五指山市
五指山市决定于8月29日8时至12时开展主城区第十四轮全员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持续有效发挥核酸采样监测作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8月29日开展主城区第十四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区域
通什镇主城区
二、检测时间
8月29日8:00—12:00
三、检测点
河南西居委会(三月三广场1,三月三广场2);
河南东居委会(锦绣花园小区广场,锦绣花园小区二期,新百佳汇,山水名城广场,桐林村商业广场,翡翠广场,翡翠花园小区,避暑山庄);
河北西居委会(河北西居委会门口,镇政府篮球场,制药厂厂区,农垦大院球场,山水绿世界小区广场,教师村球场);
河北东居委会(汽车站,檀溪新区门前,河北东路物资局对面,河北东路卓达售楼部门口,翡翠新区门前,供电公司)。
四、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采样期间,受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行动不便的群众,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三)请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片区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乐东
乐东黎族自治县决定于8月29日6时至11时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安排,乐东8月29日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安排
(一)检测区域
1.《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乐东风险区域的通告(第62号)》明确的高、中风险区。(中风险区采样点位详见附表)
2.抱由镇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大安镇。(采样点位详见附表)
(二)检测对象
上述区域内的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三)检测时间
2022年8月29日6:00—11:00
(四)如因高中风险区划定的临时调整而引起采样方式或采样点发生变化,由所在镇负责通知辖区采样对象,不再另行通告。
二、采样要求
采样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村(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防止交叉感染。
请广大市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5523209咨询。
澄迈
澄迈县决定于8月29日8时至14时在除中兴、仁兴、加乐、文儒4个镇以外的其他镇开展第十五轮重点区域全员核酸筛查。8月29日6时起,对老城镇全域进行封控管理,核酸采样时间调整为13时至19时。
为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澄迈县决定于8月29日8时—14时在除中兴、仁兴、加乐、文儒4个镇以外的其他镇开展第十五轮重点区域全员核酸筛查,中兴、仁兴、加乐、文儒等4个镇仅开展重点人员核酸筛查。
请澄迈县居民和游客朋友务必配合、积极参加,同时,在外出做核酸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并配合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采样,核酸采样完成后请尽快离开,不要逗留。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遇到任何困难可随时拨打12345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理解配合。
陵水
陵水黎族自治县决定于8月29日0时至24时对椰林镇、黎安镇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并于8月29日7时开始进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陵水
陵水黎族自治县决定于8月29日0时至24时对椰林镇、黎安镇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并于8月29日7时开始进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海口
海口市决定于8月29日8时至20时在主城区区域(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琼州海峡以南,南渡江以西,粤海大道以东的合围区域)和灵山镇开展第十三轮全员核酸筛查。
儋州
儋州市决定于8月29日7时至12时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的最新态势,经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儋州市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范围
那大镇重点区域(先锋社区、胜利社区、解放社区、大同社区、西干社区、东风社区、群英社区、东兴社区、军屯村委会)、东成镇、白马井镇(禾能村、福村)、新英湾办事处、干冲办事处、三都办事处等6个镇(办事处)。
二、采样时间
8月29日07:00—12:00
三、采样对象
采样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四、采样点位
具体点位以相关镇(办事处)、社区、村居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市民请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二)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相关镇(办事处)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职工作为志愿者,联合包点镇共同开展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周密细致做好群众组织和现场维护,引导大家快速、有序、安全完成检测。相关镇(办事处)、社区、村居要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做好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琼海
琼海市决定于8月29日7时起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琼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8月29日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区域
博鳌镇、长坡镇、潭门镇、中原镇、大路镇、阳江镇、塔洋镇、万泉镇、石壁镇、龙江镇、会山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
二、采样时间
07:00—12:30
15:00—17:00 以入户为行动不便人员采样为主
三、采样对象
博鳌镇、长坡镇、潭门镇、中原镇、大路镇、阳江镇、塔洋镇、万泉镇、石壁镇、龙江镇、会山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等12个镇(区)所有村(社区、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尚在集中隔离、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新冠病毒感染康复人员出院或解除隔离三个月内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所在村(社区、居)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四、采样点位
采样点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12
五、注意事项
(一)经国家疾控中心比对,本轮疫情的病毒毒株为BA.5.1.3,其传播力略强于既往毒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需在采样期间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行动不便的人群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居)安排上门采样。采样期间,尽量减少手机网络使用,以免造成网络拥堵,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二)预先打开或保存预登记码(或健康码)。所有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积极配合镇村(社区、居)干部、物业和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以户为单位,截屏保存好预登记码(或健康码),同时准备身份证(儿童准备户口本等),采样时提前做好准备打开预登记码(或健康码),身份证作为备用,以避免突发网络拥堵。行动不便的群众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居)安排上门采样。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所在镇村(社区、居)组织员工参加核酸检测,确保检测全覆盖、无遗漏。
(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携手共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万宁
万宁市决定于8月29日7时至12时,开展部分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最新态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于8月29日开展部分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安排
(一)检测区域
万城镇、东澳镇、长丰镇、山根镇
(二)采样时间
07:00—12:00
二、采样对象
检测区域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采样点位
检测区域指定采样点位(具体点位以相关镇区、社区、村居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区域核酸期间,全市各镇(区)继续采取区域静态管理,人员不得跨区域流动,请各镇(区)组织力量做好人员管控。
