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本#【贵州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
一、基本要求
(一)贵州省省长质量奖(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是报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省级最高质量工作荣誉奖,主要授予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组织)。
(二)省长质量奖申报遵循自愿原则,评审遵循科学、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宁缺勿滥,不搞终身制。
(三)省长质量奖分为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审1次。省长质量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3家,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当年申报企业(组织)达不到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近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技术质量指标,以及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已获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获奖6年后(含6年)方可再次申报;已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省长质量奖,但6年内(含6年)不再授予提名奖称号。
三、评审标准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企业(组织)按照省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并对申报表和印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需经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企业(组织)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结果和相关部门初审意见,形成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
(四)对于已受理的申报企业(组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资料评审结束后,全体专家组成员投票产生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进入现场评审企业(组织)名单。
(五)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进入现场评审企业(组织)名单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对经过公示进入现场评审的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组织),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开展现场实地核查,并综合资料评审情况、现场实地核查情况和公示情况,形成综合现场评审报告,提出推荐表彰名单。
(七)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推荐表彰名单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征求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方面意见后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
(八)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印发表彰决定。同时,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称号的企业(组织),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
五、监督管理
(一)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长质量奖荣誉的,经核实后,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同时,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获奖单位应履行向社会推广、分享其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的义务(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并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特色的质量经营管理的新方法、新经验,带动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三)获奖单位可在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并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发现违反者,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任何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或冒用省长质量奖称号,不得擅自制作省长质量奖证书和奖杯。对伪造或冒用省长质量奖称号的依法查处。
(五)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在获奖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事件,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宣传获奖荣誉,停止使用省长质量奖标志和称号,并在15日内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告。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回证书和奖杯,并自发生上述情形起6年内(含6年)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实名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注明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七)申报企业(组织)应当主动申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参与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表彰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人员,应当保守知悉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八)参与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人员,与申报企业(组织)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九)参与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人员,在评审、推荐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建立评审人员和受评单位双向监督反馈机制。受评单位对评审人员工作质量及执行纪律情况做出评价,评审人员对受评单位守纪情况做出评价,反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十一)省长质量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评审、交通等相关工作经费,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从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
政策来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4号)
一、基本要求
(一)贵州省省长质量奖(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是报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省级最高质量工作荣誉奖,主要授予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组织)。
(二)省长质量奖申报遵循自愿原则,评审遵循科学、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宁缺勿滥,不搞终身制。
(三)省长质量奖分为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审1次。省长质量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3家,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当年申报企业(组织)达不到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近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技术质量指标,以及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已获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获奖6年后(含6年)方可再次申报;已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省长质量奖,但6年内(含6年)不再授予提名奖称号。
三、评审标准
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企业(组织)按照省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并对申报表和印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需经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企业(组织)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根据申报材料审查结果和相关部门初审意见,形成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
(四)对于已受理的申报企业(组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资料评审结束后,全体专家组成员投票产生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进入现场评审企业(组织)名单。
