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专班 追回养老钱#】今年4月,一场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掀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法院围绕宣传发动、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重点,精心谋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多项工作举措获全省专项办和全国法院专项办肯定,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7月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养老诈骗案件43件188人,审结20件98人,移送执行标的额7.94亿元,已执行到位6667万余元。
严打六类养老诈骗
“我们公司不仅养老服务做得好,最重要的是到期还能分红。我们店里在做活动,有很大的优惠力度,您可以来参观体验一下。”胡某某组建融资团队,以提供养老养生服务、投资理财为名,在湖北咸宁、武汉,江西吉安、宜春、萍乡等地采取口口相传、发放宣传单、邀请老年人参观体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1.3亿余元。因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胡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江西法院)切实通过从重判处财产刑,最大限度剥夺其再犯能力,绝不让坑老害老的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居国屏称,江西法院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对1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部分案件主犯在逃),重刑率为11.22%。
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主要为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以“养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大违法犯罪。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建平介绍,我省养老诈骗案件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大类,案件类型主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为主。全省11个设区市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分布不均衡,案件数量与当地养老产业、旅游行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
应追尽追应退尽退
2018年11月26日,一起发生在南昌县的以养老名义、针对老年群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移交至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12月28日,南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江西老庆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判处五名被告人八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相关涉案资产、违法所得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2020年4月16日,南昌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2020年7月2日,南昌县法院立案执行,涉案金额总计5.2亿余元。该案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财物复杂、诉求差异较大,涉老年人4012人,涉案财产包括公司及个人财产340余项,覆盖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产、医疗器械、车辆等类别,部分财产存在租赁、无产权证明等情况,存在信息核实难、财产处置难、款物清退难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努力做到(涉案财产)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表示,全省法院将追赃挽损工作作为这次专项行动中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案一专班”制度,建立“一案一台账”机制。执行过程中,南昌县法院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全力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在财产执行清退中,从线下统计看,时间跨度长、效率低;从线上统计看,受害人多为老年人,在使用智能机过程中多有不便。”省法院刑二庭庭长曾华介绍,为了提高财产执行清退效率,南昌县法院首创“线上线下双轨登记制”,积极稳妥推进信息核实登记,为后续资金清退打下坚实基础。最终,受害人资金清退比例接近50%,为涉众型财产执行清退工作中信息核实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把审判变成犯罪警示课
6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女)法官协会、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湖区人民法院、西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工商银行南昌分行,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向群众详细讲解常见诈骗手法,耐心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宣传教育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全省法院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开展案件集中宣判、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典型案例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把审判变成犯罪警示课、法治公开课、全民普法课。同时,发挥人民法庭优势,部署在农村地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周活动。
全省法院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做好办案规范、线索查办、行业治理、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全力做好广泛宣传教育、精准打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助推行业整治规范等工作,持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松劲,持续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不停步,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反诈防诈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来源:新法制报 文/记者王白如)
7月4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养老诈骗案件43件188人,审结20件98人,移送执行标的额7.94亿元,已执行到位6667万余元。
严打六类养老诈骗
“我们公司不仅养老服务做得好,最重要的是到期还能分红。我们店里在做活动,有很大的优惠力度,您可以来参观体验一下。”胡某某组建融资团队,以提供养老养生服务、投资理财为名,在湖北咸宁、武汉,江西吉安、宜春、萍乡等地采取口口相传、发放宣传单、邀请老年人参观体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1.3亿余元。因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胡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江西法院)切实通过从重判处财产刑,最大限度剥夺其再犯能力,绝不让坑老害老的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居国屏称,江西法院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对1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部分案件主犯在逃),重刑率为11.22%。
