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国企为城市筑起抗击台风“结界”
为迎战台风“灿都”,上海国资国企加强值守、及时行动,全力保障城市用水、用电、食品供应安全和市民生活正常有序,保证机场、港口平稳运行,为城市筑起抗击台风“结界”。
机场集团
受台风影响,上海机场集团及时启动运管委协调联动机制。9月13日,两大机场陆续取消进出港航班。公告信息通过社会媒体、上海发布、企业微信微博网站等各类渠道第一时间告知公众,提醒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灿都”来临前,两大机场加强值班值守,组织专业队伍和后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提前调节蓄水池水位,做好施工工地的防台准备、特别是着重做好机坪上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航空器和机坪无动力设备的系留固定,小型飞机的入机库或转场,登机桥系留、机坪FOD(外来物)防范等。提前完成排水泵运行调试,加强各区域沟渠的疏浚清理。加派人员做好楼内旅客引导和秩序维护,为滞留旅客开辟休息区,消防和医疗部门全天候待命以备紧急情况。目前,两大机场已逐步恢复起降,并根据客流及时调整和加开安检通道,帮助旅客快速过检,出租车站点加强调配车辆资源,保障旅客高效用车。
上海城投集团
上海城投集团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台风“灿都”的防御工作。截止9月14日12点,已完成全部建设工地(含代建项目)撤离安置工作,共涉及建设标段176处,合计16704人,并做好围挡加固、大型机械设备防倾覆措施。全力确保重点区域路段积水及时迅速排出,加强污水输送与处理一体化调度工作。高度重视台风对生活垃圾水陆运输的影响,做好生活垃圾中转、储运的相应应急措施,确保得到妥善处置,并做好警报解除后的及时恢复准备。9月13日起,上海中心观光厅暂停运营。各物业经租单位加强车库、户外设施等重点场所防御措施。
上海银行
为全力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确保客户、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上海银行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群、邮件等形式作紧急动员,密切关注台风最新动态及预报预警信息,保障金融服务和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位于受台风风雨波及较严重的区域的分支机构,进行全天候定时全面检查。及时切断户外标牌电源,并确保屋顶排水沟、下水道通畅,避免窗台堆放物品,预防高空坠物;在易渗水区域放置防汛沙袋。同时,各网点积极做好客户、员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在厅堂入口处放置防滑垫、防滑标志、雨伞架和沙袋等。及时清扫水渍,温馨提示进出网点的客户,特别是重点关注老年客户,做好陪伴搀扶,确保其安全进出厅堂。后续上海银行将继续发挥防汛防台合力,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海通证券
面对台风“灿都”,海通证券确保重要信息及时传递到位、重要指令坚决贯彻执行、各项防汛措施有力有效落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海通证券密切关注台风路径和风雨影响,完善优化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防汛措施,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公司本部大楼由主管领导24小时现场值守,分公司、子公司一把手24小时现场值守。组织大楼物业人员对内部所有门窗和电路进行检查关闭,对地下车库防水进行排查并配足沙袋等防御物资。对楼顶设备和室外绿化进行加固检查,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要求建筑装修工地全面停工,派遣专业人员对高空坠物、电器线路、防渗漏等隐患进行排查,工地周边设置安全隔离。
上港集团
台风“灿都”来袭,港区在侵袭范围之内。上港集团保持高度警醒,绷紧安全之弦。各港区生产单位总结防御台风“烟花”的经验,结合“灿都”台风动向,迅速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从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等方面迅速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单位党工团突击队冲锋在前,第一时间完成所有大型机械绑扎、空箱绑扎、危险品场地防涝等工作,确保预防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关心好“专班人员”的生活起居,提前就位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确保能随时投入使用。洋山港区各单位,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留岛值守人员正常生活和休息,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人员安全有序离岛工作。
申能集团
申能集团为保障城市能源安全供应、保卫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申能力量。电力方面,所属申能股份外二发电公司全面加强重要设备隐患排查、防台防汛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值守人力部署,对重点区域加大人员巡检力度,重点问题加强应急管控措施。燃气管线方面,所属上海燃气加强对燃气重要设施的巡查和加固工作,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和台风期间燃气稳定供应。上海燃气管网公司对在建的3项市重大工程、2项市重大项目配套工程,共计10个标段全部暂停施工。天然气保供方面,所属上海液化天然气公司完成全部防台91处薄弱环节确认和巩固工作,对现场设施进行沙袋填充加固,进一步加强仓库、工地和临时建筑隐患排查,并启用每小时“云巡检”紧盯屏幕生产数据和远程监控,全力保障LNG安全供应。保民生方面,所属申能能创物业公司对管理的临港公租房小区内渗水点进行排查并逐一加固,对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提前布置到位,确保无积水等风险隐患。
光明食品集团
光明食品集团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确保蔬菜、粮油、乳制品企业生产和市场供应。糖酒集团安保条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等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台风期间市场供应稳定和人员安全。良友集团下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排摸汛期隐患。水产集团积极行动,排查隐患、撤离人员、严格执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崇明农场重点对蔬菜大棚、居民小区等易积水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进行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花卉集团落实人员值班、关注台风动向、查找安全隐患,提高信息反馈能力。光明乳业牢牢守住市民的“奶瓶子”,全方位为台风期间保平安做准备工作。农超集团对各门店应急物资储备进行再核实,对全区物资进行集中调配。
宝山区国资委
为减少台风带来的影响,宝山区国资委要求国资系统在建工地全部停工、船舶紧急进港避风、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区国资委就出租网点店招店牌、广告牌、门头等设施开展了针对性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第一时间予以整改落实。系统各企业第一时间均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御物资的应急储备、务工人员的临时撤离、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工作。宝建集团在建26个工地,截至13日上午10点,已安全撤离民工2849人,提前完成了人员的转移工作。南大开发公司、区供销社等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抢险队伍、防汛物资能够第一时间响应。
为迎战台风“灿都”,上海国资国企加强值守、及时行动,全力保障城市用水、用电、食品供应安全和市民生活正常有序,保证机场、港口平稳运行,为城市筑起抗击台风“结界”。
机场集团
