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得嘴唇都火辣辣的,惟有文字夜听风雨。
周五晚上邻居情侣间闹矛盾,深夜哭喊砸,促进了我在新居的陈列实现长足发展,虽然这也使得宝贵的周六直接不见天日。目前仅剩一箱器皿未拆,缺套桌椅,还是可喜可贺的。
新春因为健康码变色独自在杭漂小屋过年,就着方便面或米线在拐卖的新闻间胆战心惊;3月大数据换一种形式眷顾,意外没能出发北京,因为房子已退、东西在途而不容分说地就在相处多年的杭城体会了一次流浪;4月了,好几次删掉码下的话语,没有依靠的表达显得如此单薄。
我不免在想,自己隔三差五在线上线下咔咔地买书和生活物件儿,是不是一种直觉般的莽撞——对当下、周遭的热忱与失望都深藏着终将失去且无谓拥有的心戚戚。
以前家里人说我心情一起伏就到书里去是种逃避的行为,我都觉不然,只不过是深呼吸,只不过是和自己发生对话——我的平和始终有赖添柴,或者火苗的位置时不时需要扶一下、拨一下。一切在沉默中行进,对不平静也怡然自得。
但当然不止于此,向内的沉默是金色的色盘,公共的表达则是响亮的晨曦。关于后者我一路缺课到现在。此时此地在社会属性中也尚未充分成长,经常觉得被迫和生命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如果个人的化解是一份能量的运用,那有所依靠的表达是一种有效的双向交互。这里、这个时代,一定也少了一页。
作为书页之间的那只蚂蚁,若对焕然一新深感无力,至少努力听见风雨。
周五晚上邻居情侣间闹矛盾,深夜哭喊砸,促进了我在新居的陈列实现长足发展,虽然这也使得宝贵的周六直接不见天日。目前仅剩一箱器皿未拆,缺套桌椅,还是可喜可贺的。
新春因为健康码变色独自在杭漂小屋过年,就着方便面或米线在拐卖的新闻间胆战心惊;3月大数据换一种形式眷顾,意外没能出发北京,因为房子已退、东西在途而不容分说地就在相处多年的杭城体会了一次流浪;4月了,好几次删掉码下的话语,没有依靠的表达显得如此单薄。
我不免在想,自己隔三差五在线上线下咔咔地买书和生活物件儿,是不是一种直觉般的莽撞——对当下、周遭的热忱与失望都深藏着终将失去且无谓拥有的心戚戚。
以前家里人说我心情一起伏就到书里去是种逃避的行为,我都觉不然,只不过是深呼吸,只不过是和自己发生对话——我的平和始终有赖添柴,或者火苗的位置时不时需要扶一下、拨一下。一切在沉默中行进,对不平静也怡然自得。
但当然不止于此,向内的沉默是金色的色盘,公共的表达则是响亮的晨曦。关于后者我一路缺课到现在。此时此地在社会属性中也尚未充分成长,经常觉得被迫和生命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如果个人的化解是一份能量的运用,那有所依靠的表达是一种有效的双向交互。这里、这个时代,一定也少了一页。
作为书页之间的那只蚂蚁,若对焕然一新深感无力,至少努力听见风雨。
#北京租房避雷指南# #北京租房无中介##北京租房超话#
北漂大坑——中介租房
怀揣着搞钱的想法,六月十日,我落地北京,开始了新生活。因为自视也是有着两年深漂经历的社畜,所以对于租房这件事本也没有多大担忧,没想到,却在这件事上栽了很大一个跟头。
这是一篇很长的小作文,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我的中介租房实录。二:一些我总结的租房要点。
时间紧任务重,相较再三后我选择了在安居客上寻找房子,联系到了几个打着物业管理公司名号的中介。因为从未跟别人合租过,本着各方面考虑,我从一开始便说明要租全是女生的房子,一番询问确定后,与北京宠家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女中介联系了要去看房子。看房当日,因为房子确实比较喜欢,而且当时太蠢太天真被信任蒙蔽了双眼,轻易的将2000元押金转出,此后,便开始漫长的交涉。
当日,看房前女中介信誓旦旦的说原住户可随时搬走,看完我表示各方面都满意时二房东却表示要给原住户时间搬家,本着大家都不容易的想法,我决定退让一步,协商后说明端午前可签合同搬入。随后在当日中午我询问二房东具体时间,二房东却开始推脱说原住户在上班晚上给我消息,然后晚上又推明天,明天又推后天,而此时我已经又在宾馆住了两天。
因为考虑到马上也要入职上班,且二房东一直拖着不解决,本人也开始着急,此时二房东却又跟我说原住户搬不走让我二十号搬入。事情到这里其实我已经有点生气了,但仍在积极解决明确表示要么让我十五号前搬入,要么免六月房租,要么退押金。
二房东却又开始旧事重提,说他十二号就给我找了临时住的房子,我搬进去等到二十号搬进去就可以了。先说明,他给我找的房子是男女混住,且与我共用卫生间的只有一个陌生男性,且该房子的防盗门常年不锁,这与我最开始的租房要求完全背离我当然不同意。
事情交涉到这里基本已经是个僵局,二房东那面也已经明确表示如果原住户那个女生搬不走实在不行就把押金退我,此时已经是假期最后一天,我也已经为此哭了多次,明天就要上班,而我连住处都没安定,万一原住户真的搬不走我又该去哪里,不得已于下午三点,我开始重新看房。
但此时我看房也只是在做个后手准备,同时也仍在与二房东及女中介交涉,但他们那方仍在表示在沟通继续拖着,但扯皮多日我也已经疲惫,且他们拖延的态度让我也很恼火,约定十五日前签合同,我自认也并不是我的错,便表示不用再讨论了,直接退押金吧。
大家也知道,中介它也是个圈子,可能是我看房的消息被二房东得知,在这次交涉后三分钟内,我微信上突然多了许多中介通过手机号搜索加好友的验证,有一个甚至明确问了:“你怎么聊的中介对你很失望”。然后我就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个人信息,他说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我的手机号。
看到这里我觉得大家也就都懂了吧,我合理怀疑在上次交涉后他把我的个人信息发布在朋友圈好把我这种令他失望的客户加入黑名单。不要跟我说什么同行捣乱,同行是在他身上安监控了吗,交涉完没几分钟就知道了我们聊的不顺利?且最好笑的是我此次只看了一间房子,那个中介也是在同一个小区找的同一个二房东要的房源。(因为看到了中介给二房东打的微信电话。)
