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子弟##成长##回忆杀##思考##问题根源#
童年的我,爬过很多次厂里的墙。
图片摘自@lemonikate
67/100天日更
壹
小时候,我有很多次爬墙经历。
当然,这要先从我那时的居住环境说起。
小时候,大概是从我上学前班到小学五年级,我家一直住在钢管厂的家属楼里,
因为我妈是钢管厂的正式工,端着大家梦寐以求的铁饭碗,我家也就理所应当地分得一间宿舍。
整个钢管厂坐北朝南,北边紧挨一片荒岭,家属楼就在厂的北头,建在荒岭的半山腰,
家属楼的地面比高高的厂房顶还要高,站在家属楼前面的空地上,整个钢管厂一览无余,甚至远方的村落、天际线都看得一清二楚,
家属楼和厂区也就被这如悬崖峭壁般的落差,自然分成两块独立的区域,
工人们上下班需要从北边的家属区,绕着厂区外围转上大半圈,走到南边的大门才可以,着实浪费时间,
于是就有人动起了脑子,
家属楼是个二层东西向的狭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
在家属区还有大块的空地,有些被简易地围挡起来,就成了仓库,更多地方则长满荒草,
家属楼的东侧和西侧各有一个公共厕所,穿过厕所就是粪池,粪池再往后就是悬崖了,
我曾一腿向前、重心在后,伸着脖子往下看过,
那是令年幼的我毛发竖起的高度,一旦摔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家属楼比厂区高出了十几米,但并不是每处的落差都如此大,西侧的公厕粪池后面就是一个较缓的土坡,
但是土坡的半腰竖着一堵红色的砖墙,由此作为隔断,使得人们不能随意进出厂区,
不知是谁先开的头,从这堵墙翻过去进入厂区,大摇大摆地上班去了,
比起走大路,这条路可近太多了,
慢慢大家胆子都大了起来,开始从这堵墙的两侧爬来爬去,上班下班,
即使上四点、后夜的时候需要半夜进出,大家也会选择这条路,正儿八经的大路反而鲜有人走了,
家属楼这边地方不小,但功能单一,睡睡觉做做饭而已,
厂区却要丰富得多,浴池、医疗室、商店都在厂里,
于是不光上下班的工人,甚至连我这种小不点,也被大人领着,开始了翻越。
年龄小,胳膊腿儿也短,站在墙下,手抓缝隙脚离地,可是空晃荡不前进,
这时候妈妈的大手就像抱一捆大葱似的,掐着我的腰,往上面一送,
我就站在砖墙半腰的缝上,两手紧紧扶着墙顶,生怕一个不留神摔下去,
慢慢爬的次数多了,我也知道被送到半腰后,需要用肚皮蹭着墙头,两手抓牢,
右脚慢慢勾上来放到墙头上,左脚也跟着放上来,在顶端轻轻扭动身体,调整重心,
然后肚皮不动,两手抓牢,两条腿从另一侧小心翼翼地落下去,摸索着寻找支点,
这时候另一边会有熟识的叔叔阿姨接应一把,我也就顺势放手,从墙上慢悠悠稳稳地落地,
然后回头看妈妈,妈妈就熟练多了,
先伸出手,后冒出头,然后两手一撑一条腿轻盈地迈过墙头,整个人跨坐在墙头上,
上身轻轻一转,另一条腿跨过墙头稳稳落在半腰的支点上,
紧接着两手紧抓墙头,屁股下沉,一条腿慢慢向下踩在半米高的树上,最后两手抓树,整个人稳稳落地。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现在我妈连屈膝下蹲都做不了,而那时翻越墙头的动作简直流畅地如行云流水般,
可不是嘛,谁还不曾年轻过呢?