受台风影响,上海机场集团及时启动运管委协调联动机制。9月13日,两大机场陆续取消进出港航班。公告信息通过社会媒体、上海发布、企业微信微博网站等各类渠道第一时间告知公众,提醒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灿都”来临前,两大机场加强值班值守,组织专业队伍和后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提前调节蓄水池水位,做好施工工地的防台准备、特别是着重做好机坪上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航空器和机坪无动力设备的系留固定,小型飞机的入机库或转场,登机桥系留、机坪FOD(外来物)防范等。提前完成排水泵运行调试,加强各区域沟渠的疏浚清理。加派人员做好楼内旅客引导和秩序维护,为滞留旅客开辟休息区,消防和医疗部门全天候待命以备紧急情况。目前,两大机场已逐步恢复起降,并根据客流及时调整和加开安检通道,帮助旅客快速过检,出租车站点加强调配车辆资源,保障旅客高效用车。
上海城投集团
上海城投集团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台风“灿都”的防御工作。截止9月14日12点,已完成全部建设工地(含代建项目)撤离安置工作,共涉及建设标段176处,合计16704人,并做好围挡加固、大型机械设备防倾覆措施。全力确保重点区域路段积水及时迅速排出,加强污水输送与处理一体化调度工作。高度重视台风对生活垃圾水陆运输的影响,做好生活垃圾中转、储运的相应应急措施,确保得到妥善处置,并做好警报解除后的及时恢复准备。9月13日起,上海中心观光厅暂停运营。各物业经租单位加强车库、户外设施等重点场所防御措施。
上海银行
为全力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确保客户、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上海银行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群、邮件等形式作紧急动员,密切关注台风最新动态及预报预警信息,保障金融服务和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位于受台风风雨波及较严重的区域的分支机构,进行全天候定时全面检查。及时切断户外标牌电源,并确保屋顶排水沟、下水道通畅,避免窗台堆放物品,预防高空坠物;在易渗水区域放置防汛沙袋。同时,各网点积极做好客户、员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在厅堂入口处放置防滑垫、防滑标志、雨伞架和沙袋等。及时清扫水渍,温馨提示进出网点的客户,特别是重点关注老年客户,做好陪伴搀扶,确保其安全进出厅堂。后续上海银行将继续发挥防汛防台合力,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海通证券
面对台风“灿都”,海通证券确保重要信息及时传递到位、重要指令坚决贯彻执行、各项防汛措施有力有效落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海通证券密切关注台风路径和风雨影响,完善优化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防汛措施,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公司本部大楼由主管领导24小时现场值守,分公司、子公司一把手24小时现场值守。组织大楼物业人员对内部所有门窗和电路进行检查关闭,对地下车库防水进行排查并配足沙袋等防御物资。对楼顶设备和室外绿化进行加固检查,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要求建筑装修工地全面停工,派遣专业人员对高空坠物、电器线路、防渗漏等隐患进行排查,工地周边设置安全隔离。
上港集团
台风“灿都”来袭,港区在侵袭范围之内。上港集团保持高度警醒,绷紧安全之弦。各港区生产单位总结防御台风“烟花”的经验,结合“灿都”台风动向,迅速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从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等方面迅速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单位党工团突击队冲锋在前,第一时间完成所有大型机械绑扎、空箱绑扎、危险品场地防涝等工作,确保预防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关心好“专班人员”的生活起居,提前就位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确保能随时投入使用。洋山港区各单位,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留岛值守人员正常生活和休息,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人员安全有序离岛工作。
申能集团
申能集团为保障城市能源安全供应、保卫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申能力量。电力方面,所属申能股份外二发电公司全面加强重要设备隐患排查、防台防汛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值守人力部署,对重点区域加大人员巡检力度,重点问题加强应急管控措施。燃气管线方面,所属上海燃气加强对燃气重要设施的巡查和加固工作,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和台风期间燃气稳定供应。上海燃气管网公司对在建的3项市重大工程、2项市重大项目配套工程,共计10个标段全部暂停施工。天然气保供方面,所属上海液化天然气公司完成全部防台91处薄弱环节确认和巩固工作,对现场设施进行沙袋填充加固,进一步加强仓库、工地和临时建筑隐患排查,并启用每小时“云巡检”紧盯屏幕生产数据和远程监控,全力保障LNG安全供应。保民生方面,所属申能能创物业公司对管理的临港公租房小区内渗水点进行排查并逐一加固,对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提前布置到位,确保无积水等风险隐患。
光明食品集团
光明食品集团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确保蔬菜、粮油、乳制品企业生产和市场供应。糖酒集团安保条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等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台风期间市场供应稳定和人员安全。良友集团下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排摸汛期隐患。水产集团积极行动,排查隐患、撤离人员、严格执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崇明农场重点对蔬菜大棚、居民小区等易积水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进行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花卉集团落实人员值班、关注台风动向、查找安全隐患,提高信息反馈能力。光明乳业牢牢守住市民的“奶瓶子”,全方位为台风期间保平安做准备工作。农超集团对各门店应急物资储备进行再核实,对全区物资进行集中调配。
宝山区国资委
为减少台风带来的影响,宝山区国资委要求国资系统在建工地全部停工、船舶紧急进港避风、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区国资委就出租网点店招店牌、广告牌、门头等设施开展了针对性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第一时间予以整改落实。系统各企业第一时间均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御物资的应急储备、务工人员的临时撤离、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工作。宝建集团在建26个工地,截至13日上午10点,已安全撤离民工2849人,提前完成了人员的转移工作。南大开发公司、区供销社等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抢险队伍、防汛物资能够第一时间响应。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有哪些常见情形?】
1.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有效
【公司法】第71条规定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经常出现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而引发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条对此进行了明确,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有效。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虽然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关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不影响其依约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案例】