此时我的态度已经强硬,不愿交涉明确让他归还押金,但他那方却开始倒打一耙说是因为我才让原住户搬走,甚至还让我赔偿他的损失。随后我便去了派出所报案,但因为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也只能调解,电话里二房东在那头说:“我们也已经找了解决办法,是那个女孩有点矫情不愿意和男生合住,我们又说给他报销宾馆钱她也不愿意,而且我们签的是十五号前签合同,不是入住。”
我不明白,我一开始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因此你们开价多少就是多少,现在你又说我矫情,且报销酒店钱那个办法都是在泄露我信息谈崩后你才提出来的,我当然不会同意。而此时我也突然意识到到现在为止我甚至都没有见过合同,一旦等过二十号我若发现合同上各种坑人款项时我又该如何,而且他写在押金条上的东西他都可以钻字眼漏洞不承认,我又该如何相信他真的会给我报销。
事情的最后也只能是我开始漫长的维权,晚上的时候,我妈妈突然打电话来说钱要不回来就要不回来吧,她怕我老去找那个中介惹恼人家被欺负。你看,我的爸爸妈妈在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时都在担心我的安全,而你却站在那里说我少见多怪就是矫情。
接下来是几点租房要点:
1、最好房东直租或个人转租,如果实在找不到,也要找大的正规的中介公司,贵是贵点,没那么多坑点。
2、如果房子满意,直接看好合同签合同,明确好各类收费和入住日期,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最好从看房开始就录音。
3、签合同前检查好房间内设施,门锁水龙头等是否完好。
4、如果是跟中介或二房东租房,一定要看是否有房东的委托管理书。
目前我只想到这里,后续如果有还会补充,划重点,北京宠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女中介张X(电话:17611XXX335),二房东杜X军(电话:15510XXX067),我知法故绝不犯法,以上信息仅供大家避雷所用,因平西府回龙观附近的房子大多在他们手里,大家一定要谨慎避雷。
最后,也算是一个请求,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力量微弱,但以上事情是我亲身经历绝无欺瞒,我后续也会继续通过打市长热线等方式维权。如果你也为我的遭遇而感到气愤,如果你也有认识的朋友马上要独自租房请帮我把它转发点赞,因为也在网上看到了许多相同遭遇的人,但大家都选择了自己承受,还是那句话,我知法故绝不犯法,但遇事也绝不怕事,而且我不相信,在这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他们这样的坑人中介和二房东真的就能无所顾忌,而我们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却那么难。
配图是一些聊天截图和几个被泄露信息后加我微信的中介和押金条(哦对了,虽然他们承认押金条,但因为我蠢当时没有检查,上面根本没有他们的信息。)
写在最后的最后,其实我已经做好了钱要不回来的准备,这篇文章也只是想让大家都能看到从中吸取一些经验避过一些坑和雷,至于他们,我只能说,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而我问心无愧。
北漂大坑——中介租房
怀揣着搞钱的想法,六月十日,我落地北京,开始了新生活。因为自视也是有着两年深漂经历的社畜,所以对于租房这件事本也没有多大担忧,没想到,却在这件事上栽了很大一个跟头。
这是一篇很长的小作文,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我的中介租房实录。二:一些我总结的租房要点。
时间紧任务重,相较再三后我选择了在安居客上寻找房子,联系到了几个打着物业管理公司名号的中介。因为从未跟别人合租过,本着各方面考虑,我从一开始便说明要租全是女生的房子,一番询问确定后,与北京宠家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女中介联系了要去看房子。看房当日,因为房子确实比较喜欢,而且当时太蠢太天真被信任蒙蔽了双眼,轻易的将2000元押金转出,此后,便开始漫长的交涉。
当日,看房前女中介信誓旦旦的说原住户可随时搬走,看完我表示各方面都满意时二房东却表示要给原住户时间搬家,本着大家都不容易的想法,我决定退让一步,协商后说明端午前可签合同搬入。随后在当日中午我询问二房东具体时间,二房东却开始推脱说原住户在上班晚上给我消息,然后晚上又推明天,明天又推后天,而此时我已经又在宾馆住了两天。
因为考虑到马上也要入职上班,且二房东一直拖着不解决,本人也开始着急,此时二房东却又跟我说原住户搬不走让我二十号搬入。事情到这里其实我已经有点生气了,但仍在积极解决明确表示要么让我十五号前搬入,要么免六月房租,要么退押金。
二房东却又开始旧事重提,说他十二号就给我找了临时住的房子,我搬进去等到二十号搬进去就可以了。先说明,他给我找的房子是男女混住,且与我共用卫生间的只有一个陌生男性,且该房子的防盗门常年不锁,这与我最开始的租房要求完全背离我当然不同意。
事情交涉到这里基本已经是个僵局,二房东那面也已经明确表示如果原住户那个女生搬不走实在不行就把押金退我,此时已经是假期最后一天,我也已经为此哭了多次,明天就要上班,而我连住处都没安定,万一原住户真的搬不走我又该去哪里,不得已于下午三点,我开始重新看房。
但此时我看房也只是在做个后手准备,同时也仍在与二房东及女中介交涉,但他们那方仍在表示在沟通继续拖着,但扯皮多日我也已经疲惫,且他们拖延的态度让我也很恼火,约定十五日前签合同,我自认也并不是我的错,便表示不用再讨论了,直接退押金吧。