(二)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村(居)民要在镇、村(社区)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三)采样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村(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防止交叉感染。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各镇(区)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职工作为志愿者,联合包点镇共同开展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各镇(区)、社区、村居要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做好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五指山市
五指山市决定于8月29日8时至12时开展主城区第十四轮全员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持续有效发挥核酸采样监测作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8月29日开展主城区第十四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区域
通什镇主城区
二、检测时间
8月29日8:00—12:00
三、检测点
河南西居委会(三月三广场1,三月三广场2);
河南东居委会(锦绣花园小区广场,锦绣花园小区二期,新百佳汇,山水名城广场,桐林村商业广场,翡翠广场,翡翠花园小区,避暑山庄);
河北西居委会(河北西居委会门口,镇政府篮球场,制药厂厂区,农垦大院球场,山水绿世界小区广场,教师村球场);
河北东居委会(汽车站,檀溪新区门前,河北东路物资局对面,河北东路卓达售楼部门口,翡翠新区门前,供电公司)。
四、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采样期间,受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行动不便的群众,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三)请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片区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乐东
乐东黎族自治县决定于8月29日6时至11时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安排,乐东8月29日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安排
(一)检测区域
1.《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乐东风险区域的通告(第62号)》明确的高、中风险区。(中风险区采样点位详见附表)
2.抱由镇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大安镇。(采样点位详见附表)
(二)检测对象
上述区域内的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三)检测时间
2022年8月29日6:00—11:00
(四)如因高中风险区划定的临时调整而引起采样方式或采样点发生变化,由所在镇负责通知辖区采样对象,不再另行通告。
二、采样要求
采样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村(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防止交叉感染。
请广大市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5523209咨询。
澄迈
澄迈县决定于8月29日8时至14时在除中兴、仁兴、加乐、文儒4个镇以外的其他镇开展第十五轮重点区域全员核酸筛查。8月29日6时起,对老城镇全域进行封控管理,核酸采样时间调整为13时至19时。
为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澄迈县决定于8月29日8时—14时在除中兴、仁兴、加乐、文儒4个镇以外的其他镇开展第十五轮重点区域全员核酸筛查,中兴、仁兴、加乐、文儒等4个镇仅开展重点人员核酸筛查。
请澄迈县居民和游客朋友务必配合、积极参加,同时,在外出做核酸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并配合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采样,核酸采样完成后请尽快离开,不要逗留。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遇到任何困难可随时拨打12345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理解配合。
陵水
陵水黎族自治县决定于8月29日0时至24时对椰林镇、黎安镇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并于8月29日7时开始进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陵水
陵水黎族自治县决定于8月29日0时至24时对椰林镇、黎安镇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并于8月29日7时开始进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8月21日,海口四个区将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
海口市秀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8月21日继续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评估风险,我区定于8月21日对重点区域范围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长滨北路(穿万科浪琴,含镇海村)→长滨路(穿滨海大道)→长滨东一街→长滨西一街→粤海大道→沿粤海大道向北至海边路段(合围,形成闭合圈)
二、检测对象和安排
(一)检测对象:
秀英区重点区域内全体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1.采样时间:8:00-13:00;
2.采样地点:秀英区重点区域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四)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秀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秀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镇街联系方式:
秀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898-68663106
0898-68623105
0898-68614337
疾控中心0898-68621159
秀英街道 0898-68663909
海秀街道 0898-68662478
海秀镇 0898-66814466
长流镇 0898-68712011
西秀镇 0898-68712012
石山镇 0898-65469033
永兴镇 0898-65483033
东山镇 0898-65569033
海口市美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8月21日在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美兰区定于8月21日在重点区域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安排
(一)检测对象:重点区域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二)采样时间:8:00—12:00
(三)检测范围
区域1:灵山镇墟(详见附图)
区域2:美兰墟(详见附图)
二、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美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附:美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镇街联系方式
美兰区指挥部24小时联系电话:0898-65332354
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898-65358319
蓝天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05092
博爱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16443
新埠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22321
海府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74167
白沙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36939
白龙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44200
海甸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66850
人民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72696
和平南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82891
灵山镇联系电话:0898-65723837
演丰镇联系电话:0898-65743033
三江镇联系电话:0898-65774033
大致坡镇联系电话:0898-65797033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电话:0898-65710104
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定于8月21日在琼山区主城区滨江街道、国兴街道及海航城小区周边区域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一)琼山区滨江街道全域;
(二)琼山区国兴街道全域;
(三)海航城小区周边(东至新大洲大道,南至战备路,西至海口联络线,北至政法学院。详见下图)。
二、检测对象和安排
琼山区主城区滨江街道、国兴街道和海航城小区周边区域范围内的全体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采样时间:8:00—13:00。
采样地点:滨江街道、国兴街道及海航城小区周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核酸检测区域凭当日琼山区核酸贴纸出行。
(三)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七)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防范隐匿传播,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定于8月21日对重点区域范围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重点区域一: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金海路,南至金贸中路,西至世贸东路。
