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发布《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我市近期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年会、培训、推广推销、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商场、超市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内部表演继续暂停;美发场所继续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
全市所有早市(含各类露天市场)、农村各类集市宠物市场继续关闭;餐饮单位继续全部暂停堂食,只允许线上(外卖)经营;鲜花店停止线下经营,全面实行线上营业;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实行测温、扫码、登记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时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易鞍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进入车辆要在市场入口消毒消杀。对违反防疫要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业户要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和店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涉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店铺(包括淘宝店铺、网络代购商家等),要主动向属地街道申报,并做好从业人员登记、进口物品的规范消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对新到进口物品要留足静置期7天。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近期尽量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应放置7日以上,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家长作为家庭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住宅小区、村屯暂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加强住宅小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其中,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对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民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屯)负责办理。
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易鞍码”。在日常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交通、文旅体育、商贸、服务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其他领域均需扫“易鞍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客运车、包车、巡游和网约车运营服务单位(司机)必须要求乘客扫“易鞍码”。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屯)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凡外地返鞍人员,必须在抵鞍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鞍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国内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鞍中省直单位和驻鞍部队,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防疫方案和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鞍山发布)
#疫情[超话]##疫情##疫情防控##鞍山##鞍山疫情##鞍山身边事#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发布《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我市近期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年会、培训、推广推销、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商场、超市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内部表演继续暂停;美发场所继续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
全市所有早市(含各类露天市场)、农村各类集市宠物市场继续关闭;餐饮单位继续全部暂停堂食,只允许线上(外卖)经营;鲜花店停止线下经营,全面实行线上营业;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实行测温、扫码、登记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时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易鞍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进入车辆要在市场入口消毒消杀。对违反防疫要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业户要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和店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涉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店铺(包括淘宝店铺、网络代购商家等),要主动向属地街道申报,并做好从业人员登记、进口物品的规范消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对新到进口物品要留足静置期7天。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近期尽量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应放置7日以上,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家长作为家庭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住宅小区、村屯暂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加强住宅小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其中,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对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民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屯)负责办理。
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易鞍码”。在日常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交通、文旅体育、商贸、服务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其他领域均需扫“易鞍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客运车、包车、巡游和网约车运营服务单位(司机)必须要求乘客扫“易鞍码”。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屯)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凡外地返鞍人员,必须在抵鞍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鞍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国内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鞍中省直单位和驻鞍部队,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防疫方案和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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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发布《鞍山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我市近期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年会、培训、推广推销、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商场、超市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内部表演继续暂停;美发场所继续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
全市所有早市(含各类露天市场)、农村各类集市宠物市场继续关闭;餐饮单位继续全部暂停堂食,只允许线上(外卖)经营;鲜花店停止线下经营,全面实行线上营业;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实行测温、扫码、登记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时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易鞍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进入车辆要在市场入口消毒消杀。对违反防疫要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业户要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和店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涉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店铺(包括淘宝店铺、网络代购商家等),要主动向属地街道申报,并做好从业人员登记、进口物品的规范消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对新到进口物品要留足静置期7天。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近期尽量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应放置7日以上,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家长作为家庭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住宅小区、村屯暂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加强住宅小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其中,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对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民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屯)负责办理。
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易鞍码”。在日常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交通、文旅体育、商贸、服务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其他领域均需扫“易鞍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客运车、包车、巡游和网约车运营服务单位(司机)必须要求乘客扫“易鞍码”。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屯)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凡外地返鞍人员,必须在抵鞍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鞍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国内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鞍中省直单位和驻鞍部队,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防疫方案和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鞍山发布)https://t.cn/A663NrZV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态势,我市近期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快速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景区景点,以及其他人员集聚或交叉频繁的非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室内场所,继续暂时停业。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年会、培训、推广推销、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商场、超市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内部表演继续暂停;美发场所继续实行分时预约,避免人员等候;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活动。