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主要为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以“养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大违法犯罪。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建平介绍,我省养老诈骗案件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大类,案件类型主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为主。全省11个设区市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分布不均衡,案件数量与当地养老产业、旅游行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
应追尽追应退尽退
2018年11月26日,一起发生在南昌县的以养老名义、针对老年群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移交至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12月28日,南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江西老庆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判处五名被告人八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相关涉案资产、违法所得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2020年4月16日,南昌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2020年7月2日,南昌县法院立案执行,涉案金额总计5.2亿余元。该案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财物复杂、诉求差异较大,涉老年人4012人,涉案财产包括公司及个人财产340余项,覆盖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产、医疗器械、车辆等类别,部分财产存在租赁、无产权证明等情况,存在信息核实难、财产处置难、款物清退难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努力做到(涉案财产)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表示,全省法院将追赃挽损工作作为这次专项行动中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案一专班”制度,建立“一案一台账”机制。执行过程中,南昌县法院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全力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在财产执行清退中,从线下统计看,时间跨度长、效率低;从线上统计看,受害人多为老年人,在使用智能机过程中多有不便。”省法院刑二庭庭长曾华介绍,为了提高财产执行清退效率,南昌县法院首创“线上线下双轨登记制”,积极稳妥推进信息核实登记,为后续资金清退打下坚实基础。最终,受害人资金清退比例接近50%,为涉众型财产执行清退工作中信息核实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把审判变成犯罪警示课
6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女)法官协会、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湖区人民法院、西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工商银行南昌分行,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向群众详细讲解常见诈骗手法,耐心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宣传教育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全省法院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开展案件集中宣判、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典型案例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把审判变成犯罪警示课、法治公开课、全民普法课。同时,发挥人民法庭优势,部署在农村地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周活动。
全省法院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做好办案规范、线索查办、行业治理、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全力做好广泛宣传教育、精准打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助推行业整治规范等工作,持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松劲,持续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不停步,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反诈防诈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来源:新法制报 文/记者王白如)
#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一文读懂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立下生前预嘱会给病人的临终带来什么不同?如何来立生前预嘱?现在生前预嘱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红星新闻就此采访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科医生、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
①立下生前预嘱会给病人的临终带来什么不同?
李瑛:传统医学的做法是,患者到了临终的时候,比如肿瘤终末期或者老年多器官衰竭,虽然明知任何医疗措施都不可能逆转病情,但救死扶伤的医学精神,仍然会让大多数医生把患者送到ICU进行气管插管等生命支持系统维系生命。
在ICU中,患者会接受很多痛苦的医疗救治措施,躺在冷冰冰的病床上、全身插满各种管子、周身浮肿、皮肤溃烂,而且得不到亲人们的陪伴,最终结局也还是不治而终,而且很多家庭可能由此背负高额的医疗债务。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往往在送ICU之前,医生会征求患者家属意见要不要进ICU,大多数家属明知救不过来,但迫于亲情和害怕担上“不孝之子”等罪名而咬牙说“进”。
事后绝大多数家属都后悔不迭,尤其是新冠疫情之后,家属不允许进入ICU探视,根本没办法在亲人活着的时候再见上一面。有时候家属会想要亲人离开ICU,撤出气管插管或者其他生命支持系统,但这可能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又牵扯到严重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属表示太难做决定了,如果躺在这里的人是我,我肯定不要进ICU。
从上面的事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预立生前预嘱,在健康或者意识清楚的时候,提前把自己生命最后一公里时,要或不要什么样的医疗措施安排好,以备不时之需是多么的重要。
我的一位70多岁的结肠癌患者,从网上了解到签署了生前预嘱,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医生可以按照签署人自己的意愿采取医疗措施时,于今年初和她的先生一起,专程到我的诊室要求签署生前预嘱,丈夫和孩子都非常尊重她的选择。现在她已处于临终期,医院的安宁疗护科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愿制定了医疗护理方案为她服务,并鼓励她的家人向她进行四道人生(道谢、道爱、道歉、道别),家人表示非常欣慰亲人得到了安宁疗护服务。
②如何来立生前预嘱?