重点区域二:西至国贸三横路,北至金贸东路,东至玉沙路、玉沙横路、国贸一横路,南至国贸路。
二、检测对象和安排
检测对象:龙华区重点区域全体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1.采样时间:8:00—12:00;
2.采样地点:龙华区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我区内中高风险区的核酸采样工作正常进行。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龙华区核酸采样点汇总表
(注:如有调整,以现场安排为准。)
龙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热线电话:
0898-68954321、18189745029
服务时间:24小时
临时增设热线电话:
服务时间
8月18日-8月31日早8:00-晚20:00
18117795832、18117795837、
18117795834、18117795871、
18117795849
各镇街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中山街道 66210520
滨海街道 66230503
金宇街道 66837591
大同街道 66754663
海垦街道 68922532
金贸街道 68538329
城西镇 66989370
龙泉镇 65520008
龙桥镇 65501006
遵谭镇 65723373
新坡镇 65540996
海口市秀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8月21日继续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评估风险,我区定于8月21日对重点区域范围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长滨北路(穿万科浪琴,含镇海村)→长滨路(穿滨海大道)→长滨东一街→长滨西一街→粤海大道→沿粤海大道向北至海边路段(合围,形成闭合圈)
二、检测对象和安排
(一)检测对象:
秀英区重点区域内全体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1.采样时间:8:00-13:00;
2.采样地点:秀英区重点区域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四)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五)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秀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秀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镇街联系方式:
秀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898-68663106
0898-68623105
0898-68614337
疾控中心0898-68621159
秀英街道 0898-68663909
海秀街道 0898-68662478
海秀镇 0898-66814466
长流镇 0898-68712011
西秀镇 0898-68712012
石山镇 0898-65469033
永兴镇 0898-65483033
东山镇 0898-65569033
海口市美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8月21日在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美兰区定于8月21日在重点区域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安排
(一)检测对象:重点区域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二)采样时间:8:00—12:00
(三)检测范围
区域1:灵山镇墟(详见附图)
区域2:美兰墟(详见附图)
二、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美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附:美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镇街联系方式
美兰区指挥部24小时联系电话:0898-65332354
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898-65358319
蓝天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05092
博爱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16443
新埠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22321
海府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74167
白沙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36939
白龙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44200
海甸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66850
人民街道联系电话:0898-66272696
和平南街道联系电话:0898-65382891
灵山镇联系电话:0898-65723837
演丰镇联系电话:0898-65743033
三江镇联系电话:0898-65774033
大致坡镇联系电话:0898-65797033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电话:0898-65710104
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定于8月21日在琼山区主城区滨江街道、国兴街道及海航城小区周边区域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一)琼山区滨江街道全域;
(二)琼山区国兴街道全域;
(三)海航城小区周边(东至新大洲大道,南至战备路,西至海口联络线,北至政法学院。详见下图)。
二、检测对象和安排
琼山区主城区滨江街道、国兴街道和海航城小区周边区域范围内的全体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采样时间:8:00—13:00。
采样地点:滨江街道、国兴街道及海航城小区周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重点核酸检测区域凭当日琼山区核酸贴纸出行。
(三)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七)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防范隐匿传播,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定于8月21日对重点区域范围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重点区域一: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金海路,南至金贸中路,西至世贸东路。
重点区域二:西至国贸三横路,北至金贸东路,东至玉沙路、玉沙横路、国贸一横路,南至国贸路。
二、检测对象和安排
检测对象:龙华区重点区域全体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1.采样时间:8:00—12:00;
2.采样地点:龙华区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四)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五)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我区内中高风险区的核酸采样工作正常进行。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龙华区核酸采样点汇总表
(注:如有调整,以现场安排为准。)
龙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热线电话:
0898-68954321、18189745029
服务时间:24小时
临时增设热线电话:
服务时间
8月18日-8月31日早8:00-晚20:00
18117795832、18117795837、
18117795834、18117795871、
18117795849
各镇街疫情防控值班电话
中山街道 66210520
滨海街道 66230503
金宇街道 66837591
大同街道 66754663
海垦街道 68922532
金贸街道 68538329
城西镇 66989370
龙泉镇 65520008
龙桥镇 65501006
遵谭镇 65723373
新坡镇 65540996
伊川:重磅!25条优惠政策,助力乡贤返乡创业!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乡贤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如何鼓励乡贤回归,日前,伊川县出台了《关于鼓励乡贤返乡创业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年),从财政、金融、税费、场地、培训、完善就业保障等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为乡贤返乡创业铺路搭桥,造福乡梓。政策内容如下:
一、财政政策
1.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为创业者本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补贴(助),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申请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贴。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返乡领办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支持返乡开办旅游民宿和民宿集群。对被评为国家甲、乙、丙级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民宿,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同一品牌旅游民宿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每家2万元;加盟或引进国内知名旅游民宿品牌经营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5万元。返乡建设单体建筑5幢以上、床位规模50张以上、投资额1500万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帮助申请市财政资金奖励20万元。旅游民宿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销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年给予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4.鼓励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和品牌化建设。对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进行创业的项目,富硒谷子和富硒红薯连片种植达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种苗补贴100
