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商快讯##澳门新闻# 【重磅!澳门百亿经援计划公布!】本年度财政预算修订案已获立法会通过,当中,涉及“第一个百亿”经援计划的三项行政法规今日下午3时公布,分别为《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造成负面影响的援助款项计划》行政法规草案,《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各行业造成负面影响的优惠措施》行政法规草案,《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银行贷款利息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造成负面影响的援助款项计划》方面,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介绍,包括雇员援助款项、自由职业者援助款项、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三部分。据介绍,8月1日会开放网上查询系统,只供查核是否受惠;8月12日会开放详细的受益人查询系统;8月17日透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有关金额,同时分批寄发划线支票。预计8月内支票会陆续寄发妥当。9月13日开始接受假设未收到支票人士的补发申请。
雇员援助款项。向2020年至2021年职业税收益总金额不超过60万澳门元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中的澳门居民,包括受本次疫情影响的符合条件的停工停业、失业或开工不足的雇员,每人发放1.5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此外,将雇员援助款项的惠及范围进一步作出合适的扩大,符合条件的失业居民,可透过申请例外地获发雇员援助款项。
自由职业者援助款项。向2021年度职业税申报的营业结果非为盈利,又或虽为盈利但金额不超过24万澳门元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中的澳门居民,按其最近三年度申报的职业税负担金额平均值的10%计算,每人发放至少1.5万及最多30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另外,亦向持有有效证照的士驾驶员、三轮车夫、小贩及摊贩、导游、水上的士驾驶员、渔民及保险中介人,每人发放1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
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向2021年度所得补充税申报的营业结果的总和非为盈利,又或虽为盈利但金额不超过60万澳门元的所得补充税纳税人,按有关商号最近三年度申报的经营成本平均值加总后的10%计算,每人发放至少3万及最多50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
援助款项以银行转账或邮寄划线支票的方式发放。为保障雇员就业,在此计划受惠且有聘用雇员的商号经营者在6个月内不得结业或不以合理理由解雇本地雇员,否则须全部或部分返还其已收取的援助款项。
法规规定援助款项不得兼收,如受益人以虚假声明、提供不正确或不实资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获发放援助款项,须返还不当收取的援助款项及承担倘有的法律责任。
《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造成负面影响的援助款项计划》方面,行政会发言人张永春介绍,包括雇员援助款项、自由职业者援助款项、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三部分。据介绍,8月1日会开放网上查询系统,只供查核是否受惠;8月12日会开放详细的受益人查询系统;8月17日透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有关金额,同时分批寄发划线支票。预计8月内支票会陆续寄发妥当。9月13日开始接受假设未收到支票人士的补发申请。
雇员援助款项。向2020年至2021年职业税收益总金额不超过60万澳门元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中的澳门居民,包括受本次疫情影响的符合条件的停工停业、失业或开工不足的雇员,每人发放1.5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此外,将雇员援助款项的惠及范围进一步作出合适的扩大,符合条件的失业居民,可透过申请例外地获发雇员援助款项。
自由职业者援助款项。向2021年度职业税申报的营业结果非为盈利,又或虽为盈利但金额不超过24万澳门元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中的澳门居民,按其最近三年度申报的职业税负担金额平均值的10%计算,每人发放至少1.5万及最多30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另外,亦向持有有效证照的士驾驶员、三轮车夫、小贩及摊贩、导游、水上的士驾驶员、渔民及保险中介人,每人发放1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
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向2021年度所得补充税申报的营业结果的总和非为盈利,又或虽为盈利但金额不超过60万澳门元的所得补充税纳税人,按有关商号最近三年度申报的经营成本平均值加总后的10%计算,每人发放至少3万及最多50万澳门元的援助款项。
援助款项以银行转账或邮寄划线支票的方式发放。为保障雇员就业,在此计划受惠且有聘用雇员的商号经营者在6个月内不得结业或不以合理理由解雇本地雇员,否则须全部或部分返还其已收取的援助款项。
法规规定援助款项不得兼收,如受益人以虚假声明、提供不正确或不实资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获发放援助款项,须返还不当收取的援助款项及承担倘有的法律责任。
永昌县:“八项措施”让农机道路更安全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五大行动”,永昌县出台了农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八项措施,坚决遏制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加强人员源头管理。坚持“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全面排查、高效服务”的原则,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 等有关部门和乡镇配合,通过进企业、进村社、进农户’对农机 驾驶人员开展集中式清理、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农机具驾驶人 身体状况、是否持证等具体情况,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坚决做到 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无证驾驶人员或驾驶证过期等情况,采取警示教育、上门服务、警保联动等方式,加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培训,督促引导办理上户办证手续,坚决防 止无证上路。
全面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主体为重点,由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农机未注册登记、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超期服役检验不合格和随意改装农机等情况,形成问题农机清单,严格督促使用主体尽快开展登记注册、安全检验、注销报废,坚决防止农机带病使用,确保运行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掌握农机生产经营销售主体基本信息,全力打击各类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销售农机的企业、门店和个体工商户,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机产品流入市场;商务部门要严格机动车报废拆解处置流程,防止未经拆解的相关总成配件流入市场,增加新的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道路源头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乡镇要紧紧抓住“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关键环节,按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积极推进生命防护工程、道路修补工程,加强对农机通行集中的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集中整治,完善标志标线、围栏界桩等道路附属设施,彻底排查整改限速不科学、标志不明显、路面不平坦等问题,有效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
全面加强路面巡查管理。坚持动态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监管作用,督促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三个重点”(重点车辆:平板车、拖拉机、收割机、电 动三轮车;重点道路:通往田间地头、养殖场、农业经营主体等主要 通道;重点活动:农作物收割出售、土地耕整等集中活动期间)开展 专项整治,全面查找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县公安局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的要求,科学改进调整勤务管理模 式,加强路面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私自改装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保证农机道路行驶安全。
全面加强乡镇属地管理。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对在用合法农用车辆免费粘贴反光条,对施工业主、农机车主逐一签订“拒绝农用机动车辆载人”承诺书或责任状,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预防农机交通事故提供基础保障;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班子成员包村社、村社干部包路段”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道路交通检测卡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出行农机及人员排查管理,加大无牌无证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上路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的劝导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劝导站作用,加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设施完善,督促劝导员严格落实劝导责任,做到全面排查一个不漏,落实责任一个不漏,对履职不到位的劝导员及时更换,对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的立即增设防撞设施,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田间地头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农机田间作业管理,制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地机械等常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引导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特别要加强对驾驶人员作业盲区、农业机械危险部位的安全引导,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增强驾驶员与相关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大农机查验工作力度,对存在私自拆卸机械皮带、齿轮和链传动部位防护网防护罩的,及时督促车主安装整改,坚决杜绝农机“带病”作业,确保作业机械性能良好和田间作业安全,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全面加强运营场所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健全使用操作安全规章制度,在现有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的基础上, 做好运营场所农业机械登记、建档工作,全面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保障农业机械使用操作安全。