大家也知道,中介它也是个圈子,可能是我看房的消息被二房东得知,在这次交涉后三分钟内,我微信上突然多了许多中介通过手机号搜索加好友的验证,有一个甚至明确问了:“你怎么聊的中介对你很失望”。然后我就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个人信息,他说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我的手机号。
看到这里我觉得大家也就都懂了吧,我合理怀疑在上次交涉后他把我的个人信息发布在朋友圈好把我这种令他失望的客户加入黑名单。不要跟我说什么同行捣乱,同行是在他身上安监控了吗,交涉完没几分钟就知道了我们聊的不顺利?且最好笑的是我此次只看了一间房子,那个中介也是在同一个小区找的同一个二房东要的房源。(因为看到了中介给二房东打的微信电话。)
此时我的态度已经强硬,不愿交涉明确让他归还押金,但他那方却开始倒打一耙说是因为我才让原住户搬走,甚至还让我赔偿他的损失。随后我便去了派出所报案,但因为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也只能调解,电话里二房东在那头说:“我们也已经找了解决办法,是那个女孩有点矫情不愿意和男生合住,我们又说给他报销宾馆钱她也不愿意,而且我们签的是十五号前签合同,不是入住。”
我不明白,我一开始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因此你们开价多少就是多少,现在你又说我矫情,且报销酒店钱那个办法都是在泄露我信息谈崩后你才提出来的,我当然不会同意。而此时我也突然意识到到现在为止我甚至都没有见过合同,一旦等过二十号我若发现合同上各种坑人款项时我又该如何,而且他写在押金条上的东西他都可以钻字眼漏洞不承认,我又该如何相信他真的会给我报销。
事情的最后也只能是我开始漫长的维权,晚上的时候,我妈妈突然打电话来说钱要不回来就要不回来吧,她怕我老去找那个中介惹恼人家被欺负。你看,我的爸爸妈妈在我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时都在担心我的安全,而你却站在那里说我少见多怪就是矫情。
接下来是几点租房要点:
1、最好房东直租或个人转租,如果实在找不到,也要找大的正规的中介公司,贵是贵点,没那么多坑点。
2、如果房子满意,直接看好合同签合同,明确好各类收费和入住日期,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最好从看房开始就录音。
3、签合同前检查好房间内设施,门锁水龙头等是否完好。
4、如果是跟中介或二房东租房,一定要看是否有房东的委托管理书。
目前我只想到这里,后续如果有还会补充,划重点,北京宠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女中介张X(电话:17611XXX335),二房东杜X军(电话:15510XXX067),我知法故绝不犯法,以上信息仅供大家避雷所用,因平西府回龙观附近的房子大多在他们手里,大家一定要谨慎避雷。
最后,也算是一个请求,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力量微弱,但以上事情是我亲身经历绝无欺瞒,我后续也会继续通过打市长热线等方式维权。如果你也为我的遭遇而感到气愤,如果你也有认识的朋友马上要独自租房请帮我把它转发点赞,因为也在网上看到了许多相同遭遇的人,但大家都选择了自己承受,还是那句话,我知法故绝不犯法,但遇事也绝不怕事,而且我不相信,在这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他们这样的坑人中介和二房东真的就能无所顾忌,而我们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却那么难。
配图是一些聊天截图和几个被泄露信息后加我微信的中介和押金条(哦对了,虽然他们承认押金条,但因为我蠢当时没有检查,上面根本没有他们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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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案说法[超话]#看到妻子跳河他竟驾车离开……
鲍某对朱某的辱骂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鲍某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夫妻吵架,妻子愤然跳河,丈夫不仅见死不救,反而驱车离开。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丈夫假装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妻子的尸体浮到河面,被路人发现报警。眼看事情节节败露,丈夫依然妄图用自己醉酒没看清楚妻子是否跳河的说辞来掩饰真相……
行车记录仪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负责G525国道改造工程的王监理像往常一样到浙江省海盐县境内的盐嘉塘桥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经意间往桥下望去时,河面上漂浮着的一个人体形状的东西让他猛然一惊。起初,王监理以为自己看错了,便趴下身子仔细查看,只见尸体面孔朝下,盘着头发,穿着黑衣黑裤,顺着河流正往东漂去。王监理吓了一跳,回过神后立马报了警。