原告A与被告B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因生产经营产生摩擦。原被告开始讨论转让股权事宜,但对转让股权的价格没有达成一致协议。2020年1月,被告B通过微信告知A,自己已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人C。原告A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被告与第三人C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且原告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被告转让的股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B与第三人C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因原告与被告转让股权事宜已有共识,只是在转让价格上存在分歧,且被告在转让股权时未通知原告行使优先购买权,现原告主张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因原告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人C如果有经济损失,可以向转让人主张合同违约责任。
【法官后语】
在此提醒,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如转让股权的数量 、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同时,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受让方应注意审查转让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转让手续并让转让方提供相关证据,避免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无法成功受让股权。
2.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 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在实务中经常出现,股权转让双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并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然后因转让后公司效益不佳或者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等受让方反悔,往往以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者以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以转让方式变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自签订时生效,附条件的自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与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股权转让生效时点以股东名册变更为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才能生效的,则以股东名册变更与办理批准手续完成为准;股权变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具体案例】
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B持有的被告C公司股权的4%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协议签订后,A依约向B支付了2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A起诉到法院,以未办理工商登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B退还20万元股权转让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并没有规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故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实并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原告合同目的实现,现其以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缺乏依据,对该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后语】
在此提醒,为避免因股权变更登记问题产生纠纷,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办理变更登记的期限,即使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未约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期限,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也应当尽快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3.其他常见情形
(1)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实践中,经常出现转让方转让股权后,其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其同意转让股权系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注意了,出资并非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充分条件,不能仅因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认定该股权为夫妻共同共有。当股权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时,该股权的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股东有权单独处分该股权。如无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登记为股东的一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但因转让该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为了避免该类纠纷,在协议签订前可以向转让方索取其配偶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或者获取转让方与其配偶签署的婚前或者婚内财产协议中有关于股权的特别约定。同时股权转让的价格要合理,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转让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从而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对外转让股权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第18条的规定了,如果受让股东对于瑕疵出资知情,应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提醒股权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对转让方出资是否有瑕疵进行尽职调查,尽量在股权转让前使转让方对瑕疵出资行为进行补正。如果暂时未能补正又想继续完成交易的,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可能因瑕疵出资导致的责任纠纷进行约定,该约定虽然不能对抗第三人,但可以为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赔偿责任承担提供合同依据。
https://t.cn/A6ID4IyR
1.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有效