元/亩,补贴政策持续3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依托伊川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新创办的经营主体,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帮助申请市财政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5.鼓励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帮助申请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产业园区奖补。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以现有各类园区为依托,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对经评估认定为市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新性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帮助申请市财政每处不超过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帮助申请市财政2—10万元奖补。对符合政策支持与集体经济建立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资金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金融政策
7.拓宽信用贷款条件。进一步拓宽担保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和办事流程,对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贷款可采取财产性抵押质押、国资平台、公职人员、企业等多种反担保形式。
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工局、人行
8.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专项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科工局、人行
9.对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等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帮助申请市财政5%的补贴,县财政再给予15%的补贴。
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0.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8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科工局、人社局、人行
三、税费政策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单位:税务局、人社局
13.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返乡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责任单位: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加计扣除或摊销。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县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15.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
责任单位:税务局、社保中心
16.开发特色险种。以国家补贴险种为重点,扩大大宗农作物、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规模化种植特色农业产品50亩以上的和规模化养殖特色畜牧产品的产业,逐步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省级奖补基础上申请市财政不超过25%的奖补。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科工局、银监办、财政局
四、场地政策
17.享受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优势,依托全县富硒功能农业产业规划和优质草蓄项目创业的,建立涉农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享受产业发展所需的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8.支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返乡人员在伊川县创办电商企业。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电商企业,对伊川县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作出积极推动作用的,可以给予资金、配套设施等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并且优先推荐申报上级评定的“互联网+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19.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安排一定比例指标用于返乡创业乡贤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管理,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鼓励返乡乡贤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乡村民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本次伊川县“三清二建”专项治理行动收缴的集体土地、荒山、滩涂和房产、车间、学校等,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逐年减少存量土地。对闲置的工厂、公用设施、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等,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2.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基地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地址、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开设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商务秘书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培训政策
23.设立200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工学校、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创业培训资源优势,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各行业涉网培训,搭建综合培训与特色培训互补的培训平台,根据返乡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需求,采用合作订单、定岗定向等方式培养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培养适应返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县内有培训资质、场地、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专业化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工局
六、完善创业保障
24.加强对乡贤回归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流程服务乡贤回归。建立县乡两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县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县投资促进中心,乡级返乡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同时,建立一支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联络员服务队伍,从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一批有责任心、熟悉政策、善于沟通的人员担任返乡创业联络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过程、一对一、点对点的创业服务。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结对帮扶、创业指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25. 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接续制度,确保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对返乡创业人员,保障子女入学,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加大维权力度,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中心、教体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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