李瑛:我们建议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签署生前预嘱,虽然死亡离老年人和不可治愈的严重疾病患者更近,但是生命无常,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最好是在意识清楚、环境轻松的状态下,与家人、朋友、医生甚至律师等相关人士一起讨论,充分了解,然后做出决定,签署时需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地方没有立法和专设机构管理的情况下,填写的文件,只能自己或者交给家人保管。
目前国内流行最广泛的一个版本是由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出的“我的五个愿望”,可以扫描二维码来填写,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但对于14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这还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当然,“我的五个愿望”只是生前预嘱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有很多形式,比如可以口头表达,或者录音录像。预嘱也是可以更新的,以立的最后一份为准。
目前,老年人来立的并不多,可能由于思想观念等问题不太愿意谈论死亡话题。一些经历过生死问题的中老年人填写预嘱的最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此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
③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去年才成立,今年相应内容就写进地方法,如何做到如此迅速?
李瑛:刚才上面谈到安宁疗护对生命末期患者的重要性,2019年深圳成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以后,市卫健委非常重视安宁疗护工作的发展,但是最大的瓶颈在于很少有人知道安宁疗护这项服务。因此,很多有需求的患者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在我们协会成立伊始,市卫健委就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协会将生前预嘱理念推广到千家万户,人人知晓;同时,推动生前预嘱早日立法。刚好2021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更新的一年,由市卫健委法规处牵头,联合我们协会和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专家一起,多次讨论了生前预嘱立法的内容,最后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提交到市人大,于2021年的6月28日被纳入立法的计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终于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表决全票通过。
④立下生前预嘱会不会在病人还有希望救治的时候就放弃治疗?
李瑛:这是一个非常严肃重要的问题,也是很多民众没有理解透而担心的问题。其实安宁疗护从定义上就已经很明确,是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使用,也就是病人经过可及的最先进的现代医疗病情仍无法逆转时,才会进行安宁疗护。进入安宁疗护是有严格标准的,需要至少两位执业医师评估。绝不会对签署过预嘱的可救治的急性医疗患者(比如急性心梗、脑出血等)或未经过规范治疗的肿瘤患者等随意放弃原发病的治疗和抢救。
⑤如果签署生前预嘱时要求安宁疗护,但真正在临终时又口头要求气管插管等治疗,这时怎么办?
李瑛: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人在临终时,求生欲肯定都是有的。比如临终时严重的呼吸困难濒死感,可能大多数患者会要求进行气管插管救治。在5个愿望里,也提到了,假如生命支持措施对缓解症状有好处,那么我需要这些措施。但是对缓解症状无用之后,我要求撤掉它。不过撤掉生命支持治疗,会面临很多医学、伦理甚至是法律上的问题。
生前预嘱可以随时改变,即便到最后临终的时候也是可以的。我们尊重患者的选择,任何选择都没有对与错。但安宁疗护就是解除患者一切痛苦不适的医疗,如果患者发生这样的情况,安宁疗护技术是有办法让患者解除呼吸困难的感受,从而安宁坦然地接受死亡的到来。
⑥现在生前预嘱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瑛: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民众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太低。很多民众还不知道,生命末期的医疗权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这样就导致安宁疗护的选择率也很低,很少有临终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寻求安宁疗护服务。然而,宣传生前预嘱是跟死亡教育相关联,很多国人非常忌讳谈论死亡,这也是推广中的最大问题之一。不过,这种情况在深圳比其他城市会好一些,可能是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年轻人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意识很强。生前预嘱已经在深圳立法,让签署人和安宁疗护工作者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护。我们希望早日达到生前预嘱家喻户晓的目标。(红星新闻)
①立下生前预嘱会给病人的临终带来什么不同?
