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云龙县看守所、社区矫正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2022年7月1日至15日,由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海清任组长,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的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云龙县看守所监管执法工作、云龙县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及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交叉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组深入云龙县看守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在押人员档案,与在押人员谈话、现场检察、与看守所领导、民警、驻所检察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和驻所检察室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云龙县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进行了反馈。
巡回检察组对云龙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全县十一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全覆盖式的检察,通过查阅矫正管理档案、电话抽查,与在矫人员谈话等方式对司法所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调查评估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察。检察组对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同步检察。对巡回检察中发现问题向云龙县社区矫正机构、各司法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巡回检察组在在巡回检察期间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相关检察,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监督。
被巡回检察单位对巡回检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均表示虚心接受,立行立改,实现了巡回检察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2022年7月1日至15日,由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海清任组长,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的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云龙县看守所监管执法工作、云龙县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及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交叉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组深入云龙县看守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在押人员档案,与在押人员谈话、现场检察、与看守所领导、民警、驻所检察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和驻所检察室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云龙县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进行了反馈。
巡回检察组对云龙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全县十一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全覆盖式的检察,通过查阅矫正管理档案、电话抽查,与在矫人员谈话等方式对司法所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调查评估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察。检察组对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同步检察。对巡回检察中发现问题向云龙县社区矫正机构、各司法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巡回检察组在在巡回检察期间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相关检察,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监督。
被巡回检察单位对巡回检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均表示虚心接受,立行立改,实现了巡回检察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为贯彻落实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看守所、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9日下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著逵带领督导组,对漾濞县平坡镇司法所、顺濞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进行督导,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组长、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绍锋,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利平及漾濞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吉文陪同。
【洱源法检“两长”同庭办案】近日,洱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永章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一起刑事速裁案件,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明出庭支持公诉。
1月13日17时53分许,民警前往洱源县炼铁乡翠屏村民委员会册脚组处置警情时,被告人赵某某不听民警劝阻,在民警上前将其控制带离现场的过程中,赵某某进行激烈反抗并推搡民警,被告人赵某见状后上前拉扯民警,致二民警受轻微伤。
庭审中,杨永章当庭询问该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罪名、事实、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当庭作出判决。整个庭审过程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庭审规范严谨、节奏紧凑。
开庭过程中,2被告人在大理州看守所和洱源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停留。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率先带头承办案件,是全力推进并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也是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坚持“入额必办案”,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发挥院长办案对审判工作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杨永辉 )https://t.cn/A6XiaQM5
1月13日17时53分许,民警前往洱源县炼铁乡翠屏村民委员会册脚组处置警情时,被告人赵某某不听民警劝阻,在民警上前将其控制带离现场的过程中,赵某某进行激烈反抗并推搡民警,被告人赵某见状后上前拉扯民警,致二民警受轻微伤。
庭审中,杨永章当庭询问该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罪名、事实、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当庭作出判决。整个庭审过程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庭审规范严谨、节奏紧凑。
开庭过程中,2被告人在大理州看守所和洱源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停留。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率先带头承办案件,是全力推进并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也是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坚持“入额必办案”,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发挥院长办案对审判工作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杨永辉 )https://t.cn/A6XiaQ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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