要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机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宣传引导管理。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农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乡镇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持续开展“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农业经营主体、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农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通过在重点路段、农村公路设置道路安全警示标语, 借助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发布农机安全警示短视频等音视频宣传内容,提升农机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五大行动”,永昌县出台了农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八项措施,坚决遏制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加强人员源头管理。坚持“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全面排查、高效服务”的原则,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 等有关部门和乡镇配合,通过进企业、进村社、进农户’对农机 驾驶人员开展集中式清理、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农机具驾驶人 身体状况、是否持证等具体情况,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坚决做到 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无证驾驶人员或驾驶证过期等情况,采取警示教育、上门服务、警保联动等方式,加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培训,督促引导办理上户办证手续,坚决防 止无证上路。
全面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主体为重点,由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农机未注册登记、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超期服役检验不合格和随意改装农机等情况,形成问题农机清单,严格督促使用主体尽快开展登记注册、安全检验、注销报废,坚决防止农机带病使用,确保运行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掌握农机生产经营销售主体基本信息,全力打击各类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销售农机的企业、门店和个体工商户,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机产品流入市场;商务部门要严格机动车报废拆解处置流程,防止未经拆解的相关总成配件流入市场,增加新的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道路源头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乡镇要紧紧抓住“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关键环节,按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积极推进生命防护工程、道路修补工程,加强对农机通行集中的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集中整治,完善标志标线、围栏界桩等道路附属设施,彻底排查整改限速不科学、标志不明显、路面不平坦等问题,有效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
全面加强路面巡查管理。坚持动态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监管作用,督促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三个重点”(重点车辆:平板车、拖拉机、收割机、电 动三轮车;重点道路:通往田间地头、养殖场、农业经营主体等主要 通道;重点活动:农作物收割出售、土地耕整等集中活动期间)开展 专项整治,全面查找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县公安局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的要求,科学改进调整勤务管理模 式,加强路面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私自改装加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保证农机道路行驶安全。
全面加强乡镇属地管理。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对在用合法农用车辆免费粘贴反光条,对施工业主、农机车主逐一签订“拒绝农用机动车辆载人”承诺书或责任状,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预防农机交通事故提供基础保障;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班子成员包村社、村社干部包路段”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道路交通检测卡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出行农机及人员排查管理,加大无牌无证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上路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的劝导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劝导站作用,加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设施完善,督促劝导员严格落实劝导责任,做到全面排查一个不漏,落实责任一个不漏,对履职不到位的劝导员及时更换,对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的立即增设防撞设施,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田间地头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农机田间作业管理,制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地机械等常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引导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特别要加强对驾驶人员作业盲区、农业机械危险部位的安全引导,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增强驾驶员与相关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大农机查验工作力度,对存在私自拆卸机械皮带、齿轮和链传动部位防护网防护罩的,及时督促车主安装整改,坚决杜绝农机“带病”作业,确保作业机械性能良好和田间作业安全,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全面加强运营场所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健全使用操作安全规章制度,在现有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的基础上, 做好运营场所农业机械登记、建档工作,全面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保障农业机械使用操作安全。要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机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宣传引导管理。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农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乡镇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持续开展“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农业经营主体、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农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通过在重点路段、农村公路设置道路安全警示标语, 借助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发布农机安全警示短视频等音视频宣传内容,提升农机安全意识。
【#济宁# 兖矿游泳馆改造已经一年多,何时能开业正常运行?】
兖矿游泳馆改造已经一年多,何时能开业正常运行?
已受理邹城市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2-07-27 14:25:40]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凫山街道受理回复:经核实,兖矿游泳馆原属于兖矿集团管理,因建成年限较长,基础设施陈旧,并且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场馆运营成本较高,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故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现经营主体山东中屿体育有限公司,计划对原游泳馆进行复新维修,在确保隐患整改、内部整修、完善提升的情况下做好场馆的安全、规范运营,目前不具备开放条件,希望您予以理解。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兖矿游泳馆改造已经一年多,何时能开业正常运行?
已受理邹城市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2-07-27 14:25:40]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凫山街道受理回复:经核实,兖矿游泳馆原属于兖矿集团管理,因建成年限较长,基础设施陈旧,并且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场馆运营成本较高,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故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现经营主体山东中屿体育有限公司,计划对原游泳馆进行复新维修,在确保隐患整改、内部整修、完善提升的情况下做好场馆的安全、规范运营,目前不具备开放条件,希望您予以理解。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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