李瑛:传统医学的做法是,患者到了临终的时候,比如肿瘤终末期或者老年多器官衰竭,虽然明知任何医疗措施都不可能逆转病情,但救死扶伤的医学精神,仍然会让大多数医生把患者送到ICU进行气管插管等生命支持系统维系生命。
在ICU中,患者会接受很多痛苦的医疗救治措施,躺在冷冰冰的病床上、全身插满各种管子、周身浮肿、皮肤溃烂,而且得不到亲人们的陪伴,最终结局也还是不治而终,而且很多家庭可能由此背负高额的医疗债务。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往往在送ICU之前,医生会征求患者家属意见要不要进ICU,大多数家属明知救不过来,但迫于亲情和害怕担上“不孝之子”等罪名而咬牙说“进”。
事后绝大多数家属都后悔不迭,尤其是新冠疫情之后,家属不允许进入ICU探视,根本没办法在亲人活着的时候再见上一面。有时候家属会想要亲人离开ICU,撤出气管插管或者其他生命支持系统,但这可能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又牵扯到严重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属表示太难做决定了,如果躺在这里的人是我,我肯定不要进ICU。
从上面的事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预立生前预嘱,在健康或者意识清楚的时候,提前把自己生命最后一公里时,要或不要什么样的医疗措施安排好,以备不时之需是多么的重要。
我的一位70多岁的结肠癌患者,从网上了解到签署了生前预嘱,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医生可以按照签署人自己的意愿采取医疗措施时,于今年初和她的先生一起,专程到我的诊室要求签署生前预嘱,丈夫和孩子都非常尊重她的选择。现在她已处于临终期,医院的安宁疗护科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愿制定了医疗护理方案为她服务,并鼓励她的家人向她进行四道人生(道谢、道爱、道歉、道别),家人表示非常欣慰亲人得到了安宁疗护服务。
②如何来立生前预嘱?
李瑛:我们建议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签署生前预嘱,虽然死亡离老年人和不可治愈的严重疾病患者更近,但是生命无常,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最好是在意识清楚、环境轻松的状态下,与家人、朋友、医生甚至律师等相关人士一起讨论,充分了解,然后做出决定,签署时需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地方没有立法和专设机构管理的情况下,填写的文件,只能自己或者交给家人保管。
目前国内流行最广泛的一个版本是由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出的“我的五个愿望”,可以扫描二维码来填写,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但对于14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这还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当然,“我的五个愿望”只是生前预嘱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有很多形式,比如可以口头表达,或者录音录像。预嘱也是可以更新的,以立的最后一份为准。
目前,老年人来立的并不多,可能由于思想观念等问题不太愿意谈论死亡话题。一些经历过生死问题的中老年人填写预嘱的最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此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
③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去年才成立,今年相应内容就写进地方法,如何做到如此迅速?
李瑛:刚才上面谈到安宁疗护对生命末期患者的重要性,2019年深圳成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以后,市卫健委非常重视安宁疗护工作的发展,但是最大的瓶颈在于很少有人知道安宁疗护这项服务。因此,很多有需求的患者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在我们协会成立伊始,市卫健委就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协会将生前预嘱理念推广到千家万户,人人知晓;同时,推动生前预嘱早日立法。刚好2021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更新的一年,由市卫健委法规处牵头,联合我们协会和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专家一起,多次讨论了生前预嘱立法的内容,最后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提交到市人大,于2021年的6月28日被纳入立法的计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终于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表决全票通过。
④立下生前预嘱会不会在病人还有希望救治的时候就放弃治疗?
李瑛:这是一个非常严肃重要的问题,也是很多民众没有理解透而担心的问题。其实安宁疗护从定义上就已经很明确,是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使用,也就是病人经过可及的最先进的现代医疗病情仍无法逆转时,才会进行安宁疗护。进入安宁疗护是有严格标准的,需要至少两位执业医师评估。绝不会对签署过预嘱的可救治的急性医疗患者(比如急性心梗、脑出血等)或未经过规范治疗的肿瘤患者等随意放弃原发病的治疗和抢救。
⑤如果签署生前预嘱时要求安宁疗护,但真正在临终时又口头要求气管插管等治疗,这时怎么办?