接警后,海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据尸体穿着及纹身特征,死者身份被确认为海盐县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确认死者为朱某后,通知死者丈夫鲍某到派出所辨认尸体并接受询问。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妹妹与鲍某吵架的场景,想起在来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鲍某询问当天两人是否吵架时,鲍某一口否认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隐情。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鲍某要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和妹妹的手机内存卡,并将这些交给了警方。
在获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证据后,结合事发时路面监控视频,警方以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同时传唤了鲍某。随着鲍某的叙述和侦查活动的展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鲍某和朱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1月结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鲍某经常用自己的钱去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儿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气就很差,喜欢耍酒疯。”鲍某的父亲接受询问时说道。
8月12日晚上,鲍某和朱某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准备回家。因鲍某喝酒,朱某便负责开车。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鲍某与妻子再次发生了争吵,这一次,两人甚至扭打起来。随后,朱某情绪失控直接下车,独自步行往海盐黄桥方向走去。
妻子的离开,让鲍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驾车沿着黄桥方向寻找朱某。看到朱某后,他劝说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朱某并不领情,她生气地朝着鲍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气不好的鲍某一看,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在回家路上,鲍某稍稍冷静下来,重新调头往妻子离开的方向行驶。当鲍某再次看到朱某时,朱某正站在桥边。此时,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鲍某后,直接翻过栏杆跳进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鲍某吓蒙了,“我心里想过跳下去救她,但是当时我喝了酒,反应变慢了……而且我觉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来,我也不确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还是假装跳下去。”在案发地逗留10多分钟后,鲍某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当时开车经过黄桥附近,是看到了一辆车,还有一个男人……”通过路面监控,警方找到案发时间经过黄桥的过路司机询问情况,一位姓范的司机向警方说道,“那个男人好像在吐……当时并没有看到对方在求救。”
隐瞒真相报警寻妻
回到家后,鲍某害怕极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朋友蒋某,约对方一同出门吃夜宵。吃饭时,朋友觉得鲍某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问鲍某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烦意乱的鲍某不愿多说,只说了句“事情有点大”,便闷头喝酒,一连喝了三听啤酒后,接到母亲电话的鲍某便离开了。
为逃避现实,8月13日、14日,鲍某都躲在家里“睡觉”。转眼到了8月15日,距离朱某落水已过去两天多了,此时她的尸体漂到下游的盐嘉塘桥一带,被王监理看见。
而此时,躲在家里的鲍某也坐不住了。
鲍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寻找妻子会承担责任,于是,就来到派出所报警。心存侥幸的鲍某没有说出事发当晚的真实情况,只称妻子朱某不见了。为掩盖妻子失踪的真相,鲍某还与妻子好友薛某联系,向对方询问妻子去向。后来,鲍某还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寻妻,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鲍某与朋友喝酒时吐露,案发当天好像看到有人从黄桥上掉下去了,还特意叮嘱朋友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戳破丈夫的谎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对是否看见妻子跳河,鲍某始终含糊不清,辩解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记不大清楚。