【公司法】第71条规定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经常出现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而引发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条对此进行了明确,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有效。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虽然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关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不影响其依约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案例】
原告A与被告B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因生产经营产生摩擦。原被告开始讨论转让股权事宜,但对转让股权的价格没有达成一致协议。2020年1月,被告B通过微信告知A,自己已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人C。原告A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被告与第三人C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且原告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被告转让的股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B与第三人C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因原告与被告转让股权事宜已有共识,只是在转让价格上存在分歧,且被告在转让股权时未通知原告行使优先购买权,现原告主张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因原告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人C如果有经济损失,可以向转让人主张合同违约责任。
【法官后语】
在此提醒,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如转让股权的数量 、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同时,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受让方应注意审查转让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转让手续并让转让方提供相关证据,避免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无法成功受让股权。
2.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 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在实务中经常出现,股权转让双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并未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然后因转让后公司效益不佳或者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等受让方反悔,往往以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者以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以转让方式变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自签订时生效,附条件的自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与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股权转让生效时点以股东名册变更为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才能生效的,则以股东名册变更与办理批准手续完成为准;股权变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具体案例】
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B持有的被告C公司股权的4%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协议签订后,A依约向B支付了2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A起诉到法院,以未办理工商登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B退还20万元股权转让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并没有规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故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实并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原告合同目的实现,现其以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缺乏依据,对该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后语】
在此提醒,为避免因股权变更登记问题产生纠纷,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办理变更登记的期限,即使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未约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期限,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也应当尽快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3.其他常见情形
(1)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实践中,经常出现转让方转让股权后,其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其同意转让股权系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注意了,出资并非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充分条件,不能仅因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认定该股权为夫妻共同共有。当股权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时,该股权的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股东有权单独处分该股权。如无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登记为股东的一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但因转让该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为了避免该类纠纷,在协议签订前可以向转让方索取其配偶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或者获取转让方与其配偶签署的婚前或者婚内财产协议中有关于股权的特别约定。同时股权转让的价格要合理,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转让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从而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对外转让股权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第18条的规定了,如果受让股东对于瑕疵出资知情,应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提醒股权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对转让方出资是否有瑕疵进行尽职调查,尽量在股权转让前使转让方对瑕疵出资行为进行补正。如果暂时未能补正又想继续完成交易的,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可能因瑕疵出资导致的责任纠纷进行约定,该约定虽然不能对抗第三人,但可以为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赔偿责任承担提供合同依据。
https://t.cn/A6ID4IyR
#912微新闻#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太原市将统一切换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停机切换时间-