李瑛: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人在临终时,求生欲肯定都是有的。比如临终时严重的呼吸困难濒死感,可能大多数患者会要求进行气管插管救治。在5个愿望里,也提到了,假如生命支持措施对缓解症状有好处,那么我需要这些措施。但是对缓解症状无用之后,我要求撤掉它。不过撤掉生命支持治疗,会面临很多医学、伦理甚至是法律上的问题。
生前预嘱可以随时改变,即便到最后临终的时候也是可以的。我们尊重患者的选择,任何选择都没有对与错。但安宁疗护就是解除患者一切痛苦不适的医疗,如果患者发生这样的情况,安宁疗护技术是有办法让患者解除呼吸困难的感受,从而安宁坦然地接受死亡的到来。
⑥现在生前预嘱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瑛: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民众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太低。很多民众还不知道,生命末期的医疗权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这样就导致安宁疗护的选择率也很低,很少有临终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寻求安宁疗护服务。然而,宣传生前预嘱是跟死亡教育相关联,很多国人非常忌讳谈论死亡,这也是推广中的最大问题之一。不过,这种情况在深圳比其他城市会好一些,可能是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年轻人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意识很强。生前预嘱已经在深圳立法,让签署人和安宁疗护工作者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护。我们希望早日达到生前预嘱家喻户晓的目标。(红星新闻)
#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一文读懂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立下生前预嘱会给病人的临终带来什么不同?如何来立生前预嘱?现在生前预嘱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红星新闻就此采访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科医生、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详见↓
①立下生前预嘱会给病人的临终带来什么不同?
李瑛:传统医学的做法是,患者到了临终的时候,比如肿瘤终末期或者老年多器官衰竭,虽然明知任何医疗措施都不可能逆转病情,但救死扶伤的医学精神,仍然会让大多数医生把患者送到ICU进行气管插管等生命支持系统维系生命。
在ICU中,患者会接受很多痛苦的医疗救治措施,躺在冷冰冰的病床上、全身插满各种管子、周身浮肿、皮肤溃烂,而且得不到亲人们的陪伴,最终结局也还是不治而终,而且很多家庭可能由此背负高额的医疗债务。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往往在送ICU之前,医生会征求患者家属意见要不要进ICU,大多数家属明知救不过来,但迫于亲情和害怕担上“不孝之子”等罪名而咬牙说“进”。
事后绝大多数家属都后悔不迭,尤其是新冠疫情之后,家属不允许进入ICU探视,根本没办法在亲人活着的时候再见上一面。有时候家属会想要亲人离开ICU,撤出气管插管或者其他生命支持系统,但这可能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又牵扯到严重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属表示太难做决定了,如果躺在这里的人是我,我肯定不要进ICU。
从上面的事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预立生前预嘱,在健康或者意识清楚的时候,提前把自己生命最后一公里时,要或不要什么样的医疗措施安排好,以备不时之需是多么的重要。
我的一位70多岁的结肠癌患者,从网上了解到签署了生前预嘱,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医生可以按照签署人自己的意愿采取医疗措施时,于今年初和她的先生一起,专程到我的诊室要求签署生前预嘱,丈夫和孩子都非常尊重她的选择。现在她已处于临终期,医院的安宁疗护科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愿制定了医疗护理方案为她服务,并鼓励她的家人向她进行四道人生(道谢、道爱、道歉、道别),家人表示非常欣慰亲人得到了安宁疗护服务。
②如何来立生前预嘱?
李瑛:我们建议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签署生前预嘱,虽然死亡离老年人和不可治愈的严重疾病患者更近,但是生命无常,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最好是在意识清楚、环境轻松的状态下,与家人、朋友、医生甚至律师等相关人士一起讨论,充分了解,然后做出决定,签署时需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地方没有立法和专设机构管理的情况下,填写的文件,只能自己或者交给家人保管。
目前国内流行最广泛的一个版本是由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出的“我的五个愿望”,可以扫描二维码来填写,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但对于14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这还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当然,“我的五个愿望”只是生前预嘱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有很多形式,比如可以口头表达,或者录音录像。预嘱也是可以更新的,以立的最后一份为准。
目前,老年人来立的并不多,可能由于思想观念等问题不太愿意谈论死亡话题。一些经历过生死问题的中老年人填写预嘱的最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此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
③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去年才成立,今年相应内容就写进地方法,如何做到如此迅速?