全市所有早市(含各类露天市场)、农村各类集市宠物市场继续关闭;餐饮单位继续全部暂停堂食,只允许线上(外卖)经营;鲜花店停止线下经营,全面实行线上营业;养老院和福利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出入实行测温、扫码、登记管理。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暂时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易鞍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进入车辆要在市场入口消毒消杀。对违反防疫要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业户要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和店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涉进口物品的相关企业、店铺(包括淘宝店铺、网络代购商家等),要主动向属地街道申报,并做好从业人员登记、进口物品的规范消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对新到进口物品要留足静置期7天。
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近期尽量不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应放置7日以上,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家长作为家庭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个人和家庭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住宅小区、村屯暂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社区、村屯要加强住宅小区、村屯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健康码、扫“易鞍码”、《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其中,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对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民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组织实施管控。《居民(村民)出入通行证》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确定落实方案,由社区(村屯)负责办理。
继续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全面强化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易鞍码”。在日常进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交通、文旅体育、商贸、服务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其他领域均需扫“易鞍码”,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客运车、包车、巡游和网约车运营服务单位(司机)必须要求乘客扫“易鞍码”。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积极参与配合社区(村屯)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凡外地返鞍人员,必须在抵鞍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鞍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72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国内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驻鞍中省直单位和驻鞍部队,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防疫方案和封闭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鞍山发布)https://t.cn/A663NrZV
#众志成城抗击新冠疫情#【强化监督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供给】“你好,你家订的菜已经到了,请到小区东门岗来领取!”4月1日上午9点,家住官塘社区鼎元公馆的市民徐芳棱接到小区物业管家王楠的通知后,高兴地领回预定的菜包,猪肉、各色蔬菜品种丰富。“现在物资供应很充足!每天我们物业都会在业主群里发起接龙,统计第二天业主需要的菜包数量,第二天菜包到了也会及时通知业主下去购买领取。一些前一天忘记参加群内接龙的业主,现场也能买到。”徐芳棱介绍。
3月24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3月24日至28日,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消杀并暂时关闭。同日,铜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3月24日14时起该区管控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规定。既抓防控,又保民生。市、区防指通告同时规定,辖区政府将在小区设置临时物资采购点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居民亦可通过辖区内商超、社区代购或在线订购等方式采购;各镇办社区在管控区每个小区内安排生活必需品指定供应点。
小区、菜场虽然因疫情被管控和暂时关闭,但居民的民生问题必须保障。如何监督保障市、区两级防指防控政策措施落实,确保管控期内市民生活保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监督的重要内容。
“请各组了解,小区露天菜市场是否已经设置到位?”“请各组重点关注封控区和管控区生活保障等情况。”“要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满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洪建春第一时间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牵头的各市疫情防控督导组闻令即动,将群众生活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4日,铜官区在关闭的室内市场外设置临时露天经营的市场11个,目前露天市场管理正在逐步规范中。”“从25日开始,五松社区在小区内设6个临时买菜点位,提供50元标准菜包,含猪肉和各种蔬菜约9至10斤,每天10点到现场组织售卖一次。”“个别管控区小区居民反映生活物资尚未配送。”……几天来,各督导组到社区必实地走访露天菜场,逢卡口必询问物资保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区防指并督促整改,监督推动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居民需求端得到满足,供给端也不能“掉链子”。“大通镇、西联镇有部分大棚蔬菜无法外销,随着温度上升将会出现大面积腐烂。”3月26日,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得知该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反馈,推动市商务局向保供企业发出采购倡议,得到企业广泛响应,既解决了大棚种植户的燃眉之急,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供应。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纷纷行动,聚焦保供开展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菜篮子”稳产保供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交办问题3件,推动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保证疫情期间我市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价格稳定。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深入重点农贸市场和保供餐饮单位开展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同冀暄 孙照柱)
3月24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3月24日至28日,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消杀并暂时关闭。同日,铜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3月24日14时起该区管控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规定。既抓防控,又保民生。市、区防指通告同时规定,辖区政府将在小区设置临时物资采购点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居民亦可通过辖区内商超、社区代购或在线订购等方式采购;各镇办社区在管控区每个小区内安排生活必需品指定供应点。
小区、菜场虽然因疫情被管控和暂时关闭,但居民的民生问题必须保障。如何监督保障市、区两级防指防控政策措施落实,确保管控期内市民生活保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监督的重要内容。
“请各组了解,小区露天菜市场是否已经设置到位?”“请各组重点关注封控区和管控区生活保障等情况。”“要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满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洪建春第一时间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牵头的各市疫情防控督导组闻令即动,将群众生活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4日,铜官区在关闭的室内市场外设置临时露天经营的市场11个,目前露天市场管理正在逐步规范中。”“从25日开始,五松社区在小区内设6个临时买菜点位,提供50元标准菜包,含猪肉和各种蔬菜约9至10斤,每天10点到现场组织售卖一次。”“个别管控区小区居民反映生活物资尚未配送。”……几天来,各督导组到社区必实地走访露天菜场,逢卡口必询问物资保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区防指并督促整改,监督推动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居民需求端得到满足,供给端也不能“掉链子”。“大通镇、西联镇有部分大棚蔬菜无法外销,随着温度上升将会出现大面积腐烂。”3月26日,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得知该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反馈,推动市商务局向保供企业发出采购倡议,得到企业广泛响应,既解决了大棚种植户的燃眉之急,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供应。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纷纷行动,聚焦保供开展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菜篮子”稳产保供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交办问题3件,推动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保证疫情期间我市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价格稳定。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深入重点农贸市场和保供餐饮单位开展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物资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同冀暄 孙照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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