自https://t.cn/A6IroBlY ,停止使用现有的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停止使用太原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太原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
-恢复上线时间-
https://t.cn/A6IroBjy ,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太原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太原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医保征收缴费
2021年9月10日24时前已经上传税务平台的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据、大病保险缴费数据,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在https://t.cn/A6IroBjX ,https://t.cn/A6IroBj3 。9月18日税务部门返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未缴费单位名单及流水号,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未缴费已经上传税务的征集流水号统一进行作废处理,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再做批量上传。
2021年9月10日24时后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区医保经办机构及灵活就业代办机构停止在“网厅”和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不再生成征缴数据,不上传税务平台。
https://t.cn/A6IroBjy ,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恢复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区医保经办机构及灵活就业代办机构各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办理。
2021年10月7日24时开启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办理及税务部门缴费通道。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际缴费至8月的,待遇享受政策临时延长2个月,新医保平台启用后的次月恢复为原政策。
参保缴费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注销以及参保单位征缴业务核定、征缴单打印等相关参保缴费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太原市医保咨询电话:2366740(综合科)、2377276(征缴一科)、2377273(征缴二科)服务热线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医疗保险业务
暂停业务范围:
停机切换期间,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暂停参保人员使用太原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暂停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暂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一)本地住院费用结算业务
1.在系统切换前,本地医疗机构需在https://t.cn/A6IroBTX ,将在院医保患者转为自费登记,(在院医保患者医疗费用中有新旧码并存的必须办理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登记,起付线问题后续处理;在院医保患者医疗费用中只有新码的可采取转为自费登记),10月1日—15日在新医保平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精神病专科医院在院患者必须全部办理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登记,10月1日—15日在新医保平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起付线问题后续处理。
2.在系统切换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应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新住院的参保患者先自费登记,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此项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患者说明情况,并主动联系办理)
3.在系统切换后,医疗机构将系统切换期间转为自费登记的、已经出院未结算的、新住院自费登记的参保患者全部在新医保平台进行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4.特殊情况:在系统切换期间,存在两次住院的参保患者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
(二)门诊就诊业务
1.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门诊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可由定点医药机构在新医保平台中补录就医、购药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2.系统切换前已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的参保患者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可在https://t.cn/A6IroBHq 。
3.系统切换期间新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的参保患者以审批表认定时间为准,可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到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补录就诊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三)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1.已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住院且在旧系统停机前未出院的,由医院在院内结算系统中办理转自费,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无法办理联网出入院结算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在系统切换期间,自行外转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机构外转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外转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符合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业务应急咨询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6871329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2377283
信息科:2366796
医疗管理科:2366791
办公室:2366775
小店区医保:7174973、7174551
迎泽区医保:2028050
杏花岭区医保:3526618
尖草坪区医保:5648992、5623121
万柏林区医保:3423786
晋源区医保:6592803
古交市医保:5218025
清徐县医保:2965220
阳曲县医保:5522806
娄烦县医保:5325264、5326239
山西焦煤社保服务中心:6211387
本次太原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来源:太原医保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太原市将统一切换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医保平台”),具体公告如下:
-停机切换时间-