李瑛:刚才上面谈到安宁疗护对生命末期患者的重要性,2019年深圳成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以后,市卫健委非常重视安宁疗护工作的发展,但是最大的瓶颈在于很少有人知道安宁疗护这项服务。因此,很多有需求的患者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在我们协会成立伊始,市卫健委就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协会将生前预嘱理念推广到千家万户,人人知晓;同时,推动生前预嘱早日立法。刚好2021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更新的一年,由市卫健委法规处牵头,联合我们协会和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专家一起,多次讨论了生前预嘱立法的内容,最后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提交到市人大,于2021年的6月28日被纳入立法的计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终于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表决全票通过。
④立下生前预嘱会不会在病人还有希望救治的时候就放弃治疗?
李瑛:这是一个非常严肃重要的问题,也是很多民众没有理解透而担心的问题。其实安宁疗护从定义上就已经很明确,是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使用,也就是病人经过可及的最先进的现代医疗病情仍无法逆转时,才会进行安宁疗护。进入安宁疗护是有严格标准的,需要至少两位执业医师评估。绝不会对签署过预嘱的可救治的急性医疗患者(比如急性心梗、脑出血等)或未经过规范治疗的肿瘤患者等随意放弃原发病的治疗和抢救。
⑤如果签署生前预嘱时要求安宁疗护,但真正在临终时又口头要求气管插管等治疗,这时怎么办?
李瑛: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人在临终时,求生欲肯定都是有的。比如临终时严重的呼吸困难濒死感,可能大多数患者会要求进行气管插管救治。在5个愿望里,也提到了,假如生命支持措施对缓解症状有好处,那么我需要这些措施。但是对缓解症状无用之后,我要求撤掉它。不过撤掉生命支持治疗,会面临很多医学、伦理甚至是法律上的问题。
生前预嘱可以随时改变,即便到最后临终的时候也是可以的。我们尊重患者的选择,任何选择都没有对与错。但安宁疗护就是解除患者一切痛苦不适的医疗,如果患者发生这样的情况,安宁疗护技术是有办法让患者解除呼吸困难的感受,从而安宁坦然地接受死亡的到来。
⑥现在生前预嘱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瑛: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民众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太低。很多民众还不知道,生命末期的医疗权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这样就导致安宁疗护的选择率也很低,很少有临终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寻求安宁疗护服务。然而,宣传生前预嘱是跟死亡教育相关联,很多国人非常忌讳谈论死亡,这也是推广中的最大问题之一。不过,这种情况在深圳比其他城市会好一些,可能是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年轻人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意识很强。生前预嘱已经在深圳立法,让签署人和安宁疗护工作者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护。我们希望早日达到生前预嘱家喻户晓的目标。(红星新闻)
①立下生前预嘱会给病人的临终带来什么不同?
李瑛:传统医学的做法是,患者到了临终的时候,比如肿瘤终末期或者老年多器官衰竭,虽然明知任何医疗措施都不可能逆转病情,但救死扶伤的医学精神,仍然会让大多数医生把患者送到ICU进行气管插管等生命支持系统维系生命。
在ICU中,患者会接受很多痛苦的医疗救治措施,躺在冷冰冰的病床上、全身插满各种管子、周身浮肿、皮肤溃烂,而且得不到亲人们的陪伴,最终结局也还是不治而终,而且很多家庭可能由此背负高额的医疗债务。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往往在送ICU之前,医生会征求患者家属意见要不要进ICU,大多数家属明知救不过来,但迫于亲情和害怕担上“不孝之子”等罪名而咬牙说“进”。
事后绝大多数家属都后悔不迭,尤其是新冠疫情之后,家属不允许进入ICU探视,根本没办法在亲人活着的时候再见上一面。有时候家属会想要亲人离开ICU,撤出气管插管或者其他生命支持系统,但这可能直接导致病人死亡,又牵扯到严重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属表示太难做决定了,如果躺在这里的人是我,我肯定不要进ICU。
从上面的事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预立生前预嘱,在健康或者意识清楚的时候,提前把自己生命最后一公里时,要或不要什么样的医疗措施安排好,以备不时之需是多么的重要。
我的一位70多岁的结肠癌患者,从网上了解到签署了生前预嘱,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医生可以按照签署人自己的意愿采取医疗措施时,于今年初和她的先生一起,专程到我的诊室要求签署生前预嘱,丈夫和孩子都非常尊重她的选择。现在她已处于临终期,医院的安宁疗护科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愿制定了医疗护理方案为她服务,并鼓励她的家人向她进行四道人生(道谢、道爱、道歉、道别),家人表示非常欣慰亲人得到了安宁疗护服务。
②如何来立生前预嘱?