鲍某究竟有没有撒谎?经审查,检察官从案发当天的路面监控以及他们当天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在鲍某驾车行驶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或是行使在乡间小道上,驾车都十分平稳,未发生醉酒状态常见的情况,从该行为足以判断鲍某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针对鲍某称“只是模糊记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并不是很确定”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为,监控视频中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行驶至跳河位置,并没有丝毫犹豫。结合鲍某在公安阶段一次讯问口供中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下黄桥的情节,检察官认为鲍某的辩解不成立。
在大量证据面前,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实。检察官认为,鲍某对朱某的辱骂和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鲍某目睹了整个经过,作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和救助责任,但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12月1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鲍某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鲍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鲍某对朱某的辱骂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鲍某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夫妻吵架,妻子愤然跳河,丈夫不仅见死不救,反而驱车离开。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丈夫假装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妻子的尸体浮到河面,被路人发现报警。眼看事情节节败露,丈夫依然妄图用自己醉酒没看清楚妻子是否跳河的说辞来掩饰真相……
行车记录仪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负责G525国道改造工程的王监理像往常一样到浙江省海盐县境内的盐嘉塘桥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经意间往桥下望去时,河面上漂浮着的一个人体形状的东西让他猛然一惊。起初,王监理以为自己看错了,便趴下身子仔细查看,只见尸体面孔朝下,盘着头发,穿着黑衣黑裤,顺着河流正往东漂去。王监理吓了一跳,回过神后立马报了警。
接警后,海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据尸体穿着及纹身特征,死者身份被确认为海盐县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确认死者为朱某后,通知死者丈夫鲍某到派出所辨认尸体并接受询问。与鲍某一同前来的还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妹妹与鲍某吵架的场景,想起在来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鲍某询问当天两人是否吵架时,鲍某一口否认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隐情。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鲍某要了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和妹妹的手机内存卡,并将这些交给了警方。
在获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证据后,结合事发时路面监控视频,警方以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同时传唤了鲍某。随着鲍某的叙述和侦查活动的展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鲍某和朱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1月结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鲍某经常用自己的钱去还赌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儿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气就很差,喜欢耍酒疯。”鲍某的父亲接受询问时说道。
8月12日晚上,鲍某和朱某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准备回家。因鲍某喝酒,朱某便负责开车。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鲍某与妻子再次发生了争吵,这一次,两人甚至扭打起来。随后,朱某情绪失控直接下车,独自步行往海盐黄桥方向走去。