(五)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进入现场评审企业(组织)名单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对经过公示进入现场评审的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企业(组织),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开展现场实地核查,并综合资料评审情况、现场实地核查情况和公示情况,形成综合现场评审报告,提出推荐表彰名单。
(七)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推荐表彰名单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征求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方面意见后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
(八)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印发表彰决定。同时,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称号的企业(组织),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
五、监督管理
(一)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长质量奖荣誉的,经核实后,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同时,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获奖单位应履行向社会推广、分享其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的义务(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并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特色的质量经营管理的新方法、新经验,带动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三)获奖单位可在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并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发现违反者,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任何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或冒用省长质量奖称号,不得擅自制作省长质量奖证书和奖杯。对伪造或冒用省长质量奖称号的依法查处。
(五)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在获奖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事件,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宣传获奖荣誉,停止使用省长质量奖标志和称号,并在15日内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告。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回证书和奖杯,并自发生上述情形起6年内(含6年)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实名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注明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七)申报企业(组织)应当主动申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参与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表彰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人员,应当保守知悉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八)参与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人员,与申报企业(组织)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九)参与省长质量奖申报、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人员,在评审、推荐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建立评审人员和受评单位双向监督反馈机制。受评单位对评审人员工作质量及执行纪律情况做出评价,评审人员对受评单位守纪情况做出评价,反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十一)省长质量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评审、交通等相关工作经费,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从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
政策来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4号)
童乐热血跑团,草创初始、赤手空拳,自行摸索、从零开始,聚集众多志同道合者~
严谨律己 遵法守纪;淡泊名利 无所绊羁
一针一针的扎臂、一袋一袋的献血
不求回报、不争福利、不谈条件
秉持热血跑者坚定精神:
《理念 自律 诚信 荣誉》
遵循无偿献血基本原则:
《自愿无偿 科学健康 遵法守纪》
公益路途~
多些初心,少些江湖…
多些诚信,少些忽悠…
多些踏实,少些算计…
多些心力、少些心机…
无偿献血 任重道远;回归本质 伸出双手~
众多需求救助的病患仍等待着……
严谨律己 遵法守纪;淡泊名利 无所绊羁
一针一针的扎臂、一袋一袋的献血
不求回报、不争福利、不谈条件
秉持热血跑者坚定精神:
《理念 自律 诚信 荣誉》
遵循无偿献血基本原则:
《自愿无偿 科学健康 遵法守纪》
公益路途~
多些初心,少些江湖…
多些诚信,少些忽悠…
多些踏实,少些算计…
多些心力、少些心机…
无偿献血 任重道远;回归本质 伸出双手~
众多需求救助的病患仍等待着……
【牟礼小学学区在“模拟法庭”活动中落实课题研究】
为了从问题出发,让课题研究与常规教育紧密结合,在活动中浸润诚信、明辨、守纪等良好品格,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6月28日上午,随着“审判长”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后,一场“到底是谁把我的文具弄坏了”少儿体验“模拟法庭”活动在牟礼镇中心小学校市级科研课题组的指导下拉开了序幕。
此次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筛选出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之间发生过的矛盾或冲突事件作为庭审民事案件。如:“小红发现自己的文具盒掉地上了,她记得文具盒掉地上以前,小明就站在她的文具盒旁边,所以小红认为小明就是碰掉自己文具盒的人”。
在法律硕士牟勇老师的指导下,现场同学很快融入场景,俨然一场真实的庭审过程。
庭审中,“审判长”抽出“事件卡片”,选出争论的事件,然后由“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开始辩论。当“被告律师”无法提出辩护论点时,可在本轮辩论中抽取一次“援助卡片”,请场外的其他同学帮助自己,援助者按照“援助卡片”的内容给“被告律师”帮助;如果“被告律师”受卡片启发,能够继续辩护,就不算使用援助次数。通过两轮举证质证,“审判长”根据两位律师的陈述,评估两方律师辩论的合理性与说服力,宣布审判结果,并对被告进行了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法律硕士牟勇老师对本场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结合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对在场四年级学生进行宣讲。
此次活动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孩子们说:“模拟法庭让我们明白了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矛盾冲突的重要性,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努力践行明辨、诚信、守法等优秀品格。”
https://t.cn/AiOZwrHc
为了从问题出发,让课题研究与常规教育紧密结合,在活动中浸润诚信、明辨、守纪等良好品格,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6月28日上午,随着“审判长”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后,一场“到底是谁把我的文具弄坏了”少儿体验“模拟法庭”活动在牟礼镇中心小学校市级科研课题组的指导下拉开了序幕。
此次活动通过问卷调查筛选出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之间发生过的矛盾或冲突事件作为庭审民事案件。如:“小红发现自己的文具盒掉地上了,她记得文具盒掉地上以前,小明就站在她的文具盒旁边,所以小红认为小明就是碰掉自己文具盒的人”。
在法律硕士牟勇老师的指导下,现场同学很快融入场景,俨然一场真实的庭审过程。
庭审中,“审判长”抽出“事件卡片”,选出争论的事件,然后由“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开始辩论。当“被告律师”无法提出辩护论点时,可在本轮辩论中抽取一次“援助卡片”,请场外的其他同学帮助自己,援助者按照“援助卡片”的内容给“被告律师”帮助;如果“被告律师”受卡片启发,能够继续辩护,就不算使用援助次数。通过两轮举证质证,“审判长”根据两位律师的陈述,评估两方律师辩论的合理性与说服力,宣布审判结果,并对被告进行了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法律硕士牟勇老师对本场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结合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对在场四年级学生进行宣讲。
此次活动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孩子们说:“模拟法庭让我们明白了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矛盾冲突的重要性,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努力践行明辨、诚信、守法等优秀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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