自https://t.cn/A6IroBlY ,停止使用现有的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停止使用太原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太原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
-恢复上线时间-
https://t.cn/A6IroBjy ,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逐步恢复办理医保各项业务。太原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太原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医保征收缴费
2021年9月10日24时前已经上传税务平台的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据、大病保险缴费数据,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在https://t.cn/A6IroBjX ,https://t.cn/A6IroBj3 。9月18日税务部门返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未缴费单位名单及流水号,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未缴费已经上传税务的征集流水号统一进行作废处理,待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再做批量上传。
2021年9月10日24时后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区医保经办机构及灵活就业代办机构停止在“网厅”和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不再生成征缴数据,不上传税务平台。
https://t.cn/A6IroBjy ,正式启用新医保平台,恢复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各县(市、区)区医保经办机构及灵活就业代办机构各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办理。
2021年10月7日24时开启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办理及税务部门缴费通道。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际缴费至8月的,待遇享受政策临时延长2个月,新医保平台启用后的次月恢复为原政策。
参保缴费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注销以及参保单位征缴业务核定、征缴单打印等相关参保缴费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太原市医保咨询电话:2366740(综合科)、2377276(征缴一科)、2377273(征缴二科)服务热线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医疗保险业务
暂停业务范围:
停机切换期间,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暂停参保人员使用太原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暂停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暂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一)本地住院费用结算业务
1.在系统切换前,本地医疗机构需在https://t.cn/A6IroBTX ,将在院医保患者转为自费登记,(在院医保患者医疗费用中有新旧码并存的必须办理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登记,起付线问题后续处理;在院医保患者医疗费用中只有新码的可采取转为自费登记),10月1日—15日在新医保平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精神病专科医院在院患者必须全部办理出院结算,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先按自费登记,10月1日—15日在新医保平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起付线问题后续处理。
2.在系统切换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应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新住院的参保患者先自费登记,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此项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患者说明情况,并主动联系办理)
3.在系统切换后,医疗机构将系统切换期间转为自费登记的、已经出院未结算的、新住院自费登记的参保患者全部在新医保平台进行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4.特殊情况:在系统切换期间,存在两次住院的参保患者在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
(二)门诊就诊业务
1.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门诊就医、购药的,需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可由定点医药机构在新医保平台中补录就医、购药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2.系统切换前已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特药、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的参保患者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可在https://t.cn/A6IroBHq 。
3.系统切换期间新认定的享受门诊慢特病的参保患者以审批表认定时间为准,可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现金垫付并留存支付票据,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到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补录就诊信息并进行医保结算。
(三)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1.已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住院且在旧系统停机前未出院的,由医院在院内结算系统中办理转自费,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无法办理联网出入院结算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医保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在系统切换期间,自行外转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机构外转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外转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符合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业务应急咨询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6871329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2377283
信息科:2366796
医疗管理科:2366791
办公室:2366775
小店区医保:7174973、7174551
迎泽区医保:2028050
杏花岭区医保:3526618
尖草坪区医保:5648992、5623121
万柏林区医保:3423786
晋源区医保:6592803
古交市医保:5218025
清徐县医保:2965220
阳曲县医保:5522806
娄烦县医保:5325264、5326239
山西焦煤社保服务中心:6211387
本次太原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来源:太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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