妻子的离开,让鲍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驾车沿着黄桥方向寻找朱某。看到朱某后,他劝说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朱某并不领情,她生气地朝着鲍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气不好的鲍某一看,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在回家路上,鲍某稍稍冷静下来,重新调头往妻子离开的方向行驶。当鲍某再次看到朱某时,朱某正站在桥边。此时,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鲍某后,直接翻过栏杆跳进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鲍某吓蒙了,“我心里想过跳下去救她,但是当时我喝了酒,反应变慢了……而且我觉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来,我也不确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还是假装跳下去。”在案发地逗留10多分钟后,鲍某离开了,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当时开车经过黄桥附近,是看到了一辆车,还有一个男人……”通过路面监控,警方找到案发时间经过黄桥的过路司机询问情况,一位姓范的司机向警方说道,“那个男人好像在吐……当时并没有看到对方在求救。”
隐瞒真相报警寻妻
回到家后,鲍某害怕极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朋友蒋某,约对方一同出门吃夜宵。吃饭时,朋友觉得鲍某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就问鲍某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烦意乱的鲍某不愿多说,只说了句“事情有点大”,便闷头喝酒,一连喝了三听啤酒后,接到母亲电话的鲍某便离开了。
为逃避现实,8月13日、14日,鲍某都躲在家里“睡觉”。转眼到了8月15日,距离朱某落水已过去两天多了,此时她的尸体漂到下游的盐嘉塘桥一带,被王监理看见。
而此时,躲在家里的鲍某也坐不住了。
鲍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寻找妻子会承担责任,于是,就来到派出所报警。心存侥幸的鲍某没有说出事发当晚的真实情况,只称妻子朱某不见了。为掩盖妻子失踪的真相,鲍某还与妻子好友薛某联系,向对方询问妻子去向。后来,鲍某还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寻妻,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鲍某与朋友喝酒时吐露,案发当天好像看到有人从黄桥上掉下去了,还特意叮嘱朋友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戳破丈夫的谎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对是否看见妻子跳河,鲍某始终含糊不清,辩解自己当天晚上喝醉了,记不大清楚。
鲍某究竟有没有撒谎?经审查,检察官从案发当天的路面监控以及他们当天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在鲍某驾车行驶期间,不论是直行还是掉头转弯,或是行使在乡间小道上,驾车都十分平稳,未发生醉酒状态常见的情况,从该行为足以判断鲍某驾车时意识清醒,状态良好。针对鲍某称“只是模糊记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并不是很确定”的辩解,办案检察官认为,监控视频中显示,鲍某看到妻子跳河后,直线行驶至跳河位置,并没有丝毫犹豫。结合鲍某在公安阶段一次讯问口供中承认看见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见有人跳下黄桥的情节,检察官认为鲍某的辩解不成立。
在大量证据面前,鲍某终于承认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实。检察官认为,鲍某对朱某的辱骂和殴打,引发了她的自杀行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处于紧迫的危险状态,鲍某目睹了整个经过,作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和救助责任,但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反而消极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他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12月1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鲍某的指控事实和罪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鲍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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