李瑛:我们建议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签署生前预嘱,虽然死亡离老年人和不可治愈的严重疾病患者更近,但是生命无常,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最好是在意识清楚、环境轻松的状态下,与家人、朋友、医生甚至律师等相关人士一起讨论,充分了解,然后做出决定,签署时需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地方没有立法和专设机构管理的情况下,填写的文件,只能自己或者交给家人保管。
目前国内流行最广泛的一个版本是由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出的“我的五个愿望”,可以扫描二维码来填写,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但对于14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这还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当然,“我的五个愿望”只是生前预嘱的一种形式,它可以有很多形式,比如可以口头表达,或者录音录像。预嘱也是可以更新的,以立的最后一份为准。
目前,老年人来立的并不多,可能由于思想观念等问题不太愿意谈论死亡话题。一些经历过生死问题的中老年人填写预嘱的最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此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
③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去年才成立,今年相应内容就写进地方法,如何做到如此迅速?
李瑛:刚才上面谈到安宁疗护对生命末期患者的重要性,2019年深圳成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以后,市卫健委非常重视安宁疗护工作的发展,但是最大的瓶颈在于很少有人知道安宁疗护这项服务。因此,很多有需求的患者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在我们协会成立伊始,市卫健委就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协会将生前预嘱理念推广到千家万户,人人知晓;同时,推动生前预嘱早日立法。刚好2021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更新的一年,由市卫健委法规处牵头,联合我们协会和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专家一起,多次讨论了生前预嘱立法的内容,最后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草案提交到市人大,于2021年的6月28日被纳入立法的计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终于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表决全票通过。
④立下生前预嘱会不会在病人还有希望救治的时候就放弃治疗?
李瑛:这是一个非常严肃重要的问题,也是很多民众没有理解透而担心的问题。其实安宁疗护从定义上就已经很明确,是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使用,也就是病人经过可及的最先进的现代医疗病情仍无法逆转时,才会进行安宁疗护。进入安宁疗护是有严格标准的,需要至少两位执业医师评估。绝不会对签署过预嘱的可救治的急性医疗患者(比如急性心梗、脑出血等)或未经过规范治疗的肿瘤患者等随意放弃原发病的治疗和抢救。
⑤如果签署生前预嘱时要求安宁疗护,但真正在临终时又口头要求气管插管等治疗,这时怎么办?
李瑛: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人在临终时,求生欲肯定都是有的。比如临终时严重的呼吸困难濒死感,可能大多数患者会要求进行气管插管救治。在5个愿望里,也提到了,假如生命支持措施对缓解症状有好处,那么我需要这些措施。但是对缓解症状无用之后,我要求撤掉它。不过撤掉生命支持治疗,会面临很多医学、伦理甚至是法律上的问题。
生前预嘱可以随时改变,即便到最后临终的时候也是可以的。我们尊重患者的选择,任何选择都没有对与错。但安宁疗护就是解除患者一切痛苦不适的医疗,如果患者发生这样的情况,安宁疗护技术是有办法让患者解除呼吸困难的感受,从而安宁坦然地接受死亡的到来。
⑥现在生前预嘱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瑛: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民众对生前预嘱的知晓率太低。很多民众还不知道,生命末期的医疗权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这样就导致安宁疗护的选择率也很低,很少有临终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寻求安宁疗护服务。然而,宣传生前预嘱是跟死亡教育相关联,很多国人非常忌讳谈论死亡,这也是推广中的最大问题之一。不过,这种情况在深圳比其他城市会好一些,可能是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年轻人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意识很强。生前预嘱已经在深圳立法,让签署人和安宁疗护工作者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护。我们希望早日达到生前预嘱家喻户晓的目标。(红星新闻)
✋热门推荐