贰
这条攀爬的小路被我们走了很久,
慢慢高墙上出现了豁口,不需要爬上墙头就能轻松翻越,
慢慢两侧的花草没了踪迹,树皮也被磨得光溜溜的,
直到某一天墙被加高,旁边修筑了一条宽宽的坡道,坡的顶端安了一个能容纳大货车通过的大铁门,
我们也自然可以从大铁门自由出入,但在那之后就再也没人爬过那堵墙了。
叁
后来,工厂改制,公有变私有,迎来下岗潮,很多工人被迫下岗,没了工作,自然也不能住在家属楼里,
随着家属楼里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十几户,厂长认为十几户住在那么大一片区域不合算,
于是在厂区东侧长长的实验楼里,辟出一段当作宿舍,
在一楼楼梯间东侧的外墙上开了个口,供大家出入,
因为宿舍区取自实验楼的中间,而且长长的实验楼隔不远就有个楼梯,下了楼梯就能进入厂区,
厂长为了避免有人通过宿舍区偷运钢管,就在走廊上修了两堵顶天立地的墙,把宿舍区隔开,
我们家住在二楼,出了门站在走廊上,能看见楼下车间里忙碌的机械和工人,
原本以为上下班能比之前近不少,谁知触手可得的距离,生生被人为增加,
需要沿着外围绕行1/4,才能走到工厂大门,进了大门还要往东走,走到我们楼下的车间。
大家不想走冤枉路,觉得一下楼就到车间多方便呀,
于是又有人开辟新路了,
只要能穿过新修的墙就可以,可是墙是不可能推倒的,这是要推翻厂长的“统治”,
新修的墙大概有40cm厚,一侧紧贴墙壁一侧紧贴栏杆,水泥栏杆10cm宽的样子,在墙的侧面凸了出去,
就像一条建在山崖上的小小路,
有人大着胆子站在栏杆上,轻轻地蹭了过去,转眼就到了墙的另一侧,下楼就走到车间门口,
一看这个方法可行,大家都开始效仿,
慢慢地栏杆被磨得溜光水滑,墙壁两侧靠近栏杆的地方是一个摞着一个的手印,
终于我也要试试了,
当我两手抱着墙,身体贴紧墙壁,站在栏杆上时,我的腿在微微发抖,
我知道脚下五六米的地面上安静地躺着一根根粗壮的大铁柱子,一旦摔下去,轻则全身骨折,重则脑浆迸裂。
可就是这么一条险路却被我们一直使用,直到三年后我家从宿舍搬走。
肆
第一次的翻越红砖墙,第二次的踩栏杆,在我的生命中持续得时间不算短,
我总在想,大家都抓得好劳,墙也够结实,我们这么多人每天翻来爬去,居然没有出现过一次事故,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真的出了事故,有人从墙上摔下,摔断了腿脚,甚至没了性命,这责任算谁的呢?
他自己?第一次攀爬的人?还是工厂不合民意的路径设置呢?
想起一则评论,评论某一区域垃圾乱丢的现象,“不要一味责怪大家乱丢,应该思考是不是因为没有垃圾桶或者垃圾桶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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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楼和厂区也就被这如悬崖峭壁般的落差,自然分成两块独立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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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楼是个二层东西向的狭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
在家属区还有大块的空地,有些被简易地围挡起来,就成了仓库,更多地方则长满荒草,
家属楼的东侧和西侧各有一个公共厕所,穿过厕所就是粪池,粪池再往后就是悬崖了,
我曾一腿向前、重心在后,伸着脖子往下看过,
那是令年幼的我毛发竖起的高度,一旦摔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家属楼比厂区高出了十几米,但并不是每处的落差都如此大,西侧的公厕粪池后面就是一个较缓的土坡,
但是土坡的半腰竖着一堵红色的砖墙,由此作为隔断,使得人们不能随意进出厂区,
不知是谁先开的头,从这堵墙翻过去进入厂区,大摇大摆地上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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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大家胆子都大了起来,开始从这堵墙的两侧爬来爬去,上班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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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雪松隔挡,三号教学楼的阳光总照不进来。
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上学那会儿意气风发,总觉着练好自己的专业就行,其他选修课只要不挂,入都入不了眼,三年时光晃晃悠悠,我也从学妹摇成了学姐,最后一次去听“西安鼓乐”,本是为了那四个点的学分,却让我受益匪浅,一生难忘。
那日算不上烈日炎炎,却闷的紧,我闲散着上了二楼,要搁平时,一踏进楼道就能听到那死难听的《朝天子》,笙竽锣梆一应俱全,再配上那屮(che)厶(si)丿(yi)厶(si)的唱法,刚好能在班里睡个回笼觉,今儿却没听到那声。
奇了,先生还没来?
我进得挺早,班里没什么人,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七月份的西安热得发慌,光是坐在窗边也不够,怕是得坐进水池里才凉快。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得早,还有许多我一学期都没怎么见过的‘生面孔’,大家心思一样,就是那四个点。本是安静的午后略显得嘈杂,人都挤着往电风扇下坐,我是占了捷足先登的好,没人与我抢这自来风。
眼看着要到点了,明先生还是未来,人群窸窸窣窣,交头接耳,三号楼是苏联时期建的楼,东西都置办得陈旧,我趴在那老木头的桌面上,一双皮鞋就这么入了眼。
那人轻咳着进了教室,手里抱了本书,金丝边的眼眶松垮的搭在耳后,衬衣也有褶皱,三十出头却看着有些憔悴。
“抱歉同学们,来晚了。”
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那人气喘吁吁,像是刚跑过的样子,他摸索着开了CD机,里面终是放着不变的那首《朝天子》,酣畅淋漓的唢呐声一响,睡觉的几个人就都醒了,大家都听的呱噪,我却见着余老师抹了下眼泪。
一节课过的挺快,毕竟听听曲儿,打打拍子就能混去,到了时间,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出了班,余老师却淡淡的说了声:“同学们,再见。”
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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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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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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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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